第二节 系属公式
【规则要点】
系属公式是将部分双边冲突规范中的系属抽象化、公式化,从而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下来,成为解决不同种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公式。
【理解与适用】
一、系属公式与冲突规范的区分
单边冲突规范规定的是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所以并不需要公式进行表述,因此,系属公式是通过双边冲突规范发展而来。值得注意的是,系属公式仅是对系属部分的规则总结,并不是冲突规范。只有冲突规范的系属部分与范围部分结合起来才是完整的冲突规范。
二、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
(一)属人法
属人法是将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地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属人法一般用于解决人的身份、能力、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
(二)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是将涉外民事关系的客体的物之所在地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物之所在地法一般用于解决物权尤其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
(三)行为地法
行为地法是将当事人法律行为发生地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其理论基础在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习惯法原则。
行为地法具体包括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婚姻举行地法、侵权行为地法等。
(四)法院地法
法院地法是将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法院地法多用于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有时也解决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
(五)旗国法
旗国法是将在船舶或飞行器上悬挂或涂印的旗帜所属国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旗国法一般用于解决船舶、航空器的物权、侵权等纠纷的法律冲突问题。
(六)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是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一般用于解决涉外合同、侵权等债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七)最密切联系地法
最密切联系地法是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最密切联系地法可用于多种不同性质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尤其适用于涉外合同关系。
【风险提示】
注意区分系属公式和冲突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