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明清传奇界说
以“传奇”作为戏曲的通称,这是广义的称呼。但明清以来人们更多地以“传奇”作为明清时期一种特殊的戏曲体裁的专称,这种狭义的“传奇”又具有什么样的本质特征呢?
在狭义的“传奇”一词的实际运用中,人们赋予其三种不同的含义:
第一,传奇是与杂剧相区别的长篇戏曲的通称。
这一含义始见于明后期,以吕天成《曲品》卷上所述最有代表性:
……金元创名杂剧,国初演作传奇。杂剧北音,传奇南调。杂剧折惟四,唱惟一人;传奇折数多,唱必匀派。杂剧但摭一事颠末,其境促;传奇备述一人始终,其味长。无杂剧则孰开传奇之门?非传奇则未畅杂剧之趣也。
在这里,吕天成是以金、元北曲杂剧与明代新、旧传奇作比较的。其实,自从明中叶南杂剧兴起以后,在音乐体制上,杂剧用乐已不局限于“北音”,而大多采用南曲或南北合套;在剧本体制上,杂剧折数已不拘泥于四折,而是少至一折(或称“出”),多至八九折不等;在演唱方式上,杂剧早已打破“一角主唱”的旧套,剧中各种角色皆可司唱,并有轮唱、分唱、对唱等演唱形式;所有这些,从明代万历年间开始都已成为惯例,在这些方面与传奇并无二致。因此,吕天成的文体比较显然缺乏科学的准确性。但是,吕天成以外在体制的长短和内在结构的繁简作为杂剧与传奇相区别的本质特征,则可谓独具慧眼。其后明人祁彪佳、清人黄文旸和近人王国维、吴梅等戏曲评论家和研究家,皆准此将元明清戏曲分为杂剧与传奇两种体裁。
此说的最大缺陷是未能对古代长篇戏曲内部“戏文”与“传奇”二体加以区别,因此在文体分类学的意义上就不免过于粗疏。
“戏文”的名称,始见于宋末元初,指称当时南方流行的戏曲作品。如元初刘一清《钱塘遗事》卷六“戏文诲淫”条云:“戊辰、己巳(郭按,指咸淳四年、五年,1268—1269),《王焕戏文》盛行都下”;元初周密《癸辛杂志别集》卷上“祖杰”条,记元初温州乐清县僧人祖杰残害百姓,“旁观不平,惟恐其漏网也,乃撰为戏文,以广其事”。
从元代至明初,南方流行的长篇戏曲,或称“戏文”,或称“南戏”,或称“南戏文”、“南曲戏文”,或称“传奇”,要之并无固定的名称。人们对“戏文”与“传奇”并不加以区别,甚至在同一部戏曲作品中混用“戏文”与“传奇”的称呼,这也极为习见。如明成化本《白兔记》第一出副末开场时,既说:“今日利(戾)家子弟搬演一本传奇”;又说:“戏文搬下不曾?”在整个明清时期,人们都往往笼统地用“传奇”或“戏文”指称宋元以降的长篇戏曲。这一现象,既显示了中国古代文体浑融不分的分类特征,也表现了古人朦胧不清的辨体意识。
直到本世纪80年代初,张庚、郭汉城主编《中国戏曲通史》,仍然一面用“南戏”指称宋元时期出现在南方的戏曲样式,一面用“传奇”指称这种戏曲样式的文学剧本,实际上沿袭了明代以来的杂剧、传奇二分法。而《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明清传奇与杂剧”条写道:
传奇是南戏系统各种剧本的总称。明清传奇指当时活跃在舞台上的海盐、余姚、弋阳、昆山等声腔及由它们演变的诸腔演出的剧本。
显然也是持相同看法。
第二,传奇是与宋元戏文相区别的明清长篇戏曲的通称。
明确标称宋元戏文与明清传奇的区别,始于晚清时王国维的《宋元戏曲考》与姚华的《菉猗室曲话》。到20世纪30年代,钱南扬、赵景深、陆侃如、冯沅君等人的诸种南戏研究著作问世,戏文与传奇的区别遂成定论。傅惜华分别撰录《宋元戏文全目》和《明代传奇全目》,显然亦持此说。此说将“戏文”与“传奇”区别为两种既不甚相同又前后传承的戏曲体裁,使戏曲体裁演变史的脉络清晰可寻,这充分表现了现代文学艺术研究者进行文学艺术分类的科学意识。但是,此说未能深入考察不同戏曲体裁之间的因革嬗变,而是简单地以政治朝代作为划分“戏文”与“传奇”的界限和标准,因而便难以体现“戏文”与“传奇”作为不同戏曲体裁的不同文体特征。
第三,传奇是明中叶以后昆腔系统的戏曲剧本的特称。
钱南扬《戏文概论》和庄一拂《古典戏曲存目汇考》皆持此说。其依据是明嘉靖年间徐渭撰写的《南词叙录》,凡《南词叙录》所著录的剧目悉归戏文,此外则皆属传奇,故此说较前说增加了“明初戏文”一目。
此说把传奇的诞辰定在明嘉靖年间,应该说是颇有见地的。但是此说把昆腔作为传奇的主要内涵,却难以自圆其说。譬如汤显祖的《玉茗堂四梦》虽然不是昆腔系统的剧本,但在当时就举世公认是传奇名著,这不正是有力的反证吗?
历史上如何称定某一文学艺术体裁,同我们今天如何尽可能科学地界定这一文学艺术体裁,这并不是一回事。因此,我们切不可以囿于传统的陈说旧习,随声附和,而应当对文学艺术体裁自身的特性进行更准确、更全面、更细致、更深刻的剖析与体认,力求得出切近文体本质的结论,否则就无法澄清众说纷纭的历史公案。
我认为,要为传奇这一戏曲体裁作出明确的界说,无疑应以杂剧(包括北杂剧与南杂剧)和戏文这两种相近的戏曲体裁作为参照系。易言之,传奇作为戏曲文学的共性,是在与诗、文、小说等文学样式的参照中得以凸现的;而传奇作为一种戏曲体裁的个性,则需在与杂剧、戏文的参照中得到说明。相对于杂剧,传奇无疑是一种长篇戏曲剧本,通例一部传奇剧本由二十出至五十出组成;而杂剧则是一种短篇戏曲剧本,通例只有一出至七出(或九出)。相对于戏文,传奇具有剧本体制规范化和音乐体制格律化的特征,而戏文在剧本体制和音乐体制上却有着明显的纷杂性和随意性。因此,就内涵或本质而言,传奇是一种剧本体制规范化和音乐体制格律化的长篇戏曲剧本。
对传奇戏曲来说,声腔(无论指南曲、北曲还是南曲诸腔)这一因素并不占主导地位,大多数传奇剧本都可以由诸腔“改调歌之”,即为显证。在传奇戏曲体制诸要素的形成过程中,声腔的规范化是最后完成的,也是最先打破的,还是最多变易的,因此是最不稳定的要素,我们不宜以之作为传奇戏曲的内涵。
其次,从外延看,明清传奇尚有宫廷传奇、民间传奇和文人传奇的区别,它们分别凝聚和表现了贵族化的、大众化的和文人化的审美趣味。宫廷传奇如清乾隆年间张照、周祥钰、邹金生、王廷章等宫廷词臣编写的《劝善金科》、《昇平宝筏》、《忠义璇图》、《鼎峙春秋》、《昭代箫韶》等宫廷大戏,它们思想落后而体制恢弘,形式杂乱而风格典丽,专供宫廷祭典、宴乐演出。民间传奇包括由民间戏曲艺人创作或改编的传奇剧本,大多是舞台演出本(脚本),它上承宋元戏文,下启清中叶以后各种地方戏剧本,是从宋元至清末民间戏曲发展史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明清传奇中,文人传奇占据着主导地位,因为明清时期传奇创作的主体是文人,文人的传奇作品数量最多,质量最高,流行最广,甚至宫廷传奇和民间传奇也大多受到文人传奇的波染,渗透着浓郁的文人情趣。因此,文人化的艺术审美趣味便成为传奇戏曲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构成因素,影响及于传奇剧本的语言风格、情节结构、音乐情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