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后世的失落
南宋德祐二年(1276)二月,元军统帅、丞相伯颜以二十万铁骑攻陷杭州。三年后,陆秀夫背负幼帝赵昺在广东崖山跳海殉国,南宋灭亡。盛极必衰是一个无法逃脱的必然规律,帝国的落日余晖终趋暗淡消退。从元朝到清代,曾是世界上“最富丽名贵之城”的杭州在各方面的优势地位逐渐衰落,表现如下:
(一)政治中心地位的丧失。南宋灭亡,杭州丧失了作为帝国政治中心的至尊地位,甚至连“东南第一州”的称誉亦不能保。元代至元十五年(1278),临安府被改为杭州路,领八县一州,隶属江淮行省。至元二十一年(1284),尽管江淮行省治所自扬州迁至杭州,但又分出福建道另立行省,辖境已大为减缩。到了明代洪武二十六年(1366),杭州府隶属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浙江省境还不及元代江浙行省的三分之一。邻近的南京是明代洪武至永乐年间的首都、永乐十八年之后的陪都与清代两江总督驻地,杭州已是相形见绌(清代闽浙总督驻地是福州)。政治地位的此消彼长褪尽了杭州的帝都荣耀,随之而来的便是深深的惆怅与失落。如《情史·卫芳华》中,滕生夜泊西湖,在亡宋故宫的废墟中邂逅已化鬼魂的宫人卫芳华。她深情追忆了南宋时杭州的帝都繁华。无论是滕生眼中西湖聚景园废墟上的“颓毁”实景,还是卫芳华所唱西湖诗词中的“前朝旧事”,都饱含着“怅别馆离宫”、荣华一去不复返的无奈与痛惜,这份“繁华总随流水”的酸楚与失落沉淀在杭州的历史文化深处,成了元明清时期杭州人的集体意识与共同回忆。
(二)经济文化实力的衰退。吴越国与南宋时期,杭州作为经济文化中心的优势地位十分突出。到了元明清时期,不但这种比较优势逐渐失去,而且被南京、苏州等其他大城市超越,某些方面还拉开了较大差距。在明代初年,杭州的经济地位被漕运、盐运中枢扬州所超越。随着商品经济与海外贸易的发展,明代全国较大的工商业城市共有三十三个,其中南方有二十四个,江浙占十一个。此外,明代中后期倭寇骚扰与政府禁海政策对杭州的影响甚大,加上城内运河日淤日浅,塞为街衢,杭州通商互市之利与漕运交通之便大为逊色,优势地位进一步被削弱。明代成化年间,郎瑛已是如此比较苏州与杭州:“若以钱粮论之,则苏十倍于杭。”斗转星移,此消彼长,这一状况与前文所引北宋熙宁年间的商税数据形成强烈的反差。
杭州作为文化中心地位的衰退轨迹亦是如此。以刻书为例,元军统帅伯颜丞相在攻陷杭州后,将典籍国册洗劫一空,许多刻工与书版也被掳掠北上。明初,朱元璋又将“西湖书院”所藏南宋国子监书版调运南京,王国维称此为“吾浙之宝藏俄空焉”。如此巨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杭州文化事业的发展。杭州的刊刻业在宋代被誉为“今天下印书,以杭州为上”,到了明代却被贬斥为“今杭刻不足称矣”。陆深(1477—1544)甚至宣称“今杭绝无刻”,毛春翔先生也说:“有明一代,杭州刻书之业,凋敝不堪,无足称述。”此论虽存偏颇,但深切痛惜杭州的刻书少有精品力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杭州刊刻业衰落的趋势。明代胡应麟(1551—1602)说:“余所见当今刻本,苏、常为上,金陵次之,杭又次之。”此时苏州、南京等地取代了杭州的优势地位,应是事实。到了清代,文化专制统治进一步加强,文字狱汹涌泛滥,文化繁荣的浙江就沦为重灾区,如“庄氏史案”“吕氏文选案”“齐氏游记案”等均因著书、刻书或售书招罪,造成人人自危、噤若寒蝉。在两宋时期独占鳌头、绽放异彩的杭州刻书业再也没有恢复昔日的地位和辉煌。
(三)兵燹与天灾的破坏。元军攻下杭州后,将南宋所藏典籍图册、礼乐重器尽数北掳,宫中被洗劫一空。时人描绘“陵庙成焦土,宫墙没野蒿”,“萧条垂柳映枯荷,金碧楼空水鸟过”,就是真实的写照。西湖遂遭废弃,“有元一代,守令治西湖者无人,湖遂废而不治,故《元史·河渠志》不及西湖……元时不事濬湖,沿边泥淤之处没为茭田荷荡,属于豪民。湖西一带葑草蔓合,侵塞湖面,如野陂然。”昔日西湖的繁华世界沦为一片废墟,以致《元史·河渠志》都忽略了西湖的存在。为了彻底摧毁宋人的民族尊严与反抗斗志,元军还在福宁殿等处修建白塔,镇压宋帝诸陵遗骨,进行强烈的政治侮辱与民族歧视。这些成了杭州历史上挥之不去的阴影与伤痛,并映照留存在西湖小说当中,如《西湖二集》第二十六卷《会稽道中义士》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详尽描绘与激烈控诉,“家家无不痛哭流涕,悲愤之极,不能仰视”。
元至正十九年(1355)十二月,常遇春率师进攻杭州,“城门闭三月余。各路粮道不通……一城之人,饿死者十有六七。军既退,吴淞米航凑集,聊借以活,而又大半病疫死”。杭州城一度成为人间地狱,惨不忍睹。明清鼎革,清军攻下杭州后,浙江民众抗清斗志高涨。清廷认为杭州乃“江海重地,不可无重兵驻防,以资弹压”,于是从顺治五年(1648)六月开始,在西湖等地建立旗营,强迫百姓迁徙。“驻防将领恃威放肆,或占夺民业,或重息放债……种种为害,所在时有”,驻防旗人对当地民众的压迫与剥削十分残酷。
除了鼎革战乱给杭州带来的巨大灾难,天灾的打击也是毁灭性的。火灾一直是杭州城的噩梦。仅南宋建都期间,杭州城就至少发生二十一次大火灾,所毁多在万家以上,但以京师的政治地位与殷盛实力,灾后都能基本恢复。此后频繁的大火灾使杭州元气大伤,难以恢复。如元顺帝至正元年(1341)四月十九日杭州的一场火灾,“总计烧官民房屋公廨寺观一万五千七百五十五间,六所七披,民房计一万三千一百八间,官房一千四百二十四间,六所七披,寺观一千一百三十间,功臣祠堂九十三间。被灾人户一万七百九十七户,大小三万八千一百一十六口。可以自赡者一千一十三户,大小四千六十七口。烧死人口七十四口”,第二年的四月一日,“又灾,尤甚于先,被灾者二万三千户,烧官廨民庐几尽”。据《元史·五行志》记载,从至元二十二年到至正三年(1286—1343)的五十七年中,杭州发生火灾二十余次,平均不到三年就发生一次较大的火灾。明末又是一个火灾频发的高峰。据龚嘉儁、李楁修纂的光绪《杭州府志》卷八十三《祥异》载,从嘉靖三十年到崇祯十七年(1552—1644)的约九十年间,杭州发生大火灾十九次,平均不到五年一次。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清初。康熙年间(1662—1772),规模较大的有十余次,平均六年就发生一次大火。频发而又巨大的火灾给杭州城带来了无可估量的损失,“数百年浩繁之地,日就凋敝,实基于此”。本文将在第二章第二节中予以详析,兹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