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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话24:孕妇、哺乳期妇女可用的那些抗菌药物

一般妊娠期几乎所有摄入药物均可经“胎盘转移”进入胎儿体内,哺乳期用药时多数药物可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如果使用不当,可带来很多副作用,尤其对宝宝可产生各种不良的影响,因此在这些特殊时期,妈妈们用药要特别慎重。
抗菌药物,是我们经常会用到的药物,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根据抗菌药物的不同性质以及对孕妇和胎儿不同的影响,抗菌药物一般可分为孕妇禁用和可用两大类。
整个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药物:四环素类(土霉素、四环素、米诺环素等)、喹诺酮类(诺氟沙星、依诺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新霉素等)、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多黏菌素等,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
妊娠某阶段禁用的抗菌药物:妊娠早期即妊娠12周内禁用氯霉素、乙胺嘧啶、利福平、甲硝唑、酮康唑、磺胺类药等,妊娠28周后禁用氯霉素、乙胺嘧啶、磺胺类药和呋喃妥因等药物。因为氯霉素、利福平、乙胺嘧啶可致胎儿尿道和耳道畸形、耳聋、肢体畸形、脑积水、死胎及新生儿死亡。磺胺类药可引起新生儿黄疸及溶血性贫血,呋喃妥因可致新生儿溶血。
整个妊娠期都可使用的抗生素: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磷霉素等,这类抗生素在妊娠期使用,对胎儿一般不会引起不良反应。青霉素类药物在使用之前必须做青霉素过敏试验,避免发生药物过敏反应。
哺乳期时患者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类药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应该暂停哺乳。
特别注意的是,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一定要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抗菌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