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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感觉功能的评定
感觉(sensation)是指人脑对客观刺激作用于感觉器官所产生的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感觉不仅反映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也反映我们身体各部分的运动和状态,例如,我们可以感觉到双手在举起,感觉到身体的倾斜,以及感觉到肠胃的剧烈收缩等。在某些病理状况下,人的感觉功能会出现异常。人体的感觉主要包含躯体感觉(包括浅感觉、深感觉与皮质感觉)、特殊感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内脏感觉等。本节着重介绍躯体感觉的评定方法。
一、感觉障碍的临床分类
感觉障碍依病变性质分为刺激性症状和抑制性症状两类。
(一)刺激性症状
1.感觉过敏
感觉过敏(hyperesthesia)指感觉敏感度增高,神经兴奋阈值下降,轻微刺激可引起强烈感觉,大多由于外界刺激和病理过程的刺激相加所导致。
2.感觉过度
感觉过度(hyperpathia)一般发生在感觉障碍的基础上,感觉刺激阈增高,不立即产生疼痛,达到阈值时可产生一种定位不明确的强烈不适感,持续一段时间后消失,单点刺激往往感觉为多点刺激。
3.感觉倒错
感觉倒错(dysesthesia)指对刺激的认识完全倒错,如非疼痛刺激却诱发痛觉。
4.感觉异常
感觉异常(paresthesia)指在外界无刺激情况下出现异常自发性感觉。
5.感觉错位
感觉错位(alloesthesia)指刺激一侧肢体时,产生对侧肢体相应部位刺激感受,本侧刺激部位无感觉。
6.疼痛
疼痛(pain)是一种不愉快的感觉和对实际潜在的组织损伤刺激所引起的情绪反应。没有外界刺激而感到疼痛者,称为自发性疼痛。
(二)抑制性症状
1.感觉缺失
感觉缺失(anesthesia)是指患者在意识清楚情况下对刺激不能感知,可分为痛觉丧失、触觉丧失、温度觉丧失和深感觉丧失等。同一部位的感觉均消失称为完全性感觉缺失;同一部位某种感觉缺失,而其他感觉保留,则为分离性感觉障碍。
2.感觉减退
感觉减退(hypesthesia)是神经兴奋阈增高,对较强刺激才能感知,感受到刺激的性质不变。
二、感觉障碍的分型
感觉障碍因病变部位的不同有很大差异。
(一)周围神经型感觉障碍
可表现某一周围神经支配区域感觉障碍,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末梢型
为周围神经末梢受损所致,出现对称性四肢远端的各种感觉障碍,远端重,呈手套袜套样感觉。
2.神经干型
周围神经某一神经干受损时,其支配区域的各种感觉呈条、块状障碍。
3.后根型
某一脊神经后根或后根神经节受损时,在其支配的节段范围皮肤出现带状分布的各种感觉减退或消失,常伴有放射性痛,即神经根痛。
(二)脊髓型感觉障碍
脊髓型感觉障碍主要依其损害部位及程度而表现不同。
1.脊髓横贯性损害
表现为受损节段平面以下的各种感觉消失或减退。
2.脊髓半切综合征(Brown-Sequard syndrome)
脊髓半侧损害时,受损平面以下同侧深感觉障碍,对侧痛温觉障碍。
3.后角型
后角损伤可出现分离性感觉障碍,即阶段性分布的痛、温觉障碍,深感觉和触觉存在。
(三)脑干型感觉障碍
依受损部位不同而症状不同。
1.分离性感觉障碍
延髓旁正中病变,因损伤内侧丘系而未损伤脊髓丘脑束,产生对侧肢体的深感觉障碍和感觉性共济失调,而无痛、温觉障碍。
2.交叉性感觉障碍
延髓外侧部损伤脊髓丘脑束及三叉神经脊束核,发生病变对侧的肢体痛温觉障碍和病灶同侧的面部感觉障碍。
3.偏身感觉障碍
脑桥和中脑损害时,出现对侧偏身和面部的各种感觉缺失。一般还伴有同侧的颅神经损害,可与其他偏身障碍的病变相鉴别。
(四)丘脑型感觉障碍
丘脑为各种感觉汇合处,受损可出现以下表现:
1.偏身感觉障碍 病变累及腹后外侧核和腹后内侧核,导致对侧偏身所有形式的感觉减退或缺失。肢体重于躯干,上肢重于下肢,远端重于近端,深感觉受累重于浅感觉为其特点。
2.丘脑痛 在感觉障碍的恢复过程中,出现对侧偏身自发的、难以忍受的剧痛,以定位不准、性质难以形容为特征。
3.感觉过敏或倒错。
(五)内囊型感觉障碍
内囊受损可出现偏身感觉障碍,同时伴有运动、视纤维的受损,表现为“三偏”,即偏瘫、偏盲、偏身感觉障碍。
(六)皮质型感觉障碍
皮质型感觉障碍的特点为精细的、复杂的感觉损害严重,而痛温觉、触觉等浅感觉障碍较轻或不变。深感觉、定位觉、两点辨别觉和实体觉则发生明显障碍。
1.局限性感觉性癫痫
出现病灶对侧皮肤的相应部位发生阵发性感觉异常,并可向临近区域扩散,系因中央后回感觉中枢的刺激性病变所致。
2.偏身感觉障碍
大脑皮质感觉中枢破坏性病变,产生对侧偏身感觉障碍。由于皮质感觉区分布较为广泛,所以感觉障碍往往只累及对侧肢体的某一部分,称为单肢感觉障碍。
3.感觉忽略
两侧肢体对称部位给予触觉或痛觉刺激,患者只能感知健侧肢体的刺激。
三、躯体感觉的检查和评定
躯体感觉检查包括浅感觉检查、深感觉检查和复合感觉检查。
(一)感觉评定的适应证、禁忌证及一般要求
1.适应证
包括:①中枢神经系统病变;②周围神经系统病变;③外伤;④缺血或营养代谢障碍。
2.禁忌证
主要是意识丧失者,或不能配合检查者。
3.一般要求
躯体感觉检查常常主观性较强,容易产生误差,需要检查者熟练掌握感觉系统解剖、检查方法等知识,并要求患者的配合。进行躯体检查时一般建议患者闭目、安静、意识清晰、高度合作,检查部位应充分暴露。检查者应避免一些暗示性的话语。对于不能言语或表达障碍的患者,可通过观察面部表情,肢体回缩等表现来评价。通常先粗略评价一般情况,如发现感觉障碍再逐步检查,一般从感觉减退区至感觉正常区再至感觉过敏区。
感觉检查常需借助一些简单物件:①棉签、大头针若干(一端尖、一端钝);②两支测试管及试管架;③一些棉花、纸巾或软刷;④4~5件常见物,如钥匙、硬币、笔等;⑤一套形状、大小、重量相同的物件;⑥不同质地的布;⑦感觉丧失测量器;⑧音叉(256Hz)、耳机或耳塞。
(二)评定方法
1.浅感觉检查
脊髓节段性感觉支配及其体表检查部位见表3-9。
表3-9 脊髓节段性感觉支配及其体表检查部位
(1)触觉:
患者闭目。评定者用棉签轻触患者皮肤,让患者回答有无感觉或说出所触次数。检查四肢时,刺激的走向与肢体长轴平行,刺激胸腹时走向与肋骨平行。检查顺序从上至下,即面部、颈部、上肢、躯干、下肢。
(2)痛觉:
患者闭目。评定者用大头针尖端在患者正常区域刺激,感受正常的刺激感觉,暂停数秒后,正式开始检查。以均匀力量刺激患者需要检查的部位皮肤,让患者回答“痛”或“不痛”,同时与正常区域对比。对于痛觉麻木的患者检查要从障碍部位向正常部位逐步移行,而对痛觉过敏的患者要从正常部位向障碍部位逐步移行。
(3)温度觉:
患者闭目。用装有冷水和热水的两支试管,交替、随意地接触皮肤,间隔时间2~3秒,嘱患者说出“冷”或“热”的感觉。测定冷觉的试管温度宜在5~10℃,测定温觉的试管温度宜在40~45℃。
(4)压觉:
患者闭目。检查者用大拇指用力去挤压肌肉或肌腱,嘱患者指出感觉。
2.深感觉检查
(1)运动觉:
患者闭目。检查者轻握患者手指或足趾的两侧,上下移动5°左右,让患者辨别移动方向。
(2)位置觉:
患者闭目。将其肢体放一定的位置,然后让患者说出所放的位置,或嘱患者健侧摆出和患侧一样的位置。
(3)振动觉:
患者闭目。用256Hz的音叉放置患者身体的骨骼突出部位,如手指、尺骨茎突等,询问患者有无振动感和持续时间。检查时应注意身体上下左右对比。
3.复合感觉检查
(1)皮肤定位觉:
患者闭目。用棉花或手指轻触患者皮肤后,由患者指出刺激的部位。正常误差手部<3.5mm,躯干部<1.0mm。
(2)两点辨别觉:
区别一点还是两点刺激的感觉称为两点辨别觉。嘱患者闭目。检查时用两脚规、叩诊锤的两尖端同时轻触皮肤,距离由大到小,测定能区别两点的最小距离。两点须同时刺激,用力相等。正常人以舌尖上的辨别最小,为1mm,指尖3~5mm、指背4~6mm、手掌8~15mm、手背20~30mm、前胸40mm、背部40~50mm、上臂及大腿约75mm。
(3)实体觉:
用手抚摸物体后确定该物体的名称的能力称为实体觉。患者闭目。将一件熟悉的物件放于患者手中,嘱其说出该物品的名称和属性。先试患侧,后试健侧。
(4)图形觉:
图形觉指辨认写于皮肤上的字或图形的能力。嘱患者闭目。用手指或其他东西在患者皮肤上画一几何图形或数字,由患者说出所写的图形或数字。
4.躯体感觉检查和评定的注意事项
(1)检查感觉功能时患者必须清醒且配合检查。如患者意识欠佳,又必须检查的,只能粗略观察患者对刺激的反应,以普及患者感觉功能的状态。
(2)检查时注意两侧对称部位进行比较。先检查正常的一侧,使患者知道什么是“正常”。然后请患者闭目,再检查患侧。
(3)先检查浅感觉,然后检查深感觉和皮质感觉,一旦浅感觉受到影响,那么深感觉和皮质感觉也会受影响。
(4)根据感觉神经及它们所支配和分布的皮区去检查。
(5)先检查整个部位,一旦找到感觉障碍的部位,就要仔细找出那个部位的范围。
(6)如有感觉障碍,应注意感觉障碍类型。
(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