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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治疗原则
癌痛指肿瘤、肿瘤相关性病变以及肿瘤等相关治疗所致的疼痛,多为慢性持续性疼痛,逐渐加重,但也可表现为阵发性、暴发性疼痛。癌痛是癌症患者最为常见的症状之一,60%~90%的晚期癌症患者都会出现癌痛,约30%~50%的癌症患者伴有不同程度的疼痛,约30%的患者临终前严重疼痛没有得到缓解。
世界卫生组织对疼痛的定义是组织损伤或潜在损伤所引起的不愉快感觉和情绪体验,或对这种损伤相关的描述。对患者而言,疼痛是自身机体损伤或疾病的信号,是影响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癌痛的出现提示要加强重视,及早治疗,防止更大或更长久损害。对医生而言,疼痛是疾病的症状,是机体对疾病创伤或损害的反应。早期及合理的治疗和控制疼痛对于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的改善意义重大,也是肿瘤治疗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癌痛的治疗原则是采取个体化综合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和身体状况,有效应用止痛治疗手段,持续、有效地消除疼痛,防治不良反应,降低疼痛及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以期最大限度提高患者生活治疗。2016年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NCCN)《成人癌痛临床实践指南》首次提出癌痛管理目标的“4A”原则:充分癌痛、最优生存、最小副作用和避免异常用药。强调了癌痛不单单是药物单一的治疗,而是全面、全程的管理过程。
癌痛治疗的方法主要包括病因治疗、药物治疗及非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