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年鉴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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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地方版权工作

北京市

2015年,北京市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5年版权工作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服务首都经济建设大局,有效宣传普及《著作权法》,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切实加强版权保护力度,大力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推动版权输出“走出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5年,北京地区作品自愿登记数量为601014项,比上年增长了17.7%。版权引进8945项,其中软件28项,电子出版物111项,图书8806项(含期刊557项)。北京地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为63898项,比上年增长31.34%,占全国总登记量的21.91%(全国总登记量为291637项)。

一、版权宣传工作

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是版权工作的重点之一,多年来,北京市版权局始终以此作为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效结合,多渠道宣传版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

2015年4月24日,北京市版权局组织了“共识·共商·共赢”第五届音乐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论坛,邀请来自行业协会、唱片公司、音乐网站、法律服务机构、学术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音乐人代表齐聚一堂,在如何加强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如何建立音乐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等方面发表真知灼见。

为响应李克强总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强化广大青年版权意识,北京市版权局与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青年创业基金于第十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联合举办了“加强版权保护 勇立双创潮头”版权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4月25日,在北京大学举行了活动启动仪式。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版权保护与创新创业”展开精彩探讨,北京市各高校学生代表共同签署了《“保护知识产权”联名倡议书》。此次版权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于十所高校设立会场,活动通过在各会场内布置版权知识展板、散发版权问答传单、设立版权企业展台、回答版权问题咨询等多样形式,对青年大学生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北京市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做出了积极努力。

利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签订三周年的契机,北京市版权局组织召开了多期贯彻落实《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以及版权管理相关同志探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批准后的版权保护问题;积极与主流媒体机构合作,在几大纸质媒体开辟外交大会宣传专版专栏,刊发专题文章;联合新浪网利用版权局官方微博,开展与外交大会、《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版权保护有关的知识问答;开展地面推介活动,制作展板,印制主题宣传单页,发放给市民和活动参与者,宣传《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版权相关知识等。这些活动形式新颖,内容全面,策划周密,参与广泛,成效显著。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署,北京市积极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单位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有效部署、切实采取措施,在全面完成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基础上,巩固成果,乘势而上,积极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同时,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继续深入开展市属国有三级以上企业和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正版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1.全面总结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并通报检查情况。2014年全市范围各级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常态化检查考核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此,2015年充分做好工作经验及措施的总结工作,并重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市政府的名义,在全市范围进行了工作情况的通报。

2.加快制定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为确保本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制可依,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快《北京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进度,经市政府审议通过,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9月23日,经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施行。

3.印发全年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为确保2015年度软件正版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2015年全市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该方案经市长王安顺亲自批示同意后,已印发至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为其开展全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全面细致的依据与指导;6月23日,北京市2015年全市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市政府召开,对全年软件正版化各阶段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做了规范和细化,针对全市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面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标准严”的紧迫形势,市政府秘书长李伟还针对提高版权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联系、规范制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4.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难点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讨协调。结合全市历年软件正版化工作实际,重点针对如何确保全市各区县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积极推进和有效落实,以及明确全市实行垂直管理的各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等问题,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进行研讨与协调,并全面开展经验交流及先进措施分享。

5.多形式多角度做好宣传与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整体推进进度,北京市于8月份举办了三期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培训班。通过工作历程回顾、主要存在问题、重要政策文件、检查考核标准等内容的细致培训和讲解,有效地帮助各级国家机关理顺了工作脉络,明确了工作流程和标准,并做出了严格的整改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认识,专门印发了《软件正版化宣传手册》共计2000余册,以漫画的形式,传达相关政策信息、工作步骤、标准规范等软件正版化相关内容;同时,根据各机关具体培训需求,还派遣相关专业人员,赴有关机关针对工作背景意义、检查实施流程、日常使用规范、软件应用技巧等内容开展多次专项培训工作。

6.责成专人,采取电话督促、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全面跟进并督导资产清查、软件采购等工作的落实。责成专人采取电话督导跟进的形式,通过近200次的电话沟通,对全市110余家市级国家机关及16个区县人民政府的软件正版化相关资产清查、采购落实、迎检准备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与督促,并做好翔实记录(形成工作记录200余条)。根据记录结果,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采取现场督导的形式加以全面推进,为10月份正式启动的软件正版化检查验收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1.做好2014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总结,印发2015年工作实施方案,并全面开展部署。2014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于2015年3月全面结束,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检查中所收取的各单位软件正版化相关文件资料以企业集团为单位进行整理存档,认真汇总各检查组在检查中记录反馈的问题,分析并提炼形成了《2014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2014年的工作实施完成情况,对以往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充分结合市属国有企业的实际,本着将工作机制、宣传培训、工作进度、软件采购、督促检查等环节进一步细化和改进的原则,制定完成了《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4月,召开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和《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文件,并确定了2014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优秀组织奖名单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方式,为全面启动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6月26日,召开北京市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确认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采购价格优惠报价目录。为进一步节约软件采购成本,规范软件采购行为,委托北京市正版软件采购平台,与2014年入围正版软件采购谈判的近10余家软件厂商通过邮件沟通、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了磋商,并对软件厂商提交的报价文件、服务内容条款等进行了收集整理,本着“服务内容优于去年、软件产品价格不高于去年”的原则,形成了初步的软件产品采购价格目录。2015年5月,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了“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采购价格研讨会”,研究商讨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采购价格相关事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市版权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以及市正版软件采购平台和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人员就市正版软件采购平台汇报的50多种软件产品价格、升级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内容进行了反复的讨论,确认了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采购优惠报价目录。随后,第一时间向企业转发了《关于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软件采购优惠报价目录》,为企业正版软件采购提供了最直接、最有效的参考。

3.全面覆盖、广泛宣传,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结合各企业实际培训需求,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各项培训内容及议程后,统筹协调相关专业人员,重点就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清查、检查验收等工作标准及程序,软件采购流程及规范,软件资产管理知识,有关软件产品简介等内容进行了针对性、专业性的培训,已完成培训30余场,涉及参训人员近600人次,其间共向各企业发送相关宣传海报2000余份、工作手册500余本。通过全市范围市属国有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并调动了企业集团总部的统筹力度及工作积极性,为其所属各企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4.责成专人,采取电话督促、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全面跟进并督导资产清查、软件采购等工作的落实。责成专人采取电话督导跟进的形式,通过近100次的电话沟通,督促全市近50家市属国有企业总部对其纳入年度工作范围内的200余家所属企业的软件正版化相关资产清查、采购落实、迎检准备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与督促,并做好翔实记录(形成工作记录100余条)。根据记录结果,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采取现场督导的形式加以全面推进,为10月份正式启动的软件正版化检查验收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三)新闻出版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为了能够顺利解决企业资金落实、软件采购问题,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通过召开新闻出版行业企业推进会、企业集团领导人员座谈会及现场督导等形式,共同研究探讨资金落实、软件采购问题,经过多次的研究讨论,最终确定了把采购办公软件的重点转向国产软件,并采取场地授权的方式解决。在积极探索适合软件正版化工作新途径中成功地走出一条既站在支持国产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高度,又节省了企业采购资金,保证软件正版化实效的新途径。

同时,根据“2015年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的相关会议要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计划于10月份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督促检查工作。为深入推进我市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9月下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组成检查组对有关企业集团总部及其所属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的形式重点针对企业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将软件纳入资产管理体系、制作软件安装管理台账、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软件日常安装使用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供有效意见建议并严格要求有关企业限期予以整改解决,为企业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督导效果。

三、版权保护工作

北京市版权局通过各种手段有效加强监督监测,切实抓好大案要案,不断增强版权保护的力度和实效。

1.积极实施网络版权主动监管,继续推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2015年,重点针对年度热播电视剧、综艺节目、热门电影、音乐共四类各十部作品,通过技术监测、人工监测、行业监督等多种方式进行常规主动监管,全面检测重点作品的版权授权及使用情况。围绕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转载他人作品和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精神,多次约谈百度、阿里、网易、腾讯等业内有影响力的网络企业,支持权利人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指导网站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加强自身侵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时下线未取得授权的音乐作品,音乐网站正版化经营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音乐侵权链接下线处理成功率从上年的16%上升到75%以上,侵权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2.结合主动监管工作,继续推行《版权声明试行办法》。利用版权资源信息中心网站建立定向链接,对声明公示的登记作品加强保护,版权声明公示制度在明晰版权归属、预防版权纠纷方面发挥了越来越明显的作用。接受权利人申请,对《超能陆战队》《港囧》《九层妖塔》等12部热门电影院线上映期间的互联网点播及下载等侵权情况进行全网监测,针对一些小网站的侵权现象进行重点打击。在监测过程中,针对侵权严重的网站在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官网上发布版权监测通报,配合执法部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通报、行政约谈、行政处罚、关闭侵权网站等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3.深入开展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联合开展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主动联系通信、网管、公安和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市“双打”办的工作部署,坚持快速反应机制,积极移送侵权案件线索,提供侵权网站信息和侵权证据,积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对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提供有力证据支持。对有侵权行为同时未经许可从事视听服务或未经登记的非法网站实施快速清理,进一步净化网络版权环境。对被举报投诉的网站进行定向监测、整体评估。组织网络企业和执法部门重点对云空间和APP客户端侵权盗版情况进行交流分析,加强重点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

4.积极推进版权工作站建设。在重点领域和企业新建了11个版权工作站,重点加强了版权登记的培训和工作指导,结合各站特点,开展版权进校园系列活动,在10所大学开展积极创新创业和版权保护的专题活动,支持软交所、中文在线等5家版权工作站组织了大型主题宣传、咨询活动,积极扶持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和视觉中国等权利人著作权声明和维权保护工作。

5.逐步建立著作权专业调解、服务平台,维护著作权人权益,积极开展版权调解工作。北京版权调解中心2015年回复网络咨询200多次,受理著作权纠纷调解案件35起。经过沟通、走访以及设立调解庭进行当面调解,其中25个案件已结案,结案金额超过500万元。

(赵晓鹏)

天津市

2015年,天津市版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推进天津市软件正版化工作向纵深发展,主要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版权工作: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1.健全制度,建立机制

天津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积极探索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完善规范的制度体系。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分别制定、修订印发了《天津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动态信息报送制度、《天津市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材料,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化、制度化建设提供了保证。

2.加强管理,完善信息

为实现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与具体责任人挂钩,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经收集整理,建立了市级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和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共70个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牵头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数据库。为及时掌握市、区县两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确保计算机使用正版软件核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动态管理,市版权局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市级政府机关计算机安装软件登记表,汇总天津市70个政府机关正版软件安装使用情况,建立了正版软件使用情况信息库。

3.查摆问题,完成工作

按照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检查组对天津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6家被检查单位,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开展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普查,制定、修订并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巡检制度等。2015年11月初,向国家版权局报送了天津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4.采取措施,完成检查

按照《天津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部署,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具体考核任务,确定了考核时间、考核小组及被考核单位名单。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4个考核小组,完成了对10家市级政府机关、4个区县政府机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

5.加强培训,提高意识

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采取召开会议、走访调查、检查推动、考核评议等多种方式,宣讲使用正版软件的重大意义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必要性。市版权局与市环保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市环保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积极引导市级政府机关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的培训工作,不断将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引向深入。

6.严格审计,完成任务

按照《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津审办[2014]17号)要求,2015年,市审计局完成了对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等15个机关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的审计,主要审查了政府机关软件采购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采购实施情况,以及对更新、购置软件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等,并将审计结果纳入年度审计报告中。

2015年,市、区县两级政府机关采购正版操作系统软件3482套、办公软件4918套、杀毒软件7281套,采购金额915.77万元。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1.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银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天津市国资委、天津银监局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印发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材料,召开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按时完成了正版软件采购任务,共采购正版操作系统软件2116套、办公软件9189套、杀毒软件10359套,采购金额2612.80万元,有力推动了天津市国有企业、银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2.推动建立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国家版权局工作要求,2015年,天津市完成了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动建立了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完成了对天津出版传媒集团、天津日报传媒集团所属14家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于2015年底接受了国家版权局对市新闻出版集团二级企业的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检查。

3.继续推进勘察设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天津市第二批勘察设计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在完成14家勘察设计企业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12家勘察设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2015年,12家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了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自查,拟定了正版软件采购计划。

二、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

(一)扩大监管范围

2015年,天津市版权局在已有的43家市重点监管网站的基础上,为增强监管效果,在市通信局配合下,又选取了该市有一定的影响和规模的10家网站,作为市重点监管网站,列入市版权局日常重点监管范围。

(二)加大监管力度

天津市版权局核实更新了市重点监管网站联系方式、地址、负责人信息,并分别对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天津市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办法》下发到新增加的10家重点监管网站。

市版权局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监管工作,对53家市重点网站进行日常监管,对存在提供热播影视、歌曲在线观看和下载内容的网站,要求其提供作品授权证明。

在国家版权局公布重点预警作品名单后,天津市版权局立即将名单在局政务网公布,并将重点预警作品名单通知市重点监管网站,再次提出要求。各网站在收到预警作品名单后,按要求立即进行了自查自纠和整改。

(三)召开中期推动会

2015年9月8日,天津市“剑网2015”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召开了中期推动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阶段总结,分析了市网络作品版权形势,各成员单位针对下一步专项工作提出了打算,并进行了沟通协调。

(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2015年10月29日和11月5日,天津市“剑网2015”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心情网、梦幻之声网、户外资料网及盛世阳光网4家网站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4家网站都能做到认真执行《天津市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办法》。

三、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的评选工作

2015年,天津市版权局评选出天津生态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市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成为该市首批版权示范单位。其中,天津生态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神界漫画有限公司、当当网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4家企业荣获国家级示范单位称号,天津神界漫画有限公司“四大名著”系列漫画作品荣获世界知识产权(中国)版权金奖作品奖。

四、版权“走出去”相关工作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天津市版权局起草并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度“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的通知》,组织该市出版单位2015年度“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后,2015年市申报单位为3家出版单位,项目共计9种,版权输出6个国家。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天津市版权局起草并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度“丝路书香工程”重点翻译资助项目的通知》,组织市出版单位“丝路书香工程”重点翻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市申报单位为3家出版单位,申报项目共计9种,版权输出4个国家;积极参加第22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指导市出版单位做好版权引进与输出的报备、审核工作。

五、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版权保护氛围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维权守法意识

1.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宣传

在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期间,天津市版权局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天津日报》等媒体对该市“剑网2015”专项行动多次进行报道。

2.开展“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天津市版权局起草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并下发16个区县。围绕“因乐而动,为乐维权”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活动主题,在市版权局的网站、市版权协会网站、16个区县网站上同时发布宣传片,营造开展“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氛围。

3.开展版权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015年4月30日—5月3日,在“2015书香天津·春季书展”现场,开展了为期四天的版权咨询与服务活动,进一步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了尊重知识、尊重版权的意识。

(二)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尊重版权的自觉性、主动性

一是组织开展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宣传培训。11月12日,天津市版权局与市环保局联合组织培训,开展推进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并以此为试点,引导其他市级政府机关组织开展本机关下属单位的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9月28日,与市国资委联合开展了“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11月20日,与天津银监局共同开展了“推进银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

二是组织举办市重点监管网站版权保护工作培训会。9月21日,天津市“剑网2015”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组织市重点监管网站负责人举办了版权保护工作培训会。

三是组织版权示范单位授牌暨版权开发、利用、保护培训会。6月30日,天津市版权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授牌活动。会上,获得示范称号的8家单位分别做了经验介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教授针对版权创新与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讲解。

六、做好版权管理工作,促进版权产业发展

2015年,天津市版权局完成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认证18件、著作权作品登记137件,审核涉外图书出版合同278件、电子出版物合同4件。审核、批复、发证,各环节都认真进行,保证了软件认证批复、涉外图书出版合同备案、作品登记证书的质量。每月按时完成作品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在详细解答版权业务咨询的同时做好版权宣传工作,接待版权咨询百余次。

(张倩)

河北省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河北省各级版权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巩固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探索创建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基地),不断提高版权服务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5年,河北省各级政府继续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长张庆伟高度重视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8月27日、11月12日分别做出“软件正版化既是承诺,也是责任,党政机关要带头抓好”和“继续抓好”的重要批示。分管副省长姜德果多次听取软件正版化工作汇报,并做出批示。省政府根据情况变化,制发了《关于调整河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新增一个成员单位。

二是强化机制建设。省版权局起草了《河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经三次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经省政府批准,并于8月5日印发至各地政府、省直各单位,将软件正版化考核工作纳入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轨道。10月中旬,省版权局经征求意见并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印发了《河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

三是开展检查考核。1月中旬,全国“双打”办考核组对河北省“双打”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除查看相关资料外,还对省人社厅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突击检查。8月中旬,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软件正版化第十一检查组对河北省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抽查了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等6家单位,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后,又随机抽查了90台计算机,查看了软件安装使用情况。省版权局9月份组织人员对部分县级政府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后,又于12月上、中旬组织13个组,对99家省直单位和24个市、县级政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和考核评议。督查和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上机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并依据考核办法对被考核的地区和单位进行了逐项打分。廊坊、邢台、沧州等市政府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政府督查项目,开展了政府督查;唐山、石家庄、邯郸、秦皇岛、定州等市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市直单位、所辖县级政府进行了督导检查。2015年,全省先后完成了800余次督导,检查了7100余家单位。

四是深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2015年,省版权局多次深入省内3家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及其二级企业进行检查。11月底,国家版权局对上述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检查。在推进国有、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基础上,9月28日,省工商联和省版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推进我省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地工商联和版权局开展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给予了指导。

二、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全省各级版权部门认真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省版权局会同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转发了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的有关通知,在全省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对非法传播音乐、影视、新闻等作品的网站和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进行了重点整治;对通过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广告联盟、智能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字幕组、网络销售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进行侵权盗版的行为进行了跟踪打击。

二是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力度。协调新闻出版行业监管部门,对各类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印刷复制发行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侵权盗版行为。

三是加大出版物市场监管力度。通过现场检查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销售场所,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出版物销售企业。对城乡重点部位进行了重点清查,对盗版重大题材、畅销、常销及教材教辅、影视、软件等出版物进行了重点查缴,从发行传播渠道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四是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先后查处了张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叶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开元印刷厂盗印图书案、华宁印刷厂盗印图书案等侵权盗版案件,有力打击了侵权盗版的不法行为,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7.8万余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印刷复制企业3.3万家次,查办侵权盗版案件26起,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6.46多万件,主动监管互联网站9000多家次,关闭网站62家,列入黑名单9家。

三、版权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2015年,河北省各级版权部门借助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信息,介绍工作成果,扩大社会宣传的影响力。

一是突出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5月6日,《中国新闻出版报》刊登了“2014年推进软件正版工作成果”专题,对河北省2014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了宣传。10月30日,国家版权局印发的《关于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河北省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介绍,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周宣传。4月23—26日,省版权局转发了国家版权局的相关通知,积极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了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河北电台的多个频率安排播出版权宣传片23次,时长18分钟;河北电视台的多个频道每天安排播出“版权宣传周45秒”公益广告1次,共播出24次,时长18分钟;河北电台重点新闻节目《穿越吧》制作播出了专题《世界知识产权日漫谈——互联网时代用正版 更便捷 更实用》,就互联网侵权问题展开探讨;河北电视台《河北新闻联播》节目播放了《河北公布两年来十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等报纸登载了“因乐而动,为乐维权”系列版权宣传海报;长城网每天登载、转播国家版权局制作的宣传海报,同时做好原创报道工作,先后发布原创稿件8篇,转发公益宣传素材36篇。全省各地版权部门按照省版权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积极宣传国家制作的宣传材料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发放宣传单、上街宣讲、悬挂宣传条幅、版权知识培训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推荐宣传查办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5月20日,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奖励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的决定》,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省通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处、石家庄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上庄派出所、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石家庄市井陉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石家庄市赵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沧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等9家单位,以及李振忠、康立广、彭士涛、姚盛昌、张燚、沈阳、衡国柱、王彦迈等8名个人分别获奖。

四、版权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工作

2015年,全省各地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先后组织软件正版化、版权执法等方面培训180余次,参训人员达1.6万余人次。各地通过培训教育,在提高各级版权部门业务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一是积极参加国家版权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4月下旬,省版权局组织部分市级版权局代表参加了国家版权局在青岛市举办的版权执法培训班。6月初,省版权局组织全省11个设区市版权局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参加了国家版权局在天津市举办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10月上旬,省版权局组织人员赴京参加了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应用专题培训。

二是组织开展省级软件正版化和版权执法专业培训。7月10日、14日,省版权局在石家庄市召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暨版权执法监管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版权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议精神,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部署了下半年软件正版化重点工作,介绍了考核办法的制定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宣读了“剑网2015”专项行动方案,廊坊、秦皇岛、石家庄、沧州等7个市级版权部门分别就本地软件正版化、版权执法工作做了典型发言。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与会,并分别介绍了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保障、信息安全、审计监督、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情况。99家省直单位、13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11个设区市、10个省直管县(市)版权局负责软件正版化和版权执法工作的代表参加了培训会议。11月中、下旬,为做好12月份全省范围的软件正版化督查与考核工作,省版权局专门对13个督查与考核组的主要成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现场讲解了软件正版化相关政策法规和软件知识,并就上机操作等方面的具体方法进行了介绍。

三是开展市县级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从7月下旬开始,唐山、定州、衡水、邢台、沧州等市版权局陆续组织开展了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就软件正版化的长效机制建设、制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在改进软件采购预算与采购模式、完善软件台账登记与软件管理、提高软件安装与使用技能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

五、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建设及版权登记和服务工作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全省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规范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基地)评定工作,推动版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河北经济、文化建设,2月下旬,省版权局印发了《河北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办法》,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工作。2015年,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建工作已扎实开展,石家庄、廊坊等版权示范城市正在筹建,近20家版权产业单位、基地陆续申报。省版权保护中心为强化版权服务功能,建设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建立省会作品登记代办站。2015年4月,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了省会作品登记代办站授牌启动仪式,共设立代办机构24家,同时制定了与代办机构的协议和管理制度,多次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二是为著作人和版权产业单位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如出函协调赵玉芝原创美术作品《东方美神》被抄袭拍卖事宜,就格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事宜、曲阳石雕袁会朋作品侵权事宜进行调解,就曹燕玲《流转岁月》诉讼案、河北演艺音像出版有限公司诉讼案进行证据提取工作。全年共调处版权纠纷10余起。

三是拍摄制作了河北省首部版权公益宣传片,以“鼓励原创 尊重版权”为主题,开展了有奖征集版权公益海报及“河北省版权保护小卫士”卡通形象活动。

四是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俏夕阳》舞蹈编剧范锦才等版权工作相关人员做客河北新闻网,就全省版权保护的现状、版权产业的发展进行访谈。2015年,省版权部门共为省内各出版社登记外国及港澳台图书出版合同130件,为社会公众登记美术、文字和音乐等作品259件。

(李冬群)

山西省

2015年,山西省版权工作坚持创新思维、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发挥版权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基础性、资源性和战略性作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原则,着力加强版权监管力度,逐步拓展版权宣传范围,扎实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和软件正版化等重点工作,荣获全国打击侵权盗版有功集体三等奖,并以满分的成绩通过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行动)考核组的检查验收。

一、版权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工作

版权管理与执法工作是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要内容。山西省版权局将打击侵权盗版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任务,全面提高工作标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密集开展集中行动,坚决保持对侵权盗版不法分子和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年版权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加强领导,有效整合各种执法资源

多次对全省版权领域“双打”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版权、“扫黄打非”、印刷、发行等部门分头行动,加强版权监管源头治理,开展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大检查、大整顿、大治理工作,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位置、重点对象的整顿工作,保持对生产、销售侵权盗版制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明确了打击侵权盗版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求狠打快打、聚焦重点、追根溯源、强力查办,确保各项行动落到实处,全面净化山西省出版物市场。

(二)突出重点,大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为适应版权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势,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违法行为,从2015年7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突出整治传播侵权盗版音乐、影视、新闻、游戏、文学、软件等作品的网站和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等,严厉查处通过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广告联盟、智能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字幕组、网络销售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实施的侵权盗版行为。开展网站主动监管工作,共监管重点网站6个。重点查办了“儿童资源网”案,对该网站依法做出了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集中力量,全面整顿传统出版物市场

坚持日常巡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了全省“两会”“两节”期间出版物市场整治行动、全省出版物市场春季集中清查行动和暑期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在不同时段开展了“少儿出版物市场整治行动”“打击非法及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三大集中行动;加强图书报刊音像市场、交通枢纽、集市景区、数码电脑城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组织“双打”督导检查4次,下发出版物市场督导检查情况通报1次,协调省“扫黄打非”稽查队对11个市的90余个县区进行了多轮暗访检查,下发《出版物市场巡查暗访友情告知书》25份。共计出动检查人员2.1万余人次,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32万余件,全年共立案查办各类案件47起,同比增长38%。

(四)注重宣传,改善版权管理社会环境

4月20—26日,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版权宣传进媒体活动。全省各级电视台播放版权公益广告1050余次,利用公交移动媒体和楼宇LED播出版权宣传片660余次,山西新闻网、太原新闻网、《晋中日报》、《太行日报》、《阳泉日报》、太原经济广播和晋城市电视台等媒体以各种形式宣传版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二是组织版权宣传进机关活动。设计制作了以“使用正版软件、维护信息安全”为主题的版权宣传海报(3种共计15000张)发给省、市级政府机关,要求张贴并组织学习《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三是组织版权宣传进企业活动。太原市要求赛格、青龙、阳光、颐高四大电脑城悬挂“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标语,朔州市在城区主要书店张贴宣传海报,阳泉市举办了知识产权案例分析讲座。

四是组织版权宣传进校园活动。太原市编辑出版了《小学生漫画版权读本》10万册发放给全市十县(区)各小学,其他市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版权知识进校园活动。

五是开展全省知识产权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在太原市高新区政务广场参与了“2015年山西省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推介活动”和知识产权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版权宣传资料和宣传品1000余份。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按照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山西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

1.推动制度建设

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遵守软件购置、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工作协调、经费保障、软件采购、日常监督、资产管理、审计考核和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2.加大督查力度

组织各级政府机关在2015年8月17日—9月11日期间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督促、指导各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机构对本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落实情况,具体责任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情况,软件安装、使用情况,软件资产管理和软件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有效保证了软件正版化工作质量。

3.落实工作责任

要求完善并及时更新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督促各市建立县级各单位责任人数据库。推进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巩固情况与具体责任人挂钩。

4.组织业务培训

2015年11月18日,组织召开了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培训会议,从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意义、形势、方法、步骤等方面对全省108个省级政府机关和11个市版权局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相关工作人员做了典型经验介绍,全面提升了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水平。

5.开展审计工作

组织各级审计部门围绕政府机关软件资金预算编制、软件采购实施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关注经费保障是否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采购程序是否规范、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或实际工作需要、是否及时建立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通过审计监督,促使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进而维护软件市场正常秩序,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

(二)推进企业和全省银行系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按照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与省国资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以软件资产管理为重点,组织抓好调查摸底、资金落实、软件采购、督促检查、资产管理、信息报送等关键环节,确保按时完成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督促企业建立软件资产台账,规范软件使用管理。与省国资委邀请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版权局有关领导共同组织召开省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培训会议,对全省目标推进企业工作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进行了培训。与省银监局共同组织召开银行系统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协调会,下发了《关于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动全省银行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与省工商联积极联系,研究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三、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山西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对照《山西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在认真摸底的基础上,通知全市范围内的相关企业与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

在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特别注意加强作品版权登记工作,努力为广大著作权人提供可靠便捷的版权保护服务,为版权贸易的不断拓展保驾护航。全年完成作品版权登记122件,完成版权贸易合同备案43件。授权省影视集团开展版权登记代理业务。全年总计答复著作权方面的社会咨询近200人次,调解多起著作权纠纷。版权工作的社会影响逐步显现,参与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知识产权局多项政策措施的制定修改和资料提供,积极为国家版权局相关具体工作建言献策,力推全省版权产业发展。帮助省版权协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完善了协会会员单位的组成,吸纳除出版、报刊等传统出版单位外的影视、广电、演艺、工美、软件、动漫、游戏、法律、科研院所等行业代表参加,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助补充作用,扩大版权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郝子谋)

内蒙古自治区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在国家版权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大局,以营造良好版权环境、推动版权相关产业繁荣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版权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提升版权公共服务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打击盗版工作的认识明显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建立健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此《意见》的实施,是内蒙古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中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真正走向了制度化、常态化。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考核办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对盟市厅局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作为全国首个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省区,该工作得到了国家版权局的充分肯定。

(二)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5年9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国资委全面部署自治区、盟市两级27家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明确要求各有关企业于“十三五”末期基本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

此次工作部署,是在基本完成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版权局、国务院国资委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路线图和实施步骤,加强督促检查、责任追究和教育培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二、版权执法工作

1.按照全国和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拟订了《关于加强2015年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及做好案件信息公开与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各地版权执法机构信息、细化版权案件统计台账,规范报送时间,强化新形势下版权执法和监管工作,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版权保护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2.积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工作。按照国家版权局“剑网2015”专项行动部署,召开全区“剑网2015”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并制作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公益公告,运用多部门网络专项治理协作机制,针对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智能终端APP、网络广告联盟以及网络文学等重点领域实施立体布控,全面清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2015年,全区自行查办网络侵权案件三件,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乎兰电影网”等案件三件,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查办网络侵权案件零的突破。这些案件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对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网络版权秩序,净化版权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有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版权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落实版权执法信息月报制度,全面掌握全区版权执法案件进展情况和重要成果。

4.协调国际版权纠纷。根据国家版权局的案件转移函,内蒙古自治区协调处理了一起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文艺工作者中的涉外版权纠纷。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并约谈有关责任人,完成了此案件的调解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国家版权局,为后续开展类似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版权宣传培训工作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将版权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版权执法监管和管理服务之中,建立起版权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常态机制。

1.依托国家版权局在呼和浩特举办全国版权执法培训班之机,同期举办了自治区2015年版权行政管理执法培训班,各盟市及部分旗县区基层版权行政执法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全区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进一步完善。举办了2015年全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对包括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软件、各盟市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在内的共计180余人进行培训。本次培训提高了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切实巩固软件正版化成果。与此同时,会上还详解本年度软件正版化盟市厅局考核指标体系,全面部署软件正版化考核工作。

2.按照国家版权局、自治区知识产权协调指导办公会议要求,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版权部门上下联动,统一步骤,围绕第15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版权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召开了自治区主要媒体参加的宣传工作协调会议,向媒体记者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工作情况,牧仁副局长亲自带有关处室人员赴呼和浩特市开展版权执法检查和版权产业调研;自治区、各盟市组织了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全区共销毁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64.3万件,其中盗版图书12.9万件、盗版音像电子出版物36.2万张(盘);各盟市、旗县文化版权执法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版权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印制、发放《版权保护手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版权主题宣传海报等20000余份;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播出5期版权工作报道,各级各类报刊、网站刊发版权宣传报道26篇,版权公益广告4期4版;整合有关版权图片、视频资料,制作了2分22秒的版权宣传视频(包括了自治区有关领导研究部署工作的图片资料、版权宣传标语、国家版权宣传素材等),在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楼宇、新华广场广播电视台户外墙面LED屏及局网站进行播放。达到了进一步宣传打击侵权盗版,营造良好版权环境,提升全社会版权意识的目的。

3.组织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单位参加国家版权局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有功单位与有功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其中,自治区版权局、通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获先进单位三等奖,沙力同志获先进个人二等奖。

四、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1.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出版单位参加第22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并与举办方积极联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就内蒙古自治区出版单位参展工作做出周密安排,推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出版工作“走出去”战略。

2.试运行国家版权登记平台。作为首批五个试运行的省区之一,内蒙古自治区积极运用国家版权登记平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3.进一步理顺版权作品登记流程,完善作品登记办理审核备案,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版权服务机构参与作品登记。2015年,全区办理作品登记201件,同比增长近80%。

(沙力)

辽宁省

2015年,辽宁版权工作紧紧围绕局党组确定的“工作提高年”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真抓实干,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版权保护与管理水平。

一、落实国发[2014]28号文件精神

全面落实国发[2014]2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争取国家版权局支持是2015年辽宁省版权局的中心工作,通过对华中和西部两家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进行调研考察,初步完成了“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政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1.调整充实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补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采购中心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截至2015年底,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增至19个部门。

2.全面完成全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业务培训。2014年11月—2015年2月,采取分期培训方式,完成了14个市的100个县区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业务培训任务,参训单位1326家,受训人员1500余人,召开了两期共101家省直机关软件正版化业务培训。

3.召开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部署年度正版化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了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总结了2014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讨论通过了《辽宁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做出部署。

4.部署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回头看”及二轮督导检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在省级政府机关部署开展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回头看”工作,全面巩固正版化工作成果。组织成员单位组成6个检查组,于8月和12月分两轮对14个市30个县区及101家省直机关开展深化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5.扎实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2015年,共组织召开了三期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来自省内勘察设计、金融、证券、商业服务等领域的96家企业参加了培训;深入推进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高标准通过了国家版权局的检查验收;联合省国资委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省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版权执法与监管工作

1.部署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广电和版权领域2015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围绕执法制度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加强“两法”衔接、提升全民守法意识四项工作任务,重点组织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行动、“秋风2015”专项行动。2015年2月中旬,国家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组对辽宁省“双打”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国家检查组对辽宁局负责的打击侵权盗版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联合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共同启动了辽宁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起草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省内主要运营商会议,明确提出了以查办侵权盗版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和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9件,没收服务器3台,罚款23万元。

四、版权宣传培训工作

1.开展“4·26”版权集中宣传活动。为配合宣传活动的开展,印制了《版权保护宣传手册》。2015年4月20日,在浑南新区亿丰时代广场举行的辽宁省集中销毁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现场,联合省知识产权局,以及沈阳市版权、文化执法、工商、法院等部门设立版权宣传咨询台,集中开展版权咨询宣传活动,摆放宣传板16块,张贴宣传海报、散发宣传手册和宣传单5000余份。在宣传周期间,协调辽宁广播电视台在中午时段《辽宁卫视说天下》栏目以滚动字幕形式,连续播放了“保护版权,尊重创造,从你我做起!”宣传语。

2.组织召开加强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4月23日,组织召开了“加强版权保护实施技术防伪工作座谈会”。邀请技术专家讲解出版物版权追溯保护体系防伪技术原理及其在出版、发行领域的应用,并对辽宁省深入开展技术防伪强化版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内出版、发行单位相关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3.组织参加国家版权局举办的系列培训。组织省内各市版权管理人员、版权执法人员,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参加了国家版权局举办的8次强化版权执法、推进正版化、版权监管平台、版权社会服务等业务培训或工作会议,根据安排,辽宁省分别就开展软件正版化审计监督、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推进正版化助力创新创造共4次在培训或会议上做了交流发言。8月底,参加了由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全省打击侵权假冒业务培训会。应邀就进一步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全面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常态化管理在会议上做交流发言。

五、组织省内出版单位参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

组织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北方联合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及所属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大连出版社共11家出版单位,携1600种最新出版的“走出去”系列精品图书参会,积极协助各出版单位认真做好展位选定、宣传策划、展台装修、展品摆放、会务服务等工作。为期五天的展会,共签订版贸协议及达成版权合作意向近百项。

六、举办全省基层版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条件下全省版权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举办了全省版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来自省内各市县的版权执法人员80余人参加了培训,邀请了省服务业委、省“双打”办、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内版权法律方面的专家为学员授课,同时安排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就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进行了业务交流。

七、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2015年,共办理作品自愿登记10337件,审核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180件,办理著作权合同备案登记8件,办理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认证4件。

(李安庆)

吉林省

2015年,吉林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版权局的领导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版权监管,加强版权保护、运用及转化机制,推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版权监管和行政查处工作

对侵权盗版行为进行行政查处是版权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主要责任,省版权局积极发挥主导性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指导全省各级版权执法机关开展版权侵权案件查处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了统一领导和工作指导,及时调度全省各级版权执法机关的工作情况,落实版权行政执法案件月报制度,对重点案件进行指导、重大案件进行督办,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行政监管及执法机制。按照省版权局的统一要求,各地版权机关根据本地情况组织开展各类集中执法行动,针对印刷复制企业开展了阶段性集中检查;针对高校周边复制、销售盗版教材行为开展了集中治理。为有效地指导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各地版权执法机关的办案质量,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省版权局还举办了版权执法专题培训班,全省各市县级执法人员总计140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积极主动查办典型侵权案件。2015年,全省各级版权执法机关,围绕图书、音像、计算机软件、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积极主动开展版权侵权案件的行政查处工作,案件查办质量比上一年度明显提高。省版权局直接立案查处典型侵权案件4起,对黑龙江省某图书公司印制发行盗版教辅图书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积累了对属地外侵权人跨省侵权规避监管行为进行查处的工作经验;对群众举报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商铺批发盗版音像制品行为进行调查,对现场发现的有关侵权制品进行取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交由该辖区文化执法机关办理,并通过个案督办的方式督促该执法机关对辖区内其他音像制品侵权行为进行集中检查,以点带面,全面治理,收到较好效果;对长春百脑汇某电脑公司非法预装未经授权操作系统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做出处罚,有力打击了计算机软件预装环节的盗版行为。2015年,全省共立案查处行政执法案件60件,国家版权局督办案件1件,省版权局督办案件2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全部结案,行政处罚金额总计超过50万元。

三是集中开展“剑网2015”行动。7月末,省版权局与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吉林省2015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工作方案》,启动开展全省第十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省版权局将延边朝文音乐网站作为网络音乐侵权的治理重点,指导延吉市文化综合执法机关开展调查工作,梳理存在侵权风险的网站并进行重点监控,利用梳理出的有关线索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在主动监管过程中积累办案经验。此外,还将规范治理新闻信息类网站转载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作为省级版权执法机关专项治理中的重点工作内容,确定了30家重点监控的网站,对可能存在未经授权转载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及使用作品付费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控,发出通知要求相关网站提供转载内容的相关授权文件及版权合作证明材料。对存在转载使用他人作品不规范行为的网站,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整改,进一步强化对网络空间的监管,规范全省互联网使用作品的经营秩序。

“剑网行动”开展期间,吉林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密切合作,对重点网站、连锁网吧等重点领域和场所及网络运营接入服务商等重点环节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线索进行调查,规范网络传播行为,对严重的侵权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辉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辉南县自由港网吧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提供电影播放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公主岭市、榆树市、敦化市、德惠市、江源区、靖宇县、长岭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分别对多家网吧未经许可提供的游戏下载及私服外挂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据统计,吉林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主动监管网站100余个,对有关服务器进行检查70余次,进行立案调查的案件20件,结案14件,约谈有关网站负责人30多人次,罚款金额总计11.4万元。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版权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吉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吉林省版权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全面公开版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针对各级版权执法机关信息公开的渠道资源不平衡、部分地区案件信息公开存在滞后和不规范等情况,结合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版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利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版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栏(版权工作动态),为全省各级版权执法机关提供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对全省版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统一公开。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初,吉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制定本年度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主要工作任务,落实各相关单位责任。研究制定了《吉林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至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本年度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遵照执行,落实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工作,全面解决各省级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吉林省版权局于7—9月期间集中开展了省级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共现场检查省级机关单位60家,抽查办公电脑360台,检查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及软件管理台账,对存在问题进行记录,并现场进行反馈,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将检查结果形成工作报告上报省政府。此外,持续对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调度,及时了解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推进省级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吉林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级政府明确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责任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或抽查,通过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推进了各市县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自查及制度建设,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长春市版权局根据实际,及时制定长春市机关正版软件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通过《正版软件管理系统》软件等技术手段,加强正版软件安装使用、升级维护管理,将市政府采购的8000套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其他正版软件全部录入《正版软件管理系统》软件中;松原市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市直各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少数未达标单位进行了约谈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公主岭市文广新局协调财政局加强对政府机关单位信息化设备采购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软件采购经费一并纳入设备采购预算中,确保新增电脑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确定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将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整改确定为本年度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点。依照《吉林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吉林省版权局与吉林省国资委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并正式下发了《吉林省2015年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下发后,吉林省版权局组织指导各相关国有企业开展自查,对本单位(包括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计算机数量及软件安装、授权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测算所需操作系统、通用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数量,并制定了软件采购计划。为进一步推进工作,2015年11月,吉林省版权局与吉林省国资委共同举办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指导、推进整改工作,督促各相关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版权宣传工作

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为重点,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关于集中开展2015年版权宣传周的通知》,下发至全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重要节点的版权宣传做出明确、统一的部署,组织、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中心城市开展街头主题宣传,版权宣传进校园、进社区。“4·26”宣传周期间,全省共张贴宣传海报超过3000张,发放宣传材料40000多册(张),制作展板及宣传条幅200余幅,接待市民咨询超过1000余人次。

二是到相关企业开展版权登记上门服务。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吉林省版权局派出工作人员到吉林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开展上门主动服务,活动当日,共为相关动漫企业受理作品登记200余件。

三是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著作权法。协调省内主要报纸媒体,对宣传周期间的主要活动进行报道,刊发相关版权知识,就当前吉林省的版权工作向省版权局负责人进行了专访。宣传周期间,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四平电视台及省内32个数字影院等媒体连续播放版权宣传公益广告。

四、版权社会化工作

2015年,吉林省版权局继续完善版权作品自愿登记工作机制,优化登记工作程序,为省内著作权人提供便利。10月份,举办了全省版权作品自愿登记代办员培训班,全省共21名代办员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作品自愿登记代办员资格证书;在各市州级版权管理机关建立版权作品自愿登记咨询代办服务站,陆续开展登记服务工作,增加作品登记数量,提高登记效率,版权登记服务的质量不断提升。同时,继续在吉林省版权重点企业和全省文化产业园区开展版权集中登记,不断扩大版权登记的社会影响。

此外,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咨询服务渠道;通过在版权产业园区(基地)建立版权咨询服务站、与重点版权企业建立直接沟通机制等方式,积极探索主动服务的工作模式。

(田庆权)

黑龙江省

2015年,黑龙江省版权局进一步加大力度,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打击侵权盗版、建设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加强版权宣传与教育以及调解版权纠纷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1.制定方案

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上报了《关于我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要点的函》(黑政办函[2015]14号),并下发各市(地)人民政府,对2014年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5年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部门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三个制度一本账”等长效机制。

2.完善信息

统计省直各部门、单位责任人信息变更情况,组织市县两级政府机关建立单位责任人信息,进一步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加强培训

2015年6月,由省政府办公厅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同志带队,组织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版权局及市地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国务院举办的2015年第一期全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提高了软件正版化工作人员业务工作水平。

4.强化督导

印发《关于各市(地)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本着“整改问题,分类指导”的原则,向市地分别通报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8月,迎接国家检查组来黑龙江省检查省直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情况,顺利通过检查。9月,印发《关于国家检查组对我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和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通报》(黑正版联发[2015]15号),同时对省直机关及市(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黑龙江省版权局、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推进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版权联[2015]1号)文件。按照“整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启动调查摸底工作,分阶段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

部门联席会议组织黑龙江出版集团、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参加国家版权局组织的培训学习;督促企业建立“三个制度一本账”等长效机制;加强二级企业的自查自纠,完成国家检查工作。

二、版权执法工作

(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

1.组织部署

调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剑网行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印发《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黑版权联[2015]2号),明确行动任务,细化责任,确定工作重点。

2.网络版权执法与监管

加大网络版权执法力度: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网络云存储、网络转载版权,打击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广告联盟侵权盗版。以抓源头、清市场、打网络、查破大要案为主线。

加大网站的主动监管力度:不定期对全省纳入主动监管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进行检查,主动浏览网站内容,查找问题线索。在黑龙江省版权局网站上刊登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征集办案线索,建立了周报、月报制度,确保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佳木斯市在开展主动监管中,发现个别广告网站有刊登网络小说、散文情况,立即责令其自行删除;大庆市重点围绕文学、影视、音乐、游戏、软件等作品的数字版权保护,加大了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等平台的监管。

加大行政执法联动力度:强化与各地工信、网信、公安部门及电信公司的协调与合作,组织指导市地版权局对侵权行为进行严查。

加大网络版权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及政务微博等媒体开展宣传。大庆市在主要出版物经营管理单位悬挂“打击侵权盗版、严查制售假冒商品”“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等宣传条幅进行宣传;黑河市通过报纸、电视、展览、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开展普法教育、警示教育;双鸭山市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12318,收集案件线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等。

省版权局组织市(地)、省管县局的负责同志和综合执法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培训,以案说法,系统学习互联网+状态下的版权保护与版权执法。

(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迎接国家“双打”办工作检查,完成各项考核任务,获得检查组肯定。设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版权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部署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加强市场监管,“双打”行动期间和节假日,组织有关部门对黑龙江省大部分城市的出版物及计算机软件市场开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共查缴侵权盗版出版物16975件。

(三)整顿规范歌舞娱乐场所合法使用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工作

根据歌舞娱乐场所未经授权使用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问题,印发《关于整顿规范歌舞娱乐场所依法使用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的通知》,联合省文化厅制定了方案,对全省歌舞娱乐场所侵权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推进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授权行为规范化。

三、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1.制定办法,组织推进

根据国家版权局《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市(地)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出版单位、传媒机构、版权产业园区(基地)等。

2.宣传发动,着力推进

对黑龙江动漫产业(平房)发展基地、哈尔滨广告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11家单位进行调研。各申报园区(基地)、单位响应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工作,完善充实申报材料。

3.规范标准,严格把关

经各市(地)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初审,符合报送条件的单位和园区(基地)共16家。其中黑龙江动漫产业(平房)发展基地、哈尔滨市广告产业园会创业孵化基地等5个园区(基地)申请认定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哈报集团、黑龙江新洋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申请认定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单位。经过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说明原因,取消认定申报资格;对申报材料不完备的单位,协助补充材料;对不适合申报示范园区(基地)的,协调改报示范单位。

四、版权宣传工作

开展形式多样的“4 · 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大会;参加“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大会签名活动,现场开展版权法律法规咨询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海报等;参加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在黑龙江省直属机关暨哈尔滨市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与我同行”徒步大赛活动中,发放版权宣传材料;在黑龙江省版权局官方网站上滚动播出版权宣传片及宣传海报。

五、版权纠纷调解工作

调解各类著作权侵权纠纷,先后对黄政诉黑龙江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诉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等纠纷进行调解;相关人员鉴定出版物2500余册,其中侵权非法出版物2400余册。

(闫石)

上海市

2015年,上海市版权工作紧密围绕和服务全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实效,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强化版权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版权产业发展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政府机关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一)围绕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

积极协调市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和督查,认真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制度。按照《2014年上海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沪版权[2014]5号),统计汇总了各级政府机关填写的《上海市、区机关负责信息化工作部门及其负责人信息表》。根据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组织落实对本市市级机关及相关区县政府进行检查工作,针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如协同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审计局,检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监狱局和上海市黄埔军校同学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并督促其整改;组建检查组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和崇明县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做出整改。

(二)规范采购流程,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国产软件应用

首先,通过调研和检查,积极探索有效的正版软件统一采购、统一安装、统一技术支持的模式,提供更加安全、专业、高效的服务;明确要求政府运维外包公司对日常网络和计算机终端巡检记录进行汇总,形成计算机终端、服务器正版软件基础数据,加强指导与服务,提高数据准确性。其次,继续通过政府软件服务中心平台,为市级机关用户搭建出一套自助式产品试用和解决方案演示的综合性环境,部分软件试用环境已经在平台中开放。截至2015年11月,通过此服务平台共向427家市级预算单位提供在线订购和技术支持服务。最后,积极推进国产基础软件应用。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国产基础软件应用信心大幅提升,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国产基础软件的使用数量同比增长45%。

(三)稳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掌握工作进程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收集、整理,针对突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确保本市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在国家版权局对各地新闻出版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中,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得到高度肯定。

此外,为推进该市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程,会同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该市大型国有企业相关单位进行软件正版化工作抽查,切实帮助引导国有企业建立使用正版软件长效工作机制。

二、版权专项整治工作及行动

(一)继续推进“双打”专项整治工作

在市“双打”办统一部署下,根据工作职责与分工,完成了本年度本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以及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双打”办,做好中央对地方“双打”工作的检查考评。

(二)开展2015年度“剑网行动”

根据“剑网行动”部署,为有效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刑事打击力度,协调市公安部门治安、经侦、网安条线认真落实具体任务,积极搜索网络侵权盗版犯罪线索,对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成立专案组进行联合查处。成功侦破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刑事拘留9人、取保候审1人),其中夏龙明侵犯著作权案,由于该案侵权情节较重,影响较大,市版权局主动协调公安经侦部门,成功将该案申请国家版权局予以重点挂牌督办,最终被告人夏龙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三、版权主动监管与互联网版权自律工作

(一)网络版权主动监管工作

2015年,上海互联网版权监测平台累计完成监测影视剧作品8000部,音乐作品70万首,新闻、文学作品10000部(篇),发现侵权链接超过200万条,监管成效显著,其中音乐作品侵权链接下线处理成功率较“剑网行动”之前有了巨大提升。

(二)互联网行业版权秩序的整治

首先,为从源头防范侵权盗版行为的发生,市版权局组织相关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剑网行动”的重点任务,明确要求重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通过召开中期工作会议,针对自查自纠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其次,为有效规范网络转载行为,主动联合市网信办,根据“剑网行动”的部署,重点规范本市新闻类网站转载信源,对重点网站实行督导制,从后台审核开始介入管理,确保转载信源合法合规,内容安全可控。同时,为加强对“剑网行动”的宣传,积极鼓励新闻网站通过各种方式对“剑网行动”进行正面宣传,帮助网民提高网络版权意识。此外,为有效加强对网盘主动监管,根据国家版权局部署,主动约谈相关问题企业如城通网盘,严格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限期整改。

(三)引导帮助权利人版权维权

“剑网行动”期间,通过行动部署、对外宣传、工作联系等途径,积极引导并帮助权利人进行维权。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上海版权行政管理及执法部门共接到各类网络版权侵权投诉或举报近千起,内容主要涉及网络购物、网络音视频、网络文学、APP等领域侵权盗版。其中传统出版业的网络版权维权需求有显著增强。为帮助世纪出版集团、文汇出版社等多家出版社,解决有关淘宝网销售盗版图书等突出问题,市版权局通过长三角版权保护协作机制,主动联络兄弟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帮助出版社与淘宝网之间建立维权快速通道,依法及时对相关侵权人采取下线以及停止侵权处理。

(四)互联网企业版权自律工作

一是加强服务。通过市版权协会、版权服务中心等机构为自律联盟成员企业会员优先提供作品登记、合同备案、版权纠纷调解、侵权盗版线索监测等服务,切实帮助会员增强了抵御盗版的自觉性,强化了正版经营的意识与理念。

二是加强调研。通过走访阅文集团等,了解成员单位在版权管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为其提供帮助。

三是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剑网行动”期间,自律联盟成员坚决贯彻“剑网行动”有关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防范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在行业中起到先进带头作用。在自律联盟成员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上海互联网企业主动要求加入联盟,上海互联网版权自律联盟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四、版权宣传培训工作

1.开展2014年度上海版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件评选及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向市民普及版权基本知识,取得良好反响。

2.继续开展软件正版化专题培训。举办“上海市各区(县)政府机关及相关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如何进行软件资产管理和台账等长效机制建设主题,宣讲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精神及要求。

3.举办互联网版权执法专题培训。通过聘请版权理论与实务界专家,举办互联网版权执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版权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4.开展版权保护评优评先推荐工作,树立正面典型,积极扩大版权保护社会影响力。完成2014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组织推荐及颁奖工作,上海共有20家单位和22名个人获表彰。

5.为帮助传统出版业解决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维权问题,聘请国内外版权领域专家,举办版权保护专题国际培训班。

五、版权行政审批职能及其他工作

2015年共完成各类行政审批工作1277件,其中,境外图书出版合同登记1083件,复制境外音像制品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92件,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授权合同登记35件,互联网游戏出版合同登记67件。同时,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继续做好版权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积极帮助浦东知识产权局完善版权行政审批职责,优化版权行政审批流程。

六、版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根据国家版权局的部署与安排,成功承办了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合主办的“电影和版权在文化与经济上的重要性”高端圆桌会议、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以及中欧版权保护和产业研讨会等一系列重要版权国际会议,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国家版权局相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七、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一)登记数量稳步增长,登记类别有所突破

2015年以来,重点从深挖资源、丰富登记类别、提高登记作品质量等方面入手,在保证作品登记数量稳步上升的前提下,严把登记作品质量关。2015年,共完成作品登记199148件,新登记了3个戏剧作品,使戏剧作品登记数量实现了零的突破,进一步丰富了登记类别。在积极推进登记日常工作的同时,与张江园区管委会建立完善工作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园区版权工作,协调落实保障作品版权登记保护应用平台的部分运营费用,保障平台有序运行。

(二)软件登记资助有序推进,本市软件产业享受实惠

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工作有序开展,2015年,共收到来自本市企业及个人资助申请12158件,其中有效申请12025件,受理并审核通过10474件,800万元扶持资金全部支付完成。登记资助使本市软件产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对支持上海科创中心的大局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版权工作站有序扩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015年3月,批复成立解放日报版权服务工作站,成为继SMG外,第二家设在大型企业的工作站。9月,批复成立黄浦区版权服务工作站,实现中心城区工作站全覆盖。同时,继续加强与各工作站的联系,指导各工作站因地制宜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提高版权公共服务能力。全市共有版权服务工作站14家,其中区县工作站12家,大型企业2家。

(四)理顺体制机制,协会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开展“企业版权管理指南”课题调研,研究企业版权管理流程控制并制定相关的管理指引,以协助那些没有专门版权服务团队的中小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版权管理体系。出版《捍卫与分享——上海版权经典案例评析》,将研究成果价值最大化,让更多的版权企业从中受益。以版权服务工作站为依托,每季度举办一场讲座,通过开展学术交流和主题研讨活动推进会员版权管理工作,促进全市版权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探索诉仲调合作新模式

2014年12月2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上海市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为适应新的司法体制,上海纠纷调解中心积极与知识产权法院对接,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探索诉仲调合作新模式。

八、版权产业工作

(一)继续组织开展示范评比工作

截至2014年,已评出市级版权示范60家,2015年开展了第四批“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评选工作。指导上海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申报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推荐工作,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5年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认定为2015年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组织召开工作交流会,引导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进一步将版权融入具体经营管理之中,对授牌企业进行追踪管理和维护。

(二)以资金申报为契机,积极引导产业发展

依托版权服务工作站的辐射作用,积极发动版权企业申报市文创资金和新闻出版专项资金,以资金为导向,扶持优秀版权项目。新闻出版专项资金已完成评选,共有4家单位的8个项目入选,得到3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版权公共服务项目。

继续开展版权“走出去”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组织全市40余家出版单位和民营文化工作室积极申报本年度版权“走出去”扶持项目,共有18家单位申报。

(三)以优秀项目评选为抓手,推动工作站服务能力升级

面向工作站开展2014年度版权服务优秀项目评审,共收到7家版权服务工作站和上海版权服务中心申报的18个项目材料,经专家评审,共评出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2个,并给予一定奖励。以评选为抓手,树典型、立标杆,指导各工作站互相学习,形成良性竞争。

(四)积极推进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的建设

继续支持基地举办授权交易会,为授权产业中的产品制造商、授权商、授权经营商、授权代理机构搭建交流与商洽的平台。2015年11月举办的第二届交易会吸引了100多家中外参展商,逾万件授权作品及项目参展,达成合作意向近百项,合作意向金额数亿元人民币。展会期间,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博物馆衍生授权”为主题,举办了多场高端论坛。

(五)完成2014年版权贸易统计工作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上海共引进版权2047种,同比下降16.1%,其中引进图书版权1459种,同比下降15.7%;共输出版权1658种,同比下降15.3%,其中输出图书版权174种,同比下降20.9%。

九、版权调查研究工作

(一)多方协调,版权产业报告与国际化接轨

在与上海市统计局、上海海关、中国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单位的积极沟通下,完成《上海版权产业报告(2013)》《上海版权产业报告(2014)》的撰写,于2015年12月底发布。2014年度《版权产业报告》的完成,将本市《版权产业报告》的撰写发布工作与国际接轨。

(二)结合上海市重点规划,开展电影版权产业研究

按照市版权局重点课题部署,结合上海市《关于促进上海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开展“上海电影版权产业发展状况调研”课题研究。与市文广局、闸北区文化局、环上大影视园区、仓城影视文化产业园区等单位合作,对上海市电影版权产业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并从版权的角度提出促进电影产业的相关意见,从而更好服务于上海市电影版权产业发展大局。

(三)结合国家战略,加强自贸区版权工作分析研究

结合自贸区建设,开展“自贸区版权产业发展及当前版权国际条约最新趋势研究”,对自贸区内逐渐形成的版权产业样态进行分析,研究相关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其对版权制度的需求。同时,结合版权国际条约,分析未来版权制度和政策的演进会给自贸区版权产业带来的影响,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应对策略。

(四)调研软件登记资助,加强经验总结

计算机软件登记资助工作自2013年4月正式启动以来,已先后投入资助资金近2500万元,有力推动了上海市软件行业的发展。2015年,为了总结软件登记资助工作的相关经验,与上海软件行业协会合作,开展上海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调研工作,撰写《2014年度上海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工作分析报告》调研课题,从而更好地指导本项工作的开展。

(五)统筹布局,完成版权“十三五”规划

在总结版权“十二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版权局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的工作要求,针对“十三五”期间上海版权工作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十三五”期间上海版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

(王骞)

江苏省

2015年,江苏省版权局在国家版权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对版权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年度工作安排,各项重要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

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了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了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数据库,将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巩固情况与具体责任人挂钩,并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县(区、市)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6月,省版权局在南京举办了一期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来自全省各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和各市版权处处长参加了培训,并编印下发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选编》,督促指导各级机关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

(二)顺利通过国务院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检查

以省版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省级机关和各市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软件正版化检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培训和迎检协调会,指导各级机关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做好迎检准备。8月上旬,国务院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组对江苏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考核。10月,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检查情况,对江苏推进省级机关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使用正版软件与处室考核评议及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绑定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继续推动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在2014年基本完成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后,2015年继续推动大型新闻出版集团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并将正版化工作从通用软件向专业软件、字库、图片等领域延伸。11月,国家版权局工作组对江苏的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督查,实地检查了新华报业集团和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两家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对江苏省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尤其肯定了新华报业集团的中央信息厨房建设和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的字体字库授权工作。

二、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

(一)加强对全省版权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按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部署,大力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省版权局与省公安厅、省网信办、省通管局等制定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赴徐州、常州、南通、扬州、淮安等地进行督查,对部分案件进行了跨部门、跨省协调,对2起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案件查处不力的部分地区进行了催办,全省各地积极对重点网站进行主动监管,大力搜集线索,查办大案要案,有效震慑了侵权盗版违法犯罪分子,深刻警示互联网版权产业从业人员,切实规范了互联网版权秩序。江苏省查处的“千炮捕鱼手游被侵权案”和“老调网侵犯电影作品著作权案”两起案件被国家版权局等列为“剑网2015”专项行动督办案件。2015年全省共立案侵权盗版案件39起,办结15起,并调解了11起侵权案件。省版权局共挂牌督办了2起案件。

(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为提高社会对版权保护的认知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评选并向社会公布了江苏省2014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在国家版权局评选的2014年度有功集体、有功个人中,江苏获奖的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数、奖金额均居全国第一,省版权局版权处被评选为有功集体一等奖,宋晓春同志被评选为有功个人一等奖。在国家版权局公布的2014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中,江苏查处的“爱漫画网”侵犯著作权案和“放放电影网”侵犯著作权案两起案件入选。

(三)组织版权执法培训

进一步加强基层版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省版权局10月在淮安举办了一期面向基层版权执法和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培训,邀请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执法处负责人分析全国版权执法的形势和任务;东南大学网络技术专家、江苏省高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分别结合网络版权执法技术问题、著作权司法保护等问题进行专题授课;美国电影协会和国际唱片业协会中国区代表分别就影视作品和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案例进行集中讲解;来自徐州、扬州等地基层一线的版权执法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分享办案经验。另外还积极与国家版权局沟通,组织来自全省各地的一线版权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版权局举办的三期版权行政监管和执法培训。

三、版权宣传工作

为深入宣传江苏省版权管理工作成果,展示全省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中的先进典型,提高公民版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社会对版权保护的认知度,创造有利于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和有利于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江苏省版权局创新开展了系列版权保护宣传活动。

一是发布了《江苏省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2013)》报告,分析了江苏省版权产业在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和对外贸易三个方面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二是在江苏书展期间开设文创版权馆,共有来自影视、软件、工艺品、设计等行业的50余家版权相关企业参展,成交额达到了49.7万元。三是举办了江苏省保护音乐版权·促进音乐产业发展论坛,来自国家版权局、国际国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国内知名音乐人和音乐公司等的领导和代表就如何加强音乐作品版权展开热烈讨论,《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新华日报》等多家媒体做了集中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举办了创客阅读沙龙,邀请创客结合自身创业、创新经历,讲述与书结缘的故事,畅谈阅读对创业的影响。五是“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在全省各地举行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版权宣传活动,省版权局在南京举办了“创意南京、版权护航”活动,提高了公众的版权认知度。

四、版权示范创建工作

江苏省版权局以版权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各地在作品登记、软件正版化、版权执法、产业促进等领域的工作,指导、鼓励各地版权部门培育版权相关企业、版权产业集聚园区,并积极申报省版权示范。2015年4月,省版权局命名了一批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并从中遴选示范引领作用较突出的企业和园区申报全国版权示范。张家港市于4月被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成为全国第八个、江苏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城市。10月,江苏东渡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天工广告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与南京新城科技园、淮安软件园等两个园区被国家版权局命名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

五、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江苏省自2013年10月开始对全省一般作品实行免费登记后,全省一般作品登记量节节攀升,为更好地提高作品登记效率,省版权局开发建设了新的全省一般作品登记平台,平台于2015年3月23日正式上线。4月,省版权局举办了一期全省作品登记培训班,以确保作品登记平台平稳运转并进一步提高效率。承担全省一般作品登记工作的江苏版权保护中心注重加强与各市县版权管理部门和作品登记分支机构的协调,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作品登记程序,更好地为权利人服务。2015年,共完成作品登记109377件,同比增长了106.3%,大幅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年6万件任务指标,并跃居全国第三位。江苏版权保护中心还继续为省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参赛作品做好著作权登记工作。

(万进萍)

浙江省

2015年,浙江省版权局认真履行版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党群系统和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以“剑网行动”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着力打击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开展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的系列版权宣传培训活动,努力提升版权服务水平,促进版权产业和版权事业的繁荣发展。

一、版权宣传工作

1.组织开展“4 · 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在全省组织了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举办了浙江省第三届“知识产权杯”创意设计大赛活动。第三届“知识产权杯”创意设计大赛由浙江省版权局和中国美术学院联合主办,活动期间,共收到来自各高等院校的作品1097件,经过专家多轮精心评选,最终产生一等奖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6件、优秀奖40件。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美术学院举行了颁奖典礼暨获奖作品展,来自各新闻单位的记者、学生、教师等100多人参加了现场活动,浙江省版权局副局长单烈、中国美术学院纪委书记孙旭东出席典礼并讲话。

3.参与了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

4.加强版权公益广告宣传,在杭州K290公交车上刊登“保护正版、打击盗版”字样及图片,以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二、版权保护工作

(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1.做好2014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绩效考核的有关工作。起草并上报了《关于2014年浙江省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工作情况的自评报告》《关于2014年浙江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的自评报告》。

2.制定并印发了《2015年版权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地要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同时重申了案件查处信息报送、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3.做好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推荐工作。全省共有20家单位及个人分获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一、二、三等奖。

4.部署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印发了《浙江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7月30—31日,在绍兴召开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专题会议,会上通报了近几年浙江省“剑网行动”开展情况,对“剑网2015”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同时也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版权执法业务培训。

5.做好上级督办案件的协调跟踪工作。2015年4月29日,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查处了施婷芝非法复制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经查,施婷芝自2013年11月以来,自行购买了专业印制设备,将购买的《公文数学教室》等系列教材自行通过扫描后复制、装订,并通过网店在淘宝网上销售,此案被国家版权局列为督办案件,已进入刑事起诉阶段。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1.印发《2015年浙江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提出了全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持续地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政府机关党群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2.召开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2015年5月28日,召开了浙江省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省级84家单位95人参加了会议,浙江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审计厅有关同志就软件采购、配置、使用、管理、审计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说明,浙江省版权局副局长单烈出席会议并讲话。

3.举办全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2015年6月30日—7月1日,在绍兴召开全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会上,部署了下一步全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浙江省财政厅、审计厅、经信委有关同志分别就软件资产管理、采购、审计和软件正版化如何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授和解读,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宁波市、金华市交流了各自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就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意义和成效、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2015年推进软件正版化重点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4.做好中央检查组赴浙江省检查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相关工作。2015年7月28—31日,以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副局长桑林为组长的中央检查组一行5人,对浙江省科技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财政厅、审计厅、环保厅等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落实、软件资产管理、软件日常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随机抽查了85台计算机通用软件的安装使用情况。

2015年7月30日下午,中央检查组在杭州听取了浙江省政府机关及党群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汇报,汇报会由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云林主持,浙江省版权局副局长单烈做了专题汇报。在听取专题汇报后,组长桑林代表中央检查组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他指出,浙江省在组织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认识到位、领导重视、资金落实、管理严格、成效明显,并且从巩固成果、合力推进、严格考评、加强督查、宣传培训、软件采购等六个方面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5.做好对部分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情况督促检查工作。2015年11月12—17日,浙江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湖州市、德清县、嘉兴市、桐乡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湖州、嘉兴两市政府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6.浙江省版权局和浙江省国资委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

三、版权服务工作

1.组团赴斯里兰卡、马来西亚举办“浙江版权贸易图书展”。2015年9月17—24日,由浙江省版权局、浙江省新闻办和有关出版、发行、图书外贸单位组成的代表团赴斯里兰卡、马来西亚举办“浙江版权贸易图书展”,对浙江省14家图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1900种图书进行了集中展示。书展期间,代表团成员参加了第17届科伦坡国际书展,与斯里兰卡、马来西亚出版界同仁进行了业务交流和版权贸易洽谈,设立“百柜工程—悦读浙江”图书专柜。

活动期间,浙江出版联合集团与斯里兰卡法斯特出版公司签署了合作出版“中国文化系列丛书”框架协议,浙江教育出版社将《图说中国古代四大发明》版权输出给斯里兰卡法斯特出版公司,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与马来西亚红蜻蜓出版社合作出版马来语《中华好故事》(1册)和《中国原创绘画精品系列》(23册),浙江教育出版社与马来西亚有关机构就合作出版高中《科学》教材达成意向,浙江新华书店集团与马来西亚当地书店就经销中国的图书、杂志等签订了合作协议。

2.召开全省新闻出版“走出去”工作培训会。2015年8月13—14日,全省新闻出版“走出去”工作培训会在绍兴召开,来自图书出版、电子音像出版单位和部分复制、发行单位的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总结了过去的工作,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交流了各自的成功经验。

3.组团参加第22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浙江省14家图书出版社、浙江华硕国际贸易公司和有关数字出版单位在第22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集体亮相,参展出版物达1000多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等领导同志先后视察了浙江展台,对浙江出版业发展和“走出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4.举办了浙江—英国“新媒体时代的版权与创意产业”交流活动。2015年9月2日,由浙江省版权局和英国驻华使馆共同举办的“新媒体时代的版权与创意产业”交流活动在杭州举行,来自浙江、英国政府、出版影视界的代表共计40多人参加了活动,大家围绕行业变局中的传媒内容开发、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等展开了讨论,分享了各自成功的经验,为之后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英国知识产权局版权与知识产权执法司司长和浙江省版权局副局长单烈出席并致辞。

5.做好香港联合出版集团到浙江交流有关工作。2015年10月12—14日,香港联合出版集团一行18人到浙江访问,浙江省新闻出版等方面与他们进行了广泛的交流。通过交流,双方认为在书展、人才培训、图书版权合作、实物图书采购、电子书、高端印刷等方面有合作的基础和愿望,并进入点对点具体商谈阶段。

6.组织召开浙江省新闻出版业向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工作会议。2015年12月4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新闻出版业向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工作会议,来自全省新闻出版及有关企业、高校的7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对浙江省新闻出版业向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工作做出部署,浙江省版权局副局长单烈出席会议并讲话。

7.继续做好作品版权登记和著作权合同登记、备案等日常工作。2015年,浙江省共登记各类作品15354件,核准登记出版境外图书合同352件,办理涉外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合同登记818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备案138件。

(严庆荣)

安徽省

2015年,安徽省版权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推动科学依法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法治安徽、创新安徽建设提供了良好版权支撑。

一、版权执法监管工作

(一)“剑网2015”专项行动

省版权局会同省公安厅、省网宣办、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安徽省“剑网2015”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监管范围和领域,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分工,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专项行动期间,安徽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共立案查处重大典型案件7起,涉及金额百余万元。其中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5起。7起案件中,申请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3起,获案件专项补贴18万元。此外,全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主动监管、劝诫、说服教育等纠正网络侵权行为20余起,关闭网站10余家。

(二)出版物市场侵权盗版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省版权局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出版物市场检查。联合省“双打”办、省“扫黄打非”办于5月15日—7月31日开展了出版物市场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参加省“扫黄打非”检查组赴蚌埠、宿州、淮北检查“两节”“两会”期间“扫黄打非”工作;配合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赴亳州、六安、黄山等地检查暗访出版物市场;先后三次会同合肥市有关部门检查合肥市书刊、音像制品和电脑软件市场;赴部分重点地区督促检查,推动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深入开展;赴部分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由其整改查处。

参加了安徽省暨合肥市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72.4万余件。来自文化、新闻出版、公安、工商、城管、武警、文化经营单位和学生代表等10个方阵的460余人参加了集中销毁活动仪式。在主会场有10.9万余件查缴的非法书刊、盗版音像制品、淫秽音像制品、赌博游戏机以及“黑网吧”集成设备等被集中销毁。仪式现场还举办了“扫黄打非”成果展、万人签名反盗版活动、“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宣誓活动等。

(三)版权执法培训和指导工作

组织全省版权执法人员培训班,全省各市、县版权局分管领导、版权管理工作人员、执法队员近200人参加。培训班邀请了公安部门、检察院、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专家,分别就版权案件的查办、证据的提取和使用以及版权执法的重难点等方面进行授课。同时,组织全省各级版权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版权局举办的4期版权执法人员培训班。在案件的具体查办过程中,特别是重大典型案件,省版权局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扫黄打非”等部门专家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案情商研,指导案件查办。

(四)案件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

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版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与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版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间等。进一步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增强版权行政处罚的公开性、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结果显示,安徽省版权执法信息公开率和报送率均为100%。

2015年,安徽省共有5家单位(部门)和26名个人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荣誉称号。其中,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已连续三年获得有功单位一等奖,“安徽蒋某等销售盗版图书案”入列2014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确保安徽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出台《安徽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管理办法》,涵盖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责任、经费保障、软件采购、软件使用、资产管理、审计、与信息化工作结合、年度报告、督促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使用范围等内容,对安徽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做出了具体、详细规定。

针对个别政府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出现反弹情况,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省版权局会同省商务厅,以省“双打”办的名义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敦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查遗补漏。合肥市及部分省直机关单位新增购各类通用软件2万余套,采购资金2000多万元,有效防止反弹,巩固工作成果。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将省属企业及所属二级企业纳入2015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重点,进行专题部署。着力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将省、市党报社和广播电视台列为2015年重点推进工作计划,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并对具体整改工作步骤和实施流程进行了说明。全力做好省诚信示范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全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中,将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作为硬性指标纳入评选条件。

为确保取得工作实效,省版权局共计开展了25次督查行动,对分布在全省16个市的28家省属企业,50家诚信示范企业,36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企业(发行、出版集团、省、市党报社及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一)推动版权示范单位创建

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推动全社会版权意识。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加强把关,马鞍山洪滨丝画手工艺术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阜阳席殊书屋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被确立为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指导该3家省级版权示范单位申报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并全部获批。

(二)积极开展作品版权登记服务工作

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促进版权传播,指导并委托安徽省版权交易中心积极开展作品版权登记工作,全年共有1405份作品申请登记,比2014年增长近10%。

四、版权产业工作

(一)积极推动版权贸易

充分利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平台,组织优秀皖版精品“走出去”。展会期间,共签订版权输出合同621项,实现“八连冠”,输出地区实现从华语国家和地区向非华语国家和地区突破,积极扩大皖版精品的国际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搭建版权交易平台

充分发挥省版权局联合合肥市产权交易所建成的安徽省版权交易中心的作用,为版权产业企业和有关权利人搭建版权交易平台,便利版权交易,扩大版权消费。

五、版权宣传工作

(一)发布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在《安徽日报》、中安在线、安徽广播电台等媒体上发布2014年安徽省十大版权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教育意义,普及版权知识,培养版权意识,震慑版权违法犯罪行为。

(二)开展版权宣传周活动

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启动2015版权宣传周活动,制定并印发《2015年安徽省版权系统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版权宣传教育活动:联络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移动网络电视等媒体播放国家版权局制作的版权宣传公益视频;印制国家版权局制作的宣传海报,选择适当的场所进行张贴宣传;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保护知识产权》特别节目等。

(三)举办知识产权博士论坛

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知识产权局、省律师协会举办“经济新常态下的知识产权发展”博士论坛,邀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单位专家在论坛做专题报告和演讲。就“新常态下如何创新版权管理工作”和国家版权示范单位的申请与创建在论坛上演讲。有关省直机关、高校、律师事务所、企业、大学生、省内有关媒体以及国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表共200余人参加论坛。

(琚迎迎)

福建省

2015年,福建省版权工作按照年初总体工作安排,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召开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厅际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制定《2015年福建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与《福建省省直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评定办法》,报经省政府同意下发实施,组织各市县级政府、各省直机关加强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巩固工作成果。从5月开始,福建省版权局组织省、市、县三级4913家政府机关开展使用正版软件情况专项自查,各机关单位对计算机数量和软件正版许可数量进行新一轮核查、统计,报福建省版权局汇总后上报国家版权局,并初步建立了三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福建省版权局对省直各机关单位2015年度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考核,同时对部分机关单位进行了抽查。同时,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与省国资委联合制定下发《福建省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确定“十三五”期间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召开全省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会同省国资委、福建证监局对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督查。超过84家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其二级权属企业列入软件正版化工作范围,并基本完成任务。配合国家版权局检查组对福建省新闻出版系统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公司共90家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上述企业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促进相关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版权监管工作

持续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工作。重点是牵头会同省网信办、通管局、公安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组织、指导、协调各地查办(调解)各类侵权盗版案件58起(其中,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9起),晋江“8 · 22”谭某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被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列为联合督办案件,福州“6 · 20”大众小说网侵权案、福州“1·27”批销盗版和淫秽光盘案被国家版权局列为单独督办案件,涉案人以侵犯著作权罪被追究刑责。全省124家相关网站被列入主动监管范围,组织59家重点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下架未经授权的作品2万多部。全省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22万多件,关闭侵权网站11家,删除6家涉案网站侵权链接157条,处理涉案服务器26台。经福建省版权局推荐,8个单位和2名个人被国家版权局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其中福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被评为有功单位一等奖,福建省版权局版权处被评为有功单位三等奖。

三、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1.进一步做好作品登记工作。在2014年试点工作基础上,2015年全面推行网上作品登记,目前所有作品登记的申报、审核均在网上进行。全年共审核登记各类作品38450件,同比增长53%,实现新的重大突破。同时,审核登记省内图书出版社出版境外图书合同73项,同比增长46%。

2.积极开展版权示范工作。认真实施《福建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评定办法》,组织各地版权行政部门动员版权相关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对24家申报版权示范单位、园区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建议对其中符合条件要求、具有版权示范效应的20家企业评定为首批“福建省版权示范单位”,1家单位评定为“福建省版权示范园区”,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3.协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在厦门成功举行“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颁奖仪式、德化陶瓷产业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结项暨新闻发布会等系列活动。版权金奖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开展的版权领域最高表彰机制,本届版权金奖分设作品奖、推广运用奖和保护奖三个奖项,包括莫言的《红高粱》在内的6部作品、8个单位和个人获奖,其中由福建省版权局推荐上报的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护奖。这是版权金奖颁奖仪式第一次在北京以外的城市举行。

4.加强广播影视领域版权保护。深入福建广电集团公司、福州广播电视台以及部分影视动漫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强沟通,了解福建省广电影视制作、传播机构制作、使用版权作品情况。引导其加强优秀作品创作,注重版权保护,规范版权授权使用,共同维护广播影视领域版权秩序。2015年福建省广播影视作品和影视剧本作品登记量呈现较大幅度增长。

四、版权产业发展工作

1.积极推进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实体公司组建工作。应福建省版权局请求,经请示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省政府办公厅同意由厦门文广传媒集团发起设立运营交易中心实体公司。6月10日,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实体运营机构即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了工商注册登记。6月11日,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揭牌仪式在厦门举行,福建省版权局局长陈必滔主持揭牌仪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福建省副省长李红出席揭牌仪式,阎晓宏和李红共同为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揭牌。公司成立后,积极向厦门市金融办申请筹建交易场所,获得市政府批准;调整股东及股比,筹集缴纳股东注册资本,其中厦门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民营)由前期投资1000万元,减少为500万元;规划建设线下线上运营架构,积极开展版权交易服务运营平台建设;招聘专业人才,组建经营管理团队;与影视动漫界、艺术界进行合作,开展业务运营。2015年10月,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等全国11家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成立“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

2.全面完成德化陶瓷版权保护调研项目。该调研项目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合作项目,由福建省版权局和福建省德化县政府具体实施,并于2012年完成《版权保护促进中国德化陶瓷产业发展的研究》(调研报告)初稿,之后几易其稿,反复论证,不断完善,于2015年6月分别通过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定,由福建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6月1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在厦门举行该项目结项暨新闻发布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福建省副省长李红出席并讲话,对德化通过版权保护促进陶瓷产业发展的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德化经验将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向世界各国推广。

五、版权宣传教育工作

1.以“4·26”为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各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参与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省版权发展与保护成效,福建省版权局副局长蒋达德回答记者相关提问;副局长蒋达德带队到仙游县调研红木木雕家具版权保护工作,深入红木木雕家具市场和企业宣传版权法律;在局电影处大力支持协调下,首次在省内各市县主要影院播映版权知识公益广告宣传片5000多场次,受众达到24万人次;在福建电视台少儿频道播放由福建省版权局制作的普及版权知识系列动画片;向印刷、发行企业发送版权宣传短信1000多条;派人到省内有关图书出版单位讲解版权法律知识;继续配合省委党校组织春季处级领导干部主体班赴德化开展版权现场教学活动。

2.以“6·11”在厦门举行的国际性版权金奖颁奖仪式和德化版权保护调研项目新闻发布会等系列活动为契机,组织、协助几十家中央及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对德化版权保护经验、厦门全国版权示范工作等福建省版权工作及其成效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报道,产生积极影响。

(郑开辟)

江西省

2015年,江西省各级版权部门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版权行政执法,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广泛开展版权宣传,不断提升版权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动版权示范和版权“走出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版权执法监管工作

“剑网2015”等专项行动初见成效,案件数量同比递增30%。根据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委和省政府2015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部署,江西省版权局与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在全省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全面开展第十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规范互联网传播作品的版权秩序,发布了专项行动新闻稿及举报公告,向社会公开了侵权盗版典型案例。2015年,全省各级版权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8起,办结案件35起,其中已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34起,刑事立案4起,法院已判决结案的1起,关闭违规网站30余家。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是软件正版化工作实现了常态化管理。2015年,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不断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建立完善了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软件使用、采购管理、考核评议上严格落实层级负责制,高位推动。在全省下发了《2015年江西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省、市、县三级纷纷出台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更新完善了软件工作信息,逐级建立了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

二是多措并举全面铺开江西省软件正版化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先后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对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赣版权字[2015]16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通知》(赣新广发电[2015]7号),在全省范围开展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自查。2015年7月和11月,分别组织开展了全省机关和新闻出版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随机抽查了5个省直单位、11个设区市及其22个市直单位、11个县(区)及其22个县直单位,检查计算机共计294台,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机关软件正版化督查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全省各地也纷纷开展了各项督查和整改。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还采取将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结合、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做法,效果较好。如大力推广省司法厅机关“软件”与“硬件”同步建设、同步管理,受到了国家检查组的肯定。2015年11月,国家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督查组赴赣,对江西出版集团、中文传媒股份公司和江报集团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三是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组织了“2015年第三期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召开了2015年全省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会,推进部署江西省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版权社会服务工作

一是有两个项目入选首届国家2015年度“丝路书香工程”重点翻译资助项目。2015年,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积极组织省内出版单位共12个项目申报2015年度“丝路书香工程”资助项目,江西人民出版社《世界历史第25册:殖民扩张与南北关系》和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腰门》入选首届“丝路书香工程”。

二是有两家单位获批“全国版权示范单位”。2015年,积极下发了《江西省版权局关于申报省级“版权示范单位”的通知》,在全省广泛开展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申报审核工作。2015年,新增江西日报社、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和两家省级“版权示范单位”,有效发挥了版权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是江西出版单位参加第22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2015年8月26—30日,联合江西出版集团,组织中文传媒旗下9家图书出版单位和新媒体出版公司700种具有“走出去”推广价值的优秀图书和最新研发的数字出版产品参展第22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本届博览会上,江西省举办了版权输出签约仪式、名家签约、新书发布暨版权推介会、出版人与读者交流会等活动,达成版权贸易合同与意向220种,其中版权输出合同29种、输出意向121种,引进合同1种、引进意向69种。

四是省版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顺利收官。2015年4月18日,作品登记系统以及门户网站率先上线试运行。6月,交易系统、合同备案系统、统计系统、移动客户端等全面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11月中旬正式通过验收。江西省版权公共服务平台是省版权公共服务领域的“互联网+”工程,是全国为数不多,技术一流,集版权登记、合同备案、版权交易、版权监管、证据保全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上线后,省版权登记工作已彻底摆脱以往现场申请的烦琐程序,平台运行平稳,在业内影响日广,会员注册数、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不断增加。

五是作品登记数量和质量再攀新高。2015年,全省社会公众版权意识显著增强,作品登记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全年登记总量达3374件,同比增长100.8%,连续两年翻番。作品登记的质量也不断提高,一大批地方特色版权作品如陶瓷、砚台以及富有创意的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特别是江西广播电视台,对其开办的《江西新闻联播》《社会传真》《晚间800》等近80个节目进行了版权登记;江西省著名作家孙海浪新作《鄱湖人家》、连续剧《八大山人》剧本以及《井冈山下种南瓜》等作品也进行了登记。

六是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仲裁中心获批成立。2015年,在版权部门的推动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仲裁中心获批成立,这是全国第五家、中部地区首家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在全国也是首家在版权部门推动下成立的。

四、版权宣传工作

2015年,以迎接第20个“世界图书与版权日”、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和版权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为契机,成功策划实施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在全国首开“世界读书日”注入版权宣传因素的先河,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二是运用电影院线宣传平台进行版权保护公益宣传。据统计,4月26日—5月3日期间,仅江西省星河院线65家影院、210块银幕,就放映版权保护公益广告1.9万余次。

三是将《著作权法》纳入《江西省2015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在全省铺开学习和宣传。

四是在江西法制网开设“江西知识产权宣传月”版权宣传专栏。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江西省版权局与省普法办和新法制报社在江西法制网联合开展了以“因乐而动,为乐维权”为主题的“江西知识产权宣传月”版权宣传活动,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法律”4—5月《著作权法》网上专场即时上线,同时还开设了“百万网民学法律”《著作权法》网上知识竞赛活动,并设置奖项、颁发奖品,激发了广大网民的学习热情。

五是推动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版权保护宣传。据不完全统计,《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江西日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日报网、网易、新浪、中国文明网等几十家平面媒体、广电和网络媒体对江西省版权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或转载。特别是《江西日报》继4月26日专文刊载《版权保护在行动》报道后,7月15日又以《版权登记快速增长中的喜和忧》为题,再次聚焦省版权保护平台建设和作品登记工作。

(钟娜)

山东省

2015年,根据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部署,山东省版权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版权保护、产业发展和社会服务“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高点定位,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突破版权”开展工作,取得了六大突破。

一、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一)严格执法监管,积极查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

山东省版权局始终把案件查办作为版权执法重中之重。2015年,全省共打掉地下非法印刷、发行、藏匿窝点65个,查办各类案件466起,其中依据著作权法律法规查处的案件103起,行政处罚案件94起,刑事移交判决的9起,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20多万件。2015年,山东省版权局先后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督办案件11起,其中菏泽“4·13”侵犯著作权案、济南李某涉嫌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济南贺某制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案、青岛“9·23”肖某侵犯著作权案、青岛“8·17”网络侵犯著作权案、潍坊王某某侵犯著作权案等6起重大案件定为国家版权局督办案件;青岛“1·28”侵犯著作权案、青岛“3·27”侵犯著作权案、临沂“5·20”侵犯著作权案、威海新航船务服务中心等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德州市德城区“9·17”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等5起案件由国家版权局给予办案经费补贴。2015年,国家版权局给山东省11起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拨付办案经费补贴共计56万元。

2015年4月,国家版权局在青岛举办首期版权执法培训班,山东省版权局做《山东省版权执法情况介绍》典型发言。6月,国家版权局在厦门举办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座谈会,山东省版权局做《多措并举,促进版权执法工作》经验介绍。12月,在南宁的全国版权执法高级研修班上,山东省介绍版权执法经验。

(二)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在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过程中,始终将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和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开展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检查整治行动作为重点任务,抓实抓好。同时根据不同阶段的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市场变化的情况,对出现问题比较集中的环节和部位加强执法。组织开展了“清源”、“固边”、“净网”、“秋风”、“护苗”、高速公路服务区出版物经营点集中清查行动,打击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两节”“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打击盗版工具书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少儿出版物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等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重点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执法手段,使各专项行动能够抓铁有痕,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大成果。

一是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治理。山东省和各市版权执法部门会同“扫黄打非”、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违规非法印刷集中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对印刷工具书和教材教辅等各类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商标标识标签的企业和复制光盘及计算机软件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2015年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5万多家次,收缴非法印刷品3万余册,行政处罚案件130起,罚款10万余元。

二是开展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检查整治行动。与“扫黄打非”工作密切配合,以查缴违禁非法出版物为重点,持续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和批发零售单位,城市繁华街区,旅游景点,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及印刷企业进行全方位监控、高密度清查。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万余人次,查处案件333起,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120万余册(盘),清理取缔非法游商摊点326个。

三是着力抓好“剑网行动”。省版权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四部门成立山东省“剑网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涉及全局的主要任务,负责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各市开展工作。2015年“剑网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30起,已刑事移交的3起,关闭侵权网站18家,有效维护了全省网络版权环境。

(三)加强督导检查,消除问题隐患

山东省将督导检查版权执法工作作为掌控市场动态,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效措施来抓,组织力量,不间断地对出版物市场进行暗访检查,对有关工作落实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2015年,组织10多个暗访督查组,由有关负责同志带队,采取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办法,直接深入出版物市场和印刷发行单位,特别是存在较多问题和隐患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对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办公、下发通报、约请谈话、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市迅速进行核查整改处理。省版权局先后4次下发通报,及时将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全省,3次约谈有关市负责同志督导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核查整改本地存在的问题。有关市按照省里的通报和约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迅速进行了解决。各地也都层层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了暗访督查,比较好地控制了出版物市场动态变化,使出版物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一些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为推动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省和各市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广造舆论,努力营造有利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一是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权假冒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打假办发[2014]1号)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发〈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56号)要求,制定了《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细则》。按照《细则》要求,2015年全省共公开侵权盗版案件信息103件。

二是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省版权局每年都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期,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点任务,发布打击侵权盗版案件信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发放反盗版宣传单,开展版权法律咨询等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省版权局和17市版权执法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举报邮箱,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侵权盗版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进一步提高全民自觉使用正版、抵制盗版的意识。2015年3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版权保护与发展”新闻发布会,有50多家媒体参加,公开发布了山东省2015年版权重点任务,引起良好反响。4月,组织全省17个市举行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110万件,张贴宣传海报,向群众、学生发放绿书签、反盗版宣传单2万余张。公开曝光了山东省10起侵权盗版典型案件。省版权局负责同志4次参加山东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宣传打击侵权盗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及有关法律法规,受理举报、解答咨询。2015年4月和11月,国家版权局组织中央媒体“版权相关热点研修班”两次走进山东,宣传报道山东在版权保护和版权创意产业发展的做法。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5年,山东省确立了“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完善经费保障和政府采购两项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宣传培训三项举措”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为使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成为新常态,在全社会营造版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山东省在推进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中,坚持检查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先后下发了《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山东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有效保障了正版化工作的顺利开展。2015年,省版权局、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机关采购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采购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采购、配置、使用、处置等规章制度。威海市由市委办、市府办制定《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成为全国首家市级制定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的地市;淄博市建立了全市使用正版软件监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管控力度;全省其他各市、省政府各部门、单位也根据《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制定了实施意见,逐步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国家《关于做好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山东省认真做好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2015年4月,省版权局联合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推进全省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推进全省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任务目标和要求部署。遵循“先大后小、依次推进”的原则,将规模较大、效益水平较好、管理能力较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高的省管企业作为2015年度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点。市级国有企业由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执法部门与本市国资监管机构积极协调,制定本市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了落实措施和时间节点。9月2日,省版权局、省国资委联合在济南召开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座谈会,山东黄金集团等19家企业代表及北京金山软件等3家软件厂家参加了会议。11月5日,省版权局联合省国资委在济南召开了全省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培训会议,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执法局、国资监管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各省管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相关软件企业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市、各国有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按照国家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查整改任务,坚决依法查处使用盗版软件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违法企业,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省各市版权部门和国资部门联合下发本市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青岛、济南、威海、临沂、烟台等版权部门和国资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市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

(三)严格督查培训

成立督查组,定期对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查。2015年,共组织软件正版化检查6次,实地检查党政机关部门20个,检查电脑100多台。组织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6次,培训人员700多人。2015年8月,国务院检查组抽查了山东省5家省级机关的84台计算机,对山东省“加强源头管理、规范软件采购”“确立一个标准、建立一份台账、把住四个关口”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9月,国家版权局在南昌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会议,特邀山东省版权局做《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典型发言。11月,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召开部分省市推进软件正版化、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座谈会,邀请山东省版权局做《推进软件正版化,促进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发言。

三、版权产业工作

(一)积极培育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园区(基地)

2015年,即墨市继昆山市、张家港市等县级市之后,被批准列入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行列。临沂市也积极申请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山东省7家单位企业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公布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44家,为版权产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版权交易活动

2015年,通过积极推动,三家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东、西区和台儿庄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两家省级版权交易中心形成了“3+2”模式,在版权交易、质押、评估、投融资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初步形成东西两翼带动中间突起的版权交易服务架构。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西区积极开拓版权产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在全国首个提供版权质押、评估、融资一条龙服务。2015年,版权评估总额近2亿元,解决融资2000万元,仅为新近入驻青岛的“北斗导航”一项评估就1.4亿元,为创新经济和实体科技企业发展带来新模式,为服务青岛创新科技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潍坊云计算与天下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作主要从事已进行版权登记的艺术品的股权式交易,以此在艺术品市场实现去伪存真、保值增值的目的。俄罗斯画家举办油画展,展出的103幅作品全部进行版权登记并实现交易,交易额为100万元。

山东文交所借鉴股权托管质押的模式,以版权登记和艺术品版权登记备案为依托,结合版权价值评估、版权登记、版权质押、合同备案等手段,探索了版权托管登记和质押模式。山东文交所与民生银行、青岛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艺术品、影视作品版权质押试点业务。

(三)积极举办版权交易博览会

4月29日—5月1日,山东省版权局与中国版权协会、青岛市政府主办了第二届中国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这是唯一由地方举办的国际性版权类综合展会。展会期间共接待专业观众和社会观众9万余人次,实现版权项目交易20余项,交易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实现版权项目融资15亿元。

按照“版权贸易、跨界融合、文化创新、行业转型”的理念,推动“第50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在青岛举办。该交易会是工艺美术行业内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奖项最权威的国家级盛会,被誉为工美行业的“广交会”。来自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千家企业参展。经初步统计,5天展期内参观交易会人数超过10万人次,现场交易额1.2亿元,总计订货销售额达4.2亿。

(四)开展版权产业调研

由于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提高快,版权产业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版权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对外贸易中的作用日益明显。省版权局拟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对山东全省版权产业的国民经济贡献率进行调研,并发布正式调研报告。

四、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一)版权登记平台建设

山东省开发使用的数字版权保护平台拥有20年山东省版权作品登记资料库,权利人可以24小时网上注册登记,登记、审核、发证等所有手续一律免费。在此基础上,又在全省开通了12个登记端口,建立起了省市联动的版权登记工作机制。

(二)作品登记的数量与质量

从全部实现网上免费登记之后,著作权人作品登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2015年,山东省版权作品登记数量已超过5万件,作品登记量较上年明显提高。同时,作品登记质量也大幅提升,登记领域涵盖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工艺美术、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等。

五、版权宣传培训工作

为了提升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通过积极努力,山东省逐步建立起由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版权宣传普及教育常态化机制。山东省提出的“凡有创意的地方,版权社会服务都要跟上去”的服务理念得到国家版权局和兄弟省市好评。

(一)宣传工作新突破

2015年3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版权保护与发展新闻发布会,宣传推介山东省版权工作,有70多家媒体参加,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

2015年连续两次邀请中央媒体版权研修班来山东省,集中宣传报道省版权工作及版权产业发展成就。第一次是4月28—30日,“中央媒体版权研修采访团”走进青岛,30余名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新社、人民网、中国网、澎湃新闻等媒体的记者参观采访了第二届中国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采访团共刊发关于山东省版权工作及“青岛东北亚版交会与书展”相关活动稿件500余件次;百度相关搜索2500万余条;新华社关于此届“版交会与书展”发通稿两篇,同时兼发对外线路进行多方位展示,被70余家媒体采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版交会与书展”开幕盛况进行了报道。第二次是11月13—15日,中央媒体记者采访团走进济南,对“十二五”期间山东省版权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采访。为实现出版、广电重点行业部门版权管理工作新突破,山东省版权局特别安排到山东出版集团、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实地采访。共刊发稿件20余篇。《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以“专版”形式充分报道山东“十二五”期间版权工作新突破。

结合版权工作特点,进一步抓好宣传工作。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山东省版权管理处在国家版权局网站、《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知识产权报》、山东省版权局网站、山东新闻出版广电信息、《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媒介,刊发文章50多篇。配合“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4月24日,联合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山东友谊出版社在济南市胜利大街小学共同举办了“版权进校园”系列活动启动及版权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向青少年提供版权公共服务宣传,有效提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以此为契机,推动各市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潍坊市开展了版权宣传月活动,青岛市邀请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全市党政机关干部会议上做版权辅导报告,威海市邀请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为全市宣传部机关干部、版权行业员工等授课,效果很好。各市还结合各自的特点,举办咨询、论坛、讲座、开放日、报告会、展览等,开展版权进课堂、社区、企业、家庭、园区“五进”活动,提高了整个社会版权保护意识。

(二)培训工作新突破

加强全省版权管理与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培训。4月,承办国家版权局举办的全国执法培训班,17市版权管理人员、版权执法人员共50人参加培训。8月,国家版权局在内蒙古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山东省组织18人参加培训。9月,举办全省版权工作培训暨版权保护与发展现场会,各市文广新局、文化执法局,部分国家、省级版权示范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共148人参加会议。11月,举办全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班,150人参加培训。

六、版权对外合作

2015年,山东省版权局成功承办了第二届中国青岛·东北亚版交会暨正版优秀图书展和第十一届中韩著作权研讨会,青岛市文广新局承办了第50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山东出版集团与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韩国中小出版企业协会共同主办的“2015年中韩图书贸易洽谈会”取得丰硕成果,共签订版权输出合同65项,达成输出意向58项,为版权贸易开展带了好头。

积极协调有关省市,牵头成立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联盟。4月29日,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代表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发出了《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联盟倡议书》。

进一步规范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专有权合同备案及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工作。2015年上半年,涉外出版合同备案227份。

2015年6月12日,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评选结果揭晓,山东省推荐的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获得“推广运用奖”,明天出版社的《笑猫日记》获得“作品奖”。

(高睿)

河南省

2015年,河南省版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继续深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高版权监管执法水平、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等中心任务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国家版权局要求,河南省2015年继续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向全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部门转发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函》,布置了河南省2015年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要求全省各级机关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自查整改。同时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建立软件资产台账。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办法,把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二是部署推进全省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及国家版权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版发[2015]1号)要求,河南省版权局联合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推进河南省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豫版联[2015]1号),对全省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部署。截至2015年底,河南省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已完成自查工作。

三是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河南省版权局与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联(办)[2015]24号),对河南省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做出部署,要求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制定措施,建立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机制。

四是继续做好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所有新闻出版行业集团及二级企业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继续做好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对使用的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更换,并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以顺利完成国家版权局的督查验收。同时,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举办2015年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的通知》(权司[2015]155号)要求,河南省新闻出版行业集团总部及未完成软件正版化整改任务的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参加了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会议。

五是做好金融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国家版权局要求,河南省开展金融、保险、证券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相关企业做好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并做好检查整改,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整改任务。

二、版权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2015年,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版权行政监管执法。一方面结合“双打”专项行动,加大对全省版权监管执法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加强与各地版权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强化对印刷复制源头企业、出版物仓储物流运输企业、出版物批发零售经营商家的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版权局部署,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侵权盗版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打击假冒书画作品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做好国家版权局督办案件组织查办工作。河南省向国家版权局提请督办案件六起,最终巩义市竹林新华印刷厂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案,巩义市赵现忠盗版图书仓库案,滑县安阳云海印务侵权案,滑县李夺彩印厂盗版图书案,驻马店市平舆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涉嫌发行侵权盗版出版物案,周口贩卖淫秽、盗版光盘案等六起案件列入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并获得办案经费补贴36万元。

2015年,河南省版权局联合河南省省公安厅、河南省检察院赴安阳市、驻马店市、巩义市、滑县等地对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进行协调、指导、督办。督办现场查看侵权盗版书籍,就查处侵犯著作权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这些问题提供帮助或咨询,督促案件进度,现场解决基层执法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难题,受到了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和公安部门的好评,达到了联合督办侵权案件的预期效果。

截至2015年底,巩义市竹林新华印刷厂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案、巩义市赵现忠盗版图书仓库案已移交郑州市检察院进行起诉,滑县安阳云海印务侵权案、滑县李夺彩印厂盗版图书案、驻马店市平舆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涉嫌发行侵权盗版出版物案已经审判,周口贩卖淫秽、盗版光盘案已在移送。

三是举办全省版权执法培训班。2015年7月1—3日,2015年全省版权行政执法培训班在郑州举办。全省18个省辖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10个省直管县文广新局和文化执法大队共130余名执法干部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江苏省扬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专家授课,课程就著作权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行政执法、著作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展开。专家们的授课浅显易懂,以案说法,贴合现实工作,对河南省基层版权行政执法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解决了基层执法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题,受到学员们的好评,培训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是河南省共有20个单位和个人在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有功个人评选中获奖。2015年,河南省版权、新闻出版广电、文化综合执法、公安、电信、工商、海关、网信办(网宣办、网管办)、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系统涌现一批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表现突出的办案单位、办案个人或专案组。在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评选中,共有11个单位获评有功单位,9个个人获评有功个人。其中,有功单位一等奖4个。

三、版权普法宣传工作

2015年4月26日,河南省版权局在郑州市文博广场举办2015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活动以宣传省、市、县三级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全部完成为重点,同时宣传打击侵权盗版案件取得的显著成就。

河南省版权局通过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了版权保护和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并现场接受群众关于版权登记、侵权盗版投诉等方面的咨询,共发放《版权登记指南》《著作权行政投诉指南》《著作权法律法规选编》等书籍200余册,受到群众欢迎。

四、培育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工作

根据国家版权局《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河南省版权局在全省范围内对企业版权保护环境,自主创新能力,智力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先后调研了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等部门,对园区企业宣讲了版权保护知识,摸清了园区企业版权保护现状,也为全省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做好了摸底、培育工作。

五、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设置摸底工作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报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设置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河南省统计了全省市县两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版权行政执法机构情况,摸清了河南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设置情况,进一步理顺了版权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机制。

六、作品著作权登记和版权贸易合同审核登记工作

继续开展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工作,认真做好版权贸易合同审核登记,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2015年共受理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643件,审核登记出版单位从国、境外引进版权贸易合同529件。

(焦艳娜)

湖北省

2015年,湖北省版权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闻出版广电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建设版权强省为目标,以“双打”“剑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注重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不断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加速推进版权产业发展,努力提升公共服务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保证了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版权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版权局和湖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简称“双打”)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托“双打”“剑网”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案件,有效打击了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在2014年度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评奖活动中,湖北省有26家单位、17名个人获奖,其中单位一等奖4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6个,个人二等奖2个、三等奖6个,奖金总额58万元,综合排名全国第五位。荆门“10 · 12”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被评为国家版权局2014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知音漫客》杂志被侵权系列案被评为“剑网2014”专项行动十大案件。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先后三次在青岛、厦门和呼和浩特举办的全国版权行政执法监管座谈会和版权执法人员培训班上介绍了湖北省加强版权执法管理,打击侵权盗版工作的成功经验。

(一)加大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

全省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收集线索、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区域,注重协调配合,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武汉“章太原侵权盗版出版物批销案”(“2·13”案)、“孙静芳侵权盗版出版物批销案”(“2·20”案)已审结宣判;黄石“亿通书店”侵犯著作权案等已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犯罪嫌疑人已经锁定;荆门“073漫画网”涉嫌侵权著作权案已被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全年全省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累计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34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在“剑网2015”专项行动期间,4部门累计办理(含核查)案件线索540多起(含国家版权局移送、权利人投诉、通管部门提供线索),查处侵权盗版或非法互联网视听网站51家,对相关工作开展不力的5家互联网接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其中,“51ape网”侵犯线索已回复国家局,“风音音乐”“海水之声”侵权线索已转荆门和十堰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查办。

(二)强化“两法”衔接联动机制建设

7月初,省版权局组织召开了“两法”(版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邀请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网安总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和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等相关单位对口业务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参会。对版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中遇到的证据标准不统一、联合办案机制不健全、运行渠道不顺畅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交流。尝试建立“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态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指定信息联络员,创建微信工作群,强化部门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享信息资源,为版权执法管理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三)加强行政监管队伍培训工作

4月中旬,省版权局联合华中科技大学主办了首期华中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来自省内外相关领域、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及驻鄂高校、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开发与应用的各类从业人员,6个行业、121个单位共计212人参训。省辖县市以上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及版权行政执法队都派人参加了培训,省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法院等知识产权部门司法人员也参加了培训。通过联合办班,创新了版权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模式,充分发挥高校教学资源和政府行政资源优势,取得较好的效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级执法培训,先后3批选送20余人参加4期国家版权局版权执法培训。

(四)开展执法维权宣教系列活动

以版权宣传活动为主要载体,突出重点时段,抓住重点时机,创新宣教形式,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一是配合拍摄普法专题片。湖北省版权局与央视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合作拍摄了有关“规范网络转载”的央视知识产权日特别节目《依法而转》,并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在央视黄金时间播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是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巡回宣传活动(进高校、进社区、进单位)。先后在湖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组织开展了“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进高校主题活动。还分别到华中图书交易中心和湖北出版文化城图书批发市场开展了版权宣传活动,增强经营单位自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先后走进博润通、亿童文教、湖北科技出版社等多家版权产业单位,向企业宣传版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对员工进行版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三是组织开展侵权盗版物集中销毁活动。武汉、黄石、襄阳等市州同步在当地举行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各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113万件。

四是指导驻汉高校开展第五届知识产权“法理争鸣”辩论赛。积极指导湖北高校法学辩论联盟、武汉市文化局(版权局)共同举办了第五届“法理争鸣”法学专业辩论赛暨2015年版权专题辩论赛,取得良好的示范教学效果。

五是利用微博等新兴载体开展在线宣传活动。开展了“关注局官方微博,编辑#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标语@官方微博送小礼物”的在线互动活动,受到民众的普遍欢迎。局官方微博关注率上升了近20个百分点,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逐渐进入普通公众的视线,受到广泛关注。

(五)开展维权服务工作

根据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处理了Altium Limited(Altium公司)投诉举报襄阳万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研发中心涉嫌侵犯著作权、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猪猪侠”三维动画形象被侵权案等两起投诉。为黄梅县文化局关于《黄梅采茶戏》涉嫌侵犯著作权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2015年以来,为公安、文化行政执法等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出版物鉴定27份、出版物鉴定复函20份、侵权复制品认定25份、侵权比对书2份,共涉及出版物1273种,图片近10万张,为公安机关、文化行政执法部门有效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5年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点是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积极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分步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领导

4月10日,以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名义,组织召开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省政府分管领导、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出席会议,讨论通过了《湖北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和《湖北省2015年推进使用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明确。

(二)开展政府软件正版化督查检查

为切实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推动政府机关正版软件管理精细化和正轨化。从6月底开始,先后组织17个督查检查组由成员单位厅级领导带队对省直单位、17个市州、80多家企业进行了覆盖式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查漏补缺,防止出现反弹。11月初,省部分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二级单位再次接受国家局督查,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等3家企业及其二级单位顺利通过检查,并以扎实的工作得到检查组的好评。

(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版权局联合省国资委下发了专门通知,为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了时间界限、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根据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和权利人投诉,全年组织人员对省内80家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9月下旬,配合国家版权局承办全国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11月下旬,举办了全省大中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班,两次累计300多人次、80余家单位参训,培训环节中穿插省内国产软件推介,取得较好效果。

三、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一)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版权示范单位、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拟制了《湖北省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和管理办法》初稿并申报进入省政府立法程序。3月,经考核验收批准授予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知音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首批“湖北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10月,知音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江通动画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这不仅实现湖北省版权示范创建零突破,而且是“一中三元”,在全国是少有的。

(二)创新版权登记备案工作机制

通过创新服务模式,缩短办理期限,免去登记费用,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将投诉率与年终考核相结合,2015年上半年实现了零投诉,提升了服务质量。二是借助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优势,推动版权登记数字化。三是积极推行版权登记免费登记机制。截至2015年12月,共办理版权自愿登记8032件,其中作品登记7600件,与上年同时期相比增幅达300%,合同登记358件,合同备案69件,软件登记5件。

(三)完成省版权保护协会换届工作

2015年6月,组织召开了省版权保护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了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监事。会前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按照“与时俱进,规范合理”的原则,对《章程》部分提法和规定做了修改补充。对会员组成认真审核,共清理注销退会单位会员23个,个人会员3名,经发函征求意见,调整补充后的协会会员共150个,瘫痪多年的协会恢复了正常工作运转。

(四)做好“十三五”版权规划工作

为确保“十三五”期间湖北省版权产业有新发展新突破,结合区域经济实际,科学分析产业发展形势,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意见,认真拟制了“十三五”期间版权工作规划,提出建设全国版权强省的战略目标,明确新阶段重点任务,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规划着眼于在横向比较上,要走在全国前列,在履行政府职能、担当主体责任方面要保持领先优势;在纵向比较上,要实现版权大省向版权强省的跨越;在把握大局上,要求全局、全省规划步调一致,把版权的“潜能”变成“显能”,把小局变成强局,为“建设支点、走在前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四、版权产业发展情况

(一)推进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工作

2015年初,召开了有省委宣传部、省金融办、湖北证监局及省版权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专家论证会,对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业务范围、风险防范等进行了综合评估,并于3月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从事版权及文化产品交易的请示。5月底,省政府正式批复明确交易中心从事版权交易有关事项,为中心合法合规开展交易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分割调整基本完成,12月7日省版权局领导亲自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签订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合作协议,首批资金2375万元已到位。为拓展业务范围,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合苏州相关文化产业单位成立了苏州华中版权艺术品交易有限公司。此外,中心还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就版权登记代理事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二)落实版权产业“走出去”战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版权局组织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湖北广播电视台等省内20多家版权单位参加了2015年5月在青岛举行的第二届中国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会暨正版优秀图书展,携手推出精品图书、电子书、动漫、影视作品近350多种。展会期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山东省副省长季缃绮等领导亲临湖北省展台检查指导。展会期间,中心还与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和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发起成立了国家级版权交易平台联席会议。11月,应邀参加了第八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为湖北省未来举办国际性高端博览会调研取经。

(三)探索版权产业发展新思路

9月中旬,由省版权局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承办的第二届华中国际版权高峰论坛在武汉举行。依托华中国际版权高峰论坛这一高端平台,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业界企业领头人齐聚一堂,深入探索“互联网+”新形态下版权交易运营模式,共同聚焦创意经济时代的版权保护与交易,围绕网络环境下的版权风险与法律应对、我国版权贸易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及版权衍生品的保护与开发、版权交易市场规范体系建设等议题展开讨论,有效促进了版权成果的转化和版权产业的发展,为湖北及中部地区版权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张威)

湖南省

2015年,湖南省各级版权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服务职能,积极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初工作计划的各项任务,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果。

一、版权指导与版权创新体系工作

一是创建全国版权示范企业,带动企业版权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申报考评,选取了省内6家企业作为第一批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单位,指导和帮助企业按照《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版权管理体系,提升版权运营水平,并将工作突出的中广天择和鼎瀚文化作为省级示范向国家版权局推荐。在9月中旬国家版权局组织的现场考核中,上述两企业在版权创新方面的突出成效得到国家版权局的充分肯定,顺利通过了创建验收,实现了湖南在创建国家级版权示范企业方面的重大突破。

二是继续推动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指导长沙市贯彻落实《版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中南传媒、红网等15家版权企业为培育对象,加强经费支持;开通企业版权登记绿色通道,优势企业的版权登记数量明显上升,占到全省登记总数的50%以上,有力促进了企业版权成果的有效运用。中广天择的“节目购”电视节目版权交易系统,实现了每天300小时的节目交易量,成为全国最大的电视节目版权交易平台。

三是开展基层版权工作站试点。版权基层工作站是设立在园区,直接对接版权部门和园区企业的工作平台。在调研和借鉴外省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省版权局起草了《湖南省基层版权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对版权工作站的性质、地位、申办条件与主要职能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办法》,经过当地政府的申请和实地调研,选取了天心区文化产业园、铜官镇陶瓷产业基地作为首批版权工作站试点,进行了办公场所、设备以及人员、经费配备方面的创建辅导。

二、版权社会服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创新和优化版权登记工作的方式方法。启用了作品网上登记平台,开通了湖南版权登记网,实行线上登记与线下登记相结合,省版权局与代办点相联动,为各类权利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作品登记服务。推动长沙市完善作品登记资助制度,根据登记资助办法,已累计发放资助资金15万余元,补贴各类文字、美术、软件、影视作品1000余件,有力推动了社会各界作品登记积极性的提升和登记量的增长。2015年全省作品登记总量达到2103件,比上年增长35%以上。

二是指导开展合同登记推动版权贸易。指导天闻印务、益阳天格印务等印刷企业办理海外承印著作权授权登记38项,办理版权引进合同审核登记182项,为企业开展海外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是完善版权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制定了版权纠纷调解规则,增强了纠纷调处的权威性。积极调解达索软件、微软公司等多起软件使用纠纷,有效化解相关企业的侵权风险,促进了作品的顺利流通。

三、版权执法监管工作

湖南省各级版权部门以网络为重点领域,加强网上巡查和部门协作,优化执法体制机制,形成打击网络盗版合力。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2015年7月14日,联合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公安厅召开了“剑网2015”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全省集中整治的任务、目标和实施步骤进行了全面部署。行动期间,各地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4件,其中国家版权局交办的案件7件,没收服务器3台,提请有关部门关闭盗版网站8个,有力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违法行为。

二是狠抓重大案件查处。将案件查处作为衡量各级版权部门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通过直接办案、指导督办、与公安及“扫黄打非”等部门联合办案等多种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15年上半年,省版权局直接立案查处了“人人影视网”侵犯电影字幕著作权案。该案是国家版权局交办的新类型侵权案件,涉及境内外众多服务器和当事人,在国内外影响重大,该案的顺利查处锻炼了执法队伍,提升了执法能力。省版权局还派人赴岳阳、长沙等地开展案件督办,实地指导调查取证,参与法律论证,顺利办结DJ0730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等网络案件。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四五中文网”“QQ九仙”私服案等一批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6名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加强主动监管和网上巡查。首次将云存储、手机APP应用纳入监管范围,在国家版权局的支持下,对违法网站利用百度云上传侵权盗版作品进行监控。组织对全省70家主要网站实施主动监管,对音频、视频网站开展日常巡查,督促各网站对使用的作品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先授权、后传播”的良好秩序。

四是加大技术支持力度。与湖南天网电子证据技术司法鉴定中心开展合作,依托中心的技术力量,为各级版权部门在网络案件查办上提供技术咨询,为准确固定和分析网络证据提供协作。2015年7月,专门邀请中心技术专家为各市州一线执法人员讲授网络执法实务,有效提升了基层版权执法的水平。

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15年初,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成立由版权部门牵头,财政、信息、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正版化联席会议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的平台议定重大事项、沟通信息,协调统筹全省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印制《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文件汇编》5000份,邮寄至各级政府和省直单位230余家,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政策文件。两次组织市州和相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同志30余人参加国家版权局组织的软件正版化业务培训。10月23日,在长沙举办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邀请了国家版权局的领导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专家讲授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实务,省直各单位、各市州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新闻出版行业企业等共计95名工作人员参训,切实提高了各单位软件管理的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要求部署,组织专人对省地税局、粮食局等20家省直单位,以及中南传媒等10家企业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单位软件台账、工作责任落实、软件管理制度等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予以整改。11月,国家版权局检查组来到湖南检查新闻出版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岳麓书社完备的软件台账管理、华文俪制公司抵制盗版的自觉意识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五、版权宣传普法工作

指导长沙举办了首届“天心杯网络版权作品大奖赛”,这是湖南省首个以版权为核心要素的赛事,旨在通过组织开展网络作品创作评比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版权的经济价值和保护途径。5—10月活动期间,共征集网络音乐、摄影、公益广告、工业设计、网络文学等五大类原创作品2092件,作品点击率总计数十万次,最终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推出获奖作品83件,总奖金达30万元。对参赛作品免费予以版权登记,将获奖作品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推介,以更好地促进作品的利用和开发。

除此之外,“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省政府新闻办举办了专题新闻发布会,宣传湖南省打击侵权盗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情况;在全省各地统一进行了集中销毁行动,部分地区组织“绿书签”签名和“版权进校园”、版权征文等系列社会活动,发放“绿书签”1万份,张贴活动海报1000余张,促进社会公众提升了对版权和版权制度的认识与认同,强化了“尊重版权、抵制盗版”的意识。

(宋亮)

广东省

2015年,广东省版权局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分管局领导的具体指导下,以“保护版权,发展经济”为重心,按照国家版权局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实施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版权行政管理,认真履行监督指导检查职责,协调全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类保护版权的宣传活动和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版权管理工作

(一)开展版权经济贡献率专题调研

为充分体现版权的经济特性,专门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开展“广东省版权经济贡献率专题调研”,以权威数据为基础,利用定量的方式,通过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出口额等指标,利用统计方法来定量描述版权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率,展现版权经济属性,强化版权意识,推进版权产业发展。

研究结果表明:2014年广东省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为5691.14亿元人民币,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8.39%;就业人数为461.18万人,占全省就业人数的7.46%;商品出口额为891.51亿美元,占全省商品出口额的13.80%(2015年12月29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在东莞发布)。

(二)促进版权价值转化

围绕“信息化、大数据、云版权”,谋划版权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建设“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综合监管与决策服务大数据云平台”。在数字环境下,构建起汇聚版权内容资源、版权分发渠道、专业版权服务及各类版权开发应用的开放式服务平台,使版权核心价值在流通和应用中向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转化。

二、版权社会服务工作

(一)部署版权社会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提高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2015年4月28日,广东省版权局在肇庆市召开广东省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会议。省版权局专职副局长陈春怀全面总结了广东省2014年版权社会服务工作,对2015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省版权局局长黄小玲强调了版权社会服务工作必须要重点做好的五个方面:一是着力提高版权保护意识,抓好版权宣传培训工作;二是着力拓展版权服务范围,抓好版权组织机构建设;三是着力提高版权执法监管水平,抓好版权保护体系建设;四是着力提高版权创造运用质量,抓好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五是着力促进版权产业繁荣发展,抓好版权产业规划设计。为强化版权保护理念,加强版权保护执法,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张同英以《版权保护与维权》为题给与会代表做了著作权法专题辅导。全省21个地级市版权局、版权社会组织、重点产业单位领导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二)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工作

伴随著作权登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的增长,著作权自愿登记数量持续增长。2015年全省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为20347件,比2014年增长28.93%。

(三)激励创新,助力版权兴业战略

一方面,支持、指导东莞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另一方面,协调省财政下拨60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粤东西北和珠江三角洲欠发达地区的“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建设。2015年,为打造广东具备国内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做大做强产业集群,省版权局授予斯达高瓷艺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称号。至此,全省共有86家“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以评促优,促进版权产业优质发展。通过评选年度“广东省最具价值版权产品”,培育版权产品品牌,提升版权产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版权产业的持续发展。2015年,省版权局从全省各地版权行政部门申报的几十件作品中,评选认定了计算机软件、雕塑、美术、动画片、微电影、漫画、设计图等7大类共12件作品为2014年度广东省最具价值版权产品,入选的《广州解放纪念碑》等12件版权产品创意独特,特点明显,创造出了良好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至此,全省共有46个“最具价值版权产品”。

(四)强化服务意识,护航“漫博会”

2015年8月,第七届“漫博会”在东莞市举行。“漫博会”期间,“版权服务工作站”加强版权保护,版权服务得到进一步提升,版权贸易成绩显著。“漫博会”组委会授予广东省版权局、省版权基层工作站东莞站等单位“突出贡献奖”以示嘉奖。展会期间,共核发《著作权来源信息登记卡》1022个;受理参展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312项,比上届增长106%;工作站现场完成著作权登记并出证256宗,比上届增长30%。

8月20—23日展会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开展之前处理版权投诉2宗,有效维持了展会的版权秩序,连续七届“漫博会”开展期间实现侵权盗版零投诉。

三、版权监管保护工作

(一)创新版权宣传倡导方式

依托“4·26”版权保护宣传周,印发《2015年广东省保护著作权宣传周活动计划》(粤权[2015] 14号),明确宣传主题、宣传重点,通过播放版权宣传短片、赠送版权笔记本、派发《图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宣传资料进行版权相关知识的宣传。以“4·26”活动为契机,全省文化执法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密布控,对全省音像经营场所、电子出版物市场、印刷厂、游商、地摊,进行全面清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988人次,检查经营商户5273家,行动中清理取缔非法出版物地摊96个,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3家,收缴涉嫌侵权盗版出版物101922张(册)。

宣传周期间,在广东省版权局政务信息网上设立了“版权保护在广东”专栏,精心选择实践专稿16篇介绍版权保护,多维度介绍保护版权、激励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打击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的成功案例、典型人物事迹和行政执法的经验。

(二)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

2015年,全省各地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8976人次,巡查网络经营单位3204家,主动监管本地网站800余家,查办案件35宗,行政罚款145.2万元,为全省版权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版权保护秩序和有利的发展环境。

7月20日上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在广州联合召开广东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传达了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对全省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10月14—16日,为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剑网2015”专项行动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版权行政管理人员及执法人员对业务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理解把握能力,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在清远市举行了“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执法培训班暨‘剑网2015’专项行动座谈研讨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局长黄小玲出席并做开班动员讲话,中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察局副局长董伊薇、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领导康昕做专题培训。其间,省版权局召集、主持座谈会,传达国家版权局“剑网2015”专项行动座谈会精神,专题研讨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通过专题培训和深入座谈,提高了版权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对广东省版权行政执法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解决了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培训收到了预期效果。

(三)积淀经验,版权保护工作再接再厉

组织力量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荣获国家版权局2014年度有功集体二等奖。指导各地办理了一批侵权盗版案件,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得到了国家版权局的肯定,2015年6月,省版权局在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有关经验。

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提升软件正版化水平

为指导政府机关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广东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全面提升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8月5—6日广东省版权局在广州和东莞分别召开全省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培训班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讲解《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政策措施;金山软件公司、中望软件公司、一铭软件公司、微软公司分别介绍了软件行业动态、软件性能和盗版软件识别鉴定的知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政府合作办公室副主任姜川介绍了计算机软件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做法。

(二)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

为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省版权局专门印发《建立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2015年度全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办企业名录》,深入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政府机关单位和企业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8月10—12日,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七检查组一行5人,先后对广东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信息中心、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国资委、省地质局等6个省直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抽查了60台电脑,听取了广东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专题情况汇报。经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广东省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认为具有“省政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积极推进、各机关单位认真落实”等特点。经检查验收,广东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符合国务院的要求,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效显著。

五、粤港合作情况

(一)开展活动,深入交流

2015年2月12—13日,广东省版权局与香港海关、香港知识产权署在香港联合举办了2015年粤港中学生版权知识和版权保护交流活动,省版权局、广州市版权局、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越秀区版权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第十七中学、广州市恒福中学的师生代表等25人组成的交流团赴港进行了交流活动。在港期间,交流团实地了解香港海关的缉私工作和版权执法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交流活动提高了大家对“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思想认识,推动了“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的实践理念。

5月6—8日,广东省版权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在香港联合举办了2015年粤港版权产业企业交流活动。在港期间,交流团在香港知识产权署的精心组织下,先后赴香港知识产权署、香港动漫基地、香港海关总部、数码港等地进行深入考察交流,实地了解香港版权管理、版权促进和版权执法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以及政府机关和版权业界的合作。本次活动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5]37号),按照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第十三次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安排进行的对外交流活动。代表们表示,交流活动使大家深入了解到香港在发展版权、促进版权及保护版权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二)协作互助,加强合作

随着粤港经贸关系日益紧密,涉及双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日益增多。通过加强粤港交流,完善粤港版权案件协作处理机制,持续更新“粤港版权资料库”与“粤港版权合作专栏”,加强执法联动,提高粤港两地版权保护水平,为创新驱动保驾护航。

(沈欣)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努力做好全区版权工作,重点抓好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和“剑网2015”专项行动,大力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加强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与督查

2015年6月,根据国家版权局2015年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7月,调整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名单,并召集联席会议13个成员单位召开201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级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督促各市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机构。

2015年,迎接国家版权局组织的各类检查3次,技术调研1次。其中,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组对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在内的6家区直单位进行了检查。迎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行业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2次。在以上检查中,检查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表示肯定。

(二)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2015年上半年,在全区开展调查统计,于6月向国家版权局报送全区4323家区、市、县机关软件使用情况,并将调查统计结果录入全区正版软件管理系统。

积极开发和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2015年,完成全区正版软件管理系统研发和安装工作,在全区各市县版权管理部门安装正版软件管理系统,实现区局与全区各级版权管理部门联网,及时掌握全区各级党政机关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有关信息,以动态管理的方式提高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在2015年10月国家版权局印发的《关于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将软件正版化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相结合的做法,被作为地方典型经验在通报中予以介绍。

(三)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贯彻实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区各级版权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2015年7月和11月,先后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全区各市县版权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局直属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015年4月,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期间,邀请高校教授举办版权知识讲座,在全区进行版权知识宣传,在社会上培养使用正版的意识,营造保护版权的氛围。

2015年12月,国家版权局主办的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座谈会在南宁举行。自治区版权局局长彭钢、副局长覃益功到会并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经验。

二、打击侵权盗版工作

(一)部署“剑网2015”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要求,在全区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工作。2015年7月,召开全区“剑网2015”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广西“剑网2015”专项行动方案,并对全区各市版权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

(二)做好侵权盗版案件查办工作

2015年,加强对全区网站的监管工作。对全区100余家主要音乐、视频网站开展日常巡查,搜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通过主动监管,发现涉嫌侵权盗版的网站5家,其中1家报国家版权局处理;2家同国家版权局移转线索重合,转桂林市版权局查处,2家转来宾市版权局查处。

2015年,全区共查办侵权盗版案件30余起,其中包括国家版权局移转案件2起。

(三)抓好案件查办协调和督办

为推进具体案件的查办,组织由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公安厅等相关单位参加的案件讨论会4次,对重点案件进行会诊。还组织开展了对相关各市查办的重点案件的协调和督办。2015年,会同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版权局法制处等相关单位、部门,深入来宾、柳州、桂林等市检查“剑网2015”行动案件行政执法工作以及“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对移交来宾市版权局、桂林市版权局的案件进行协调指导,对柳州市3起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进行会商论证和督办,有力地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

(四)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案件上报工作

督促各市版权执法部门在自治区“双打”办的“两法”衔接平台,依法公开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同时,要求各市版权执法部门每月报送案件查办数量和进度信息。

(马永志)

海南省

2015年,海南省版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保护创新,以积极开展版权宣传营造版权保护氛围,以大力鼓励版权创作推动创新发展,为海南省创新发展助力。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

2015年,为做好海南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省版权局联合省旅游委、省工信厅等10家单位对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并组织开展了培训、督查和考核等工作,较好地推进了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

1.续签金山WPS办公软件场地授权。为确保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不反弹,省版权局向省财政局申请到专项资金,与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续签市县政府机关WPS办公软件场地授权。

2.举办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班。7月10日,省版权局在海口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各市县政府办、文体局、工信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3.开展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查。7—8月,省版权局牵头组织督查组,对正版化工作推进较慢的市县进行了督导检查,并与市县分管领导进行了交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意见。

4.召开省直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8月7日,省版权局召开了省直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省直各机关的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人和技术员参加。会议对2015年软件正版化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开展这项工作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

5.举办WPS办公软件技术培训班。9月10日,省版权局邀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技术顾问对各市县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技术员做了WPS办公软件使用的技术讲解。

6.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考核。9月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版权局印发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考核通知。10月,省版权局联合各相关单位组成6个考核组,分别对省直机关和各市县政府的所有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组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考核细则进行,并当场宣布考核结果。经考核,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均顺利通过。

7.建立“海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为更好地推进省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版权局向省政府请示,在原海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海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12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设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二)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

1.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情况。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要求,海南省版权局将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新华凤凰发行出版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29家二级企业列为2015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并于2015年底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2015年12月8日,国家版权局组织检查组对两家单位的部分二级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了抽查。经查,各企业均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要求,完成了软件正版化的检查整改任务。

2.其他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省国资委制定了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省属二级企业于2015年底完成摸底工作,拟于2017年前完成所属国有企业的软件正版化。省工商联在所属行业企业中挑选了部分民营企业作为软件正版化试点企业,同时以点带面在全行业中宣传发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2015年,海南省32家证券企业采购软件9313套,总金额489.78万元,升级维护总费用285.87万元;5家银行企业采购软件11203套,金额138.1万元,升级维护费用18.9万元。

(三)建设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

1.制定并印发《海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细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第十一条要求,各省要制定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考核办法,每年开展软件正版化考核。省版权局拟订《海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细则》,确定了考核范围和考核事项,定于每年10月进行考核。经省政府批准,4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细则》。

2.加强计算机及软件市场监管。省版权局向各市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版权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销售预装盗版软件计算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版权局)联合市县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协同执法力度,把销售和非法预装盗版软件作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执法重点,对涉及计算机软件的各种侵权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3.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省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本部门资产管理范围,加大软件日常管理和维护力度,规范软件资产处置程序,建立软件使用管理制度和档案,软件的授权文本以及种类、型号、数量等资料,软件的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管理等情况,都要存档备案,做到专人负责、台账齐全、管理严格、使用有序。

二、版权保护工作

(一)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

1.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6月30日,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版权局)联合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召开全省“剑网2015”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工作会议,研究互联网传播侵权盗版出版物情况,制定《海南省“剑网2015”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2.成立“剑网2015”行动领导小组。为开展好“剑网2015”专项行动,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省文体厅(版权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文体厅(版权局)版权处、省网信办网络新闻管理处、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管理处、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等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行动。

3.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以整治非法传播音乐、影视、新闻、游戏、文学、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盗版网站和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等为重点,严厉查处通过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广告联盟、智能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字幕组、网络销售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净化网络版权环境。

4.制定行动措施。一是通过媒体发动群众投诉举报。在《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海南特区报》、《三亚日报》、南海网、凯迪网络、天涯社区以及移动、联通、电信等发布专项行动消息,公布电话、信函、电子信箱、微信等投诉举报方式,鼓励权利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同时,曝光侵权网站,开展警示教育,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组织开展清理检查。将省内传播音乐、影视、新闻、游戏、文学、软件等作品的重点网站和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以及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广告联盟、智能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销售平台等纳入版权监测范围,定期清理检查。开展省内互联网企业自查自纠,查找侵权盗版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严厉查处。

三是进一步健全快速处理机制。加强与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的沟通,进一步建立健全“通知—移除侵权”工作机制,对侵权盗版内容迅速核查、移除。

5.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行动。从7月开始,省版权局版权处协调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管理处,省版权局版权处、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工作人员联合对省通信管理局提供的海南省网站传播作品行为进行监管,仔细搜索各网站传播音乐、影视、新闻、游戏、文学、软件等作品的情况,查找相关案件线索。

6.开展网站侵权盗版自查自纠。8月6日,省版权局向南海网、天涯网、凯迪网等省内各大互联网企业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网站在8月份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认真清查网站上是否存在未经授权传播音乐、影视、新闻、游戏等作品的行为。

(二)开展出版物销售市场清理

5月,为减少侵权盗版出版物在省内销售,省版权局组织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和各市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出版物市场清理,集中检查了各市县的出版物销售店铺,并对地摊游商进行了清查,取得了明显成绩。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查缴涉嫌侵权盗版音像制品1万多张,涉嫌侵权盗版图书500多册。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累计缴获涉嫌侵权盗版音像制品达3万多张,图书3000多册。

(三)盗版制品集中销毁和“绿书签活动”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4月24日上午10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版权局)在海南省歌舞剧院广场,举行与全国统一时间的“2015年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海南分会场活动”,此次活动销毁侵权出版及非法出版物31万多件。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许俊出席了此次活动。大会上,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版权局)厅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副组长朱寒松发表讲话,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各市县“扫黄打非”办负责同志、海口市文化场所经营业主及学生代表近千人参加了此次销毁活动。活动现场还开展了现场签名和发放绿书签活动,营造“打击侵权盗版、支持正版,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四)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表彰

组织开展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表彰的初评和推荐工作,组织公安、检察、法院、文化稽查、海关、工商等系统推荐参评单位和个人。经国家版权局评选,获有功单位一、二、三等奖各一个,获有功个人二、三等奖各一个。

三、版权宣传培训工作

(一)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全省文体系统开展广泛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电视、电子屏幕和广场发放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著作权知识。在海口市名门广场发放著作权法知识小册子,并开展现场咨询。部署各市县文体局开展“4· 26”版权宣传,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著作权法》及著作权保护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社会民众的著作权保护意识。

(二)举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班

省直机关和各市县分别派办公室或信息化部门负责人及信息员近200人参加了培训;三亚市、海口市、文昌市、屯昌县等分别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

四、版权服务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社团改革的要求,6月14日,海南省版权协会举行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协会负责人,海南省版权协会正式与省版权局脱钩。

2015年,继续做好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全年受理作品自愿登记申请122件,发放作品自愿登记证113份;受理全省出版单位涉外图书出版合同登记申请113件,备案登记合同110件。

(曾伯林)

重庆市

2015年,重庆市版权局紧密围绕国家版权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扎实推进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5年是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全面巩固深化的一年。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市版权局严格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与相关市级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检查、考核评议和宣传督导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精心组织迎接国家“双打”工作检查。组织和指导部分市区县两级政府机关圆满通过国家“双打”办的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一项获得满分。

2.制定全年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市政府印发《重庆市2015年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号),明确了2015年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对象、目标和时间节点。

3.开展政府序列外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按照《重庆市政府序列外其他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版权[2014]6号)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序列外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的函》,联合重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两个检查组,于2015年5月,对大足、巫溪、秀山等10个区县(自治县)政府序列外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以检查促整改。前往沙坪坝区开展培训和现场答疑,确保2015年6月底以前全市政府序列外机关检查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4.实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协调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42号),印发《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的通知》(渝文委发[2015]320号),组织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市工商联、市知识产权局、重庆银监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以及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五个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和书面考核两种方式,对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台办、市交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民盟市委、市总工会等33个市级部门,以及万州、涪陵、黔江、渝中、大足等15个区县的123家机关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向纵深发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成其2015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检查整改任务。同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并获得肯定。

5.启动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与重庆市国资委多次会商,共同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渝版权[2015]10号),提出按照“先大后小、依次推进”的原则,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多措并举、分段实施,全力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纳入“十三五”期间全市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2015年全市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对全市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同时邀请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及软件技术专家对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软件正版化工作业务培训,为全市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工作指导。印发《关于开展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检查的通知》(渝文委发[2015]358号),于2015年11—12月,组织有关市级部门组成若干督查组,实地抽查30家市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管理和实际安装情况,促进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推动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按期完成。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相关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办、国资监管部门、版权行政执法机构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记录,于2015年12月底前上报检查结果。此外,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对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权司[2015]154号)要求,转发了《重庆市版权局关于做好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迎检工作的通知》(渝版权[2015]17号),深入组织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出版集团和重庆新华书店三家单位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迎检准备,并于2015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版权局督察组的检查验收。将市属国有重点金融企业作为2015年下半年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重点对象,联合市国资委、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组成督察工作组,于2015年11月下旬对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西南证券四家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以督查促整改,有效推进了相关企业软件正版化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

6.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版权局“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平台”工作计划,结合全市实际,启动了“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和日常监督平台”建设前期工作。同时,协调市经信委制定2015年正版软件及供应商推荐目录,规范软件采购行为和售后服务内容,确保软件质量和后续升级。

7.开展首届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安全工作专题培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中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动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的规定,针对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化管理和建设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匮乏等突出问题,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密切合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面向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与信息安全工作专题培训。采取理论教学、案例探讨、互动讨论、经验介绍等形式开展培训,收到良好效果,参训学员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为全市深入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做好“回头看”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本届培训截至2015年12月底,已举办六期,覆盖荣昌、铜梁、垫江、云阳、巫山、石柱、綦江等20多个区县(自治县),共计1000余人参加。从全国来看,由省级主管部门开展此类专题培训尚属首例,影响深远。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推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推广使用正版软件,更有利于全面提升全市各级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运用能力,有效促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

二、版权维权工作

协调重庆邮电大学知识产权中心,对广电集团(总台)《拍案说法》栏目被爱奇艺、乐视等网络媒体侵权案件进行了维权指导,并对广电集团版权管理开发中心开展版权保护和市场开发工作进行了实地指导。推荐上报荣昌县文化委、渝中区文化委等5家单位为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候选单位,推荐李春、杨洪平等4位同志为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候选人,最终荣昌县文化委、奉节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市文化委员会版权管理处、九龙坡区文化委员会、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科监支队等5家单位荣获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二、三等奖,田源、余刚等3位同志荣获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二、三等奖。设立九龙坡区黄桷坪艺术园区重庆版权保护分中心和九龙坡区黄桷坪艺术园区重庆艺术品版权司法鉴定分中心,进一步加强了针对企业和个人创意作品的登记保护、展示交流、研讨培训、拍卖交易、价值评估、推广策划、维权咨询、司法鉴定等版权服务。

三、著作权保护和管理工作

指导和帮助市版权保护中心进一步优化作品登记服务机制,开展“四个上门”服务55次,派出人员153人次,完成作品登记40667件,计算机软件登记419件,图书版权贸易合同备案登记360件,版权保护产值达45.6亿元。

四、版权产业发展工作

实地指导荣昌县鸦屿陶瓷有限公司、九龙坡黄桷坪艺术园区、隆讯科技、龙渲渲染等企业版权保护和产业发展,促进了版权产业的发展。其中,帮助重庆荣昌陶瓷市场、重庆荣昌夏布市场、重庆版权交易市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培育名单。隆讯科技自主研发的手游《圣殿之门3D》海外独立版权卖出2000万元,创新了全市原创手游单笔海外版权最高独家代理成交额。

指导和协助版权保护中心与重庆市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开展战略合作。指导和协助九龙坡区黄桷坪艺术园区启动集艺术品展示、交易、拍卖为一体的版权交易平台及衍生品研发中心的建设,深度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和协助市版权保护中心与猪八戒网联合成立中国首个威客创意网络版权保护中心,为网络创意作品提供极具公信力的保障,解决其在版权保护中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问题,实现对9035件网络普通作品、2000余件计算机软件的登记保护工作,版权交易价值近5000万元。指导和协助市版权保护中心充分发挥黄桷坪艺术园区版权服务工作站的作用,积极为艺术园区企业和个人提供登记保护、展示交流、研讨培训、拍卖交易、价值评估、包装策划的服务,为文化创意企业、全市知名画家进行美术作品版权登记5600余件,实现版权交易价值1.12亿元。通过政策引导和帮助,对14309件广告文化创意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实现版权交易价值7154.5万元。指导和协助市版权保护中心与华龙网下属华龙图库合作,为其签约和授权摄影师提供版权登记服务,对其万余件摄影作品提供版权保护,实现版权交易价值2000万元。

五、版权宣传工作

1.召开版权保护新闻发布会。4月21日,会同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化执法大队在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全市2014年度版权工作相关情况及2015年度版权工作计划,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提问,积极主动赢得全社会对版权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2.举行版权保护公开承诺活动。4月23日,市版权局联合九龙坡区委区政府组织全市版权、数字出版、网络视听传播行业在九龙坡杨家坪步行街开展“保护版权、绿色网络融合发展”公开承诺活动,副市长谭家玲及相关领导为全市首批30家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和网络视听传播示范单位代表授牌。向社会公开发出“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保护意识、健全创新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等五大倡议,全市版权、数字出版、网络视听传播行业代表公开向社会做出“坚守社会公德、坚持诚实守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创新发展”等四个承诺,着力营造“保护版权,拒绝盗版”的社会氛围。

3.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销售正版正货”承诺活动。为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认真实施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高全市商贸流通行业知识产权诚信建设水平,会同市商业委员会、市知识产权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庆市商贸行业“保护知识产权、销售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来自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商贸、文化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协会、商贸企业的100余人参加了承诺活动。有效激发了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和商场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销售正版正货”的积极性,树立了销售“正版正货”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提高了参与承诺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职业道德操守,增强了诚信经营观念,营造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诚实守信经营的良好社会风尚。

4.开展重庆市商贸行业“保护知识产权、销售正版正货”承诺活动。4月17日,会同市商委、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销售正版正货”承诺活动Logo发布及培训会。来自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商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场、超市的1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切实提高了全市商企业知识产权诚信意识和综合能力。

5.开展版权保护现场咨询活动。4月23—26日,市版权局联合全市版权、数字出版、网络视听传播行业在九龙坡区步行街开展了版权保护、数字出版转型升级及网络视听传播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版权保护知识宣传手册近1000份,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公众保护版权的意识、行业发展产业的决心、社会净化网络的信心,为加快创新城市建设及推动版权产业转型升级营造了良好氛围。

6.举办版权产业知识专题讲座。联合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在重庆理工大学举办“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讲座,邀请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解读“从《梅花烙》至《宫锁连城》的著作权航道探测——琼瑶起诉于正案引发的论争与思考”,进一步深化了行业人员的版权意识和主管部门的工作水平。

7.积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会同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从7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与公安、通信管理、文化执法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协作办案的机制,执法程序严格,取证措施得当,认定事实准确,处罚执行有力,对网络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实施精确打击。

在查处“269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中,协同市公安局打假总队、渝北区公安分局,从269小说网刊载的2万余部各类文学作品中随机抽取1214部作品进行鉴定,对以犯罪嫌疑人步某为首的盗版小说网站相关人员等进行调查,并于2015年9月,由渝北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269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案件涉及国内和境外租赁多个服务器,注册会员达3万余人,日均网站IP访问量1.7万余次,日均网页点击量3.5万余次(累计点击量700余万次),网站访问IP来源涉及全国19个省区市104个市(县),该案已上报国家版权局,争取纳入部督大案。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多角度动态宣传报道,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配合专项治理,还通过发倡议书、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广泛搜集案件线索,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

举办全市版权执法培训会。全市40个区县文化委版权工作分管领导、业务骨干、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支)队执法骨干共计172人参加了培训,重庆市两江知识产权庭法官介绍了侵权盗版案件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干警讲解了互联网侵权案件侦办实务,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讲授了网络版权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效促进了各区县版权行政管理和版权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版权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各区县基层版权执法人员的版权监管和执法水平,增强了各区县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版权执法部门在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执法监管能力,推动了全市版权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8.协同市高院、市知识产权局举办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媒体见面会暨“中央媒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庆行”活动,全面展示全市版权保护工作水平。

9.做客《阳光重庆》,宣传普及版权保护知识。在调频968上,介绍版权保护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作用,以及全市作品登记、版权产业发展、软件正版化、打盗维权重点工作情况,并与广大听众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

(左图强 许家伟 汤裕洁)

四川省

2015年,四川省版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版权局版权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提高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推进版权战略,认真组织著作权法律法规教育宣传,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剑网2015”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和全面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积极推动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版权工作整体水平,版权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著作权法宣传普及工作

着力打造版权宣传阵地,通过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举办著作权法律知识竞赛、提供维权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在《四川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城市中心电影院公布版权保护举报投诉电话,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著作权行政处罚责任清单清理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参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征求意见活动。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省、市图书批发市场,加强计算机软件市场检查,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行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省内主要媒体公开发布《四川省2014年版权保护典型案例》,宣传全省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成果。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会同相关部门公开发布《2014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上宣传四川省版权工作成果和产业发展状况。

版权宣传普及工作以“尊重创新、保护版权”为主题,以宣传普及著作权法律法规为重点,以促进版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为目的,大力提升全社会版权认知度。向各市(州)印发《2015年四川省版权工作要点》,部署版权宣传工作。将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大力开展版权宣传。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设计制作宣传海报、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组织举办版权“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以宣教展览、定点咨询、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版权主题宣传。

二是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发挥党报党刊阵地作用,刊登报道版权相关工作;策划拍摄版权工作宣传视频,并在电视台、公交移动电视、楼宇外墙LED等视频媒体播放。

三是开展公益广告宣传。设计制作版权平面宣传公益广告,并在城市广场、公园、大型商场、公交站台、城市主干道(公益广告站位)以及公共阅报栏、农家书屋等地适时投放张贴。

四是开展重点宣传活动。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开展一系列版权宣传活动。会同“扫黄打非”部门开展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以及“绿书签”签名活动;组织版权执法相关部门,深入重点地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五是开展版权工作专题培训。举办版权知识讲座;召开座谈会,邀请版权执法相关单位以及版权专家、学者、企业和权利人参加,大力宣传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成果和版权保护典型案例。

二、版权执法监管工作

召开全省版权执法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省各级版权部门执法监管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行政执法共立案48个;联合省公安厅、省通管局、省网信办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全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召开全省网络执法专题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全省各级版权执法部门网络版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查办一批侵权盗版案件,“成都风云丝路网站侵犯著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列入“2015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认真分析全省版权执法监管工作面临的新问题,采取新举措,进一步加大版权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整治和大要案的查处。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对侵权假冒问题多发地区和重点市场加强督查。对重大案件采取挂牌督办查处,深挖生产源头,端掉“黑窝点”,震慑犯罪分子。

二是继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的沟通联系,协调主要媒体在重点节目、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开设专栏,及时向媒体提供宣传线索和素材,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大案要案,报道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营造舆论宣传的强大声势。

三是继续充分发挥工作整体合力。切实健全完善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对重大案件及时组织会商,密切部门执法协作,加强对侵权假冒多发地区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组织联合整治,形成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合力。

四是继续探索建立工作的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典型案件,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完善版权保护的联动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止侵权盗版行为反弹现象发生。

三、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积极推动版权贸易工作,完成年度图书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备案316项,其中,引进219项,图书输出87项。鼓励创新,推动作品登记范围和登记数量、质量实现较大突破,2015年全省各类作品登记3002件,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突破3000余件。积极举办版权贸易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出版单位版权贸易工作水平。积极支持成都市建立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正式建立了成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进一步增强版权产业发展的聚集效应。大力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工作,2015年10月,眉山青神竹编产业园区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以版权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推动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抓宣传普及,不断增强全社会版权意识。把加强版权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版权意识纳入版权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分年度、分阶段制定版权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版权知识,为示范创建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抓案件查办,依法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为抓手,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为载体,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既在案件查办中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又在案件查办中普及了版权知识,扩大了版权执法监管的工作领域和社会影响。

三是抓软件正版化工作,树立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经费保障、资产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审计监督、督导检查等长效机制,确保全面覆盖、长期正版。

四是抓“走出去”战略,推动中华文化走向国际市场。大力开展版权贸易,先后与英国、美国等10余个国家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形成长期的版权贸易伙伴关系,版权进出口贸易合同备案稳步增长。省版权局对版权输出实施100万元的补贴奖励,推动了版权贸易数量和质量的快速发展。

五是抓作品登记,大力积累版权产品资源。加大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力度,重点资助省内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新创作作品的登记工作,扩大了作品登记数量和覆盖面,较好地积累了版权资源,并对提升全社会版权意识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全面巩固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2015年,全省58个省级部门、21个市(州)1356个市级部门、183个县(市)区9632个县级部门,共采购正版软件15921套,实施采购资金1353.74万元。8月,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九检查组对四川省省级6个政府部门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四川省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建议。11月,国家版权局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组对四川省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四川党建期刊集团和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检查。

四川省在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时调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为推进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将软件正版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考核,形成了上下并进、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持率先垂范,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做好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各项具体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资金保障,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各级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版权局)强化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省政府领导小组积极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多次派出督查组,深入一线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动态跟踪、重点督查。督促各级政府机关开展工作“回头看”,结合政府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主动组织补充采购。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市(州)政府机关和县(市)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各市(州)相继开展了对所辖县(市)区检查验收工作。省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区各部门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下发督查通报,限期落实整改。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坚持一手抓软件正版化,一手抓打击侵权盗版,加强对软件市场的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计算机非法预装行为。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突出抓好计算机软件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杜绝非法下载安装未授权软件行为,确保工作不反弹。进一步强化软件采购、安装、使用、升级、更新以及软件资产管理,在日常使用管理中完善软件使用管理工作制度。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台账制度,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实现软件使用长期正版化提供制度保障。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贯彻执行《四川省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整体提高全省政府机关信息化建设水平。

(王志坚)

贵州省

2015年,贵州省版权局根据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部署和本局年度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方针,以服务贵州省经济、文化建设发展为版权工作出发点,积极开展版权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要求,制定了《贵州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印发到全省9个市、州和93个省直部门,对推进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市、州及省直部门上报了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函》(国版办函[2015]20号)要求,开展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并按时将《软件使用情况表》报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及时更新和补充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相关信息,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了《贵州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细则》(黔版权[2015]4号),并将其印发至93家省直部门及各市(州)人民政府。8月3—5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对贵州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检了省政法委等4个省直部门。此次检查,对推进各级政府机关落实软件正版化政策措施、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起到积极作用。11月下旬,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国版办发[2015]4号)通报了对24家中央部门和12个省(区、市)的71家省级机关的检查情况,《通报》指出:“贵州省积极探索适合省情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新思路,将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与促进国产软件引用相结合,在四个县(区)开展国产操作系统软件应用试点,有效解决软件采购经费紧张问题。”对威宁县、织金县、黔西县以及百里杜鹃管委会在贵州省率先试点应用国产操作系统软件,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

持续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贵州省版权局和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版发[2015]1号),要求市(州)版权局、国资监管机构、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明确目标,做好整体规划,进一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10月下旬,总局督查组于10月27—28日到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州出版集团,对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抽检了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州出版集团下属二级企业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检查组向贵州省版权局及被检查单位反馈了检查情况,指出了企业计算机及软件安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办法,要求两个集团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立最后时限,以实现集团企业总部全部使用正版软件为首要任务,再到二级企业,分步推进,逐级落实,按要求完成新闻出版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版权行政执法工作

积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版发[2015]2号)精神,省版权局牵头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贵州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同时,成立了贵州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启动贵州省第十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全省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随即开展行动贯彻落实。省版权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建立了快速联动机制,将“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人,确保开展查处行动时能实现迅速对接。在“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清理整治阶段,全省各地对辖区涉及著作权的网站和论坛进行排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接国家版权局移转案件两次(权司[2015]97号、权司[2015]151号),涉及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11起。接报后迅速启动快速联动机制,和省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经过认真调查,所涉案件都得到了查明落实。

三、版权公共服务管理和宣传工作

2015年,贵州省版权局办理作品自愿登记220件,有效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完成作品登记数据库录入上报工作。

加大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对“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进行安排,并结合实际,指导地(州)版权局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版权宣传教育活动。

参与制定《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巡视员胡德怀参加《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徐梅)

云南省

2015年,云南省版权工作紧紧围绕制定的工作目标,大力提升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全省版权工作有序推进。

一、版权宣传工作

1.参加由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和云南省新闻办公室共同举办的2015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并发布云南省版权保护、软件正版化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2.省版权局联合昆明市版权局开展了系列版权宣传活动。一是举办了2015年云南省版权知识演讲大赛,共有19支参赛队伍的38个参赛作品进入了决赛,最终评出版权知识演讲比赛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十六名以及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各十名。

二是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分别在《云南日报》、昆明信息港、云南电视台七彩公交频道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连续宣传软件正版化暨版权相关知识。

三是4月24日在昆明市南屏步行街广场开展“4·26”广场宣传活动和“拒绝盗版 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现场对2015年云南省版权知识演讲大赛的获奖选手进行颁奖,并选择部分获奖选手的作品进行了表演,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版权宣传品2万余份,活动吸引了大批市民参加,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1.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版权局版权处认真草拟《2015年云南省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在征求云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14个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版权局)。并逐步建立全省州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数据库。

2.为切实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正版化长效机制,编印了《云南软件正版化工作文件汇编》并发送到全省各级政府机关,为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3.与省国资委联发《关于做好推进云南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到各省属企业,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国资委具体布置具体工作。并在连云宾馆联合举办云南省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全省40多家国有企业共计7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为完成全省目标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4.为发挥云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做好全省下一步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召开了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云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耀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15个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版权局举办的2015年第三期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有关精神,研究云南省软件正版化所面临有关问题,部署下一阶段云南省软件正版化相关工作。

5.根据云南省版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稳增长抓落实”重点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软件正版化重点项目的督查工作,对16个州市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督查,查阅相关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州市积极整改。

6.为推进各部门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软件使用管理,切实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举办了2015年云南省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来自全省45家省级政府机关的70多人参加了培训。同时,举办了云南省州市县软件正版化培训班,来自全省16个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及129个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共230多人参加了培训。

7.积极配合国家检查组对云南出版集团、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两家大型行业出版集团的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云南大型新闻出版企业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版权执法监管工作

1.作为全省“双打”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2014年云南省版权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形成《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4年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工作分项报告》《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4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并报送省商务厅。认真做好国家督查组对云南相关工作检查的台账整理准备工作,获得督查组的好评。

2.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推荐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筛选推荐工作。经过国家版权局评定,云南省共获有功单位一等奖一个,有功单位三等奖一个,有功个人二等奖一个,有功个人三等奖一个。其中,“3· 28”销售盗版《新华字典》案被评为2014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3.加强版权执法培训。积极组织全省基层版权执法人员分别参加国家版权局的三期版权执法培训。同时,为不断完善边境地区版权执法机制,加速提升边境地区版权执法水平,举办了2015年云南省边境版权执法管理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新闻出版局以及25个边境县市版权执法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副局长洪耀星、德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世庄等领导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培训班邀请了上海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网络执法处处长杨勇和华东政法大学陈绍玲博士分别就版权行政执法实务和著作权法律制度解析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专题授课。通过培训,云南省版权执法人员的版权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全省下一步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净化版权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

4.开展为期半年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召开了“剑网行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会,会上就《云南省“剑网2015”专项行动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会后省版权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文化厅联合下发《云南省“剑网2015”专项行动通知》,指导全省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

5.2015年10月12—13日,举办了“剑网2015”专项行动培训班。来自云南网、云南省信息港、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等省内相关大型网站的4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增强了云南省大型网站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6.加大版权执法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省共查处侵权盗版案件26起,收缴侵权盗版物品53906件。

四、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1.与省司法厅公证处、法制宣传处等相关处室就版权保护与公证工作的协作机制以及将版权法律法规宣传纳入云南省普法工作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座谈和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

2.2015年,全省共登记作品302件,完成图书引进合同的备案登记109件,避免了图书版权贸易中的纠纷。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信息统计工作,共备案19份。受云南省出版物鉴定委员会的委托,积极做好侵权盗版出版物鉴定工作,全年共对35件抽样鉴定物做出鉴定。

(马云虹)

西藏自治区

2015年,西藏自治区版权局版权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以贯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为主线,以推进版权公共服务、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为主要工作,积极发挥版权在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资源性和战略性重要作用。

一、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1.参加青岛版权交易博览会。应山东版权局的邀请,按照区版权局领导在《关于参加“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暨正版优秀图书展”的邀请函》上的批示要求,精心组织自治区出版、传媒机构参加“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暨正版优秀图书展”。为组织好这次活动,制定详细的参展工作方案,自治区版权局副局长游胜苗主持召开3次协调会,与此同时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沟通联系,反复修改审定展台设计与布置,审核遴选参展单位选送的参展作品,确保作品的内容、装帧等方面都达到精上求精。共遴选了《漫画中国西藏》《布达拉宫》等正版优秀图书、音像电子类出版物近400册(盘)。4月30日的开幕式上,以独具民族特色的展台布置和优秀的作品展示,即刻受到了主办方的高度关注和各方面参展人员一致好评。其中,优秀图书《八大藏戏》荣获银奖,音像制品《文成公主》荣获铜奖。

2.组织局系统加强版权保护、规范版权管理工作座谈会。在部署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基础上,召集局系统的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电视台、西藏人民出版社、西藏音像出版社、中国西藏之声网站等单位,就日常工作中加强版权保护、规范版权管理的做法进行座谈交流。副局长游胜苗主持座谈会时要求,各单位一定要高度认识版权保护、版权管理的重要意义,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建章立制,加强版权保护与管理,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用版权管理促进版权保护,用版权保护促进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动力和源泉。

3.提出西藏自治区开展作品登记可行性方案。在总结前些年开展自治区作品登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版权工作实际,从机构人员编制、登记平台建设、登记办公用房、收费问题和开展唐卡作品研讨等方面,形成了一个主体报告和四个分报告的自治区开展作品登记可行性方案。

4.思考研究“十三五”版权重点项目。结合自治区版权工作现状,着眼于“互联网+”形势下的版权管理,建议把版权服务平台与版权监管(二期)平台建设,作为“十三五”时期版权工作的重点项目。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1.安排部署全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领导要求,制定《西藏自治区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从摸底数、打基础、调机构、重督查到建机制、抓培训等方面提出10项主要工作,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报国家联席会议并下发至各地市各单位。

2.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自治区机构整合和人员变动的实际,2015年初,在原有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了重新确认。经书面请示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下发《关于充实调整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进一步确定了自治区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

3.召开自治区联席会议。经请示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联席会议召集人李秀珍授权副局长游胜苗主持召开自治区联席会议,通报了2014年全区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情况,认真分析自治区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工作态势,着眼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政府机关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确实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研究通过了需要开展的九项工作。

4.部署落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根据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在国家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函》上的批示要求,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通知》(藏版发[2015]3号),安排部署开展专项自查、建立正版软件数据库、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办法等四项工作。

5.全面开展专项自查和建立正版软件数据库工作。根据国家联席会议要求,着眼于打基础、摸底数,对7地市、自治区60多个机关的计算机现有软件使用情况以及各机关计算机的软件管理部门、负责人等信息进行统计。据统计,全区2015年使用的计算机为49000多台,比前两年正版化工作中统计的数字增加了8000多台,操作系统以微软Windows7和XP为主,办公软件以金山WPS为主,汇总数据上报给国家联席会议办公室。

6.开展地市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利用“双打”督查、版权执法等工作之便,分期分批赴昌都市、林芝市、日喀则市、山南地区、阿里地区等地市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从建章立制、长效机制上督促正版化工作。

7.建立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按照自治区联席会议精神,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自治区审计厅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自治区版权局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细则》,不断加强正版化的制度建设。

8.启动全区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国家版权局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版发[2015]1号)精神,制定下发《关于推进自治区国有企业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推进国有企业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实效,联合自治区政府国资委等成员单位,深入首批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开展调研,对企业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进行抽查,指导自治区国有企业深入开展推进办公软件正版化各项工作。

9.启动全区非公有制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和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联厅发[2015]23号)精神,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民营企业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推进民营企业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实效,联合自治区政府国资委等成员单位,深入会员企业开展调研,对民营企业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进行抽查,指导民营企业开展推进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

10.开展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根据2015年初工作安排,在林芝市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班,林芝市的市直及各县80多个单位参加培训班。在拉萨市举办全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研讨会,自治区38家国有企业和46家会员制民营企业参加会议。

三、版权执法工作

1.积极开展“双打”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双打”办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围绕市场侵权盗版现象,协调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区“扫黄打非”办等单位,就加强版权执法、查处案件进行沟通协调。

2.配合开展“双打”督查工作。赴昌都市和拉萨市的6县10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对软件正版化工作和网络侵权盗版、出版物市场进行了督查。

3.安排部署“剑网2015”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版发[2015]2号)精神,制定《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多次召开版权、网管、公安、通信四部门协调会议,成立工作小组,协调网管、通信、公安、互联网营运商、文化综合执法等部门,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

4.有效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结合目前西藏网站发展现状,重点围绕文字、影视、音乐、游戏、软件等作品的网站进行监管。确定西藏新闻网、中国西藏之声网等5家重点门户网站作为自治区主动监管网站,召集各网站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组织区内主要网站开展“先授权,后传播”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抽调人员组成网络监管小组对各网站进行实时监管和动态监控,严厉打击网络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活动。

5.举行打击侵权盗版有功单位授牌仪式。为加强版权执法,扩大社会影响,对受到国家版权局表彰的乃东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组成的“3·6”侵犯著作权案件专案组进行鼓励,赴山南地区举行自治区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授牌仪式。此举得到山南地区的高度重视,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版权执法相关部门等方面反响良好。

四、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紧紧围绕2015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因乐而动,为乐维权”这一主题,认真谋划“知识产权宣传周”相关工作,及时召开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协调会,对“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从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下载了以“因乐而动,为乐维权”为主题的图片、音乐、视频等素材开展宣传,翻译成了藏文,以藏汉两种文字形式印制各类宣传海报2000张,分别发放给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拉萨市等地,粘贴在各大中小学校、新华书店、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派发知识产权宣传资料,让广大公众了解知识产权就在身边,引导他们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树立创新理念,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强大声势,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向西藏电视台、《西藏日报》、中国西藏之声网等本地区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提供宣传报道的素材,在4月23—26日期间,用藏汉两种语言在西藏卫视和藏语频道滚动播放宣传周公益宣传短片,做到与国家版权局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扩大版权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张百忍)

陕西省

2015年,陕西省版权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版权局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年目标任务的要求,细化责任,创新举措,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经省政府授权,印发了全省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方案,省版权局联合省财政厅、审计厅、国资委等职能部门,重点对省级机关31家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创新工作思路,省版权局采取在省、市、县三级机关分别树立“六四二”个本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创优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此外,贯彻国家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省版权局同省国资委研讨工作方案,督促其向各市区、各监管企业进行了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明确了目标,制定了措施,并深入陕西煤炭化工集团现场授课辅导,为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二、版权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部门部署,印发“双打”行动方案,联合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和公安厅共同组织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注重对基层版权行政执法指导、督办。全省共查处侵权盗版案件20起,其中“西安4·28印刷盗版图书案”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胡志红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路喜功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经省版权局推荐,全省荣获2014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有功单位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一个,有功个人三等奖三名,进一步调动了版权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版权产业发展工作

拓展思路,着力推动版权产业发展。一是支持、指导省内图书出版单位举办了首届中韩图书交流展,进行版权洽谈、出版业务交流。据不完全统计,全年输出版权40种,引进版权259种。

二是做好第22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参展工作,无论是图书品种(2014年339种,2015年464种)还是参展规模均超过了以往,尤其是版权输出签约14种,取得历史性突破。

三是辅导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西安荣信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版权贸易。该中心共参与影视版权运营项目10个(已完成电视剧《傻柱》《从爱情到幸福》《淘婚记》《少林》《长街行》《嫁个老公过日子》《待嫁老爸》的版权运营),提供投融资服务5145万元;荣信公司版权输出7种(其中输出台湾5种,港澳2种),达成金额173万元人民币,版权引进114种(其中新书引进95种,续约19种)。该公司已在股市新三板上市,创出文化企业与金融结合的新路。

四是推动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的平台建设。10月28日,支持该中心加入了国家版权局倡导并支持成立的“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与其他11家国家级版权交易机构实现抱团发展。在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暨版权交易经验交流会上,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作为大会三家介绍经验单位之一介绍了该中心在影视版权、图文版权和互动娱乐版权交易领域所做的实践和探索。其版权交易运营经验,引起了与会者和媒体的关注。11月11日,由国家版权局组织的来自《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妇女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新华网、中国网等10家中央媒体的记者专程来陕,对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进行了专题采访和宣传报道。

四、版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借助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省版权局官网,省广播电视台、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公众信息平台,发布版权公益广告、海报、视频,宣传版权工作动态。同时,创新工作方法,采取“走出去”战略,与省作协联合举办版权咨询座谈会;深入影视制作企业,举办版权侵权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指导举办“音乐版权:互联、规范、繁荣”高峰论坛等多种活动,不断提升版权工作的影响力。9月和10月,先后举办了全省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和全省版权执法工作培训会,培训人员达到200余人。

五、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探索作品登记新途径,调研起草了《陕西省作品登记指定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采取指定作品登记代理机构试点,调动文化企业能动性,扩大作品登记量,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作品登记达1808件,版权合同备案620件,均比上年有较大增长。组织开展评选“省级版权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单位的评选,推动版权公共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同时,经推荐,荣信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又一家入选“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的企业。

(王新民)

甘肃省

2015年,甘肃省版权管理工作以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为重点突破,同时兼顾版权行政执法及法律服务,以此带动全省版权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面进步。

一、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甘肃省在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逐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党群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

1.省级推进情况

甘肃省省级党群机关38家,共有计算机4540台,购置正版软件8739套,投入自筹资金1018.4万元。

2.市县推进情况

甘肃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共有3542个机关,计算机68458台,需购置正版软件103601套,投入资金10378万元。

按照要求,省、市、县三级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陕西省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特点

1.领导重视

2015年初,省“两办”先后下发了调整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工作方案。其间,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夏红民先后三次就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批示,对相关地区、单位负责人提出工作要求,并专门给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州主要领导写信督促;省版权局党组对此项工作也给予高度重视,将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下发督办通知。在全省市州文广局局长会上,再次督导软件正版化工作。在执行属地管理、分级采购原则的同时,省领导小组13个成员单位组成5个督查组,各由一名地级领导带队,对省级38家党群机关、14个市州、86个县区进行了全面督查。

2.措施得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确立了副省长夏红民任组长,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纳入法检两院为成员单位的省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落实单位职责。要求省级党群机关均须成立正版工作小组。

三是强化沟通。建立了涵盖省、市、县三级的党政机关正版工作联络员QQ群。

四是区别督导。对已完成任务的单位、地区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未完成的省级单位由其主管领导,市、县由市州召集县区主管领导,就推进情况、存在问题、拟采取措施三个问题,直接向督查组予以汇报,曝光督办。

五是衔接落实。与省财政厅、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协商落实党政机关电脑与软件配套采购及集采价格等问题。

六是运用资金杠杆。党群机关正版软件采购资金采取各单位自筹为主,财政以奖代补为辅的方式。这既避免了软件需求数量夸大、种类不合要求、浪费财政资金、拖延工作进度等问题的发生,又鼓励了省、市、县正版软件工作的积极性。甘肃省版权局协调财政落实的1000万元正版资金已全部奖励到位。

七是加强通报督导。在常规督导无法推进的情况下,及时进行书面通报,并将通报报送省领导小组、政府和省委主管领导,同时还直接送达任务完成迟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推进扎实

“两办”方案印发的同时,省版权局即向省编办落实省级党群机关名单,同时指导市州落实情况,保证党群机关正版工作全覆盖,同时以工作培训会为抓手,通过密集培训方式,有效部署工作全面推进。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分阶段提前部署,以工作指导、情况汇总、信函督导、电话沟通、QQ联系等方式提醒督办,步步紧盯。

4.决心大

甘肃省正版化工作不仅有认识问题,还有资金问题,需要克服的困难相对更大。但为保证软件正版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据不完全统计,党政机关正版投入资金2个多亿,仅省一级财政集中拨付和单位自筹软件采购资金就接近4000万元。

5.覆盖面广

省、市、县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推进,省一级、14个市州、86个县区共计3580个党群机关、72998台计算机,共投入资金11396.4万元,实现标准是全部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必须100%全面正版覆盖,不打折扣。

6.效率高

按照全国时间安排,党政机关一体完成期限为20个月。甘肃省前期因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问题,省级政府机关仅用79个工作日就完成了任务,省级党群机关完成时限也仅为8个月,市县为9个月。该任务已全面完成。

二、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在推进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的同时,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5个督查组对省直40家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为70%的单位正版率保持在100%。通过不懈地宣传、指导、督查等工作,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得到了有效巩固。

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采取“依次推进”的原则,优先选择国企、金融业等具备条件、经营规范的重点企业、行业开展工作。企业软件正版化的工作推进,主要由各成员单位指导、监督本行业企业开展进行。

(一)省属企业

截至2015年底,建投集团等五户企业集团本部以及建投集团所属九个二级单位已基本完成软件正版化实施工作;窑街煤电等两户企业已完成2014年度正版软件采购量;白银公司正版软件采购招标、安装实施工作也基本完成。为了切实做好省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2015年8月,甘肃省版权局与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省属监管企业软件正版化实施工作的通知》,对省属监管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金融保险业

甘肃银监局监管的三家法人机构软件正版化率达100%。甘肃省24家保险省级分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均由集团统一采购,并由总公司统一提供正版电脑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行业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使用正版软件氛围良好,正版化率较高。

(三)新闻出版行业

甘肃省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包括读者集团、甘肃日报报业集团、飞天出版传媒集团。三大集团本部和所属二级企业均按照国家版权局对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要求,初步建立了软件资产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

四、版权执法监管工作

(一)“两法衔接”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省“双打”办的部署安排,甘肃省版权局派专人参加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培训班,并按照平台运行维护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机操作,已通过政务专网接入平台。修改完善并印发了《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甘肃省版权局按照省“双打”办的要求,按月报送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二)全面落实“剑网2015”专项行动

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密切合作的工作模式,长年保持打击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始终把软件、网络等作为监管和执法的重点领域。针对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盗版现象日益突出的情况,2015年,继续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剑网行动”)。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版权行政部门以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为重点领域,以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为重点产品,以查破办结一批大案要案为重点目标,积极协调公安、通信、网信部门,主动出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权利人组织的积极性,发布举报奖励公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尤其是大案要案的重要线索。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扫黄打非”办、文化市场执法队、公安机关等采取多种手段深挖案件线索,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

本次行动中,甘肃省版权局受理并调解解决了一起权利人投诉每日甘肃网侵权盗版案件,经过实施调查和双方调解,最终达成侵权方对权利人进行赔偿的协议;对甘肃省一作者就他人非法盗印其著作进行咨询协调,现此案侵权人已被公安部门抓捕。

(三)案件查处取得新突破

2015年,甘肃省版权局将著作权案件查处与“扫黄打非”工作相结合,相继开展了“剑网”“净网”“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机关暗访、摸排,查办大案、要案。把治理游商、清门店、查市场与印刷复制企业的整顿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净化出版物市场,确保全省出版物市场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全年共查获各类案件100余起。

(四)组织开展年度侵权盗版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为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以“拒绝盗版,共筑未来”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决定,4月20日,组织开展了“2015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甘肃分会场活动”,销毁非法出版物77万件。

(五)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2015年以来,甘肃省版权局坚持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以案件为抓手,以打击出版、印刷、发行行业侵权盗版行为重点,不断推动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开展了“两会”期间印刷复制发行以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印制销售专项行动,甘肃省版权管理处以联合执法方式,检查企业440多家、报刊亭255家、游商地摊8家,依法查扣非法出版物300多册,查处违规印刷企业9家,收缴政治类非法出版物27本。

二是开展了中小学教辅材料治理工作,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检查印刷发行企业1092家,中小学校356所,检查中小学教辅材料1795种、1499万册。

五、版权法律服务工作

为鼓励甘肃省作品的创作和使用,省版权局加大了作品登记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了登记工作效率,为权利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鼓励权利人积极进行作品登记,保护自己的版权。截至2015年底,受理作品著作权登记120多件。与此同时,注意强化诸如版权纠纷调解、作品登记、版权贸易合同的指导、版权咨询等工作。

为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打好版权保护的群众基础,甘肃省版权局注意抓好版权法律宣传,以“双打”、“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平台,创新形式,深入宣传知识产权、版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在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认识到盗版软件的危害和推进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使用正版软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联系版权局有关处室,组织局机关、局系统播放和收看版权法律宣传片;编写版权宣传标语,并联系局机关、局系统相关单位利用现有条件在公众场合滚动播放或进行悬挂;在2015年的销毁侵权盗版制品活动上,组织了万人签名活动。通过深入宣传,为社会上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六、日常工作

(一)文件材料

起草了《2015年甘肃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2015年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甘肃省软件正版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省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2014年度“双打”绩效考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报告》《2014年度“双打”绩效考核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工作的报告》《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情况总结》;完成了《2015年甘肃省知识产权白皮书》中涉及著作权内容的起草工作;对国家版权局《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为甘肃省版权局“十三五”发展规划提交了版权相关素材资料、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中“支持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六五”普法活动情况总结等文字材料。

(二)调研工作

陪同省版权局分管领导赴甘南临夏就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调研,并提交了《关于全省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调研报告》。

(三)组织会议

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会议:一次省级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一次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联络员座谈会;在天水市、张掖市召集东南八市州片区会和河西五市片区会;在兰州市、白银市、武威市召集党群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会;召集全省国有、金融企业工作培训会议;举办了甘肃省非公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动员会;举办了全省“扫黄打非”及版权执法骨干培训会;对天水全市“扫黄打非”行政执法骨干人员进行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培训。

(夏玲)

青海省

2015年,青海省版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法制建设、版权管理和推进全省政府机关及企业软件正版化等工作,把握重点,认真谋划,精心实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版权宣传工作

青海省版权局始终把法制宣传普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平台,着力加强了著作权法主题宣传普及活动。4月20日上午,在西宁市新宁广场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标语1条、展出展板10块、散发宣传资料500余份,集中展示了近年来青海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特别是集中宣传了自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推进软件正版化、版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积极营造了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氛围,增强了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二、版权市场监管工作

(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版发[2015]2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青海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工作计划》(青权[2015]13号),就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行动措施、行动步骤、工作要求做了安排部署。同时,向相关单位转发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截至2015年底,全省未发生一起网络版权侵权案件,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

4月20日上午,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省版权局、西宁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在西宁举行了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此次活动,省、市“扫黄打非”部门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5.13万件。其间,全省各市州、县也开展了集中销毁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其他各类非法出版物共计12.1万件。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版权局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西宁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及四区三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出版物经营单位代表等160余人参加了销毁活动。

(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青海省版权局始终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经营活动。持续组织开展了以抓源头、清市场、打网络、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的“双打”行动,有效提升了版权执法监管效能。2015年,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荣获国家版权局2014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三等奖。根据西宁市城东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请鉴定张斌涉嫌非法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报告》(东扫办[2015]1号),大通县关于申请鉴定马国栋涉嫌非法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报告,分别对送鉴的571类1200张、149类308张音像制品样品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认定意见书。根据微软公司的投诉,对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盗版软件问题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

2015年,全省文化市场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5.2万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经营单位4万余家(次)、印刷复制经营单位700余家(次);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及宣传品5.1万件,其中涉藏、涉疆非法宣传品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宣传品等6630件,侵权盗版出版物3.1万件,淫秽色情出版物2452件,非法报纸期刊1820份;删除网络有害信息2.6万余条,取缔游商摊点320处。通过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切实净化了全省文化市场环境。

三、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是以完善考核,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为目标,着力加强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部署完成2015年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工作。

二是加大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部署开展省属国有企业、市(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和西宁地区网吧软件正版化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完成了对玉树藏族自治州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督查工作和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检查验收工作。配合国家软件正版化督查组圆满完成了对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督查。

四、版权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水平,省版权局于3月份举办了全省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一期,来自全省市(州)县版权执法岗位的95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5月份和7月份分别举办了企业和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280人参加了培训;12月份举办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并取得良好效果。先后组织32人次参加了由国家版权局举办的版权执法和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2015年,共计500余人次参加了执法培训,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版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2015年5—12月,省版权局开展了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西宁市城东区科技文化旅游局查处的“马菊花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和“索南措销售非法出版物案”获得2014年度全国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优秀入围案卷,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获得全国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组织单位奖。

六、版权服务工作

2015年,省版权局完成了自1997年以来全省著作权作品登记档案整理工作。全年接待来人(来电)版权咨询500余人(次),进行著作权作品登记54件。

(付成久)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版权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版权局及全国“扫黄打非”办的统一部署,加强版权、“扫黄打非”执法和日常监管工作,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确保版权工作顺利开展。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1.完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2015年初,根据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要求,自治区版权局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和《进一步落实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函》,对政府机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促进自治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自治区版权局又以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对全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由宁夏版权局派员带队,于11月2日起用三天时间,对6个市、县(区)和17个自治区级机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6个市、县(区)检查了218台电脑,17个自治区厅局检查了195台电脑。从检查情况看,市县操作系统正版率为31%,办公软件正版率为21%;厅局机关操作系统正版率为45%,办公软件正版率为34%。

为了强化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做好长效机制建设,自治区版权局协调自治区审计厅与财政厅制发由自治区版权局代拟的《关于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以促进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扎实推进,达到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部际联席会议检查组的要求。

2.大力推进自治区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国家版权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与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推进宁夏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自治区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2015年要求软件正版化的18家区级国资委监管企业、22家市级国资委监管企业提出具体要求。8月24—25日,自治区版权局举办了2015年全区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要求各国有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11月初,宁夏版权局又督促协调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文件,定于12月份对自治区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3.有序开展自治区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要求,联系自治区工商联印发《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版权局关于做好全区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有序开展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4.继续做好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的要求,督促黄河出版传媒集团、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电传媒集团等单位做好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好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自治区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版权保护及宣传工作

1.组织开展了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4月20日,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银川市光明广场举行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这次自治区集中销毁的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共计4.3万余件,其中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1961册(本),侵权盗版出版物26478册(本)、非法报纸期刊15040本(张)。

2.组织开展了“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5月20日至6月20日,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5”专项行动,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在全区开展以“扫黄打非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为主题的“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55所中小学校(银川市15所,吴忠市、固原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各10所)张贴“绿书签”宣传海报,向中小学生派发绿书签,组织“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大型广场和人员密集社区,张贴“绿书签”宣传海报,向群众派发绿书签,组织“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并现场受理群众举报。此外,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还开展了“绿书签·优秀少儿出版物”推介活动。

3.利用《新闻热线》等新闻媒体加大版权工作宣传力度。4月28日,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副局长、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宝宁,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管理处处长张世明,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管理处调研员张秀年,走进宁夏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就自治区版权保护、“扫黄打非”工作与主持人进行访谈,并与自治区听众朋友进行了互动。

三、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1.“剑网2015”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立即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宁版权发[2015]6号),就开展第十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进行了部署。7月9日,自治区版权局组织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在银川召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会议,对自治区“剑网2015”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总体部署与详细分工。

在“剑网行动”中,自治区版权局认真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及时上报案件情况。2015年9月17日,接国家版权局《“剑网2015”专项行动移转函》,自治区版权局协调组织区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好碟曲库网涉嫌侵犯国际唱片业协会著作权案进行了查处。经查,该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为香港,域名解析地在美国。按相关规定,已注销该网站的备案编号。

2.协调石嘴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查处大武口区靓声音像部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靓声音像部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石嘴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现场扣押盗版音像制品985张,对涉嫌侵权的4000余张盗版音像制品进行了封存,此案被国家版权局列为侵权盗版挂牌督办案件。石嘴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按照《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对大武口区靓声音像部进行了行政处罚。

3.查处青橙音像制品经销店发行侵权盗版音像制品案。2015年6月24日,自治区版权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京藏高速鸣沙服务区青橙音像制品经销店销售疑似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小捷音乐》光盘。8月3日,自治区版权局根据群众举报,组织银川市文广局、吴忠市文广局、固原市文广局、中卫市文广局统一行动,对自治区京藏高速公路永宁服务区、鸣沙服务区、小洪沟服务区及福银高速公路固原服务区的出版物市场分别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在以上四个服务区内的八家青橙音像制品经销店销售的《小捷音乐》系列涉嫌侵权盗版,执法人员现场查缴盗版音像制品5000余张。根据此案呈现以高速公路为依托,具有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外省(市)情况复杂等特点,成立了“8· 3”侵犯著作权案专案组,并将案件上报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专案组委派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具体办理此案。2015年9月8日,“8·3”专案组在银川召开专门会议,决定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赴河南等地进行详细调查取证,经查,发现郑州小捷音乐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复制、发行的音像制品涉嫌侵犯《著作权法》,此案已经向国家版权局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四、版权基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作品版权登记和著作权合同登记、备案等版权服务工作。共登记作品160件。

二是做好出版物鉴定工作,共鉴定10批、160余种出版物。

三是做好版权及“扫黄打非”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共上报信息45篇,其中15篇被全国“扫黄打非”网站采用转发,2篇被政府门户网站采用,12篇被《信息快报》采用。

四是做好数据报送工作。做好与自治区“双打”办、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禁毒委等单位的相互沟通、信息数据共享工作。按照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自治区“双打”办、自治区综治办的要求,及时报送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台账等信息数据。

(张世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版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软件正版化、版权宣传培训、版权执法监管、版权服务和相关研究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在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方面: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软件购买、使用管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进行细化;完成了2014年度对14个地州、94家自治区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考核评价工作的总结分析报告,并向全区政府机关一对一下发了《关于对自治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评议情况的通报》;向全区政府机关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函》,建立健全全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建立了软件资产台账;对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昌吉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共检查18家单位的156台电脑;组织由自治区版权局、国资委、经信委、审计厅等厅局组成的5个检查组对自治区50个厅局机关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共检查计算机500多台;在国务院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组来自治区督查时,获得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方面:与国资委联合转发了国家版权局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对自治区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指导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新疆中广传播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兑现25家企业软件正版化奖补资金57.5万元;向被投诉的13家建筑设计和工业设计企业发出了《关于妥善应对侵权风险,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函》,要求各企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安排,积极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版权培训宣传工作

组织地州版权执法人员共28人,参加国家版权局在山东青岛、江西南昌、内蒙古呼和浩特举办的版权执法培训班。举办2015年自治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共有155人参加培训。积极支持和指导和田地区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班,派专人前往和田授课。

三、版权监管执法工作

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对全疆维文网站进行了摸底排查,重点对十家较大的电影、视频网站进行跟踪搜索,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记录;加强对地州市新闻出版部门出版物市场监管和执法的指导监督,不断提高出版物市场行政执法质量;加强版权侵权案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按时向自治区“双打”办报送案件信息,共查办侵权案件24件,捣毁窝点2个,移送司法机关3件,办结12件,罚款3.1万元,案件信息公开5件。

与乌鲁木齐新闻出版局联合办理涉嫌侵权复制品的案件,罚款1万元,没收侵权复制品287件;受理CAD软件侵权案件13起;受理模拟考试软件侵权案件1起。

四、版权服务和研究工作

全年完成作品登记856件,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23件。

着眼于修改《著作权法》中有关新疆少数民族免费使用汉文创作作品的法定许可条款,与新疆大学合作开展“民族地区免费使用内地影视剧进行译制传播情况调研”课题研究,已完成课题的初稿。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较1999年的标准有较大幅度提升,为出版、翻译单位提供了具有权威性的参考标准。

(施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