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辩证逻辑的一个重要思想: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逻辑的理论不是唯一的,大体上说,既有形式逻辑,又有辩证逻辑,它们都源远流长,相对独立地发展着。逻辑学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其发源地有3个,即古代中国、古印度和古希腊。
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就产生了称之为“辩学”的逻辑学说,在《荀子·正名》和《墨经》中,系统地研究了名、辞、说、辩等内容,相当于现代逻辑所说的词项、命题、推理和论证等对象,逻辑思想十分丰富,但由于与一定的政治、道德理论掺杂在一起,未能形成独立的逻辑体系。
古希腊学者对逻辑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形成了独立的系统理论。亚里士多德的6篇逻辑论著被后人集为《工具论》,在历史上建立了第一个演绎逻辑系统,他被西方人誉为“逻辑之父”。
17世纪末,莱布尼兹设想用数学方法处理传统演绎逻辑,进行思维演算,数理逻辑由此发端。19世纪40年代,英国数学家布尔的逻辑代数首先使莱布尼兹的设想成为现实。到了20世纪初,在弗雷格等人的研究基础上,罗素和怀特海的《数学原理》建立了完全的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确立了数理逻辑的基础,从此产生了现代数理逻辑。此后,现代形式逻辑蓬勃发展,开拓了许多新的研究领域。
与形式逻辑相类似,人类对辩证思维的研究也是从古代的自发阶段,逐渐地发展到近代的自觉阶段。
从15世纪下半叶起,近代自然科学逐渐兴起,人们开始对各种自然现象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但在这个阶段由于哲学上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盛行,因而妨碍了对辩证思维的研究。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随着科学的发展,要求对自然现象和科学个部门之间的联系进行综合考察,这就向人们提出了自觉运用辩证思维的任务。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德国古典哲学家开始了对辩证思维理论的探讨,其中康德尤其是黑格尔最为突出。从这时起,辩证思维研究才进入自觉发展阶段。
康德认为,传统的形式逻辑是分析的,它以不出现矛盾为基础,因而不能提供真理的充分条件。他提出了自己的先验逻辑,康德的先验逻辑由“分析论”和“辩证论”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分析论”是关于知性的学说,而“辩证论”是关于理性的学说,理性按其本性来说是辩证的。当理性把世界作为整体进行考察时,就会出现“二律背反”。康德的“二律背反”学说,实际上已经涉及有限与无限、简单与复杂、自由与必然的辩证矛盾的问题。但由于康德哲学存在着不可知论的缺陷,所以,他并没有解决“二律背反”问题。
黑格尔从理论上对人类的辩证思维做了系统的论述,并提出了辩证法的3规律。黑格尔把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统一起来,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过程,运用于人的逻辑思维,从而解决了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问题,同时,黑格尔还在哲学史上第一个提出了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的一致,是辩证逻辑的一个主要原则和方法。人类获得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门科学知识体系,都离不开这一原则和方法的运用。因此,在本书中,将给予这一方法足够的重视。
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相一致的思想是黑格尔首先提出来的,在黑格尔之前,哲学家大都不关心哲学史,黑格尔最先把哲学与哲学史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黑格尔在柏林作了6次关于哲学史的讲演,他把哲学与哲学史的研究统一起来,他认为,哲学史是在时间中发展的哲学,而哲学是在逻辑体系中的哲学史。因此,一部哲学史在总体上可以说就是哲学本身,哲学离开了哲学史本身便不能成为哲学。黑格尔还力求使哲学史成为一门科学,主张哲学史中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他把辩证法的思想贯穿于对哲学史的考察,把哲学史理解为完整的辩证过程。
进而,黑格尔又具体化了这个思想,把他的逻辑学同哲学史联系起来,当他谈到哲学史时,总是把某一哲学家的主要观点同他的逻辑学中的某一概念对应起来。黑格尔认为:“历史上那些哲学体系的次序,与理念里的那些概念规定的逻辑推演的次序是相同的。”[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三联书店,1956年,34]
虽然,黑格尔的辩证思想十分深刻,但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却带有唯心主义的原则。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哲学,保留了辩证法的内核,给予它唯物主义的改造,并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全面而具体地加以应用。《资本论》和马克思的《数学手稿》,都是马克思运用辩证逻辑这种方法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