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研究目标及主要观点
文学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文学作为文化系统中的最接近精神文化的子系统,其系统功能、特征受到文化的影响和制约,与其他文化因素一起实现文化系统的总体功能。文学作为“小文化”,它的审美性和完整性导致它两个方面的文化功能:成为文化载体和对文化的超越。文学的“民族性”实际上是文学“文化性”的代码用语之一。丹纳在《艺术哲学》及《英国文学史》中,提出艺术的发展与种族、环境和时代有密切关系。他所说的“种族”,指的是“天生的和遗传的那种倾向,人带着它们来到这个世界上,而且它们通常更和身体的气质与结构所含的明显差别相结合。这些倾向因民族的不同而不同”。从这里可以认知,他所说的种族是包含通俗的遗传倾向与民族特性两部分的。正是这种种族的特征,直接影响到文艺的特征。诗歌首先是民族之歌,是一种建立在特定民族的社会文化基础之上的文学样式,从形式表现到审美取向都基于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下,对诗歌的解读自然也离不开民族的社会文化语境。马来民族的文化传统,如何影响到班顿作为马来传统文艺形式的特征,是本书将要探究的问题。
德国18世纪后期“狂飙突进”运动精神领袖赫尔德认为,各民族文学都有自己的独创性,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各民族文学的独创性来自民族自身社会历史环境,是各民族的特征、情感在文学中的反映。他指出:“民族的感情将会造就诗人。”因此,笔者认为,将班顿作为马来文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对班顿文本的解读,从文学史、诗歌鉴赏、文学的社会功能等多角度进行系统梳理,将班顿的审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等进行科学、全面的呈现,进而深入探究马来民族的文化特征和情感世界,是完全可行的。本书将系统剖析班顿的艺术形式与结构特征,客观评定班顿在马来文学中的地位,通过阐释班顿所包容的母题和物象等各种要素,提炼班顿作为马来民族“国宝级”民间诗歌体裁所具有的独特文化价值,研究班顿作为东南亚海岛地区具有代表性的民间文学范式所蕴含的民族性和世界性,探寻班顿与马来文化的内在关系,凸显班顿的文学价值和社会价值。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在当今世界后现代后殖民时期全球文化走向趋同,不同文化系统之间的冲突、对抗和融合加剧的大背景下,对班顿这样一种始终保持着鲜活生命力的东南亚民族文化样本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这有助于新时代下民族传统文化在世界文化中找到自己的身份认同。
将班顿作为本书研究的文本对象,不是孤立地考察它的外部因素,而是要本着诗学研究的理论依据,进入到文本内部,探寻其内部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文本如同一部机器、一座建筑物,也是由不同的部件(要素)构成的。由是观之,人们走进文本,犹如走进机舱或房屋,看到的不是整体而是一个个构件。中西方诗学对文本的认识,在许多情况下就像解剖学一样,是从对要素的观照介入的。中国古代诗学对文本构成要素的认识,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文本是由言、象、意、道四大要素构成的。较早将这四个要素综合阐述的是魏晋时期的王弼。
四大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是:言→象→意→道。
言是物质媒介,是用来塑造形象的(“言者所以明象”);象是由语言塑造出来的,没有语言将构不成形象(“象以言著”);塑造形象的目的在于昭示特定的意义(“象者所以存意”);意还不是终极目的,最终目的在于达“道”。(见《周易略例·明象》)
综合来看,言、象、意、道四个层面又可以包括以下要素:
言的层面,有文、辞、韵、声、色、律、体、气等;
象的层面,有形、物、景、境、事、态等;
意的层面,有情、志、质、神、理、义、味、趣等;
道是最高层面,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规律,故无别的说法。
这是一种典型的富有东方古典哲学思想的诗学理论和分析模式,不仅从艺术哲学的高度归纳了文本的构成要素,而且触及了文学的本质问题,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这一理论范畴既是诗学的,也是哲学文化,或者先是哲学文化的,后来成为诗学的,但包含着深厚的哲学文化意蕴。东方古代文学理论常常把对文学的认识纳入自然和人文之中加以整体的文化观照,并不强调主客观的对立,而追求心物相应、物我浑融的境界。这种观点同样适用于对于同为东方古典诗歌的马来班顿的研究,使我们能够在更为深广的文化视野中来审视班顿文本,由表及里,层层深入,最终更加接近和触摸马来民族的精神世界。
作为马来传统文学中民间歌谣的主要形式,班顿作为一种传统诗歌体裁的定性是毫无疑问的。因此,从文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出发,诗歌的五大功能及其互补性理论是本书的基本理论架构。根据辜正坤的诗歌鉴赏理论,综合分析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有关诗歌功能的研究成果后,得出的结论是,按当代人特有的审美意向,诗歌本身一般具有五大功能:①纯审美功能,②娱乐功能,③教谕功能,④认知功能,⑤实用功能。纯审美功能侧重指诗歌的形式诸因素如语言技巧、格律、意象、文体、修辞等在审美主体头脑中唤起美感的功能。娱乐功能(或怡情功能)则主要强调诗歌给诗歌鉴赏者带来快感的功能。带来快感的因素不仅仅局限于形式美,也包含诗歌的情绪感染力度和情节、题材、思想内容及种种功能性因素等。教谕功能则强调诗歌内容所产生的伦理道德感,如善、恶、好、坏等。由于一定的道德伦理原则总是和政治的、宗教的东西相联系,所以这一功能往往有很强的政治性。认知功能主要指诗歌有助于鉴赏者获得知识、真理或提高认知能力的功能。实用功能则指诗歌所具有的实际用处,尤其是在社会生活中的功用。
上述五个概念都有不同程度的交叉和趋同,有时甚至表现为种概念与属概念的关系,如纯审美和纯娱乐,从某种角度上看往往是同一个东西。但无论如何,它们之间存在着区别是毋庸置疑的。诗歌的这五种功能当然不是孤立地存在着,它们实际上互相依存,互相补充,又互相处于对立状态中。每一种功能都有其固有价值,都可以在相应的条件下获得发挥。
上述五功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片面强调上述五功能中的某一功能而忽略其他功能都将导致诗歌研究的偏颇。因此在班顿研究中,可将五功能及其互补性理论贯穿到整个研究当中去,让研究呈现出一个全面的、科学的面貌。
此外,本书着重关注文学作为社会文化的上层建筑,在构建民族精神、凸显民族特质方面所具有的极其重要的作用,而诗歌更是所有文学形式中最具有感情色彩和号召力,同时也最为浓缩精炼的一种文学体裁。诗歌对民族性的构建和民族意识的凝聚具有重要的影响,从社会文化层面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马来人通过自身的文学创作,尤其是班顿这种典型的民间文学样式的创作来建构马来民族的民族性,这主要体现在通过班顿这种马来民族特有的诗歌形式对其民族性予以表呈和思考。本书拟从民族诗歌的角度对民族性进行较为深入的阐释和表达,阐明民族诗歌与民族性的内在联系。本书试图按照由古及今、由表及里的研究顺序,从马来班顿的起源与发展开始切入,由形式及内容,最终深入其精神内核,探究班顿与马来民族文化的深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