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鉴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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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常用中药鉴定基本方法

一、学习说明

学习目标

二、理论知识

(一)中药鉴定的依据

中药鉴定的依据是中药质量标准。中药质量标准包括药材、饮片和中成药的质量标准,具体包括《中国药典》及增补本、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CFDA)批准的注册标准和颁布的药品标准(简称“局颁药品标准”),以及与药品质量指标、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和规范,是国家对中药质量及其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是中药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凡正式批准生产的中药(包括药材、饮片及中成药)都要制定质量标准。制定中药规范化的质量标准对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稳定、均一、可控,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和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制定中药质量标准应充分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中国药典》和“局颁药品标准”是我国法定的药品标准。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药典》共颁布发行9版。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规定的项目有:名称、来源、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测定、含量测定、炮制、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注意与贮藏等。

(1)“性状”是指药材和饮片的形状、大小、色泽、表面特征、质地、断面(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性状主要用感官来进行观察,如眼看(较细小的可借助于放大镜)、手摸、鼻闻、口尝等方法。具体方法见“中药鉴定的方法”之“性状鉴定”。

(2)“鉴别”是指检验药材和饮片的真实性,方法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定、理化鉴定、聚合酶链式反应等。选用方法要求专属、灵敏、快速、简便。

(3)“检查”是指对药材和饮片在加工、生产和贮藏过程中可能含有的需要控制的物质或物理参数进行检查,包括安全性、有效性、均一性与纯度要求四个方面,如水分、灰分、杂质、毒性成分、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二氧化硫残留、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除另有规定外,饮片水分不得过13%;饮片的药屑和杂质不得过3%;药材及饮片(矿物类除外)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过150mg/kg。

(4)“浸出物测定”是指用水或其他适宜的溶剂对药材和饮片中可溶性物质进行的测定。

(5)“含量测定”是指用化学、物理或生物的方法,对药材和饮片中含有的有关成分进行检测。

(二)中药鉴定的方法

中药鉴定常用的鉴定方法有:来源(原植物、动物和矿物)鉴定、性状鉴定、显微鉴定、理化鉴定以及近年发展起来的生物鉴定和指纹图谱鉴定等。

1.来源鉴定

来源鉴定又称基原鉴定,是应用植(动、矿)物的分类学知识,对中药的来源进行鉴定,确定其正确的学名,以保证中药的品种准确无误。来源鉴定的内容包括:植(动)物药的原植(动)物科名、植(动)物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矿物药的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

2.性状鉴定

性状鉴定就是用眼观、手摸、鼻闻、口尝、水试、火试等十分简便的方法来鉴别药材的外观性状,这些方法为我国医药学宝库积累了丰富的传统鉴别经验,它具有简单、易行、迅速的特点。性状鉴定与来源鉴定一样,除观察样品本身外,有时亦需与标本和文献核对,有的药材还要注意栽培品与野生品的差异。性状鉴定的内容包括:形状、大小、色泽、表面特征、质地、断面特征、气、味、水试、火试等。

(1)药材

①形状是指药材的形态。药材的形状与药用部位有关。每种药材的形状一般比较固定。有的经验鉴别术语形象生动,好懂易记,如党参根头部分称为“狮子头”,款冬花形如“火炬头”,海马外形为“马头蛇尾瓦楞身”等。

②大小是指药材的长短、粗细和厚度。

③色泽是指在自然光下观察药材的颜色及光泽度。药材的颜色与其成分有关,每种药材常有自己特定的颜色,如丹参色红、黄连色黄、紫草色紫、熟地黄色黑等。颜色是否符合要求,是衡量药材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通常大部分药材的颜色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如用两种色调复合描述色泽时,以后一种色调为主色,例如黄棕色,即以棕色为主色,而棕黄色,则以黄色为主色。

④表面特征指药材表面是光滑还是粗糙,有无皱纹、皮孔、鳞片、茸毛或其他附属物及有节等。如白芥子表面光滑,紫苏子表面有网状纹理,海桐皮表面有钉刺,合欢皮的皮孔为棕红色、椭圆形,辛夷苞片外表面密被灰白色或灰绿色有光泽的长茸毛,均为其重要鉴别特征。叶类药材的表面特征包括上表面特征和下表面特征,皮类药材的表面特征包括外表面特征和内表面特征。

⑤质地是指药材的轻重、软硬、坚韧、疏松、致密、黏性、粉性、油润、角质、棉性、柴性等特征。有的药材因加工方法不同,质地也不一样,经蒸、煮加工的药材,常质地坚实,半透明,呈角质样;富含淀粉者,晒干后质地常显粉性。

⑥断面特征包括自然折断面特征和横切面特征。折断面特征指药材折断时的现象,如是否容易折断,有无声响,有无粉尘散落,以及折断时断面是否平坦,或显纤维性、颗粒性、裂片状,有无胶丝,是否可以层层剥离,有无放射状纹理等。对不易折断或折断面不平坦的药材,可削平后观察维管束排列情况、射线的分布等。横切面的经验鉴别术语很多,如“菊花心”,是指药材横切面上维管束与不甚直的射线排列成细密的放射状纹理,且在皮部沿射线常有裂隙,形如开放的菊花,如黄芪、甘草等;“车轮纹”是指药材横切面上维管束与较宽而直的射线排列成稀疏整齐的放射状纹理,形如木制车幅,如防己等;茅苍术有“朱砂点”等;还有一些属于异常构造的,如大黄的“星点”,何首乌的“云锦状”花纹,商陆“罗盘纹”等。横切面的特征在鉴别药材及饮片时特别有意义。

⑦气是指某些药材有特殊的香气或臭气,如阿魏具有强烈的蒜样臭气,檀香、麝香有特异芳香气,白鲜皮有羊膻气等,这是由于这些药材含有挥发物质,也是药材的中药鉴别特征之一。如药材的气不强烈时,可将其破碎、折断或揉搓后再闻,或置于有盖的杯子用热水润湿或浸泡后再闻。

⑧味是指药材的味感,是由所含的化学成分决定的,味感能够体现药材的质量,如乌梅、木瓜其味酸者为优;黄连、黄柏其味苦者为优;甘草、党参其味甜者为优。操作过程为取少许药材在口中咀嚼1分钟,或用开水浸泡后尝浸出液。有毒药材尝味时,少取样,尝后立即漱口、洗手避免中毒。

⑨水试是通过观察药材在水中的变化来鉴别药材。如红花加水浸泡后,水被染成金黄色;秦皮加水浸泡后,浸出液在日光下显碧蓝色荧光;苏木经热水浸泡后,水显鲜艳的桃红色;小通草遇水表面显黏性;将熊胆粉投入清水中,熊胆粉在水面旋转后呈黄色线状下沉并在短时间内扩散。

⑩火试是通过燃烧药材产生的特殊气味、颜色、烟雾、闪光或响声来鉴别药材的真伪优劣。如少许麝香用火烧时有轻微的爆鸣声,起油点似珠,浓香四溢,灰烬呈白色;海金沙易点燃并产生爆鸣声及闪光,而松花粉及蒲黄则无此现象。

注:水试、火试内容在《中国药典》中列在鉴别项下,水试、火试实质属于药材的某些物理分析方法,故也可将其归入理化鉴定内容,本教材在编写鉴定各部位中药时将其统一归入理化鉴定项下。

(2)饮片

饮片系指药材经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方药品,又称“咀片”。中药饮片的性状鉴定内容与药材性状鉴定内容一致,但中药饮片与完整药材相比,其形状、大小、颜色甚至气味发生了改变。表面、断面、气味是饮片最具鉴别特征的地方。

3.显微鉴定

显微鉴定是利用显微技术对中药进行显微分析,以确定其品种和质量的一种鉴定方法。显微鉴定主要包括组织鉴定和粉末鉴定。通过显微镜观察药材的组织构造、细胞形状及内含物的特征、矿物的光学特征,利用显微化学方法确定细胞壁及细胞内含物的性质或某些品种有效成分在组织的分布等,均可以鉴别药材的真伪与纯度甚至品质,以及鉴定中成药是否按处方规定投料。

(1)显微制片方法

显微制片方法包括横切面或纵切面制片、表面制片、粉末制片、解离组织片、花粉粒与孢子制片、磨片制片、含饮片粉末的中成药显微制片。

对一些富含纤维、石细胞、导管、管胞而细胞彼此不易分离的组织,常需使用化学试剂溶解细胞之间的胞间层,使细胞离散,以便观察细胞的完整形态。如供试品中薄壁细胞占大部分,木化组织少或分散存在,可用氢氧化钾法;如果供试品质地坚硬,木化组织较多或集成较大群束,可用硝铬酸法或氯酸钾法。坚硬的矿物药、动物药,可采用磨片法制片,如珍珠。

(2)植物细胞壁和细胞后含物性质的鉴别

①细胞壁性质的鉴别

a.木质化细胞壁 加间苯三酚试液1~2滴,稍放置,加盐酸1滴,因木化程度不同,显红色或紫红色。

b.木栓化或角质化细胞壁 加苏丹Ⅲ试液,稍放置或微热,显橘红色至红色。

c.纤维素细胞壁 加氯化锌碘试液,或先加碘试液湿润,稍放置,再加硫酸溶液,显蓝色或紫色。

d.硅质化细胞壁 加硫酸无变化。

②细胞后含物性质的鉴别

a.淀粉粒 加碘试液,显蓝色或紫色。用甘油醋酸试液装片,置偏光显微镜下观察,未糊化的淀粉粒显偏光现象;已糊化的无偏光现象。

b.糊粉粒 加碘试液,显棕色或黄棕色。加硝酸汞试液,显砖红色。材料中如含有多量脂肪油,宜先用乙醚或石油醚脱脂后进行试验。

c.脂肪油、挥发油或树脂 加苏丹Ⅲ试液,显橘红色、红色或紫红色。加90%乙醇,脂肪油和树脂不溶解(蓖麻油及巴豆油例外),挥发油则溶解。

d.菊糖 加10%α-萘酚乙醇溶液,再加硫酸,显紫红色并很快溶解。

e.黏液 加钌红溶液,显红色。

f.草酸钙结晶 加稀醋酸不溶解,加稀盐酸溶解而无气泡发生;加硫酸溶液1~2滴,逐渐溶解,片刻后析出针状硫酸钙结晶。

g.碳酸钙结晶 加稀盐酸溶解,同时有气泡产生。

h.硅质 加硫酸不溶解。

(3)显微测量

测量时,以目镜测微尺测量目的物的小格数,乘以每小格代表的长度(μm)即得。

(4)显微临时制片常用封藏液

①蒸馏水、稀甘油 适用于观察淀粉粒、油滴、树脂等细胞后含物及细胞壁的颜色。经水合氯醛透化的切片或粉末,加稀甘油1滴,可防止水合氯醛析出结晶,并使切片透明。

②甘油醋酸试液 为常用封藏剂,使淀粉粒不膨胀变性,特别适宜淀粉粒的观察与显微测量。

③水合氯醛试液 为最常用的透化剂。切片或中药粉末加水合氯醛液并适当加热处理,可使皱缩的细胞膨胀,并可溶解多种色素,如叶绿素等,以及树脂、淀粉粒、蛋白质、菊糖、挥发油,而各种晶体不溶解。水合氯醛试液有清洁、透明作用,使细胞和组织透明、清晰,便于观察细胞形状、组织构造和细胞内含物的各种结晶体。

4.理化鉴定

理化鉴定是利用某些物理的、化学的或仪器分析方法,鉴定中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品质优劣程度的方法。常用的理化鉴定方法有:

(1)物理常数的测定

物理常数的测定包括相对密度、旋光度、折光率、黏稠度、沸点、凝固点、熔点等的测定。这对挥发油类、油脂类、树脂类、液体类药(如蜂蜜)和加工品类(如阿胶)药材的真实性和纯度的鉴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药材中如掺有其他物质时,物理常数就会随之改变,如《中国药典》规定的蜂蜜的相对密度在1.349以上,蜂蜜中掺水就会影响黏稠度,使相对密度降低。

(2)定性鉴别

①化学定性分析 利用药材中所含化学成分能与某些特定试剂作用产生不同颜色或沉淀等反应,对药材进行鉴别。

②中药的膨胀度 膨胀度是药材膨胀性质的指标,主要用于含黏液质、胶质和半纤维素类中药的真伪和质量控制。如南葶苈子和北葶苈子。

③微量升华 中药中的某些化学成分,在一定温度下会升华,可在显微镜下观察其结晶形状、色泽,或取升华物加某种试液观察其反应来鉴别。如大黄、斑蝥等。

④荧光分析 利用中药中的某些化学成分在紫外灯或日光下,能产生一定的颜色的荧光的性质进行鉴别。如黄连、秦皮等。

⑤显微化学分析 利用显微和化学方法,确定中药有效成分在中药组织构造中的部位,称显微化学定位试验。

⑥泡沫指数和溶血指数的测定 利用皂苷的水溶液振摇后能产生持久性的泡沫和溶解红细胞的性质,可测定含皂苷成分药材的泡沫指数或溶血指数,将其作为质量指标。如猪牙皂。

(3)色谱法

色谱法根据分离方法分为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电泳色谱法、纸色谱法、柱色谱法。

①薄层色谱法 具有快速、简便、灵敏的特点,是定性鉴别中使用最多的色谱法之一。

②高效液相色谱法 具有分离效能高、分离速度快、灵敏度和准确度高、重现性好、专属性强的特点,可用于定性鉴别和定量鉴别,是目前含量测定的首选。

③气相色谱法 用于含挥发油或含其他挥发性成分的药材和中成药的分析,用于药品的鉴别、杂质检查、水分测定、农药残留量测定和含量测定。

④电泳色谱法 用于动物类、果实种子类及根茎类等含蛋白质及氨基酸类成分的药材鉴别。

(4)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法包括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红外分光光度法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三)中药鉴定取样

取样是中药检验工作的重要一环,应严格按照CFDA《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和《药品抽样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1.取样前检查

取样前应核对品名、产地、规格、包件样式,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有无水迹污渍、有无霉变。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拍照,如从外观可直接看出变质现象可判为不合格,无需抽样检验。

2.取样

取样应遵循随机、均匀原则。取样操作应规范、迅速,注意安全,取样过程不能影响所抽样品质量。直接接触药品的取样工具和容器不应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

(1)抽取包件数

从同批药材和饮片包件中抽取包件数:药材总包件数为1~4件的,逐件取样;5~99件,随机抽5件取样;100~1000件,按5%比例取样;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比例取样;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体积大小在1cm以下的药材,可用采样器(探子)抽取样品。液体中药(如蜂蜜)用玻璃管从混匀后的液体上、中、下分别抽取,放在玻璃瓶内,封口,做好标记。

从到货的同一批的整件中成药抽取包件数: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要全部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50件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

(2)每一包件抽取部位及取样量

①抽取部位 药材每一包件至少在2~3个不同部位各取样品1份。包件大的应从10cm以下的深处在不同部位分别抽取;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下的药材和饮片,可用采样器(探子)抽取样品;对包件较大或个体较大的药材,可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②每一个包件的取样量 一般药材和饮片抽取100~500g;粉末状药材和饮片抽取25~50g;贵重药材和饮片抽取5~10g。

各类中药制剂的取样量至少为检测用量的3倍,贵重药可酌情取样。粉末中药制剂(散剂或颗粒剂)一般取样100g,将取出的供试品混匀,然后按“圆锥四分法”从中取出所需供试量;液体中药制剂一般取样数量为200ml,同时须注意容器底是否有沉渣,应彻底摇匀,均匀取样;固体中成药一般片剂取量200片,未成片前已制成颗粒者可取100g,丸剂一般取10丸。胶囊按《中国药典》规定取样不得少于20个胶囊;注射剂取样要分为2次,配制后在灌注、熔封、灭菌前进行一次取样,经灭菌后的注射剂按原方法进行,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供药用。已封好的安瓿取样量一般为200支;其他剂型的中药制剂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意抽取一定数量作为随机抽样。

(3)抽取样品的处理

将每一包件所取样品混匀,称为“袋样”。将全部“袋样”混匀,称为总样品,又称“混合袋样”或“初样”。最终抽取的供检验用样品量不得少于全检用量3倍,其中1/3供实验室分析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留样保存。若抽取总样品超过检验用量数倍时,可按“圆锥四分法”获得平均样品,方法是:用适当的方法将总样品堆积成正圆锥形,再将正圆锥的上部压平,然后从圆锥上部被压平的平面十字垂直向下切开,分成四等份,取用对角2份,混匀,再如此反复操作,直至剩余量达到平均样品量为止。

取样结束后,取样人员应用“药品封签”将样品签封,据实填写“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药品封签”和“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应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被抽样对象为个人的,由该个人签字、盖章。

进行测定时,需要粉碎的药材和饮片,应按标准项下规定的要求粉碎过筛,并注意均匀。粉碎样品时,应避免样品污染、防止粉尘飞散及挥发性成分的损失。过筛时,未通过筛孔的颗粒不得丢弃,应反复粉碎或研磨,让其全部通过筛孔,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提取中药成分时,应注意药材的粉碎度、提取时间、提取温度、设备条件等因素,这些会影响提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