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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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什么是医学伦理学

一、含  义

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理研究解决医疗实践和医学发展中道德问题的学科,它是医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
由于医学是维护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学问,所以其本身就含有伦理因素。医学临床实践、医学科学研究和其他医学活动过程中都体现着伦理价值和道德追求。因此,医学离不开伦理学的指引,医学伦理学是伦理学与医学相交融而形成的交叉学科。

二、历 史 发 展

引导案例1
据晋代医学家葛洪所著《神仙传》记载:三国时代,江西名医董奉不但精于医术,而且品行高尚。他隐居庐山,每日给人治病,从不索取报酬。患者痊愈后,凡来感谢者,病轻的使其种杏树一棵,病重的使其种杏树五棵,不到十年,董家周围的杏树蔚然成林。杏子成熟后,董奉把杏子换成粮食,专门去接济贫苦百姓和那些出门在外而经济发生困难的人们。每年都有两万多人得到他的帮助。这就是流芳千古的“杏林佳话”。后人便常用“杏林春暖”“誉满杏林”来表达对医生的感激和敬意。在中国民间,“杏林”甚至成为医务界的代称。
引导案例2
公元前430年,雅典发生了可怕的瘟疫,许多人突然发烧、呕吐、腹泻、抽搐,身上长满脓疮、皮肤严重溃烂。患病的人接二连三地死去,没过几日,雅典城中便随处可见来不及掩埋的尸首。对这种致命的疾病,人们避之唯恐不及。但此时希腊北边马其顿王国的一位御医,却冒着生命危险前往雅典救治。他一面调查疫情,一面探寻病因及解救方法。不久,他发现全城只有一种人没有染上瘟疫,那就是每天和火打交道的铁匠。他由此设想,或许火可以防疫,于是在全城各处燃起火堆来扑灭瘟疫。这位御医就是被西方尊为“医学之父”的古希腊著名医生,欧洲医学奠基人希波克拉底。
医学伦理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历经三种发展形态,即古代的医德学、近现代的医学伦理学和当代的生命伦理学。
(一)古代的医德学(medical morals)
医德学是医学伦理学的最初形式,亦称传统的医学伦理学,我国古代和西方中世纪以前的医学伦理学都属于这种形式。当时并未有“医德学”这个概念,也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尚不能称为一门学科,只是今天我们研究当时的医学伦理思想,而冠以这一名称。医德学与经验医学及个体行医相联系,当时的医学伦理关系基本上是医患关系,医学伦理实践强调的是医师的道德自律。医德学的主要内容是医师的行医戒条和医师的行医美德。医德学思想主要散载于当时医学典籍和体现在医家的身体力行之中。引导案例1和引导案例2分别反映了中西方古代医德思想。
(二)近现代的医学伦理学(medical ethics)
以英国托马斯·帕茨瓦尔(Thomas Percival)的《医学伦理学》一书出版为标志。此时的医学已经超越了经验医学阶段,实验医学兴起,生物医学模式得以确立,医学发展突飞猛进,医疗卫生开始发展成为社会性事业。医学伦理关系不再仅仅局限于医患关系,而且包括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相同专业医师之间、不同专业医师之间的医医关系。医学伦理实践由过去医师个体自律,转变为医界的行业自律,强调医师职业精神(medical professionalism)。近现代医学伦理学的主要内容是医学行业组织(如医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
(三)当代生命伦理学(bioethics)
20世纪中后期,生物医学新技术的出现及其在临床上的应用,引发了大量社会伦理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深刻讨论,从而催生了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是近现代医学伦理学的进一步发展,它不仅研究并回答了医学科学高度发展引发的医学伦理难题,而且将视野由医疗卫生领域扩大到整个生命与健康科学各个领域。1971年,波特在《生命伦理学:通向未来的桥梁》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生命伦理学”一词。1978年,美国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编辑出版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认为,生命伦理学是“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研究”的科学。生命伦理学内容涉及生命复苏和生命维持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体器官移植、人体试验、人类基因技术、卫生改革与政策等诸多问题,其焦点集中在生与死两端。此时的医学超越了生物医学模式,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得以确立,使人们普遍感到有必要对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卫生实践进行伦理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