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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对象命名原则
在2-9节中,笔者介绍过,可以使用程序注释增加程序的可读性。在为对象命名时,如果使用适当名称,也可以让你所设计的程序可读性增加许多。R的基本命名规则包括以下几点。
1)下列名称是R语言的保留字,不可当作是对象名称。
break, else, FALSE, for, function, if, Inf, NA, NaN, next, repeat, return, TRUE, while
2)R对英文字母大小写是敏感的,所以basket与Basket,会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对象。
3)对象名称开头必须是英文字母或点号(“.”),当以点号(“.”)开头时,接续的第二个字母不可是数字。
4)对象名称只能包含字母、数字、底线(“_”)和点号(“.”)。
笔者曾深深体会到,所设计的程序,时间一久后,常常会忘记各变量对象所代表的意义,所以除了为程序加上注释外,为对象取个好名字也是程序设计师很重要的课题。例如,假设想为James和Jordon打篮球的得分取对象名称。你可以按如下设计。
ball1——代表James的得分。
ball2——代表Jordon的得分。
上述方式简单,但时间久了,比较容易忘记。如果用下列方式命名。
basket.James——代表James的得分。
basket.Jordon——代表Jordon的得分。
相信即使几年后,你仍可了解此对象所代表的意义。在上述命名时,笔者在名称中间加上点号(“.”),在R语言中,这是R程序设计师常用的命名方式,又称点式风格(Dotted Style)。事实上,R语言的许多函数皆是采用此点式命名的,例如,2-9节所介绍的save.image()函数。
另外,为对象命名时也会采用驼峰式(Camel Case),将组成对象名称的每一个英文字母开头用大写。例如,my.First.Ball.Game,这样可以直接明白此对象名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