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单行法的是( )。[2014年真题]
A.《婚姻登记条例》
B.《中国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D.《关于审理上平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符案】B
【解析】单行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具体的问题制定的法律,是处理相关问题的直接法律依据。
2.某开发商在销售远郊住宅的广告中宣称,购房者可享受其提供的从住宅小区到公交总站的定点免费班车服务。业主入住后,开发商却称,因业主入住率不足100%,故暂不提供班车服务。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2014年真题]
A.公平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平等原则
D.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答案】B
【解析】B项,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未按承诺为业主提供定点免费班车服务,违法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3.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内发生的民事纠纷,应当适用我国民法调整。这体现了民法的( )。[2012年真题]
A.对人效力
B.特别效力
C.空间效力
D.对外效力
【答案】C
【解析】法律的空间效力,也即法律发生效力的地域范围,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因此答案选C。
4.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这一规定体现了民法的( )。[2012年真题]
A.公平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序良俗原则
D.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答案】A
【解析】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侵权行为导致损害,但当事人没有过错,过错责任原则无法适用;特殊侵权行为导致损害,但存在免责事由,无过错责任原则无法适用。并且不归责,又会导致不公平情况的出现。因此,公平责任原则的产生,满足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需要。也就是说,虽然公平责任原则是中国民事责任领域的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但其适用具有补充性,即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是分层次的,只有在不能适用其它归责原则确定责任或者适用其它归责原则会产生不公平后果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因此答案选A。
5.广义的民法是指( )。
A.民法典
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
C.所有关于民事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D.民法通则
【答案】C
【解析】广义的民法就是指所有的私法规范,包括调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属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以及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即所有关于民事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因此答案选C。
6.民法的空间效力是( )。
A.民法的生效时间
B.民法的溯及力
C.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D.民法的法律位阶
【答案】C
【解析】民法的空间效力,即民法发生法律效力的地方。司法上,法律空间效力是指其适用范围。而生效时间与溯及力是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位阶涉及的是民法与其他法律地位关系。因此答案选C。
7.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答案】B
【解析】民事活动自愿原则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因此答案选B。
8.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B
【解析】诚实信用就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甲方没有真实履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答案选B。
9.“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
A.平等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自愿原则
【答案】D
【解析】自愿原则指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强买强卖”违反了民法的自愿原则。因此答案选D。
10.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推定过错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原则
【答案】D
【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①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②等价有偿原则;③自愿和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⑥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都属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属于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因此答案选D。
11.甲纺织厂生产专门用于出口的棉布,所需原材料棉纱大部分由丙纱厂提供。一次,甲厂接受了一单海外订货,但由于当年棉花产量剧减,无法筹集足够的棉纱。恰好丙厂囤积了一批棉纱,遂将原来的价格由4元/米提高到9元/米。甲厂为完成订货,只好接受。
请问,丙厂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哪项基本原则?( )
A.自愿公平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答案】A
【解析】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丙厂的行为是乘人之危,违反自愿公平原则。因此答案选A。
12.下列情形中适用公平原则的是( )。
A.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B.双方当事人都存在损失
C.双方当事人过错相当
D.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即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文规定的,才可以适用公平原则。因此答案选A。
二、简答题
1.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答:(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2)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具体体现在:
①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
②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③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
④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
2.简述民法的适用范围。
答: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民法的效力,是指在何时、何地、何人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包括在时间上的效力、在空间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1)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指的是民事法律规范在何期间有效,亦即在何时间内可以和应当适用该法律规范。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有以下两条规则: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项,而不适用于生效前发生的事项:②新法改废旧法。即在新法生效后,有关针对同一事项的旧法即使没有明令废除也当然废止。
(2)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何地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我国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海、领空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但由于民法的渊源不同,民事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也就有所不同,如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该地区。
(3)民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哪些人。我国民法对人的效力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仅适用于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法人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
3.简述民法平等原则。
答:《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有些国家的民法典没有明文规定平等原则,学者称其为无须明文规定的公理性原则。
(1)《民法通则》规定平等原则的意义在于:
①明确各种不同类型的民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②突出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
③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其他原则的基础,没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
(2)平等原则体现在:
①民事权利能力平等,即民事主体资格平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一律平等;
②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不论所有制性质,不论经济实力强弱,民事主体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特权;
③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的民事权益都平等地受民法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要注意的是,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平等和法律地位平等,不是指不同所有制经济的经济地位平等。民法在其功能范围内要保护弱者,在一定范围内限制形式上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如对借款利率的限制。
三、法条分析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试分析该法条。
答:(1)本法条是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2)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该法条中的“社会公共利益”相当于“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相当于“善良风俗”。
(3)公序包括政治的公序和经济的公序。政治的公序主要是保护国家和家庭的公共秩序。经济的公序包括指导的公序和保护的公序。在现代社会,指导的公序日渐式微,保护的公序逐渐占据重要地位。
(4)良俗,即善良风俗,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般道德或基本伦理要求。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5)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具有维护社会一般利益以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民法规范不可能对于一切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秩序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因而需要依据公序良俗原则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处理民事案件。
四、案例分析题
1.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问题:
(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
答:(1)因张某的救助行为使二者之间发生无因管理关系。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本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张某为了挽救女子的生命,情急之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回,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
(2)应当由女子偿付,因为此系张某实施管理行为所造成的,而且张某自已没有过失。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些必要费用从理论上分析包括三项:第一,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第二,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第三,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因此,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应当由女子偿付。
(3)能。因为此为张某在管理事务中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条依据同上题,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用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所以能请求女子偿付。
(4)由女子偿付。因受益人对无因管理行为中发生的正当债务有清偿之义务。
法条依据同上题,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所以由女子偿付。如果从合同的相对性角度分析,张某是借款人,服务员是出借人,因此依法应由张某向服务员履行返还借款的义务,而不是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承担义务。
(5)不能。因为无因管理是无偿性的。但如果女方自愿给予,法律可以接受。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制度的制度目的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因此,无因管理具有无偿性,管理人不能要求本人支付报酬。
(6)不应赔偿。因为此系在紧急情况下元过失造成。
据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张某系在紧急情况下作出的行为,主观上并无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