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Ⅱ《法理学》题库(硕士类)【真题精选+章节题库+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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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法理学》(硕士类)试题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法学派观点的是(  )。

A.法是公意的反映

B.法是社会控制的手段

C.法是民族精神的产物

D.法是主权者意志的体现

【答案】B

【解析】社会法学派的主要观点有:人类文明包括对自然界的控制和对社会的控制,法律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法律包括法律秩序、权威性资料、司法和行政过程三个部分,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其人物在于满足人们的各种要求和愿望;要使法律真正成为社会控制的工具,必须推翻禁锢法学发展的旧观念和方法,采用注重研究法律实际社会效果的社会学法学方法。

2.下列关于普通法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普通法法系国家不存在制定法

B.普通法法系没有受到罗马法的影响

C.普通法法系国家都采用不成文宪法

D.普通法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

【答案】D

【解析】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英美法系倾向于当事人主义,即控辩双方对抗式辩论,法官的作用是消极中立的。

3.在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法律采用的原则是(  )。

A.以属人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B.以属地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C.以保护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D.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答案】B

【解析】本着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所采用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4.下列关于法律制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律制定须形成成文法典

B.法律制定须由特定国家机关进行

C.法律制定须运用一定的专门技术

D.法律制定须依据法定程序和法定职权展开

【答案】A

【解析】A项,法律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程序,运用一定专门的技术,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法律制定与成文法典间没有必然联系。

5.依据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  )。

A.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C.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D.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答案】D

【解析】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内容不具有强行性,允许当事人之间具有意思表示的自由,可以自行协商,而不违背法的内涵。

6.下列关于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法律规则

B.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一一对应

C.可以用一个法律条文表达多个法律规则

D.不能用多个法律条文表达一个法律规则

【答案】C

【解析】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的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的。

7.从我国法律渊源的角度看,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属于(  )。

A.基本法律

B.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C.自治条例

D.单行条例

【答案】A

【解析】《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属于基本法。

8.《管子》曰:“法者,吏民规矩绳墨也。”这一观点所强调的法的特点是(  )。

A.法的规范性

B.法的阶级性

C.法的社会性

D.法的灵活性

【答案】A

【解析】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吏民规矩绳墨也”明显强调的是法的规范性的特点。

9.下列关于法的社会作用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  )。

A.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的最低限度作用

B.法的社会作用通过法的规范作用实现

C.法的社会作用包括法在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

D.法的社会作用包括法在执行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答案】A

【解析】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是目的。法通过实施法律的规范作用达到法所追求的社会作用,因此,法的社会作用是法的最高限度的作用。

10.下列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有权利能力的自然人都有行为能力

B.年龄相同的自然人,行为能力不一定相同

C.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与权利能力同时取得的

D.丧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丧失权利能力

【答案】B

【解析】B项,年龄相同的自然人,因其所处环境以及生活状态的不同会使自身所具有的行为能力不同;A项,有权利能力的人不一定都有行为能力;C项,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见,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不是同时取得的;D项,丧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不丧失权利能力。

11.检察官李某与同事周某出差办案期间,发现周某晚间外出赌博,遂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在法学理论上,李某举报周某的行为属于(  )。

A.司法监督

B.社会监督

C.工作监督

D.内部监督

【答案】B

【解析】B项,李某作为社会个体,对周某的举报,是社会监督的体现;A项,司法监督的主体是司法机关;C项,工作监督这种说法错误,我国没有工作监督一说;D项,内部监督一般指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因此主体是行政机关的内部部门,而非个人。

12.下列关于法律事实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事实是纯粹的客观现象,与法律规范无关

B.法律事实是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事实或心理现象

C.法律事实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唯一条件

D.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件或行为

【答案】D

【解析】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3.下列选项中,全部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

A.返还财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B.返还财产、没收财产、罚款

C.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罚金

D.没收财产、支付违约金、罚金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14.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有些法律规范同时也是道德规范

B.法律是道德最重要的评价标准

C.法律和道德总是一致的

D.所有法律规范都具有道德属性

【答案】A

【解析】法贯穿着道德精神,它的许多规范是根据道德原则或规范制定的;道德也有许多内容是从法律中汲取的。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因为其产生和实现过程不同法律和道德并不总是一致的,也不是所有法律规范都具有道德属性。

15.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的效力即法的实际约束力

B.法的效力不包括对外国人的效力

C.现代法律遵循法溯及既往的原则

D.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

【答案】D

【解析】D项,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国家机关适用法律的依据;A项,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不能把法的实效等同于法的效力;B项,法的效力包括对外国人的效力;C项,现代法律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6.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律原则不预设假定条件或法律后果

B.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具有更大的确定性

C.法律原则可以协调法律规则之间的冲突

D.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裁判依据

【答案】ACD

【解析】A项,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各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法律原则的规定是笼统的、抽象的、概括的,其本身并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没定明确的法律后果。B项,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C项,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可以协调法律规则体系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D项,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当某一案件的特殊事实导致适用原有规则不公正时,法律原则可作为断案依据。

17.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包括(  )。

A.法律的调整对象

B.法律的调整方法

C.法律的历史传统

D.法律的外部特征

【答案】AB

【解析】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一般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18.下列选项中,依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必须经过备案程序的法律文件有(  )。

A.基本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部门规章

【答案】BCD

【解析】《立法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19.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理由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法律规定可能是含糊和不确定的

B.法律规定可能出现空白或冲突

C.法律规定可能和社会生活相脱节

D.人们对法律规定的理解有所差异

【答案】BD

【解析】之所以存在法律解释是因为我国的法律是成文法,成文法的法律规定因为是语言文字表达的,因此,固有缺陷和漏洞,这包括,法律的规定可能是空白或是冲突的,需要法律解释的存在;人们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会有所差异,这使得法律解释成为必然。

20.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列关于法的起源的表达,正确的有(  )。

A.法起源于人们之间订立的社会契约

B.私有制出现、阶级分化是法的起源的主要原因

C.法的起源受到宗教、道德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D.由习惯法发展到成文法,是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答案】BCD

【解析】B项,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社会经济的发展引发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这是法的起源的根本原因。C项,法是在道德、习惯、宗教规则等多种社会调整手段由混合一体到逐步分化的过程中产生的,必然会受到宗教、道德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D项,法的产生经历了由个别调整到规范调整,由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的过程。经历了由习惯、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长期发展过程。A项,法起源于社会契约的观点是卢梭的观点,而非马克思的观点。

21.在我国,立法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合宪性原则

B.民主性原则

C.科学性原则

D.法制统一原则

【答案】ABCD

【解析】2000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立法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我国立法基本原则,概括起来有: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民主性原则,科学性原则。

三、简答题:每小题8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简述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部门。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的,由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体例科学的全部法律、法规所构成的统一整体。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等。

(2)民法商法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包括《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目前我国商法主要有《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

(3)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特别行政法是指适用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4)经济法

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

(5)社会法

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6)刑法

包括1997年3月14日修订后的《刑法》和此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决定等。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

四、分析题:每小题1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2010年元旦,甲、乙二人在某饭店就餐,因饭菜质量问题,与饭店员工丙发生冲突,扭打中将丙打成轻伤。甲潜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乙及时将丙送至医院救治,并主动投案自首,承担全部医疗费用。经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三年,对乙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关于法律责任的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甲承担了何种性质的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1)甲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刑事法律责任。在法律实践中,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可把法律责任大致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四种。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因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而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律或行政法规定的事由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刑事法律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违宪责任是指因违反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

(2)法律责任的主要特征有:

它是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相联系的。一般而言没有违法、违约行为,就谈不上法律责任。由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因而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相同。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责任可能产生于法律的规定。

它的内容是法律规范明确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一种强制性法律措施,必须由有立法权的机关根据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或者地方政府规章来加以明文规定,否则就不构成法律责任。

它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责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强迫违法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像社会责任中的道德责任,只能通过舆论监督等途径保证执行,而不能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它是由国家授权机关依法实施的。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国家有权的机关,主要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有关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进行。

五、论述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联系我国实际,论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答:(1)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其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合法合理,这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和载体;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尺度。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要求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公平正义之所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因为: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价值基础:

a.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倡导和维护的主流价值。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于这种社会制度较之其他制度能够更有效地保障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社会主义法治不仅应当鲜明地体现出公平正义的特性,而且必须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主流价值。

b.公平正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与迫切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平等的关注和期待也愈趋强烈,对有失公平的行为与现象也更为敏感和不满。在此背景下,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坚定地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与要求,让社会主义法治所寓含的公平正义实际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c.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公平正义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要积极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社会成员提供共同的价值准则,为恰当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提供理性依据,为全社会提供协调一致的意识力量,推动社会各方面共同走和谐发展的道路。

d.公平正义是树立和强化法律权威的必要前提与保证。公平正义是法律的灵魂,只有充满公平正义精神的法律,才会为社会成员真心认同,并自觉遵守;公平正义又是法律实施的引导,只有把握公平正义的实质,才能全面体现法律实施的积极效果;公平正义更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仰,只有对公平正义的崇尚与尊重,才能保证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始终不偏离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