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实务(第三版)(财会人员实务操作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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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一书,历经2013年第一版、2017年第二版的发行,以其内容简明、规范、通俗及实例丰富等特点,得到了广大读者的认可、支持与厚爱。借第三版出版之际,谨向选用本书的广大读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书自2017年第二版修订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规范发生了历史性变革。2017 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政府会计制度》将原来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行业会计制度有机地整合,构建了统一的政府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的出台,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初步建成。

与原来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比,《政府会计制度》具有以下重大创新与突破:

第一,统一了各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会计制度不再区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不再区分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纳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都由《政府会计制度》予以规范。

第二,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政府会计制度》创造性地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相互协调,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共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第三,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为了准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行成本等情况,《政府会计制度》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全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一是广泛地运用权责发生制的重要概念和方法,如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等概念,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等;二是扩大了资产负债核算范围,如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和预计负债等核算内容;三是增加了收入和费用财务会计要素核算内容,重新对净资产按其来源进行了分类。对基本建设投资不再单独建账,由《政府会计制度》统一规定。

第四,改进了预算会计功能。一是强化了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除按《预算法》要求的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外,预算会计均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二是调整和优化了预算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三是扩大了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将依法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均纳入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如增设了债务预算收入、债务还本支出、投资支出等核算内容。

第五,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政府会计制度》将报表分为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两大类。预算会计报表由预算收入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组成。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和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为了满足从事事业单位会计实际工作、政府会计理论研究和政府会计教学的需要,编者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会计实务(第二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与第二版相比,第三版更新的内容包括:

1.第一章增加了第三节“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2.第二章至第七章属于财务会计实务范畴,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更新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的内容及账务处理方法,同时按照预算会计的要求,也对此进行了预算会计的处理,体现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的有机融合。

3.增加了第八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该章属于预算会计实务范畴,主要介绍了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的内容及账务处理方法。

4.增加了预算会计报表的内容,并对财务报表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

5.根据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对书中涉及增值税业务的内容按2019年增值税改革要求进行了全面修订。

由于时间因素和编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疏漏和错误,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