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针对特殊贫困的精准扶贫
正是在贫困问题变得复杂化的新形势下,中央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战略要求。精准扶贫战略的提出,意味着某些扶贫政策和扶贫实践还存在不精准的问题。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社会处于整体贫困状态,党和政府大力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增加社会财富与社会福利,同时采取一些让利于民、解放松绑的普遍性政策,激发了社会向上发展的强大动力,社会财富迅速增加,人民生活普遍改善,整体性贫困的局面很快被突破。而到了贫困问题由整体贫困转为局部贫困的阶段,原来具有普遍性的扶贫政策和扶贫实践仍然具有一定的作用。不仅可以用依靠普遍性政策而摆脱了贫困的榜样去引领仍然处于局部贫困的人群,而且局部贫困本身就具有整体贫困的很多共性。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局部贫困,主要存在于广大中西部和东北部地区,当时中西部和东北部农村有很多贫困县、贫困乡和贫困村镇。这个时期的区域性贫困和群体性贫困,既反映了改革开放政策与进度不平衡导致的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滞后,也反映了一些地区因为市场经济薄弱而因循守旧地延续传统、不知变革的落后。因此,在这些地区和对这些群体采取进一步加强与推进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及政策措施,可以有效地起到扶贫致富的作用。进一步说,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针对局部贫困采取的扶贫政策和开展的扶贫实践,不过是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普遍性政策与实践的扩展和推进。
当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在全国实现了普遍推进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口或群体找到了脱贫致富之路,改变了贫困状态。不仅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贫困群体比例大幅下降,而且在贫困县、贫困乡或贫困群体中也出现了一些向上流动、成为社会富裕阶层的人口,“大款”“大腕”“富豪”等已不再是东南沿海或经济发达地区独有的社会现象,在任何一个县乡甚至村庄都能发现这些“与众不同”的富人。这种情况的普遍发生,表明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广泛的阶层分化或贫富分化阶段。
如果概括地考察,无论在东南沿海,还是在中西部和东北部,都广泛地存在贫富差别。虽然不同地区贫富差别的程度有所不同,但社会成员的贫富差别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在经济发达地区,被富裕阶层甩下的那部分人口或群体,尽管按官方标准不能被统计到贫困群体之中,但是同那些富人相比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在中西部和东北部,贫富差别就更加明显了。一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口或群体,他们的生活水准不仅同富人有明显差别,而且就其自身的实际生活状况而言,也是水准低下、生活艰难的。
时至当下,为什么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制度与政策已经在全国各地普遍推行,但还有个别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社会仍然处于明显落后状态?为什么一些地区实现了经济持续增长,但仍然存在一些贫困群体和贫困人口,他们贫困的生活状况难以改变?为什么某些地区获得了大量扶贫资助和积极的政策支持,摆脱贫困的希望与道路仍然很渺茫?面对这些挥之不去的贫困现象,仅从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去观察思考,已经难以把握其根据和症结。正是针对新形势下贫困的特殊性,中央才提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症下药地实现精准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