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16:精准扶贫的战略任务与治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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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入贫困

贫困首先意味着一个人或家庭在物质上的窘困或匮乏状态,收入和消费也是学术界和实践领域考察贫困与否的常见维度。在我国,农村贫困群体的主要统计口径就是收入。

一、农村贫困标准

要确定农村贫困群体的规模,首先必须要确定农村贫困标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采用过三个贫困标准。1978年确定了农民人均收入100 元/年的贫困线,这一贫困标准在1978—1999年称为农村贫困标准,而在2000—2007年称为农村绝对贫困标准;2008年确定了农民人均收入1196 元/年的贫困线,这一贫困线在2000—2007年称为农村低收入标准,而在2008—2010年称为农村贫困标准;2010年确定的农村扶贫标准为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三条贫困标准颁布后的各年会根据物价水平的变化相应提高,具体如表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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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1978年以来我国的农村贫困标准 单位:元

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即按照2010年的价格水平确定的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国家统计局每年根据农村贫困群体面对的物价对此标准进行更新,即用农村居民食品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加权更新。按此方法,2015年,农村贫困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855元。据国家统计局有关专家测算分析,按照世界银行标准,我国现行的人均2300元/年的农村贫困标准约相当于每天1.6美元,高于世行2008年确定的每天1.25美元的极端贫困标准,低于每天2美元的一般贫困标准。(1)

二、农村贫困群体规模和分布

(一)总体规模

按照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2300元/(年·人)(2010年不变价)测算,截至2015年底我国农村贫困群体规模为5575万,贫困发生率为5.7%。2010—2015年我国农村贫困状况如图1—1所示。由图可知,2010年以来,我国农村贫困群体共减少了10992万人,年均减贫人口规模为2 198.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11.5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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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2010年以来我国农村贫困状况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数据制作而成,其中2010—2014年数据来自《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5》,112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2015年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0229。

(二)地区分布

目前,我国的农村贫困群体主要分布在贫困地区,而我国通常所说的贫困地区,包括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共832个县。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覆盖680个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592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含44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除此之外,贫困群体在广大的插花地区也有分布。按照2014年底的数据,贫困地区贫困群体占我国农村贫困群体的61.5%,而插花地区占我国农村贫困群体的38.5%。(2)

从东、中、西部的区域分布来看(3),如图1—2所示,2014年,西部地区农村贫困群体约3600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2.4%;中部地区农村贫困群体约2461万人,贫困发生率为7.5%;东部地区农村贫困群体约95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7%。西部、中部、东部地区农村贫困群体占全国农村贫困群体的比重分别为51.3%、35.1%和13.6%,我国农村贫困群体85%以上分布在中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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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2014年我国农村贫困群体的区域分布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数据制作而成,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5》,14~15页。

(三)省际分布

从贫困群体规模来看,2014年,农村贫困群体超过500万人的省份有6 个,依次是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和四川;农村贫困群体在300万~500万之间的省份有4个,依次是甘肃、安徽、陕西和河北;农村贫困群体在100万~300万之间的省份有7个,依次是江西、湖北、山西、山东、新疆、重庆、辽宁;农村贫困群体在100万以下的省份有11个,依次是内蒙古、黑龙江、广东、吉林、西藏、江苏、青海、海南、福建、宁夏和浙江;北京、天津和上海3个直辖市没有农村贫困群体。具体参见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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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2014年我国农村贫困群体的省际分布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数据制作而成,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5》,113~114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从贫困发生率来看,2014年,农村贫困发生率高于15%的省份有5个,依次是西藏、甘肃、新疆、贵州和云南;农村贫困发生率在10%~15%之间的省份有5个,依次是青海、陕西、广西、山西、宁夏;农村贫困发生率在5%~10%之间的省份有13个,依次是湖南、海南、江西、四川、内蒙古、河南、安徽、湖北、河北、吉林、重庆、辽宁和黑龙江;农村贫困发生率在5%以下的省份有4个,依次是福建、江苏、广东和浙江;北京、天津和上海3个直辖市农村贫困发生率为0。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贫困发生率高于2014年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的有15个,占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8.4%,其中12个为西部省份,2个为中部省份,1个为东部省份。

(四)群体分布

按年龄分组来看,老人和儿童的贫困发生率高于其他年龄段人群。2014 年,按照现行贫困标准测算,15岁及以下儿童贫困发生率为9.5%;60岁以上老人贫困发生率为9.3%,均高于其他年龄段人群的贫困发生率。(4)2015年10月21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反贫困与儿童发展国际研讨会暨亚太儿童早期发展2015年会”上,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的报告《中国的儿童贫困:现状与对策》基于2014年中国居民收入调查,测算出2013年我国农村0~15岁儿童绝对贫困发生率为7.34%,相对贫困发生率为19.69%;该报告还指出西部农村儿童陷入绝对贫困状态者高达12.15%,约为东部地区的4倍,西部农村儿童陷入相对贫困的比例也是东部的3倍。(5)另有学者对中国农村老年贫困群体规模进行测算,结果显示农村老年贫困群体数量超过1400万,农村老年贫困率为10%以上。(6)

按文化程度分组来看,户主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体,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2014年,按照现行贫困标准测算,户主文化程度为文盲的群体中贫困发生率为14.5%,户主文化程度为小学的群体中贫困发生率为10.7%,户主文化程度为初中的群体中贫困发生率为5.7%,户主文化程度为高中的群体中贫困发生率为4.7%。具体参见图1—4。可见,户主人力资本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的生计策略,导致不同的生计结果。

三、农村贫困群体收入与消费状况

(一)收入状况

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89元,比上年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9497 元,增长12.7%。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892元,比上年增长11.2%。(7)与此相对应的是,农村贫困群体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低, 2014年农村贫困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61元,仅相当于农村常住居民收入水平的24.4%;贫困群体的收入构成中,农业经营性收入占到了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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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2014年我国农村不同文化程度群体的贫困发生率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数据制作而成,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5》,15~16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比全国农村常住居民高出10.7个百分点。具体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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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2014年我国农村人口收入状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5》,16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二)消费状况

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383元,比上年增长12.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与此相对应的是,2014年农村贫困群体消费支出为2527元,仅相当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1%。具体来看,食品烟酒和居住是农村贫困群体消费支出的两个大项,分别占总支出的46.4%和26.1%,说明贫困群体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满足基本温饱需求;其他各方面的开支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都不超过7%。与全国农村常住居民相比较,在8个消费开支项目上,农村贫困群体的支出水平分别相当于全国农村常住居民支出水平的41.7%、25.9%、37.4%、19.5%、17.3%、15.4%、16.8%和18.4%。具体参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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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2014年我国农村人口消费状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5》,17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从耐用消费品的拥有情况来看,除彩色电视机等传统家电和移动电话等常见必需通信工具等方面农村贫困群体与全国农村常住居民之间差距略小外,其他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计算机、排油烟机、空调等发展型、享受型耐用消费品方面的差距都在4倍以上。具体参见图1—5。

四、农村减贫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减贫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先后经历了五个大的历史时期。第一阶段为1979—1985年,此阶段主要依靠农村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来推动农村减贫;第二阶段为1986—1993年,此阶段国家开始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战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改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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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2014年我国农村人口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数据制作而成,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5》,18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第三阶段为1994—2000年,此阶段扶贫开发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提出和实施为主要表现;第四阶段为2001—2010年,此阶段我国农村扶贫开发主要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这一纲领性文件来组织和实施(8);第五阶段为2011—2020年,此阶段我国农村扶贫开发主要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这一新的十年纲要来组织和实施,同时在2015年国家提出了精准扶贫方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吹响了对贫困最后一战的号角。

通过不同历史时期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和政策的落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重大的减贫成就,也为全球的减贫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以2010年2300元的贫困标准回溯测算,1978—2015年间,我国的农村贫困群体从77039万人下降到5575万人,37年间我国农村共计有7亿多贫困群体实现了脱贫,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97.5%下降到2015年的5.7%。具体参见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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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1978年以来我国农村减贫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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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

资料来源:1978—2014年数据来自《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5》,112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2015年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0229。

近三年,全国农村贫困群体大幅减少。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 2015年全国农村贫困群体为5575万人,比2012年减少4324万人,减少43.7%;农村贫困发生率为5.7%,比2012年下降4.5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全国农村居民。2013—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累计名义增长46.8%,年均名义增长13.6%,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1.5%,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8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53元,达到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水平的67.0%,与2012年相比上升4.8个百分点。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也表明,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改进,农户住房与生活条件逐渐改善,农户主要耐用消费品数量持续增加,贫困地区居民整体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