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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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为什么这么复杂的疑难案件却难不住刑侦人员?

难不住的刑侦人员

CCTV-1《撒贝宁时间》2014年3月30日“刻在墙上的号码”报道了这样一起案情复杂的凶杀案:

2013年3月15日,四川省雅安市一个老旧居民区,发生了一起捆绑杀害两个中年妇女的血案。

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现场的种种迹象表明是一个人作案,但一个人同时捆绑年轻力壮的两个妇女,又不太可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发当天早晨8点多,王胜林接到女友艾秋菊的电话,说她要去医生蒋芙蓉家里取东西。他的女友是护士,与医生蒋芙蓉在同一个诊疗所工作。到11点多,他给女友艾秋菊打过多次电话,始终都关机。他怕女友出事,当天下午就赶到医生蒋芙蓉家里,去找女友艾秋菊。但到了蒋芙蓉家,怎么都叫不开门,越发可疑,于是赶快报警。医生蒋芙蓉刚搬到这个小区住,还没几天。警方请开锁公司打开房门,进屋一看,王胜林的女友艾秋菊,俯卧在小卧室的地上,被尼龙绳五花大绑,已经死了。在小卧室的墙上,刻着859418几个数字。在旁边的大卧室里,户主蒋芙蓉死在床上,尸体盖着被子。揭开被子,蒋芙蓉上身穿一条睡裙,也被尼龙绳五花大绑。屋内没有打斗痕迹。两个死者的手机、几张银行卡、身上带的金戒指等首饰,和1000多元现金都不见了。经检查,两个死者体内都有男人的精液,但精液又不是一个男人的,死前有被性侵的可能性。

这个案子非常复杂。警方勘查现场后,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对案情作了如下分析:

1.熟人作案

窗户台和晾台上的灰尘分布均匀,没有攀爬痕迹,说明凶手不是从窗户和晾台爬进来的。门锁没有撬痕。屋内没有打斗痕迹,说明两个死者对凶手没有任何防范意识,可能是和平入室,熟人作案。

警方得出这个结论,经过三次推理。

第一次:

如果凶手是从窗户或晾台爬进来的,那么窗户和晾台上应该有攀爬的痕迹

窗户和晾台上都没有攀爬痕迹

所以,凶手不是从窗户或晾台爬进来的

第二次:

如果凶手是撬门进来的,那么门锁应该有撬痕

门锁没有撬痕

所以,凶手不是撬门进来的

第三次:

只有熟人作案,受害人才没有任何防范意识

两个受害人都没有防范意识

所以,是熟人作案

2.死亡时间

用手指轻轻按压死者艾秋菊的背部,皮肤原有的血色就会立即褪去,说明浑身血液还没凝固,死亡时间不长。

警方是这么推理的:

如果死亡时间较长,那么死者的血液就会凝固

如果死者血液凝固,那么就没有原来的血色

死者的尸体仍有血色

所以,死亡时间不长

3.死亡原因

经法医鉴定,两个死者都是窒息性死亡,是捆绑中被尼龙绳勒死的。身上没有其他伤痕。

4.作案动机

两个死者体内都有精液(不是一个人的),有可能是劫色;银行卡、金首饰、现金都不见了,也可能是劫财。还可能既劫色,又劫财。

5.几人作案

这个凶杀案,究竟有几个人作案,大家意见很不一致。

两个死者的捆绑方式完全相同,分明是同一个人所为。再说屋内除两个死者外,只发现一个人的鞋印和指纹,这说明是一个人作案。但一个人要同时捆绑两个年轻力壮的妇女,没有遇到任何抵抗,不发生搏斗,这又是不可能的,因此又不像是一个人作案。

两种对立的意见,好像都有道理,使刑侦人员感到非常困惑。

6.是否移尸

既然一个人无法同时捆绑两个人,刑侦人员又提出了一种设想,是否在别处作案,然后移尸至此。也就是说,此处不是案发的第一现场。经过仔细观察后,大家又否定了这种想法,因为两个死者嘴边都流出了少量口水和血迹,而口水和血迹都留在原来的位置上,这说明尸体没有搬动过。

警方是这么推理的:

如果死者的口水和血迹都留在发现尸体的地方,那么说明尸体没有移动过

蒋芙蓉和艾秋菊的口水和血迹都留在发现尸体的地方

所秋菊的以,蒋芙蓉和艾尸体没有移动过

7.墙上刻字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神秘之处:在艾秋菊死亡的那间小卧室的墙上,刻有一组数字:859418。这组数字,是凶手留下的,还是死者留下的?他们留下这组数字,想说明什么?因刻痕较深,估计是用匕首刻上去的。因刻字下边的地上还散落有细微粉末,所以推测是新刻上去的。刑侦人员还推测,这组数字,可能是银行卡密码、电脑开机密码、QQ密码、手机开机密码等。但究竟是什么,一时难下结论。不过大家认为,是银行密码的可能性大。

8.捆绑方法

两个死者都被五花大绑,捆绑方法非常专业,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种捆绑方法,不易挣脱,也不会松扣儿。这种方法,以前监所的警察捆绑犯人使用过,现在早不用了。掌握这种方法的人,或者当过监所的警察、或者当过武警、或者坐过牢,见过这种捆人方法,自己也学会了。

9.勒痕特征

死者蒋芙蓉的脖子上有两条勒痕:一条较深,一条较浅。较深勒痕的皮肤下面有出血,说明她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勒死的,因为只有活着的时候被绳子勒紧才会有皮下出血。较浅的勒痕下面,没有皮下出血,说明是死后被捆绑的。刑侦人员推测,凶手可能怕死者复活,所以第二次再捆绑一道绳子。

刑侦人员是这么推理的:

只有人活着时被绳子勒紧,才会有皮下出血

较深的勒痕有皮下出血

所以,较深的勒痕是人活着时被捆绑的

如果死后被绳子勒紧,肢体就不会有皮下出血

较浅的勒痕没有皮下出血

所以,较浅的勒痕是死后被捆绑的

警方估计:凶手捆绑第一道绳子之后,仍担心死者复活,所以又捆绑了第二道绳子。警方还估计:较深的勒痕在先,因为第一道勒痕是要把蒋芙蓉勒死,所以用力很大。较浅的勒痕在后,因为第二道勒痕是要防止蒋芙蓉复活,所以没用太大的力气。

死者艾秋菊,脖子上也有两条勒痕:一条较浅,一条较深。但这两条勒痕,都有皮下出血。这说明两条勒痕,都是在艾秋菊活着的时候,就开始捆绑造成的。刑侦人员认为,这两条勒痕的含义不同。较浅的勒痕在先,较深的勒痕在后。

当捆绑第一道绳子的时候,凶手并不想立即勒死她,她仅仅处于濒死状态,凶手还能与她对话。只不过用这种办法,逼她说出银行卡密码。所以第一道勒痕较浅。

她说出密码后,凶手用匕首把密码刻在墙上,然后用力把她勒死,留下第二道较深的勒痕。

刑侦人员经过分析,得出了与前面完全不同的结论:较浅的勒痕在先,较深的勒痕在后。

请看警方的推理过程:

如果凶手想逼问出银行密码,那么就不能一下子把她勒死

如果不能一下子把她勒死,那么就不能太用力

如果不太用力,那么捆绑的勒痕就会较浅

所以,如果凶手想逼问出银行密码,那么捆绑的勒痕就会较浅

当艾秋菊说出银行卡密码之后,凶手就会用力把她勒死。所以第二道勒痕较深。

令人称道的是:刑侦人员的逻辑推理能力非常强。他们当时的分析,被以后的事态发展所完全证实。

通过第一次案情分析,大家最关注两个问题:(1)到底是一个人作案,还是多个人作案?(2)既然是熟人作案,嫌疑人是谁,他在哪?

不久,第一个问题有了答案。技术鉴定结果出来了:医生蒋芙蓉的死亡时间,是早上8:00左右。护士艾秋菊的死亡时间,是上午10:30左右。两个人的死亡时间,相距两个半钟头,凶手一个人完全可以利用时间差,先后捆绑并杀害两个女人。刑侦人员推测,凶手先把医生蒋芙蓉捆绑杀害,然后再把护士艾秋菊骗到这里捆绑杀害,趁机洗劫她们的财物。

在这里,警方主要进行了下面的逻辑推理: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差,凶手是可以先后捆绑害死两个身强力壮的妇女而不会遇到反抗的

蒋芙蓉与艾秋菊的死亡时间相差两个半小时

所以,凶手是可以先后捆绑害死蒋芙蓉和艾秋菊而不遇到反抗的

至此警方认定:凶手是同一个人。

不仅如此,警方还断定:凶手在杀害蒋芙蓉前,还与她发生过性关系。因为从捆绑死者的尼龙绳上提取了凶手的DNA,经与蒋芙蓉体内遗留精液的DNA比对,二者相符(与艾秋菊体内精液的DNA比对,二者不相符)。这说明,凶手在杀害医生蒋芙蓉前与她发生过性关系。正是这个和蒋芙蓉发生性关系的人,先后杀害了医生蒋芙蓉和护士艾秋菊。

警方是这么推理的:

在尼龙绳上留下DNA的人,就是与蒋芙蓉发生性关系的人

凶手是在尼龙绳上留下DNA的人

所以,凶手是与蒋芙蓉发生性关系的人

究竟是几个人作案的问题解决之后,大家开始集中力量解决第二个问题:嫌疑人是谁?他在哪里?

既是熟人作案,那么警方就先在受害者的熟人当中寻找嫌疑人。

在艾秋菊的熟人当中,和她接触最多的是她的男友王胜林。她生前的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王胜林的,电话里她告诉王胜林:她要去医生蒋芙蓉家里取东西。于是王胜林成了警方第一个怀疑对象,并对王胜林展开了调查。王胜林50多岁,是雅安市名山县某单位退休职工,他爱赌博,生活比较拮据,没钱买烟,烟瘾上来还捡拾地上的烟头抽。他知道医生蒋芙蓉和护士艾秋菊都有积蓄,所以他有作案动机。警方怀疑,他会不会来到蒋芙蓉家,敲开她的房门,蒋芙蓉见同事的男友来访,没有任何警惕。于是他趁机强暴并杀害了蒋芙蓉,洗劫了她的财物。正要离开时,他的女友艾秋菊也有事来找蒋芙蓉。见此情景,他一不做二不休,又杀害了艾秋菊。然后反锁房门,逃之夭夭了。为了不被怀疑,还装模作样报了警。但深入调查后,警方否定了对王胜林的怀疑。因为王胜林一直住在很远的名山县,距离案发现场20多公里,有人证明:案发当天上午,他没有离开自己的住处。因为没有作案时间,王胜林的嫌疑被排除了。

排除了艾秋菊的男友作案后,警方又开始把怀疑的重点转向蒋芙蓉的男友赵勉身上。赵勉在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部门工作,和两个死者都很熟。他和蒋芙蓉同居了一年多,但因双方都有自己的孩子,经常发生矛盾,蒋芙蓉提出分手,赵勉不同意。但两人吵来吵去,还是在十天前分手了。蒋芙蓉于是搬到现在的小区来住。案发后,艾秋菊的男友王胜林说,是蒋芙蓉的男友给艾秋菊打电话,说有人从甘孜州给艾秋菊捎来一些虫草,让她到蒋芙蓉家里去取。警方设想,会不会赵勉不愿分手,特意给艾秋菊带来一些虫草,请艾秋菊出面帮他说和说和,使他们重归于好。可是他到了蒋芙蓉的新家,蒋芙蓉坚决不与他和好,话说得很难听,赵勉一怒之下才杀害了蒋芙蓉。后来被艾秋菊撞见,就一不做二不休,也杀害了艾秋菊,然后洗劫她们的财物,伪造抢劫杀人的现场。因此警方怀疑,赵勉也有作案的可能性。但经过调查,赵勉工作单位证实:赵勉案发当天上午在单位上班,没有作案时间。对赵勉的怀疑也排除了。

两个重点怀疑对象,都先后被排除了。这时候刑侦人员坐下来,对案情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大家认为,下一步的侦破工作,应该换一个思路:改变从熟人中查找嫌疑人的做法,而重点从蒋芙蓉家周围及沿途的监控录像入手,查找嫌疑人。

经过分析,大家认为下面三个地方的监控录像,应该更加重视:一是蒋芙蓉所住小区的监控录像,因为查看这些录像,可以了解案发时段,进出蒋芙蓉家的人员的情况。二是通往蒋芙蓉家的大街小巷的监控录像,因为查看案发时段沿途的监控录像,可以掌握嫌疑人逃离杀人现场的情况。三是查看有关银行取款处的监控录像,因为凶手拿走两个受害人的银行卡之后,肯定会到银行取款,必然会在银行里留下影像。

思路明确了之后,刑侦人员分成三路人马,展开了紧张查看监控录像的工作。

第一路人马:案发现场的那个小区门口,有一个摄像头。刑侦人员调出监控录像查看时,发现艾秋菊在案发当天上午10点28分41秒,开着一辆小面包车到了小区门口,这时有一个穿灰色T恤衫的男子上了艾秋菊的小面包车,进入小区后,艾秋菊的面包车停在了蒋芙蓉家楼下的单元门口。刑侦人员认为,那个穿T恤衫的男子,很可能跟艾秋菊一起走进了医生蒋芙蓉的家,估计他刚一进屋,就把艾秋菊捆起来,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后把她杀害(艾秋菊的死亡时间是上午10:30左右)。他们推测,穿T恤衫的男子就是凶手。但监控录像不太清晰,经过对录像清晰度的处理后,把比较清晰的截图拿给蒋芙蓉和艾秋菊工作单位的人辨认。蒋芙蓉的同事认出了穿T恤衫的男子,叫徐杰,是蒋芙蓉和原男友赵勉分手后,在一周前新交的男友。徐杰自称是雅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支队长。

这一次可是假李逵碰上真李逵了,这些刑侦人员都是雅安市公安系统的人,他们知道,雅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根本就没有这个叫徐杰的支队长。刑侦人员认为:这个穿T恤衫的男子,是个十足的骗子,非常可疑。

第二路人马:按照案发时段,在通往蒋芙蓉家的大街小巷中,一条街一条街地仔细查看天网录像。当办案人员追踪到小北街的时候,看到这个自称徐杰的人,和路边一个坐着喝茶的人,打了个招呼就匆忙离开。这时候是上午11点多,离凶案发生刚过了半个小时。办案民警很快找到了这个在路边喝茶的人,他姓刘,坐过牢。他说:“和我打招呼的人叫余应刚,是我坐牢时的狱友。但他和我打过招呼就匆匆走了,像是有急事儿。”这个情节很重要,使警方掌握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和真实姓名。

第三路人马:重点查看有关银行营业网点及其附近的监控录像。这些监控录像非常清晰地记录了嫌疑人到几个网点取款的图像,使警方完全掌握了嫌疑人的长相和体貌特征。

几经周折,刑侦人员还查出,嫌疑人作案后,连夜逃回了他的祖籍甘孜州康定县。他在甘孜州新都桥待了两天,然后逃往泸定,接着又逃往西昌。

这时候还查清了余应刚的背景资料:余38岁,16岁因盗窃入狱。出狱后继续作案,又两次坐牢。从16岁到38岁的22年中,有19年在狱中度过。这次作案,刑满释放才刚满两个月。

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警方掌握了嫌疑人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一步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尽快抓到嫌疑人。但是,嫌疑人四处流荡,要在茫茫人海中抓到他,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警方又召开了第三次案情分析会。在案情分析会上,有的刑侦人员说:“余应刚(嫌疑人)出狱后,和蒋芙蓉根本不在一个城市,他们怎么会相识呢?”有的同志回答说:“他一定是通过上网聊天,勾搭上蒋芙蓉的。余应刚可能经常上网。”通过讨论,大家很快统一了思想:应该把下一步的侦查的重点,放到网吧里。

到追捕的第5天时,办案民警锁定了西昌火车站旁边的一个网吧。但当办案人员赶到这个网吧时,余应刚刚刚离开,走得十分匆忙,连电脑上他刚刚登录过的QQ页面都没有来得及关掉。这次上网聊天,他以“随缘”的名字,和一个30多岁的离异的女子建立了联系。又冒充西昌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与这名女子在QQ上约定,在3个小时后与这名女子在她居住的小区附近见面。当天是2013年3月20日,也就是杀害蒋芙蓉和艾秋菊后的第6天,余应刚又以刑侦支队队长的身份,骗得了距雅安市600公里外的西昌市的一位离异女子的信任。当晚他就住进了这个离异女子的家里,在办案人员抓捕他的时候,他正准备上床。如果不是刑侦人员及时赶到,这名女子就一定是下一个被害者。

抓捕嫌疑人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内提取了他的血样,送雅安市公安局检验。检验结果证明:与蒋芙蓉体内遗留精液的DNA相符。在铁证面前,余应刚终于承认,蒋芙蓉和艾秋菊都是他杀害的。接着他交代了作案的详细过程:

他刚出狱就学会了上网聊天,打算从网上寻找中年离异女性做猎物。之所以选择中年离异女性做猎物,是因为:一是她们生活寂寞,渴望异性关爱;二是她们生活节俭,手中都有积蓄。他选择三八妇女节这天上网,一上网就遇到了网名“黑玫瑰”的中年女性,也就是医生蒋芙蓉。对方问他干什么工作,他随口就说是雅安市刑侦支队队长。蒋芙蓉一听,就急着约他见面,当晚他就住进了蒋芙蓉的家里。

第二天,蒋芙蓉邀请几个要好的同事,到家里吃饭。吃饭时几个同事都很羡慕,蒋芙蓉刚与前男友赵勉分手,就找到了这么体面的新男友,竟然是雅安市刑侦支队队长。在饭桌上闲聊时,护士艾秋菊说要买房,第二天去取住房公积金,得有七八万。余应刚一听,暗中也把她列入下手的对象。

接着,余应刚还到蒋芙蓉和艾秋菊工作的诊所与大家见面,一见面就与大伙混得很熟,蒋芙蓉感到满脸生辉。不几天余应刚就套出了蒋芙蓉所有银行卡的密码,所有密码都是730520,意思是“亲爱的我爱你”。

余应刚怕时间长了败露,就在3月15日早8点,先把蒋芙蓉捆绑杀害,然后用蒋芙蓉的手机,给护士艾秋菊打电话说:“我从甘孜给你带来一些虫草,你赶快到蒋芙蓉家里来拿,我到小区门口等你。”二人上楼后,余应刚打开房门,让艾秋菊走在前面,他悄悄拿起尼龙绳,从后面套住艾秋菊的脖子,逼问出银行卡密码,然后用匕首把密码刻在墙上,接着把她勒死。然后洗劫二人的财物,逃之夭夭。

不久刑侦人员还查出,艾秋菊体内的精液,是她另一个隐蔽的男友所为,与本案无关。

案件侦破后,交由检察院起诉,雅安市中级法院以抢劫杀人罪,判决余应刚死刑。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三次案情分析会,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后,侦破的重点是:从熟人当中寻找嫌疑人;第二次案情分析会后,侦破的重点是:从有关监控录像中,查找嫌疑人的踪迹;第三次案情分析会后,侦查的重点是:从网吧中,查找嫌疑人的踪迹。在三次案情分析会上,刑侦人员都进行了大量的逻辑推理。正是这些正确的逻辑推理,为侦查工作及时指出了侦破方向和侦查重点。有了正确的侦破方向和侦查重点,侦查工作才可以有条不紊地全面展开,并迅速取得预期的效果。

从案件侦破的全过程来看,大大小小的逻辑推理,至少使用了上百次之多。笔者用逻辑竖式列出的逻辑推理,仅是其中很少一部分。由此可见,以刑事侦查和技术鉴定为基础的逻辑推理,对案件的侦破是至关重要的。通过逻辑推理,提出侦查假说,明确侦破方向,确定侦查重点,使侦破工作有序地逐步展开,并拨开层层迷雾,弄清来龙去脉,最终查个水落石出。可以说,逻辑推理对侦破工作,起着关键的指导作用,没有正确的逻辑推理,任何复杂案件都无法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