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当今国内林林总总的“丛书”书丛中,以“政治哲学”命名者似乎少见。而且,在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之学科体制的设置中,“政治哲学”一直都没有取得合法的学科名分:在“政治学”一级学科的名目下没有“政治哲学”,在“哲学”一级学科(甚至是学科门类)的名目下,同样没有“政治哲学”,尽管从事这两门学科教学和学习的师生们很早就或多或少地(而且,近年来则越来越充分地)意识到,这一学科设置的缺陷有可能,甚或实际上既大大减弱了我国的哲学研究的现实关切能力和参与能力,也降低了我们的政治学研究和教学的理论水平。然而,无论是政治学还是哲学,从来都不可能省略政治哲学的现实关切而超然于社会政治生活之外,也无法逃避对社会政治问题的哲学追问。
作为古希腊文明的两个最伟大的文化发明——关乎高尚灵魂和精神的哲学与关乎健壮体魄和肉体的奥林匹亚运动会——之一,哲学自她诞生之初起便将社会政治生活(城邦—国家)作为其最重要的辩证与反思课题:关于人类外部世界的惊异和探究与关于人类自身生活世界的困惑和探究,同样都是考验人类“爱智”(即“哲学”,“philosophia”)能量和求智意义的基本课题。作为西方第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开始对人类知识的学科分类时,便明确地划分和界定了“哲学”的知识谱系。其中,政治与伦理成为两门研究人类之善的基本哲学分支,分别探究人类社会(城邦—国家)的政治大善与人类个体美德的小善。进至中世纪,政教合一,神道一统,“上帝之城”虽然高居“世俗之城”之上,然而,上帝制定的“自然法则”和“自然秩序”既是“上帝之城”的神圣秩序,也是“世俗之城”的必然秩序,它上俯天意,下辖芸芸众生。近代启蒙运动变革世界和创新人道观念的诉求,直接指向了社会基本结构和政治制度的根本转变,政治与革命便一度成为“哲学的中心主题”。无论是近代社会契约论者还是非(反)社会契约论者,无论是启蒙思想家还是以其他名义思考的思想家,尽管他们各自的思想理路与政治目标相互见异,但对现代国家民主政治的理论吁求和哲学反思却不约而同:自由民主成为新的政治理念和理想,并被赋予各种不同的哲学证明。
我国传统文化虽以道德伦理见长,然而,无论是先秦诸子百家还是其后历代诸学的演变和发展,从来都未曾丝毫轻视和忽略国家政治生活的大道,儒家标示的“八目”更是把对外部世界的认知把握与人类内在世界的体认修养相互融贯,最终指向“治国平天下”的“政”(正)“治”目标。“格物”在“致知”,“诚心”在“正意”,“治国”在最终实现“天下平”的伟大志向。尽管人们对于“政治儒家”的论理言路与实践方式仍心存余悸,且对儒家之“道德政治化”或“政治道德化”的基本主张多持批评态度,但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对国家政治的持续而强烈的关切姿态和丰富的理论探究成果,仍然值得我们尊重。我们的先贤们运用他们独特的理智和经验建构了“中国特色”的中国政治哲学范式。
或可说,政治与哲学从来就自然而必然地相互交织着,构成了人类反思自我生活世界中政治社会的重要向度和智慧结晶,只是到了现代,由于人们对社会政治的公共结构转型和哲学自身过度的现代认知主义诉求,才使得政治与哲学的原始关联发生动摇和改变,以至于政治哲学在现代性的哲学语境中成为一个有所存疑的概念。西方著名现代政治哲学(史)家列奥·施特劳斯在其《什么是政治哲学?》和《现代性的三次浪潮》两篇文章中,先后指正并提醒人们深刻地反省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败历程:自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的“权力(术)政治学”开始,西方政治哲学便经历了三次“现代性思潮”的连续冲击。马基雅维利把人类对政治主题的哲学追问变成了一种地地道道的追逐政治权力的势力游戏,甚至是纯粹的玩弄政治权术的竞争技巧。18世纪的卢梭一面高喊着自由和人权,一面却又吁求强大的“社会公意”的政治集权,结果使政治的哲学言说蜕变为一种浪漫主义政治与理想主义道德的混杂物。而19世纪末期的尼采似乎真的成了西方经典政治哲学的末日,“权力意志”或“强力意志”成了人类政治与道德的唯一目标。
如果我们再仔细审查一下这一思想演进过程中曾经出现的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政治学”和洛克的“财产政治学”,那么就更容易看出,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所奠立的古典政治哲学模式实际上已然被权力或权力技术、财富、力量和个人主义的政治意愿等非道德的政治关切所消解,其间最为关键也最为要害的问题正在于,近代以降的西方政治家、政治思想家和法学家们越来越相信并最终皈依了这样一种“现代性”的理念,“把恺撒的还给恺撒,把耶稣的还给耶稣”。换句话说,现代人最终似乎成功地将政治与道德隔离开来,朝着所谓“政治中立”或“无道德的政治”义无反顾地前进着,仿佛在不断接近现代人所坚信不疑的进步主义理想目的。然而,正是这种单向度的政治思维最终断送了政治哲学本身,使其在现代政治思想语境中不再可能,也难以可能。
也许,我们不应完全听信施特劳斯先生对“现代性思潮”的政治哲学史反思,更不必全盘接受他关于政治哲学已无可能的理论诊断,但我们的确需要重新思考如下一些问题:究竟何谓政治哲学?我们需要何种政治哲学?我们为何需要政治哲学?由于前所备述的我国哲学学科之高等教育体制设置的政治哲学缺席,尤其是面临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一当代使命,中国当代哲学以至当代整个中国政治社会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很可能显得格外紧迫和突出,其知识价值和实践意义当然也就更加重大。
仍然按照施特劳斯先生的解释,所谓政治哲学,既不同于“政治学”本身,也不同于诸如“政治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科学”一类,因为它不是关于“政治事务”和“政治治理技术”的研究,而是关于“政治事务之本性”的研究,因而它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有关政治之善恶好坏、政治行为之正当与否、政治理念(理想)之高尚与卑劣,以及国家政治之终极理想和至善目的的价值学暨形上学研究。也就是说,政治哲学不仅要追问政治事务本身的技术合理性和政治合法性问题,还要追问政治事务——包括政治行为,尤其是政治家的行为——的政治合目的性和道德正当性等深层次政治伦理问题。再进一步用哲学的话语来说,政治哲学关于人类政治社会的一切事务和行为的理论追问是没有限定的。因为,哲学研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占有真理,也从不宣称自己拥有真理,而只是且永远是为了追寻真理。在哲学的视野里,没有终极真理。因此,苏格拉底才会说,哲学家的品格是,他永远“自知其无知”,永远处在无穷的追问和求知的过程之中。
然而,哲学对人类政治事务的无穷追问和考究,并不意味着政治哲学必定要偏向于某种政治乌托邦而超脱于社会政治生活的现实情景,而仅仅意味着这样一种基本的理论姿态和思想方法:在政治哲学的视阈中,一切政治现实——无论是既有的政治理念,还是既定的政治制度系统,抑或是现行的政治实践——都是有待人类自身不断进行理性反省和批评改进的,都开放地面对一切合乎理性的政治批评和哲学追问,因而它所关切的就远不止政治事务的“现实合理性”、政治行为和政治制度建构的技术合理性,更重要的是政治目的或目标的道德正当性和政治完善意义。这正是为什么完善主义和政治伦理意义上的理想主义始终是政治哲学的一个不可省略的理论向度之内在缘由所在。
政治哲学的这一理论定位,决定了它不得不把自身关注的理论重点放在那些隐藏在政治事务之中、政治事务背后和政治事务之未来理想的那些“隐性”的或者是潜在的重大问题的探究之上。诸如,人类为什么要缔结不同样式的社会?为什么他们会组成不同类型或性质的国家?人们据以组建政治社会或国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人类社会为什么会出现不尽相同的政治政体和政治生活方式?民主作为一种人类共同向往的政治生活目标为什么会因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文化甚至社会心理条件的不同而呈现出各种不同甚至相反的观念理解和实践模式?为什么人们对国家政治、政府和政治家们的政治期待不仅仅是政治治理的技术合理性和行政效率,而且还有政治治理的目的正当性、政治秩序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政治家”(康德语)?为什么人类始终不能放弃对诸如美好社会的向往和更高期待,即使无数严峻而残酷的政治挫折,乃至政治失败使得人类的政治乌托邦追逐遭受一次又一次的沉重打击?现代民主究竟是多元的还是一律的?或者说,是否存在某种普世有效的现代民主模式?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迄今为止,人们对上述这些问题的解答各种各样,始终未有归宗,即使是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处在相同时代背景下的政治哲学家们,也难以达成哪怕是基本一致的理论结论。近代以来,欧美世界一直引领着——在某种意义上或者在某一特殊历史阶段,甚至是宰制着——我们这个世界的现代化进程,包括现代市场经济、政治民主、科学技术和世俗文化的发展进程,这一点似乎毋庸讳言。然而,自17世纪中叶英国率先跨入工业革命和有限民主政治的现代化社会进程以来,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单一的政治哲学模式一统天下的局面,尽管自由主义作为一种西方现代性的意识形态逐渐占据着整个西方社会的主导观念地位。所谓“新的”或“老的”自由主义,所谓“激进的”或“保守的”保守主义,所谓“开明的”或“保守的”共和主义,以及,形形色色的“无政府主义”“集权主义”“社群主义”甚至“社会主义”,有如一幕历史连续剧中的不同角色,“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三五年”,或声调高亢如急风暴雨;或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或独白如君临天下;或旁白如插科打诨;或针锋相对如对簿公堂;或随声附和如百鸟齐鸣……这“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思想景观提示我们,如同人类社会文明的沃土孕育了多种多样的政治生活形态一样,人类不同的政治生活经验和政治智慧也催生了多种多样的政治哲学!
民主被看作人类政治生活的共同期待和最高理想。可是,在共同的政治期待和政治理想追求中,无论是人们的经验直觉还是不断深入的政治反思,都昭示着一个严肃的政治哲学问题: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理念或者作为一种政治实践,都不具有终极真理的意义,绝对不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俟之万世而不变”的政治真理或政治“制式”。所谓“多数人的民主”或“一人一票”,所谓“间接民主”或“直接民主”,所谓“代议制”或“政党制”,所谓“简单民主”或“复杂民主”,等等。这一切似乎都印证了一个朴素而显见的道理:民主不只是一种政治制度或政治体制的统一标签,而只能被视为一种政治精神或者一种政治理念。民主政治绝不只是意味着某一种社会政治制度甚至是某一种政体形式,它更多的意味着一种政治理想:政治主权在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理解和实践民主政治的关键,不是简单地架构、仿制、输出,甚至强加某种政治制度或政治体制,而是把握和坚持人民为本、主权在民的根本政治原则。
由是观之,一旦我们真正理解了“何谓政治哲学”,“我们需要何种政治哲学”的解答也就自然而然了。“我们需要何种政治哲学”同我们实际的政治生活条件和具体的政治实践环境是相互关联的。从根本上说,后者实际上预定了我们需要并可以选择“何种政治哲学”的界限和可能。我们对政治哲学的需要是“内生的”而非外部启蒙或外在赋予的,因而我们对“何种政治哲学”的选择也必定是内在主体性的而非外在施加的或外部启蒙的。在开放的现代世界里,学习他者,包括学习各国各地区的政治经验和政治智慧,学习各种睿智有益的政治哲学思想,不仅重要,而且必须!因为当我们不得不选择并决然摆脱传统政治社会、坚定地迈向现代民主政治时,我们也就置身于一个开放多元、互竞互动的大千世界,孤独自闭终将导致自我被抛,乃至自我消亡的恶果,更何况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我们比任何时候、任何竞争伙伴都更需要向他者学习!然而,学习作为学习者的美德首先且根本上在于创造性地学习,而非简单模仿。创造性的学习前提必定依赖也只能依赖于作为学习主体的学习者自身,尤其是其自身独特的政治实践经验和政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