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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简入繁的安排

上述关于棒球的大纲,使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你要从最简单和最明显的事件入手,以此为铺垫,然后逐渐过渡到文章主题更复杂的部分。例如,如果说明一艘现代战舰的机械装置,你会先从船身的大小和形状入手,因为这是相对简单的内容;下一步你就会提到火炮和装甲的位置,这方面的内容比较难理解一点,但还不是太困难;而复杂的引擎等可能是最难理解的内容,自然要放到最后才说。根据这种安排方式给文章布局,你的读者就会在阅读的过程中逐渐增长知识。所以,他们虽然一开始只能理解一些简单的情况,但到最后就能掌握困难的知识点了。这种“由简入繁”的顺序也有一种微调的方法,就是“从已知到未知”。你可以时常从一个读者已经知晓,但并非十分清楚的话题入手,这样你就可以自然而然地从他们已经相对了解的情况切入,然后进入他们只了解一点的情况,最后再提及他们一无所知的情况。在解说一种游戏的细节时,如果读者看过这种游戏的玩法,但并不精通此道,那你就可以采用这种排序。以下的摘录内容就示范了“由简入繁”的多种变化形式。

科学调查的方法

T. H.赫胥黎

科学调查的方法无非就是对人脑必要的工作模式的一种表达。它是人类推断所有现象,追求精确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式。科学工作者与普罗大众之间心理活动的差异,就好比烘焙师和屠夫在通用的天平上称量商品,而化学家则利用刻度精细的计量秤来执行既困难又复杂的分析。他们在操作原理或工作方法上出现的差别,并非两者使用的计量秤不同所致;而在于后者使用的秤杆刻度比前者更精细,只要稍微增加一点重量,结果就会大相径庭。

如果我举个类似的例子,可能你们就会更容易理解这一点。我敢说,你们都常听到这种说法:科学工作者靠“归纳”和“推演”来行事。他们会通过这些方式,以一种严谨的态度,从自然中推断出其他事物,也就是所谓的“自然法则”和“因果”;并在这个基础上,靠自己的巧妙技巧,创建出“假说”和“理论”。许多人会认为,普通人的心理活动绝对无法和科学工作者的思维相提并论,他们必须通过一种特殊的训练才能掌握这些技巧。听了这些“夸张言论”后,你也许会以为,科学家的思维结构与普通人大不相同。但你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这种想法真是大错特错,实际上你自己每时每刻都在使用这些看似令人望而生畏的思维过程。

莫里哀戏剧中有一个著名的片段,其中的主角听到有人说他每天过的生活都像吟诗写意一般,他为此欢欣鼓舞、喜不自禁。同理,我相信,如果你发现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也在运用归纳和推演的方法,你也会为自己感到欣慰和欢喜。也许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在一天当中从来不会运用一系列复杂的推理,他们的这种推理行为与科学工作者追溯自然现象起源的方式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只不过是程度深浅不同罢了。

让我们以一种非常细致的情况来示例。假设你走进一家水果店,想买一个苹果。你拿起一个苹果咬了一口,发现它很酸。你看了看这个苹果,发现它又硬又青。你又拿起另一个苹果,而它也是个又硬又酸的青苹果。店主就给你再拿了一个,但你这次没有咬下去,而是仔细地将它端详了一番,发现它还是又硬又青;所以你马上说不想要这一个,因为它肯定也和前面试吃的两个苹果一样是酸的。

你认为这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如果你愿意花点精力去分析和追溯自己内心活动的逻辑,就会大吃一惊。首先,你采用的是“归纳法”。你通过前两次的经历发现,又硬又青的苹果必然是酸的。第一个苹果是这样,第二个苹果又印证了这一点。没错,这只是个极细微的依据,但仍然足够归纳出一个现象。你总结事实后,认为又硬又青的苹果吃起来是酸的。你根据这个一般原则,得出“所有又青又硬的苹果都是酸的”的结论,而这就是一种完美的“归纳法”。得出这个结论之后,如果再给你一个又青又硬的苹果,你就会说:“所有又青又硬的苹果都是酸的。这个苹果又青又硬,所以它也是酸的。”这一系列推理就是逻辑学家所谓的“推论”,它具备推论的要素和术语——主要的假定前提、次要前提,以及结论。通过进一步推理,可能还会出现两三轮其他的推论,然后你就会做出最终决策——“我不想要那个苹果了”。如此,你首先通过“归纳”确立了一个法则,然后据此进行推论,最终推论出具体事例的特殊结论。现在,假设你根据自己发现的这个规律,在不久之后与朋友讨论苹果的品质时,你可能会对他说:“好奇怪啊,但我真的发现所有又硬又青的苹果都是酸的!”你的朋友会说:“可你是怎么知道的呢?”你马上回答:“哦,因为我不断地试吃了,就得到了这个结论。”如果我们刚才谈的是科学而不是常识,那么这个过程就可以被称为“实验验证”。现在再假设,你深入展开这个话题,并表示:“我听索美塞特夏郡和德文郡这两个苹果产地的人说过,他们发现了相同的现象。诺曼底和北美也有同样的情况。简而言之,我发现这是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人的共同经历。”所以,除非你的朋友是个极不讲理的人,一般都会同意你的观点,并且被你说服,认为你的这个结论非常正确。他相信(不过他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信了)更广泛的验证(进行更多实验,并且都得到了相同的结果)——即在不同条件下取得相同的结果,可以得到更可靠的最终结论。所以他就不再质疑这个观点了。他知道人们已经在各种条件下进行实验,在不同时间、地点和人物等情况下,都取得了相同的结果。于是他就同意你的说法,认为你找到的这个规律肯定没错。他对此深信不疑。

在科学领域,我们的行事原则亦同此理——哲学家也在发挥完全相同的才能,只不过他们的方式更加微妙而已。在科学调查的过程中,科学家的天职就是让一个假定的规律接受各种可能的检验,此外还要注意避免主观倾向,而且要回避巧合,正如以上的“苹果事例”一样。在科学领域,也正如在日常生活中那样,我们对某个规律的确信程度与其通过实验检验出的结果的一致性完全成正比。例如,你松手丢下一件物品,它就会立即掉到地上。这可以验证一种最可靠的自然规律——重力。科学家用于确定重力存在的方法,与我们确立“又青又硬的苹果是酸的。”这种琐碎命题的方法完全相同。但我们之所以会如此广泛、彻底和毫不犹豫地相信它,是因为人类的普遍经历已验证过这一点;我们自己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对之加以检验,而这正是任何自然规律之所以能够立足的最可靠保障。

地下隧道施工选自《蹼足工程师》。

本杰明·布鲁克斯

当法国工程师马克·布鲁内尔先生于上个世纪初出现在伦敦市时,大大小小的桥梁已经在这座城市的河流上横亘了好几个时代。他提出了一个在泰晤士河底,利用相对较软的泥土开凿出一条隧道的方案。当时人们都明白,根本不可能在河底挖掘出一个像隧道这么大,并且没有封顶的窟窿。但如果能够用一节可搬运的、已竣工的隧道,持续从后面向前推进,这种方案是否可行呢?他构思了一个比隧道略大的钢制盾构,按照发酵粉罐的比例塑形,无底无盖,中间只有一个隔板或分割板。将这个盾构沉落水底,沿着隧道线路开工时,前面一部分的盾构足以拦截悬伸出来的泥土,以便隔间中的工人通过小小的通道挖掘前面的泥土,并将其装载到车厢,从后面运输出去。同时,在后面一截盾构内部,其余人会合力将隧道衬砖中的钢架或铁架装配在一起。

一截短隧道就此完工,整台机器只需要推一推就能前进——也即利用大功率的液压起重机向前推动已完工的隧道。想象一下,将一个大型空心的糖桶从水平方向推入一堆土里的情景。首先要敲空“糖桶”两端的头,而爬进这个桶的人,要忍受极大的不适和浑身热汗,挖掉这个桶前面一小段距离的泥土,然后依靠一些推力,将自己和这个桶推向已经挖开的洞穴深处。现在,如果另有一个人递给他必要的棍棒和内箍,他还可以在第一个桶内的部分位置再造出一个略小一点的桶。这样他就可以挖掘出更多泥土,继续向前推进,直到他进入再造的第二个小桶,并将其紧贴第一个小桶的末端为止。这样,由于小桶总是部分裹在工人作业的大桶内部,泥土永远不会塌落,并可阻隔光线。只要他有棍棒、箍圈、食物、水和空气,就可以一直挖下去。

简单地说,这就是“蹼足工程师这里的“蹼足工程师”是指规划地铁工程、隧道和地基等项目的工程师。”在1824年的施工理念——这是工程师们寻觅多年得到的最简单、最出色和“最天才”的理念。各大城市迫切需要这种施工方法,所以它很快就在各个城市盛行。泰晤士河、塞纳河和哈德逊河均依此理念挖掘了河底隧道。之前未采用这种施工方法,并且因为工程进度缓慢(一周只能开凿数厘米)而宣告破产的旧隧道,仿佛重获新生,再次开工后,每天都能打通好几十厘米。工程师们对它们进行夜以继日、有条不紊、孜孜不倦的施工,但这一切都发生在河底,没有“惊扰”地面上的城市。

当然,这个初始理念必须根据具体的隧道和每种土壤类型进行调整。如果泥土中富含砾石和卵石,那么这部机器的前半部分就得在压缩空气下执行操作,以便平衡土壤和水的压力;而工人就得配备保险锁,以防突然渗水。如果你将一块玻璃盖在一碗水上,然后将其倒置下压,就会发现碗里的水并不会渗出到玻璃外。根据这个原理,人们为施工工人们制造了一种倒置的钢兜,如果遇到不测,可以让他们的脑袋保持在水位之上,等待救援来临。

而另一方面,如果泥土很结实,并且比较常规,不需要像矿工那样对其进行挖掘,就可以使用大型旋切机进行自动切割。如果是较松软,且呈糊状的泥土,无法使用压缩空气来抵消压力,那么盾构的顶部就要做得很长,以便泥土沿着长长的斜面塌落,并且不会从上方直直地砸下来。如果遇上了浓度像稀粥一样的泥土,比如像哈德逊河底的那种,就有可能无须经过挖掘,只要直接将盾构向前推进,泥土会自动通过隔间的门渗出,工人只需将泥土铲到车厢内即可。

书籍摘自英国作家A. C.本森的《小窗随笔》,经原出版商G. P. Putnam's Sons同意采用。

A. C.本森

随着年龄增长,人一生的使命趋于明朗,人们越来越明白人生苦短的道理。此时对于受过良好教育,思想开明的人来说,课外阅读究竟意义何在,成了他们面临的一大问题。我倾向于认为随着年岁渐长,人们阅读的书籍会越来越少。人们不可能经常在浩瀚无边的文学海洋中遨游,也很难抽出时间翻看哪怕只是一两种自己感兴趣的读物。我认为这世上唯一必读的书籍,应该是当代伟人的生活见闻;因为人们可以由它们了解当前世界的动态,以及从多维的视角了解世界。新小说、新诗歌、新游记都是极难细读的作品。我承认,开始翻阅一本新小说,了解一个陌生的场景,洞悉其中各种全新的人物个性,对我来说真是越来越困难了。但我还是有自己钟爱的一两位小说家,我会专门寻找和阅读他们的作品。阅读新诗歌就更费劲了;至于旅行游记,它们多半具有很强的纪实性,充斥着旅人一路上品尝的饭食,以及他们与明显寡言,甚至是无知之人的对话。他们拍照的地方跟其他人一样;那些自以为是的人穿着奇装异服,就像是一出戏剧中的主角,让人感觉这一切都是令人绝望的肤浅和虚幻。想想看,一位从事新闻工作的外国人访问一所大学,在车站的休息室吃午饭,而后匆匆赶往好几所知名的高校,然后搭乘电车穿过城市的主干道,接下来观看一场足球赛,而后采访一位镇议员,再向副总理作报告——他呈现的这段经历对我们究竟有何益处?我们从这些平淡的日常生活、风景名胜、当地风情中看出了什么?我认为唯一值得阅读的旅行游记应该是那些讲述某人有意在一个无名之地落脚,真正体验当地人的生活,同时探讨当地风景和建筑奥秘的作品。

我非常希望出现一种真正优秀的报告文学,它的编辑应该具有宽容且广泛的品味,也能出现一些鼓舞人心的专家。他们的职责就是阅读最新上市的书籍,他们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专攻领域,以不带任何偏见的角度撰写书评,去粗取精,筛除不值得一看的书籍,而是专注于向普通人推荐值得阅读的书籍。这不是为了方便他人快速“消化”值得细看的书,而是为了节省他们被许多无用之书耽误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报告文学要么是囫囵吞枣地评论一本书,要么就是时效极其落后,跟不上时代。而我所描述的这种报告文学的核心就在于,撰写它的人不但要能够及时向人们推荐好书,还要能够严谨而用心地撰写评论。

但我认为,随着年龄增长,人们可能会给自己一些特权,也就是放任自己减少阅读时间。人们可能会回过头去翻阅那些使人平静的旧书,因为他们很了解那些书里的人物,熟悉那些措辞,能够重温相同的场景。人们也可能会静下心来细读自己的典藏,经常出去散散步,品味生活,关注那些正在悄悄发生,并且引人注目的事物。人们还可能会在光阴向前走的日子中,积累大量可供自己思考的素材。毕竟,阅读本身并不是什么美德,它只不过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罢了;谈话亦是一种消遣,观察事物又是另一种消遣。培根说阅读使人充实,而我却不禁认为许多人年届四十时已经“膨胀得快要溢出来”了;之后他们将“一车轱辘”的学问装进肚子时,只会让人看到那种不断外溢的自满,令人反感。

在人的心灵变得强硬或软弱时,需要确定的一件事就是,自己的阅读目标是什么。我敢说,这个目标不会是之前所谓的“求知”。当然,如果一个人是老师或者职业作家,他当然必须为了自己的职业而读书,就像珊瑚虫必须进食,才能分泌出自己的分枝一样。但我在此并不是指学术性的研究,而是指一般的阅读。我认为人存在三种阅读动机:首先,纯属娱乐;其次,增长知识;最后一种,可以称为道德所需。针对第一种情况,阅读对于一个人的意义,就像吃饭、睡觉、做运动一样,纯粹是因为喜欢而阅读。这可能是一个人阅读的最佳理由了。它纯粹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可以让人自娱自乐。当然,这也可能出现过犹不及的情况。有些人可能会变成一个“书痴”,就好像对毒品上瘾一样对看书“走火入魔”。我曾经和一位老友共处了一段时间,他是英国偏远地区的一位牧师,一位生活优渥的单身者。他对运动或园艺并不上心,对一般的社交活动也不感兴趣。他经常向伦敦图书馆和自己所在小镇的一家收费图书馆赠书,自己也买了许多书。我曾经算过,他的一天二十四小时,花在读书上的时间肯定有十个小时。在我看来,不管新书旧书,他似乎什么书都看,而且记忆力惊人。他似乎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什么书过一遍他的脑子,他就能清楚记下来,不需要再看第二遍。如果他是大学教员,也许就能派上大用场了。如果有人想了解某个领域值得一看的书,只要问问他就可以了。他可以为别人提供几乎每个学科必读的权威书单,但他在自己的教区里,几乎完全离群索居,被人遗忘。他没有兴趣靠自己典藏的书籍谋利,或者自己去创作。他不懂表达的艺术,而且是个烦人的聊天者。他谈话的内容无非就是问你是否读过许多现代小说。如果他发现你没有读过哪本书,就会啰唆无度地为你描述其中的故事情节;他经常长话连篇,导致你都摸不清他到底在讲些什么。他对文学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只是喜欢看一切刚问世的书,而他在假期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去伦敦找书商拿书单。当然,这是个极端的例子,我甚至认为,如果他愿意去数书中的字数,也同样能物尽其用,不浪费自己一身的本事。但不管怎么说,他还算是一个有趣并且知足常乐的人。

至于为了增长知识而阅读这个动机,几乎没有讨论的必要。这个目标无非就是指想获得清楚的概念,获得良好的文学素养,洞察世事和时代思潮,了解历史和伟人,不被理论家所操纵。通过广泛的阅读,全面了解某一事件的经过和思想的发展,纠正错误的偏见。从这个角度来阅读的人,通常会在他打算了解的,以及他渴望了解的特殊思想领域寻找可看的书籍。但他同时也会希望以一种常见的方式,知悉其他思想领域的内容。这样一来,他就可能对自己并非了如指掌的学科产生兴趣,能够倾听他人讲述这些内容,甚至还能够针对自己并不太熟悉的事件提出富有见地的问题。这样的阅读者如果不轻视漫无边际的观点(这正是头脑清楚但想法有限的人的“死穴”),那么他就会成为最好的聊天者;他的话语会很有启发性和提示性,与他谈话就像是打开了通往知识殿堂的大门。而其他只掌握了零碎知识的人,也同样向往这样的境界。但这种谈话的精髓就在于,它必须是自然而有吸引力的,不可太专业或具有说教意味。没上过大学的人可能会认为搞学术研究的人都很高深莫测,令人生畏。他们可能会以为这些人博古通今,无所不知,并且乐于试探和嘲弄那些非专业人士在学识上的不足。当然,大学里的确存在这类人,在其他所有的专业领域中,也都能找到这种以鄙视他人的不思进取为乐的冷酷之人。但我个人的印象是,在大学中,这类人只是少数。我认为,在大学中更常见的是那种满腹学问,同时又不乏宽厚仁慈之心的人士。原因很简单,大学中最有学问的专业人士不但清楚学海无涯,还能正视自己的不足。

就我个人而言,太直接的“书生对话”令人生厌。书籍中的知识本可以让人委婉含蓄,能够让人“一点就通”。人应该偶然提及一本书,而不是刻意去讨论它的结构。我很乐见大学中存在许多这种“含蓄的交流”,至于这种现象为何止步于此,唯一的原因就是,那些专业要求人们刨根问底、坚持不懈,以至于学者无法保持自己原本更喜欢的一般阅读习惯。

现在来讨论所谓的“阅读是出于道德动机”的情况。乍一看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指人们应该去读有教育意义的书,但这恰恰并非我的本意。我对这一点深有感触,并且认为所谓的“阅读是出于道德动机”——这一点是最好的阅读理由,而且是最真实的理由;但我却发现实在很难找到文字来表述这种隐晦而微妙的想法,可我就是对此坚信不疑。我漫游世界的时候,有些美好的神秘感似乎在我的脑中聚集和“生长”起来。我知道许多人认为这个世界很无趣——对我们所有人来说,有些地方的确就是很沉闷无趣。但有些人却认为世界乐趣无穷,认为它令人惊喜,认为它真美好。在我看来,那些认为世界很美好的人,一般都很坚强、粗犷、心智健全、向往成功,乐于享受美食。他们不会过于担忧其他人,只知道快乐和乐观地面对生活;他们无视那些痛苦和悲伤之事,而是完全从物质享受中获得快感。

但恕我直言,这种生活在我看来是最糟糕的一种失败。这是诺亚时代人类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不会有什么明智、有用或良好的后果。这类人离世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这一世除了吃喝玩乐,根本就没有真正体验过世界的美好。好比一只小虫,肚子里根本装不下整块奶酪,撒手离世时只给这个世界留下一具腐烂的空壳。

我不知道我们的生活为何交织着如此之多的艰难困苦、悲恨怨憎,但我知道,或者似乎知道,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安排。在我看来,所有人类的性格和思想开出的绚丽之花,都是苦难孕育的结果。而最悲伤的“神秘现象”,无论是生离死别,希望破灭,还是梦想落空,都会在它们逼近的时候变得更为庄严肃穆。

我并不是说我们应该“为赋新词强说愁”。但另一方面,这世间唯一值得追求的快乐就是充分考虑到黑暗面的存在,直面这些苦难,理解其中的奥秘,细思它们的意义,然后学会与之和平共处。

在这种低落的情绪(任何喜欢深思的人都不会希望或者应该希望逃避这种情绪)中,阅读对人的指导和指示意义就会弱化,变成一种更倾向于追求智慧、真理和情感的过程。我越发觉得我们身边的“神秘现象”实在是天意难测,例如:自然现象、科学发现似乎并没有揭开“神秘现象”的面纱,只是让问题更复杂难解,更扑朔迷离。研究光、电的原理,研究化学作用、疾病起因、遗传影响,这些事情可能都会改善我们的生活,呵护我们的健康;但它们会让“上帝的旨意”,大自然存在的第一起因,变成一个更为神秘且不可思议的问题。

但在这些惊人的现实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个人现象,它们与情感、关系、心智或精神观念有关,比如美感、感情、正直,这些是更贴近我们生活的问题,它们对我们幸福生活的重要性甚于那些无穷的自然规律;毕竟人类不研究大自然,也还是有存活好几个世纪的可能。

在这种心情之下的阅读,就成了一种耐心追寻人类情感和知觉的旅程。它能让我们直面人的悲欢离合、雄心壮志,以及那些从各个方面召唤和威胁着我们的苦难。有人想知道究竟是哪种单纯、明智和清高的性格造成了这种问题,有人想让“美感”这种最具精神特点的快乐进一步内化于心,也有人想通过一种让人类的精神凌驾于苦难和死亡之上的力量,分享思想和希望,梦想和愿景。

所以我才说,在这种心情之下的阅读并没有什么准确的收获和具体的造诣,它只是一种供养和宽慰心灵的期望——进入一个求解优于已知,立志优于定义,希冀优于满足的境界。人们沿着这条路满怀希望地走下去,就会逐渐认识到:我们之所以能够获得这些快乐的秘诀就在于单纯和勇气,真诚和爱心,就会更加远离物质追求和卑劣的目标,也会更向往静默、回忆和沉思。在这种心情之下,智慧的言论就像甜美、肃穆的钟声在灵魂深处敲响;诗人的梦想就会像夜晚的仙境森林传来的悦耳之声,在辽阔的水面荡漾。我们不知道这样的音乐究竟是用什么乐器演奏的,它从何处飘来,是谁的手指在弹拨,是谁的嘴唇在吹奏,但我们就是知道它表达的必定是悲伤或欢喜,知道有人将他的梦转变成了甜美的协奏曲。这种心情未必会让我们远离生活,摆脱苦役,断绝人际关系,破坏深沉的情感;但它必然会以一种焕然一新的快乐心态,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品味美好的事物、优秀的思想、无畏的希望、智慧的设计。它会让我们更加宽容和慈悲,更有耐心地对待顽固和偏见,更简单地执行,更真诚地发言,更从容地行事;同时让我们对弱者心怀怜悯,让我们关爱鳏寡孤独,也让我们敬佩高贵而谦和的强者。

在这种心气之下阅读的人,会更亲近博大、智慧而美好的书籍,会提取旧观念中的精髓,向往温暖而高尚的情感,摒弃矫揉造作的表达。他们会更珍视那些与灵魂对话的作品,远离阿谀奉承的书籍;他们会意识到一本好书应该通过智慧、力量和高贵来俘获人心,而不是靠金句妙语来做到这一点。被这种书籍熏陶的心灵未必能掌握许多事实,未必能积累大量的悖论和笑话,但它会富含同情和希望,充满柔情和快乐。

第二天性摘自加拿大科学作家格兰特·艾伦的《常识科学》,经出版商Lothrop, Lee &Shepard Company(波士顿)同意采用。

格兰特·艾伦

我们反复说过无数次,习惯是人的“第二天性”——我们不假思索地重复着这句可能出自某个无名或被世人遗忘的哲学家之口的话(它也可能是由某位叫佩卡姆·苏格拉底或者布鲁姆斯伯里·亚里士多德的人首创),但毫无疑问,它已经成为了历史名言。但是,我们当中鲜有人曾经针对这个当代人身上普遍存在的现象所体现的思想,去思考它蕴含的深刻的哲理和闪光的智慧。“陈词滥调”往往就是这么来的:一开始它们还算是具有某些地方特色,且含蓄简要的妙语,但后来被其他人不假思索地重复引用;那些人从来没有去想自己究竟是不是完全理解了它的内在含义,这些话语就这样流传下来,变成了谚语格言,融入了人们的日常对话,但鲜有人追问它们的初始意义,导致这些言论的内在智慧几乎无人察觉。而那些最早提出“习惯是第二天性”这个明确概念的无名思想家,无疑是深谙哲学和心理学之人。因为他能够一语中的,就像直指批评对象的要害一样,能抓住事物的核心。他以简短有力的警句总结出了一个关于习惯和重复行为的浓缩版科学理论。习惯就是我们经过使用而令其成为天性的东西。天性是从祖先流传下来,并深深扎根于我们的思想、肢体和神经系统构造中的习惯。

我们先来看看一些“延伸版”的习惯示例,这类习惯会以沿袭的方式伪装成一种天性。众所周知,杂耍演员、走钢丝的演员、翻筋斗的演员,还有杂技演员的孩子通常比普通大众更容易被培训出和习得他们父辈的技艺。事实上,他们天生就比绝大多数同龄人拥有更敏捷的手指、更柔软的肢体、更灵巧的脚趾、更放松的肌肉。长期进行的手脚训练最终让他们肢体的结构和纤维呈现出明显不同于一般人的差别,而这种差别又会传递给下一代;所以魔术师、诗人也一样,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其他许多艺术和手工艺行业的情况也同此理。出生于音乐世家的孩子几乎一出生就有音乐细胞——双亲长期拉竖琴或弹钢琴的孩子,他们手臂和手指的动作柔软而轻盈,完全不同于农民或从事非技能性职业人士的子女。登山家族成员的肢体明显更适合登山。比如安第斯山印第安人的骨骼比例,尤其是他们的大腿,就与其他人种极为不同。从婴儿时期开始,印第安人后代的身上就明显呈现出这种天生的差别。在上述这些,还有其他无数的例子中,我们都可以马上发现,习惯最终会让特定职业或相关部落出现一种积极的生理差别,而这种差别产生之后,就会以“天性”的方式传给下一代。简而言之,我们的天性取决于我们出生时得到的生理构造,而这种构造本身至少有一部分取决于我们的父辈及更久远的先辈所日积月累的习惯和功能性实践。

但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习惯本身也会呈现出“天性”的固定和刻板特性——例如适时地变成积习难改的机械行为。比如,我们给自己穿衣,切食物,或执行最简单的日常事务等琐碎的小事,就是一种“习惯成自然”的现象。人人都有穿袜子的固定顺序,有的人可能先从右脚开始,也有的人可能先从左脚开始。如果颠倒了这个顺序,可能就会让人感到不但很笨拙,而且几乎很不自然。而在扣衣领的时候,有的人可能是先从右边到左边,有的人可能是从左边到右边。无论是先从哪一边开始,都是他的经常性动作;他不会在各个早晨随意变换,今天这样,明天那样。男女服装存在一个非常奇怪的差别:男装裁缝通常会把扣子缝在右襟,扣眼开在左襟;而女装裁缝则恰恰相反,她会把扣子缝在左襟,扣眼开在右襟。现在如果有件男装的扣子被偶然缝在了相反的位置,那么这件衣服的主人就会发现自己像幼童学穿衣一样举止笨拙;而如果有个女人穿了件男装,她也会立即发现自己的动作不像过去那么利索。在这两种情况中,系扣子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绝对的机械行为,手指的肌肉和神经已经适应了习惯性动作,却无法执行具有相同作用,但操作不同的动作。如果有人观察一下自己在某天中这样的行为,就会发现自己会在几乎无意识,纯粹靠机能惯性的情况下执行无数相似的小动作,这个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严丝合缝地前后相继,根本无须思考;就好像诗歌中的任何一个熟悉片段中的词语和韵脚,都能够帮助人的记忆一个挨一个地召唤出其余内容,而无须刻意去想就能做到。正如一句奇怪的法国谚语所说的那样:说了A的人必然会说出B。

还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可以体现习惯的这种机械力量,那就是我们每晚上床时几乎都会上紧手表的发条。在上床前这个过程中的某个固定步骤中,人会伸出一只手机械地去搜背心口袋,把表掏出来;另一只手则无意识地伸进钱包,摸出表的钥匙。在这个过程中,你几乎不用眼睛看,凭感觉就能完成。打开手表后,你根本不用想,就会自动将表的钥匙转动一定的圈数;最后当手表被挂在墙上,或者被放置在床边的桌面上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在这整个过程中一直在思考或者谈论其他事情,几乎没有察觉我们的肢体在做什么动作。这个过程极为机械,以至于那些一般不会为赴宴换装的人,只要一脱衣服,准备换上正式的燕尾服,打上白领结时,就会给手表上发条。这个动作已经被烙在神经系统中,只要该系列动作的第一个步骤被激活,也就是一松上衣的纽扣,其余步骤就会自然地接踵而至,不需要特意去考虑或者花费精力。有时候,甚至是人的意志本身也难以撼动这一系列“习惯链”。英国神经学家休林斯·杰克逊博士就提到过一个奇怪的现象。伦敦大街上有一匹公共马车的马,无论马夫和警察怎么命令它都不管用,它执意不肯前行。对它大呼小叫和抽鞭子全都无济于事,这匹马就是寸步不移,让众人大为伤神。最终车内有位乘客温和地暗示:“管理员,关门!”管理员就“砰!”的一声关了门,并按响了铃声。这种熟悉的信号终于唤醒了这匹“顽固之马”的神经系统。因为根据它的经历,只要有新乘客上车,公共马车就要开始上路了,门会“砰!”的一声关上,并响起铃声。它无力抵抗“习惯”的力量,于是马上迈开腿前进,就好像被施了“魔咒”一般,将自己之前的一腔怒气抛到了九霄云外。

类似这种“例行公事”的行为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也很常见。我们每天都有大量小动作和词语纯粹是靠习惯来支配和重复的。就像一种本能那样,我们会做无数习惯性的事情。我们每次见到一位朋友时,总会向他打招呼说:“你好啊。”这不是因为我们在强迫自己频繁地问候对方,而只是因为一看到他,这几个词就会机械地从我们口中蹦出。在他人问候我们家人的身体情况时,我们通常会不假思索地回应:“很好,谢谢。”即便当时我们正因家里有人患了猩红热而慌张地四处求医也会这样回应。同理,当我们习惯于向某地的某人寄信件时,只要在信封上一写下对方的名字,几乎就能毫不费力地想起他的家庭住址和居住的方向来。我们可能在二十年中都习惯于写信给耶利米·汤普金斯,并寄往纽约市东十四街三十七号。如果我们的这位朋友因为生活品质提升和赶时髦的念头而搬到了更好的第十五大街的住宅区,我们会发现,只要我们一提笔写他的地址,手里的笔就像不听使唤似地自动写成了“东十四街三十七号”,除非我们有意识地提醒自己将其更改为高档住宅区的新地址。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经历中都能找到大量的这类事例。比如我们变更自己的银行管理人时,只要在信封上一写下“××经理”,一瞬间就会在本该写上新银行名称的地方写出旧银行的名称。又如我们出门远游时,在写信时仍然会写上自己熟悉的旧的家庭住址。新的一年开始时,我们都会发现自己很难将旧的年份改写成新的年份,尽管之前的这个习惯不过持续了一年而已。每位已婚妇女肯定都清楚地记得将自己的落款从原来的闺名改为夫姓时的那种纠结的过程。例如在她们写完信件后署名——“挚友埃塞尔·史密斯”时,必定会突然顿一下,经过一番思想挣扎后,终于将它改成——“埃塞尔·蒙哥马利”。

这种习惯的力量究竟有什么合理和潜在的成因?显然,神经和脑素被使用习惯所修改,所以指示性的动作在追随特定的渠道时要比追随其他渠道更容易。我们生活中只有极少数动作是独立存在的,它们多数是以系列或连续性的方式运行,彼此联系紧密;所以一个动作很容易触发另一个动作,每个动作都像是下一个动作的提示或号令。神经的能量容易沿着一些最惯用的渠道流动;若一系列步骤的第一个步骤就位了,其他所有步骤都会接着跟上,就像重复任何已经非常熟悉的程序一样。简单地说,“习惯”之所以会成为人的“第二天性”,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修改了我们原本的细微生理构造,让神经和肌肉以几乎不可分解的特定协同动作不断运行。我们越常做某事,这件事就会变得越容易;当我们一件又一件地完成某些事情时,长年累月,不断重复,这种第一个动作召唤后续动作依次出场的倾向性最终就会变成一种无法抗拒的行为。

的确有一些原因可以解释,天性本身或者个人的性格最终还是取决于“习惯”——但这里的“习惯”并非个人习得的“习惯”,而是其父系和母系祖先的“习惯”。已有证据显示,我们每个人一出生就有的性格是从父母或祖父母那里遗传而来,只不过这些气质混合的程度不同。因此,尽管“习惯”是“第二天性”,但也可以说天性是居于次位的“习惯”。我们本质上是什么人,其实大部分甚至完全源于祖先习得的各种“习惯”;而我们所塑造的自我,又会通过“习惯”将其大部分传递给子女,以及更遥远的后代。这种思考会让“习惯成自然”背负比以往更重的责任。想想看,人们沉溺其中的每个错误行为,纵容的每个弱点,顺从的每个诱惑,都会演变成融于我们体内直达神经和细胞组织的“恶习”。更严重的是,我们在无意识状态下或恶意培养的每个“习惯”,都有可能传递给下一代。比如,我们都知道酗酒本身是一个无药可救的恶习。那么,每个允许自己饮酒过量的错误行为,不但会让纵酒者养成一种难以根除的“习惯”,还有可能将这种酗酒的倾向遗传给他的子孙后代。另一方面,诸如此类让我们深受困扰的坏习惯“作祟”的欲望有多强烈,它们扎根于我们神经系统的程度就有多深。对此,我们就越有必要持续警惕这种倾向,防止它出来“作怪”,同时采取一切办法对其加以约束。养成一种恶习最为危险,尤其是当我们发现自己天生就有这种倾向的时候。但是,我们可以欣慰地发现,每一回成功抵制了诱惑,每一次战胜弱点,每一次采取自控措施,都会有助于形成一种抵制恶习的“习惯”,未来就会更容易战胜恶习。就好像通过频繁地写下朋友的新住址,我们就可以忘掉对方的旧址。所以通过不断地采取积极的行动,我们最终就能毫不费力地避开恶劣的行为。这样一来,正确的行为就会变成“第二天性”。正如当代一位最正直的哲学家的情况那样,据英国诗人亨利·泰勒的观察称,此人不只是看起来很认真谨慎——他似乎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假思索地正确行事,不可能做坏事。的确有一些人遗传了父系或母系的优良基因,这些人常被认为几乎天生就是“谦谦君子”。在他们遗传的天性中,做好事的冲动总是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而我们其余多数人自愿做好事的时候,这种助人为乐的品格就会在无意识中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