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非诉律师工作交往的那些人
天地万物,种类无穷无尽,皆为造物主之功,但天底下却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那两条腿的动物——男人与女人,那么变化多端。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发觉:人真是形形色色,无奇不有。因此,我从未认为哪个人特别无趣。墨守成规的也好,传统的也罢,甚至是极其无聊的人,若谈起自己做的事、熟知的东西,或是兴趣所在,无不散发出一种特别的吸引力——每个人自此成为一个独特的个体。有一个人最初给我的印象似乎呆板无聊,满嘴废话,让人呵欠连连。这人是新英格兰小镇的银行家。可是,突然间他话锋一转,谈到扣子的演变史,细说这个小东西的发明、形状、材质、功能和用途等,却叫我大开眼界。在谈论这个主题时,他那炽热的情感直逼伟大的抒情诗人。不过,我觉得有意思的,倒不是话题本身,而是他这个人。在一刹那间,他已变成一个相当独特的人。
我总是喜欢以一些人物为例来阐释,因为“人”比“概念”来得有趣多了。
——德鲁克 [11]
第一节 你的客户,没有不急的
一、客户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任何一种职业,都有自己高频交往的特定人群。他们可能是你的客户,也可能是你的上级、同事或同行。在选择一种职业前,前辈们常说,要先理解你的职业。这种理解,建立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理解这项职业要做的事,另一个就是理解与之打交道的人。“事”和“人”,是当你面对一个全新的职业领域时,着手了解的最好切入点。与这两者的互动,能描绘出一幅关于你的“职业图像”。就像德鲁克所讲的,人形形色色,无奇不有,每个人都会凭借某些特别的点,成为一个独特的个体。因而,“事”和“人”所描绘的职业图像,不是刻板的,标签化的,而是流动的,有呼吸的。本章将向你讲述非诉律师工作交往中的那些人,旨在对非诉律师的职业图像能有几笔真实描绘。当你有意选择这份职业时,除了执业技能,相信也对即将打交道的人群充满好奇。
客户,是律师工作交往者中最核心的群体,他们是法律服务的委托方,是律师费的付费方,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或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中,一般位列甲方的位置,故而被统称为“甲方”。与诉讼业务有所不同,非诉业务以机构客户为主,个人客户非常少。机构当中,又以企业客户居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企业之外,还有一部分政府单位。这个群体构成,决定了非诉业务的客户相对而言更去情绪化,不易出现与个人客户沟通时的情绪波动、性情反复的情况,但这并不是说非诉律师与客户打交道会更容易。因为机构客户往往意味着集体意志、较长的决策流程和审批时间,不像个人客户那样一个人说了算。于是你会发现,在项目中,客户的要求经常变化,事情来了十万火急,而你一旦回复,又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这就是客户作为甲方的日常。我们要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要?现在要!一言概之,对律师而言,客户是一种必要且紧急的存在。
二、“客户急”这件事的本质是什么
客户A:“这份文件很急,需要您今天回复。”
客户B:“这个问题很急,请立即回复。”
客户C:“同事在现场等着,合同麻烦您马上看一眼,没问题的话我们就签了。”
这都是律师工作中的高频对话,我听到过同事无数次就此抱怨,我自己也遇到过数不清多少次了。前两种还好,顶多表示紧急和盼复;最后一种,让人当场血压升高。律师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你那漏洞百出格式都没调好的合同,还希望当场就签了?第二反应是,当场签也行,别发给律师看啊,既希望律师“看一眼”,又希望回复“没问题”,想得挺美。当然,这桥段作为律师内心戏过一遍也就罢了,抱怨无益,终归还是要回到解决问题上来。
既然这是业务中的普遍情况,我们必须思考,当客户说“某某很急”时,“急”这件事的本质是什么?当客户要合同、催报告时,他要的是合同或报告本身吗?不是的,他要的是律师发现的问题,建议的交易结构;甚至有时,客户要的只是一个快速响应的姿态。想想那个关于钻机的经典案例。用户买钻孔机,要的是钻孔机本身吗?不是的。标准答案是,客户要的是墙上那个孔。在我看来,买钻孔机,要的是孔吗?也不尽然。用户要的是墙上挂幅画,进一步看,最终要的是整个房间文艺氛围的打造。如果今天我的工作是客户委托我买一台钻孔机,我会考虑:第一,除了钻孔机,有无其他更轻便节约的方法可以在墙上打孔;第二,是否需要配套几张艺术画片或北欧画框,契合打孔的最终目的。这样,就不至于在墙上打好孔后,客户催促:赶紧去买一个画框,咱们需要今天就挂上!
律师业务同样如此。面对客户的困难或问题,一者,你要关注他问题背后的最终目的,这决定了你提供的方案或建议的有效性。在事项本身就紧急的情况下,倘若你的回复不能一击即中,无疑会将双方都拖入更深的泥淖中。再者,对急切的事项,不要指哪儿打哪儿,推一步做一步,一定要多考虑一步。想得尽可能深远,处境就会愈加开阔。回过头看,那些频频陷入紧急和被动的情境,有多少是律师自己的问题?
三、如何应对客户急需的工作
对待客户急需的工作,应区分“急”的不同情形分别对待。
第一种,事情本身真的很紧急。比如,并购项目,事先约定了交割时间,必须在某个时点出具全套交易文件;挂牌项目,股转系统反馈了补充意见,必须在特定时间提交补充法律意见书;顾问单位发生员工自残事件,需第一时间协助客户处理……以上情形,无论基于时间节点还是事情本身的性质,都是真正紧急的类型。对待这类工作,不仅必须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还要尽可能多做一步,将客户想不到或想到了暂时还没安排的事,先做一步。比如,并购项目出具了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等交易文件后,下一步便是工商变更。与客户沟通好时间进度后,可以尽早安排工商变更文件的草拟。
第二种,客户“瞎着急”。这个说法虽然不好听,但实务中不少见。并非所有的事项都急在节骨眼上,有的时候,客户也会提出貌似很急的工作要求,而这些要求,对事情本身并没有实质意义。比如,为了配合领导剪彩或视察,将已中止的收购项目紧急启动,并要求律师三五天内出报告,有“阶段性成果”。这类工作,对客户而言确实急迫,但这只是一种姿态。把握好工作的时间和程度,不必过于深究。必要时,还可与客户积极沟通,了解其对项目推进的真实想法,并告知律师工作的标准时间和流程,寻求对方的理解。
有的时候,客户出于对某项业务的不了解,提出的时间进度不切实际。以往业务中,有时会遇到客户无法预估监管部门反馈意见的时间、补充核查的时间,或者意外事件,进而对项目进度提出过于乐观的时间预期。针对这种情况,律师应当在第一时间就向客户说明,并提出修改建议。倘若置之不理,待到客户催促文件时才质疑时间表的合理性,不仅让自己陷于被动,也让客户对你的专业性产生怀疑。
四、能否与客户有更良好的沟通
应对完客户急需的工作,让我们多思考一个问题:律师能否与客户有更良好的沟通?无讼“夜聊会”栏目曾向我约稿过一个话题——哪一次与当事人的相处,让你收获颇丰?我记录了一次与客户相处愉快的经历。
对非诉律师而言,当事人的概念是很弱的,我们习惯称其为“客户”,且多为机构——不同性质的企业和政府部门。这些客户套在一个叫“公司”或“单位”的面具下,很难有个性特征可言,业务过程既无铁肩担道义的热血,亦无唇枪舌剑的激辩。诚心说,工作过程可学习之处很多,但谈不上收获颇丰,至多是电邮颇多罢了。
但客户中会有让我印象深刻的人。她叫田田,是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的董事兼人事总管。这个职位塑造的大多是雷厉风行不讨人喜的师太,但她不一样,待人接物平易谦和,沟通问题利索果断。要知道,平日项目有太多时间不是花在项目本身,而是在沟通上。因为愉快合作的感情基础,一次工作结束后,我们相约晚餐。不同于以往与客户的晚餐,她在闲谈之间没有和我聊“互联网+”,没有聊信息科技的未来趋势,没有聊几千万的融资……我们聊了最近看的书,聊了她养的狗狗——这个被她根据科学养狗书籍培养得会吃萝卜的家伙,聊了上学时都曾待过的城市,最后聊到了家乡……
那是一次愉快的晚餐,我并无任何智识的增长或业务的收获,但满心愉悦,她或许也一样。倘若一定要说这一次相处有何收获,或为何印象深刻,大抵是因为——回到生活。一个多么简单又稀缺的价值!我们的工作环境中,不乏专业、规范和严谨的榜样——在普遍追求过得去就好的主流中,这已然是令人称道的存在;但我仍希望遇到那些专业敬业之余能回到生活本身的人,那些温暖丰富的人,那些心灵热烈的人。在与之相处的过程中,收获不在于讨论了多少项目的成败,而是我们可以在内心和现实中构建多少美好。
以此作为与客户相处的常态,不现实。但并不妨碍你去相信并且追求,与客户的相处,让双方都收获颇丰。
第二节 你的老板,没有不“傻”的
一、合伙人,一个身兼多职的角色
在学校,老板指的是导师,而在律所,老板指的是合伙人。虽然很多律所在推行或探索公司化的管理模式,以期打破单个团队“小生产队式”的作业模式,建立业务部门和律师池制度;但不可否认,即使在公司制管理的律所,新人进入后,仍然会面对特定合伙人作为你的“上级领导”,他们或者是你所在团队的合伙人,或者是你所处部门的合伙人。
合伙人是个身兼多职的角色。对律师团队而言,合伙人既是这个团队的创始股东,又是CEO,同时还是业务员。他们既要负责管理,又要负责业务创收和项目承办,同时兼顾团队建设。不同于律政电视剧中的桥段,这个定位并没有给合伙人带来“霸道总裁”的即视感。相反,在与同事或同行的交流中,你常常会觉得,老板们很“傻”。比如,有的事明明他自己十分钟就能搞定,非要交办下来,你来做就得花两个小时;有的会议明摆着是务虚性质,非得全员出动,浩浩荡荡参加;新规出台,已做过法律研究发给他,和客户开会时还是得老一套;某位同事明明是“猪队友”,还对其视而不见,赞赏有加……
这些困扰,对新人如浓雾一般,有必要穿透聊聊。
二、合伙人的两种画像和特质
合伙人也有不同类型,有专注于做业务的“学者型”,有擅长于揽客户的“商人型”,也有注重讲政治的“官员型”。不同类型的合伙人,执业的立身之本不同。在曾指导过我的合伙人中,就有“学者型”和“商人型”,虽然同为“红圈律所”合伙人,他们的执业风格却大相径庭。
这位“学者型”的合伙人,性情温和。交办工作给助理时,他常常会用会议室的白板或桌上的一张纸,将故事背景、前因后果、主角配角都画出来,耐心地讲给你听。对新人而言,这是极好的指导模式,任何一项崭新的工作所带来陌生感和诸多疑惑,都在他的讲解中一一消解。偶有瞬间,你甚至会觉得自己重新回到校园。这样的好事,听上去让人艳羡。但他也有很多让助手困扰的地方,如严重不守时,有时在与客户的会议中,因为他的迟到,你不得不随时接应可能突发的各种状况。团队聚餐、内部会议就更别提了。
另一位“商人型”的合伙人,大气爽直。与前一位合伙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不会和你讲那么多故事。能三句话讲清的,绝不用五句。和客户沟通也是如此,讲一个问题,讲透了,就可以了。那种重复三遍的事,在他的概念中,是要多收律师费的。相应的,交办工作给助理时,他通常只讲大的梗概,剩下的剧情靠你脑补。审阅你交出的工作成果时,也不会面面俱到,把握大方向即可。于他而言,律师业务更像是一盘生意,大家在商言商,干净利落。对新人而言,刚入职场就跟上这样的执业节奏有些难。
从执业成长来看,“学者型”的合伙人对青年律师可能有更多帮助。而对于“商人型”的合伙人,在有了一定工作经验后再协助配合,会更适合。他能在客户管理和案件管理上,给你经验和启发。“官员型”的合伙人我没有直接协助过,不宜妄言。
随着对律所工作性质的认识,对所协助合伙人的观察,我发现身为老板,合伙人有两项特质,闪闪发光——一个是擅学习,一个是会聊天。在律师行业中,这是两项极为重要的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终身学习能力是向内的,关乎你的知识更新。在创新业务层出不穷的今天,律师能否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决定了能否在新业务中占得先机。依我观察,老板们无论是哪一种类型,在持续学习这一点上,确实是新人的标杆。按照他们的年龄、财富积累和社会地位,在条件相似的其他行业,很多人靠喝茶聊天拉皮条也能生活得很滋润。而我所能观察到的合伙人,无一不对新知保持敏感,持续学习。
沟通能力则是向外的,关乎业务开拓和客户维护。青年律师在和客户沟通时,大多只能做到有一说一,问题解答完便无话可说,场面顿时陷入尴尬。与此不同,有老板的场合,往往不愁话讲。大至中美贸易、人工智能,小至对方籍贯、写字楼租金,老板们总能聊得熨帖自如。虽为闲聊场合,但谈天说地背后,是资讯、数据、经历和见识的累积。会聊天,不是执业必备技能,我也见过不善言辞业务做得不错的合伙人。但这是一个加分项,除了能解决问题,还能给人带来愉快交流体验的律师,无疑会获得更多欣赏和信任。
三、律师如何与合伙人合作
律所多为扁平化的架构设置,无论公司制还是合伙制,组织架构都简单直接。合伙人性质上是你的“上级领导”,但多数与律师之间是合作或协助的关系,上下级层级观念比较弱。这是我喜欢律师职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受益于这样的工作氛围,对待老板,可以把他的缺点暂且搁置,更多地从如何愉快合作、如何更好协助上考虑问题。
(一)合伙人的时间比你贵
必须坦诚,很多时候合伙人交办的事项确实有点“舍近求远”。他一个电话可以找到客户,或直接联系到其他合伙人的事,非得交代你来问。你人不识、事不清、路不熟,搞定这事花了一小时。这情形,非但不是老板“傻”,更是老板的机智。如果他什么都自己做,要助理干吗?助理存在的价值,就是以较低的成本帮他节省时间。他的时间比你贵,不值得花在这种事上,所以交由你来办。想想合伙人的小时费率,你还会觉得他花五分钟,你花一小时,是他安排错了吗?
和合伙人沟通及协助工作,核心逻辑是帮他节约时间。他省下的时间,可以花在收费更高的事项上。对于团队整体来说,这才是科学的分工。而对青年律师而言,通过完成交办的事项,也能逐步提高自己的单位时间价值,让自己的时间逐渐“贵”起来,这正是执业成长的过程。
(二)非诉的核心是团队
从事非诉项目,业务核心是团队合作。上市、并购、发债、改制,不是一两位律师单打独斗可以完成的。非诉不崇尚孤胆英雄,呼唤的是并肩合作。对合伙人而言,需要将项目中的具体工作,根据难易程度拆解,分配给不同资历的团队成员。从实习生、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到初级律师、中级律师、高级律师,阶梯式的人才队伍对应着各类项目的不同工作。
既然是团队合作,那就意味着,一方面,你不能将交办的工作再全部转给他人。你可以适当再分配,比如将更为初级或简单的工作交给实习生去处理,但不能自个儿完全脱身,什么都不做,这是一种职业自杀行为。律师的成长靠的是经验的累积,如果没有真实参与,就无法获得经验。另一方面,你也不能把所有遇到的问题,不分难易程度,全部攥在手里。超出你能力范围的,应尽快向合伙人或高级律师反馈,寻求指导和意见。而那些太过简单的事情,你如果捏在手里重复做,也很难真正成长起来。青年律师虽然不能“带团队”,但要会“用团队”。在团队合作的视角下,整合项目工作,做好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分工,并适当寻求有挑战性的任务,这样才能更好地融合进团队中,取得个人职业成长。
(三)长远看待“无用功”
尽管律师投入了人力和时间,也不是所有项目都能顺利推进。十万火急地开工,做到一半偃旗息鼓是常有的事,这时,你会失落甚至抱怨。“老板为什么总接这些不靠谱的项目”,“这个客户每次都这样,嚷嚷投这个投那个,一个都做不成”,“又要投标,投标根本不可能中的,白费功夫”。可不是,工作中就有那么多事,你知道不一定有结果,但仍然需要做下去。不仅要做下去,还得认真做好。因为,一个尽如人意的结果,从来都是额外奖励。做一件事,和做成一件事,是完全不同的,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顶多是说,当你去做时,你有可能做成而已。这个道理,适用于生活和工作的一切场景,当然也适用于我们经办的项目。
一个投资项目,参与方有投资者,有目标公司,可能还有中间人、所谓的财务顾问;投资者若为股权投资基金,背后还有管理人,有自己的基金投资人;目标公司有自己的股东,股东中可能有外资,可能有国企;目标公司若为特殊行业,还有特定的监管部门……以上任何一方的动作,都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都可能构成交易的实质障碍。律师作为参与方之一,仅仅是这项交易中的一个角色,并且不是主导交易的角色。到这里,你可以理解,老板在接受委托时,有多少超能力能够判断这个项目成还是不成了吗?
成事不易,这是我从学院到职场,最深刻的感受。但这不妨碍你全力以赴,奔赴每一个项目。那些暂停的,甚至中止的项目,真的一无是处吗?长远来看,也不尽然。“有用”“无用”有不同的评价标准。置于项目本身来看,它可能是无用的;但若置于你执业生涯的经验积累来看,它就是有用的。工作中,不可能有那么多“拳拳到肉”,我们不是只有从成功的项目中才能学到东西。
第三节 你的同事,没有不忙的
一、什么是与同事相处的责任
如果把与同事相处看作一场通关打怪的冒险游戏,那么在游戏起点的友情提示中,我希望输入的是: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同事,顾名思义,大家共同做一件事。但这不意味着你只是这个集体的一部分。恰恰相反,你必须意识到,职场中的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这是你与同事相处的认识起点。未来的冒险游戏,你们是携手并进昂首通关,还是互相拖累惨淡出局,与对彼此的认知,有一定关联。
我曾在一次并购项目中,与项目组同事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原本我们私交尚可,但在项目推进中,我将自己视为协办律师,仅做辅助性的工作;与客户直接沟通,向合伙人汇报进展,在我看来是主办律师的分内之事。而她认为大家同属一个项目团队,有的工作已交办给我,我就该全程跟进。项目持续时间较长,误会渐深,终于在一次工作电邮结束后,争吵爆发。后来我反思这次冲突,发现其实项目工作本身并不是很困难,这个项目让人心累的原因在于,我与同事的沟通出现了问题。准确地说,是我与同事疏于沟通。按照彼得·德鲁克的说法,大多数人对同事存在误解,而且不肯承担沟通的责任。工作场合中的人际冲突,多源于此。
千人千面,工作场合,每个人必定只能呈现其丰富性的其中一面。我们常常遇到,某位内向羞涩的同事,居然参加了唱歌选秀节目并脱颖而出;某位不善言辞的同事,在聊到街巷隐秘美食时眉飞色舞。生活领域如此辽阔,狭窄的工作场合,怎能让我们客观地、完整地认识一个人呢?和同事相处存在误解,不仅无可厚非,几乎就是必然的。关键在于,是否与同事进行了沟通。在职场中,与同事相处的责任,不是对他有客观完整的认识,不是代替他完成本应由他承担的任务,而是充分有效的沟通。沟通才是我们与同事相处的责任。我们需要在游戏起点就意识到,未来冒险,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通关打怪中,你既需要对自己负责,又需要寻求适合彼此的协作方式。
二、如何卓有成效地与同事沟通
非诉业务依赖团队合作,项目大多时间要求紧,工作量大。一名律师往往一人分饰多角,同时跟进多个项目。在律所,我虽然因为加班在办公室待到过深夜12点,但我从来不是事务所里最后一个关灯的人。你永远不知道,谁会比你更晚。在大家都忙碌的状态中,如何建立卓有成效的沟通,是青年律师与同事相处的压轴命题。
律师之间的合作,主要分两种场景。一种是面对比自己更为资深的高年级律师,你处于接受工作的角色;另一种是面对比自己更为初级的团队成员,如律师助理或实习生,你处于分配工作的角色。不同的场景,沟通要点有所不同。
(一)如何接受工作
作为青年律师,接受高年级律师分配的工作任务,是最为日常的工作场景。对于接受工作任务,理解永远比动手重要。不是每位律师都有“学者型”合伙人的教授气质,与其指望给你分配任务的律师能清晰安排,不如确保自己能将分配到手的工作先明确。
搞明白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是接受工作的第一步。你可以通过复述任务,来确认自己的理解无误。复述不是像复读机那样背诵一遍,而是将你所理解的工作事项,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你已经开始消化处理任务指令了。
明确工作内容后,接着要问清楚提交工作成果的时间,最好是一个时间段,这样你可以为自己预留修订完善的时间。特别要说的是,当你已有其他事先安排的工作,时间上可能会与眼下分配的任务有冲突时,一定要及时提出,以便资深律师调整工作提交时间,或安排其他同事协助。你若不说,勉强接受下来,到期不能按时提交,或成果质量无法保障,无论对自己,对团队,还是对客户,都是最差的情形。
此外,还要重视工作反馈。哪些情况下需要反馈?主要有:项目重要时间节点、客户提出问题或意见、监管部门回复、工作推进有成果或遇到困难等。如果工作任务具有较长的持续性,反馈对项目推进和同事协作的重要性,甚至超过具体工作内容。我们有时会听到同事说,新来的某某做事情挺靠谱,就是不吱声,常常一声不吭就把事做完了。如果任务是即时性的,影响不大;但若任务是持续性的,这种只做事不反馈的风格,很难与同事高效合作。工作,是一个充满互动的场合,你不能及时有效地回应,别人就不会放心往你的方向施加作用力。
(二)如何分配工作
你或许会问,一名青年律师,我还能分配工作给别人吗?当然,在律师团队的人才梯队构成中,律师助理和实习生是辅助律师工作的。你完全可以向他们分配工作任务,但交给他们的工作必须是适合的。比如,在股权投资项目的交易文件中,有问题需要进行法律研究,同步草拟投资协议,那么你可以把法律研究的工作分配给助理或实习生;但如果让他们起草投资协议,你自己去做资料检索,就不适合。
除了分配的工作内容适合,方式也要妥当。你的同事,没有不忙的,说的不仅是合伙人或资深律师,也包括助理、实习生和团队秘书。千万不要觉得他们做的工作是初级的、辅助的,就可以任凭你呼来唤去不考虑效率。你做的工作对资深律师来说也很初级,你不一样觉得自己工作忙碌无比?职场中,无论你处于哪个位阶,都不过是“鄙视链”中的一环而已,不值得优越。放弃上下游的食物链视角,用协作通关的务实心态,才有可能获得来自同事广阔的支持。
具体来说,分配工作时应当讲清楚要做什么,如何做,什么时间需要完成。为了确保对方明白你的任务,可以请其复述任务内容,确保理解没有偏差。同时,与其确认工作成果提交时间是否和其他工作有冲突,是否需要调整。此外,要向其特别强调,遇到困难或疑问,一定要及时发问,及时向你反馈,不要让他们猜你的任务,也不要让你猜他们的进度。
在我还是律师助理时,团队中一位高年级律师,每次分配工作给我时,总会先将工作电邮发出,附上背景资料或参考文件,然后约定时间在茶水间当面沟通,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一杯咖啡的时间,工作任务了然于心。受益于这个工作方式,到今天,我在分配任务时仍然首选“发出电邮+当面沟通”的模式,并很感念初入职场,遇到高年级律师的指导和帮扶。
第四节 你的同行,没有不行的
“同行相轻”,似乎是国人由来已久的行业心态,律师也不例外。在这个高度竞争的行业里,经常看到轻慢对手,甚至诋毁同行的戏码。倘若真是“各以所长,相轻所短”也就算了,偏偏更多的是“以其所短,轻人所短”。[12]不可否认,律师职业群体中确实存在专业或品格为人们所不齿的同行,但这不是互相轻视的理由。负面的、个体的情况,从来不构成放弃对整体进步和认同追求的理由。非诉业务中,往往客户方和对手方都委托了律师。如何与作为交易对手方的律师相处,以及进一步的,如何与职业共同体中的律师同行相处,是青年律师执业面对的人际问题。
一、作为交易对手方的同行
不是每一项非诉业务都有交易对手,如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更多面对的是客户,一般没有对手方。与律师同行以交易对手的身份沟通,更多集中在投融资和并购项目中。买方和卖方都聘请了律师,买方需要律师进行法律尽调,核查标的公司的情况;卖方需要律师草拟交易文件,双方会就交易文件的具体条款,进行一次或数次不等的谈判。你与对方律师基于立场不同,所争取的要素很多时候存在冲突。在这个意义上,你和对方律师是竞争和对抗的关系。你们都需要勤勉尽责,极力为各自所代表的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然而,非诉业务很有意思的一点在于,没有鱼死网破地对抗到底,很多时候需要双方都各让一步,最终在相互妥协中做成生意。所以,与诉讼律师的对抗性不同,非诉律师需要一些妥协思维。很多律师认为,妥协就是退让,退让就是怯懦,受客户之托,怎么能在谈判中退让呢?不火力全开怎么能体现自己的专业水准呢?于是,你会在项目中见到很多对抗到底,对交易合同的每一条每一款都争取到底的律师。当然,很大可能,这个项目也没法再做下去了。这样的律师,是我们戏称的“交易杀手”。要知道,在一个协商性的商业语境中,没有任何一方可以靠满足己方全部诉求达成交易。
非诉法律业务是为辅助商业交易而生的。通过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一方面,双方在交易活动中获取更充分、透明的信息,减少沟通成本;另一方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减少后续可能存在的潜在争议或纠纷,以此促成交易,并尽可能追求效率和安全。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是正义的化身或公平的代言。公平正义不是商业项目的价值追求,在保证不违规的前提下,商业价值最大化才是商业项目的价值取向。对非诉律师而言,每一条款都极力争取,往往是缺乏经验的表现。知道在什么情形下,对哪些诉求可以适当妥协,才是非诉的执业艺术,也是你与对手方律师的相处之道。学者萧瀚曾在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就妥协如何成为可能精辟地说道:“妥协作为一种行为,其本身并无对错善恶之分,当妥协成为一种品格来评价时,它的关键性要素在于妥协作为一个动词所指向的对象,即妥协者在什么情况下妥协,是衡量妥协行为是非的标尺,我们要考察的是妥协所针对的情景。当一个人由于怯懦而在强权面前放弃自己的信仰,苟且偷生的妥协不会被认为是一种高尚的情操;同样道理,一个人在原则面前不因为自己的私利而止步不前的妥协则被认为是一种明智和美德。”[13]
除了适当妥协,在项目中与同行沟通的另一个原则,是充分尊重。尊重关乎一项稀缺且日益被人们所放逐的权利——尊严。它是一种自重自尊的清气,无论代表哪一方立场,不以媚色示人,这是你作为独立个体的价值所在,也是你获得尊重的基础。但这不是单向的,尊重不能单靠自我认可就自动出现,它更是一种相互承认,需要协商的空间存在。当你认为对方律师理解法律法规有误,或未能了解最新的监管要求时,能否将贬低对方抬高自己的姿态,调整为协商和探讨?你释放出的以敬待人的信号,最终会为自己赢得尊重,既包括律师同行的尊重,还包括客户对你的尊重。人际交往中,尊重你的对手,也是你的尊严所在。
二、作为职业共同体的同行
除了在项目中与同行律师接触,还有很多场合可以和同行交流。比如,在实习律师期间,各地律师协会都会安排为期一至两个月的岗前培训班;或在律所正式入职后,由事务所统一安排的新律师培训;还有业务沙龙、座谈会、交流会或训练营,你可以接触到从事不同业务的律师同行。
在这些交流中,切忌“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很多律师在交谈中,常常只会聊自己的专业,并将自己的业务领域作为标尺,进而认为别人都不懂,都不行。术业有专攻,大家专注的领域不一样。一定要相信,你的同行,没有不行的。不过是他在行的,不是你关注的领域而已。在和同行广泛交流的过程中,可多了解你认可的律师朋友的执业领域,并适当展示你所专注的业务领域和业务类型。一来,那些优秀的、专业的律师可能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私人订制智囊团的成员,帮助你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对那些同样属于法律领域,但你并不熟悉的规则和难题。二来,你所展示的专业性和执业领域,也会给其他同行留下印象,在某些时刻,成为潜在的业务源。我曾协助过一位合伙人,他在对待同行上有个富有洞见的观点——律师,最大的业务来源是同行。在他看来,事务所里的合伙人是他的第一层级客户。事务所在各地有多家分所,每家分所有多名合伙人,他们都有自己的客户源,但不是每项业务都是自个儿团队能做的。所以,案件介绍、项目合办,也是律师业务的一大形态。合办的基础,在于你和同行律师的相互认可,在于从“同行相轻”到“同行相惜”。
不仅是利益上的考量,如何对待同行,也影响着我们身处在一个什么样的职业共同体中。尽管很多学者已经论证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概念具有某种虚假性,这更多是法律人一厢情愿的假想,而不具有实用的、实践意义上的功能,但我不这样认为。共同体并不需要其中成员拥有的知识、思维方式及认知角度相似或相同。现代性的一大特征就在于“去魅”,在去除神秘化和神圣化的过程中,共识基础也在不断被洗刷,那种从认知到实践高度相似的情形别说在任何一种行业,放大到现代社会整体,都难再重现。差异性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现实。在处处流动着差异性的现代社会,追求职业共同体的构建,不是为了大家统一知识结构,或对问题得出相同意见,而是为了追求成员有共同认可的基本原则,在案牍劳形的琐碎工作中保有对理想社会的构建热情。就像罗伯特·N.威尔金所说:
法律的宗旨在于满足不断变化的人文需求,这个职业中最优秀的成员具有广泛的同情心,对同胞的目标和抱负极为关切。他们在周而复始的琐碎小事处理中,谋划着更美丽的前程。他们的教育和经验来自过去,但他们却影响着现在和未来。[14]
这样的说法兴许有些宏大了,但不可否认很多改变就是在枯燥、劳累的日常中认真而缓慢地发生的,关键在于你是否相信这种精神的作用,是否保有对职业成员的认可,是否怀抱对更好远景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