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警务指挥与战术
警务指挥与战术是指导和进行警察执法行动的原则、方法和指挥科学。可理解为:一是警务指挥与战术的主体是警察;二是警务指挥与战术进行的是执法行动;三是警务指挥与战术是指导警察执法行动的科学方法、指挥科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的本质是研究警察执法的主体与行动目标在行动中活力对抗关系的问题。警察执法行动的环境则是其活力对抗本质即活力对抗的本质是“活人或活人集团之间的对抗”[9],离开了这个客观条件,也就无从研究警务指挥与战术本质的问题。警察执法行动,是指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中,与各种对抗法律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进行的武装冲突,是达成执法行动目的主要手段。其基本行动形式是攻击型执法行动和防控型执法行动。警察执法过程中的所有行动,归根到底,都是进行警察执法行动,维护国家法律实现所追求的政治目的。它的现实意义在于:
第一,决定警察肩负着保卫社会、国家的重任;
第二,要求公安机关各级指挥员从国家利益出发来解决警察队伍的建设、准备组织警察执法战斗等问题;
第三,责成公安机关为了取得警察执法行动胜利,必须认真研究警用装备的保障等。
警务指挥与战术是公安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挥与战术理论研究执法行动的规律、特点和内容,制定准备和实施的方法,研究各警种和机动分队等的行动特性和能力。指挥与战术实践包括指挥员、各警种警察为准备和实施警察执法而进行的活动,其内容包含:判明情况、定下决心、拟制计划、进行准备、实施警察执法行动、实施警察执法行动保障等。指挥与战术是随着军队的出现而产生。警务指挥与战术是借鉴并吸取军事指挥与战术在维护国家稳定的应用,是军事指挥与战术与警察执法行动相结合的产物。警务指挥与战术的发展方向是完善执法行动样式,并在责任区域灵活运用各种行动样式实施有效地警察执法行动。因此警务指挥与战术既是一门综合知识,集“法律、战术、技术、心理、体能”五位一体”的综合应用学科。警务指挥与战术的进一步发展同样与技术装备、武器装备的发明等相关。警务指挥与战术是进行警察执法行动的方法和原则,是对抗双方意志的冲突和信念的战斗。警察执法的胜利归于挫败犯罪人、作案人的意志,打击其信念的目的,是用一定的武力和强制措施使执法目标屈服,夺取执法行动胜利的行动。其中掌握其警务指挥与战术的要素尤为重要。警务指挥与战术的要素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警察执法行动要有对手。其特性是警务人员与执法目标双方均有自己的企图。
第二,对抗双方均有达到自己目的的决心。由此可见,警察执法行动是信念的抗争。
第三,使用武器装备的缉捕目标。即警务指挥与战术的直接手段是武力。
第四,依据警察执法环境的实际情况,警务指挥与战术是最重要乃至最基本的客观条件。
因此,在警务指挥与战术二级学科的理论研究中,必须认真地研究、总结警察执法战斗中的实际情况,否则会陷于从理论到理论的指挥与战术,缺少从理论—作战环境—理论—作战环境的切入点。按实现方法警务指挥与战术可分为:警察攻击指挥与战术、警察防控指挥与战术、警察清查指挥与战术、警察盘查指挥与战术、警察追逃指挥与战术等等;按警种分类警务指挥与战术可分为:刑警指挥与战术、治安警指挥与战术、森林警指挥与战术、铁路警指挥与战术、缉毒警指挥与战术、航空警指挥与战术等等;按战术时效分类警务指挥与战术可分为:警察动态指挥与战术、警察静态指挥与战术、警察预测指挥与战术等。划分警务指挥与战术种类,目的是为了使警务指挥与战术更加贴近警察执法战斗实践,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和人民的利益而履行其公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