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专题 监狱学发展中的继承与创新基本理论研讨
中国监狱学须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
贾洛川[1]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5月17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以下简称《讲话》),是新的历史起点上指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纲领性文献。立足中国国情,做好中国学问,构建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的思想理念贯穿于《讲话》的全篇,既是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包括监狱学繁荣发展的应有遵循,也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包括监狱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者学术努力的应有遵循。《讲话》特别强调“发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作用,要注意加强话语体系建设”[3]对于中国监狱学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意义重大而深远。本文结合《讲话》精神,着重谈谈中国监狱学须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问题。
一、中国监狱学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的必要性
恩格斯曾经指出:“一个民族要想攀上科学的高峰,究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4]这一带有规律性的论断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既取决于自然科学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具体到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的监狱,其发展水平在一定意义上也取决于监狱学的发展水平,而这种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就看是否形成了自己的话语体系。我国监狱学要发展,上水平,就必须重视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
中国监狱学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的必要性,具体地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监狱学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是顺应监狱事业改革和实践创新的呼唤。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应该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5]这一重要提法对于监狱学研究同样是适用的。当代中国正在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全面改革,正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些改革和实践创新包括中国的监狱事业改革与实践创新既给监狱学创新发展包括自己话语体系构建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同时提出了许多尚无答案、急需创造性探索予以回答的大问题、真问题、新问题。这是一个需要监狱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监狱理论的时代,也是一个需要监狱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监狱理论的时代。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监狱系统紧紧围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面临的严峻挑战,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新形势下,滋生和诱发犯罪的消极因素增多,监狱在押犯的构成日益复杂,重大刑事犯、暴力犯、涉黑涉毒犯等罪犯数量不断增多,与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等罪犯的改造与反改造斗争日益尖锐,改造罪犯的难度加大,上述这些实际问题,迫切需要监狱事业改革与实践创新,进一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承担好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而这又迫切需要监狱学加强理论创新,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加强对监狱事业宏观和微观领域问题的分析研究和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为监狱事业改革和实践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保障和智力支持。作为监狱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者,要自觉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并成就自我,实现价值。
其次,中国监狱学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是亟待解决监狱学研究存在问题的需要。就中国监狱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形成而言,并非土生土长的中国式学科,它是在20世纪初应时之需要的舶来品。中国的现代监狱学自清末从日本移植引入起,一代代监狱学人怀揣着构建本国监狱学的梦想,经历了汲取了日本以及西方的教育刑理念和做法、苏联式的“劳动改造”模式和现代英美式的“矫正”原理几个不同阶段[6],并试图结合本国具体情况探索自己的话语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过不断丰富和持续创建,形成了包括监狱学和各分支学科在内的中国监狱学理论体系。[7]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当下的监狱学研究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有的研究不顾国情、狱情和犯情,虚构出看似“高大上”但自己或别人根本不知道如何理解和实践的理论、观点和见解;极力鼓吹用西方矫正理论来解决中国监狱问题的主张;只要写学术理论就必须要有外国的理论框架。[8]也就是说,当下的监狱学研究还面临着本土意识不强,优秀监狱文化传承不足,缺乏自己话语体系的问题,我国监狱学发展存在的这些问题,显然不利于监狱学的健康发展,亟待加以解决。其中需要监狱学人以及相关研究者共同努力,在不断解决影响我国监狱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缺乏自己话语体系的问题上取得突出进展,在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上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
第三,中国监狱学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还因为监狱学既要面向全人类普适性的监狱价值向度,也需要形成不同的民族化的监狱话语。监狱学不是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不应以追求统一的标准性为目标,监狱行刑的对象本身就是人类一类特殊群体心理、思想、行为多元、价值多样畸形展现,虽然监狱学也需要研究人类犯罪现象以及改造或矫正的普遍性问题,得出关于人类犯罪现象以及改造或矫正现象的规律性结论,但它的问题和结论都不仅仅系于客观的一维,何为犯罪,何为惩罚,何为改造或矫正都不是僵死划一的教条。况且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狱情和犯情,因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所言:“不能把一种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当成‘唯一准则’,不能企图用一种模式来改造整个世界,否则就容易滑入机械论的泥坑。”[9]对于我国监狱学来说,即使是倡导全球化的今天,形成世界范围内一套统一的标准的监狱学话语体系既无必要,也不可行,必须在形成自己的话语体系上下功夫。只有真正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才能既紧接中国本土的地气,又能在世界监狱学之林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真正实现与西方监狱学平等深度的对话。我国监狱学话语体系的构建,既需要融西入中、化合创新,也需要援古入今,传承推进,在总结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监狱学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在直面犯罪—刑罚—行刑—改造的现实中,实现自己的更新与腾飞。
二、中国监狱学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的几个重点
(一)确立自己的基本范畴
提到中国监狱学的话语体系构建,首先要考量的是有没有自己的基本范畴。基本范畴的确立,是一门学科建设的逻辑基石。
范畴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联系的基本概念。各门学科都有其特有的一些基本概念。[10]如哲学中的物质与意识,法学中的权利与义务等等,都是该学科的范畴。没有一系列必要的范畴,任何一门学科都难以建立和发展,
西方监狱学与刑法学密切相关。从学科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先有刑法学,监狱学从刑法学中脱胎而来,后有监狱学。[11]其代表人物如英国的约翰·霍华德、杰里米·边沁,美国的威廉·佩恩、本杰郎和日本的小河滋次郎等。他们创立的监狱学基本范畴以行刑和矫正为中心,与刑罚、预防等刑法学范畴相对应。中国监狱学的传统既与西方的刑法学、监狱学精神密切关联,也与中国传统的礼、法等精神深度交融。中国监狱学的基本范畴在伦理、刑法的二维交汇中展开,形成了以监狱、罪犯、惩罚、改造、监管、改恶、从善、威慑、感化、教诲、醒悟、习艺等为代表的民族化范畴群。
当然,中国监狱学范畴的独特话语形态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也需要作出精准的理论阐释和有力的现代转化,这个工作在20世纪初,代表人物为沈家本,他在《狱考》《监狱访谈录》等论著中表达了自己希望通过改良中国监狱而改良清末社会的夙愿。认为监狱不应单是惩罚,更是教诲、教化的场所。他非常欣赏古代“幽闭思衍”“改恶从善”的感化思想,提出“监狱者,感化人,而非苦人辱人也。”[12]也特别推崇法国佛勒斯日监狱和比利时珍极尔监狱,更注重调查“政教习尚相同”的日本所进行的监狱改良状况。1908年,在沈家本主持下,继承传统法律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潮流,起草了第一部正式监狱法典——《大清监狱律草案》。该草案虽未颁布施行,但是规定了建立以感化主义为宗旨的教诲教育制度,“借监狱之地,施教诲一方”,把监狱作为执行自由刑、使受刑人受教化、服国法而后复归社会的场所,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刑罚与教育互为消长”,“以教育涵养其德性,而化其恶习,使为善良之民”。把“教育”作为监狱改良的中心范畴不失为先进性。之后王元增所著的《监狱学》虽师承日本小河氏,但凭借在模范监狱的改良实验所得,经过改造归纳,删繁就简,构成了第一个中国版的《简明监狱学》。[13]以后,一些人做了进一步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果。新中国成立以来较长一段时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监狱学很长一段时间基本处于停滞阶段,没有很好地在这个很有价值的方向上继续前行,初步走向现代的一些优秀的传统民族监狱学范畴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也几乎没有再出现新的有生命力的中国特色的监狱学范畴。改革开放以来,情况有了明显改观,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与研究,我国监狱学基本形成了一系列监狱学范畴,例如,监狱、罪犯、惩罚、改造、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监狱文化等等,为探索和阐释我国监狱的本质与规律,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现行监狱学范畴还存在着不够统一、准确、规范、完备的现象,人们可以看到,如当下范畴的使用中,几个范畴的混用,给人以无所适从之感。如就改造范畴而言,大家已经习惯多年,但随着矫正这一范畴的引入,就出现了改造与矫正混用,或者用矫正取代了改造的现象,另外也有矫治与矫正混用和矫治取代矫正的问题。再如关于罪犯这一范畴,与其他概念混用的也较为突出,如囚犯、服刑人员、犯人等,这些情况表明,在监狱学现行范畴中,确实存在不够统一、准确、规范、完备的问题,这对于监狱立法与执法,监狱学自己话语体系的构建,对监狱工作的指导和监狱学的发展都是不利的,需要在厘清范畴、确立范畴上下一番功夫。另外也要看到,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与国外监狱理论与实务部门的交流不断深入,一些国外的监狱学范畴如循证矫正、监狱人格、累进处遇等也为我国监狱领域所接受,对于这些新引进的范畴,既要尊重其原意,又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注入中国化的养分,使其能够扎根我国的监狱理论与实践土壤,焕发出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客观地看,今天中国监狱学基本范畴的建设已经具有了一定的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基础,但这些范畴还需要结合当代语境和实践需求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当代监狱行刑和改造实践中富有活力的基本范畴,成为既具民族特质又能与世界监狱学对话的基本范畴。
(二)建构自己的命题学说
对于中国监狱学的话语体系构建,还要考量有没有自己的命题学说。命题学说的建构,是一门学科确立的主要血肉。在我国监狱学特别是新中国监狱学的传统语境中,“改造”是一个核心命题。改造人是监狱工作的宗旨,改造被视为改造罪犯思想、行为的利器,是转化罪犯思想、行为的法宝。通常称监狱是一个改造人的地方。监狱事业既是改造人的工程,一切便当以“人”为出发点。在我国狱制体系中,“改造”与教育中的德育有密切的联系,认为德育是改造的前提,为此反过来改造是德育的结果。正如一句名言所说:“身体坐牢,心灵不能坐牢;身陷囹圄,思想要冲破桎梏。”只有真正改造好的人,才算是真正走出了监狱。“改造”还与教育中的智育、职业技术教育相联系,通过对罪犯的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罪犯增长知识,掌握一定技能,从而能够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因此,新中国传统的监狱工作体系中,改造被赋予了教育的核心内容,在这个意义上,监狱干警通常被称之为“改造罪犯灵魂的工程师”和“特殊园丁”。然而,在现代监狱制度构建中,部分监狱学者和理论工作者,从西方的监狱学理论的引进中,对“改造”的提法持有异议。认为“改造”是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用语,这些国家的政权都已不复存在了,理应抛弃,甚至认为“改造”是不科学的,违背人性的,认为罪犯的思想、心理和行为是不可以“改造”的,只能用“矫正”或“矫治”来改变人的思想、心理和行为。为此,思想矫正、心理矫正、行为矫正等提法在理论界兴起,在实践中应用。近年来,循证矫正被官方认可并在全国力推,心理矫正被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具体化,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广泛运用。当然,“改造”从我国法律规定和通常的使用上,仍然是我国监狱工作的主流语境。那么,在现代监狱学的建构中,究竟是以“矫正”代替传统意义上的“改造”,还是依然采用传统意义上的“改造”,或是采取现代的“矫正”和传统的“改造”相结合,是当下监狱学命题下所要思考的重要课题。
那么,我们应该在新时期如何建构监狱学自己的命题呢?笔者认为,在监狱学的命题建构中,吸收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监狱学理论研究成果是无可厚非,但要结合我国监狱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吸收国外监狱学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是适应我国现代监狱建设的土壤的,是与我国监狱工作“接地气”的。如把“改造”改为“矫正”,与我国监狱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和经济条件、社会环境以及法律制度的对接是很难的。就“改造”本身来看,它也不一定就是从苏联、东欧不加思考地照搬过来的。“改造”其实是马克思主义的语境,毛泽东早在1937年发表的《实践论》中就有明确而深刻的阐述,提出“所谓被改造的客观世界包括了一切反对改造的人们,他们的被改造,须要通过强迫阶段,然后才能进入自觉的阶段。”[14]这里的改造就包括罪犯改造在内,体现着毛泽东改造罪犯的思想。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诸多“左”的运动都在使用“改造”一词,致使现在不少人一听到“改造”两字就非常反感。其实“改造”这个词本身没有错,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要参与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改造自身的实践活动,改造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首要条件。在今天,党中央依然强调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不过改造按性质分有自觉改造和被动改造,有自愿改造和强制改造。对于罪犯的改造,是属于后一种。从新中国的历史看,“改造”是新中国监狱工作使用了60多年的语境,并且是《宪法》和《监狱法》等法律中的法定语言,现在如果硬性地改为“矫正”,好像看起来与西方监狱学话语接轨了,但肯定不会被监狱民警以及社会成员所接受,也不符合现行法的精神。[15]因此,我们在监狱学话语体系的建构中,一定要与我国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不是“所有之石,都能攻玉”的,这一点是监狱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者在监狱学命题的建构中务必注意的问题,这和保守、守旧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我们应在尊重、弘扬“改造”这一重要的语境基础上,结合当代国外监狱学理论“矫正”语境的特点对其加以合理的吸收和借鉴,以丰富和发展我国自己的改造话语以及监狱学话语体系。
(三)形成自己的方法思维
对于中国监狱学的话语体系建构,还要考量中国监狱学的方法思维问题。方法思维的特点,不仅直接影响理论表述的形态特征,也影响着一门学科的整体面貌。
西方早期的监狱学,以追求科学、逻辑、思辨、系统的方法思维,以追求客观、理性、普遍的结论为目标,这种方法的思维特点是问题明晰、条理清楚、论证客观、分析系统。随着实证主义的兴起,实证成为监狱学研究的主流,现代信息技术兴起后,更有人把信息、数据当作监狱学研究的“科学”方法推崇备至。近些年来,我国特别是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些人,也非常推崇实证方法,甚至认为没有信息、数据支撑就不是研究。
然而,大量的实践和调查越来越证实,研究监狱特别是罪犯不能仅用物理的方法,还必须用“人理”的方法。依据研究对象的特点选择研究方法才能获得真实的研究成果,人、物两者之间的差别之大,足以使人们一混用方法即导致错误的结论。比如当今有些人甚至实践中流行的不恰当量化方法、机械地、形式化的充斥于监狱的许多研究领域,其结果是监狱研究、管理和实践过程大量存在“见物不见人”的现象。事实上,监狱学研究当然离不开研究物,但这些物都是与人密切相关的。比如研究监狱建筑,我们不能把它当作与人无关的对象加以研究,而要以罪犯的健康、改造、发展和监狱安全等来研究,即便研究中使用一些物理的手段,也不能仅仅用物理的方法进行研究。同时要看到,数据分析是各类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技术性工具。但对于监狱学研究来说,数据的最大缺陷在于它不能“深入人心”。人的内心特别是在押罪犯内心是什么,怎么样,有什么变化过程,很难仅仅通过数据充分地描绘、表达出来。正因为如此,必须打消在监狱学研究中对数理统计的过度崇拜,而是把它作为众多方法中仅供选择的一种。这一方面民国时期的犯罪学、监狱学人严景耀的研究对我们是有启发的。严景耀对犯罪、罪犯的研究,既重视数据的收集,同时更立足于人,为了开展监狱学研究,他从1927年暑假开始,在北平监狱住了三个月,以后又继续每星期在监内住二天。1928年暑假,又赴河北、山西、河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等省调查监狱,他所采用的方法就是与罪犯零距离接触,包括每日比罪犯先起床,去看他们如何起身,起身后做什么事情,并随时与罪犯交谈,后来他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16]和《中国监狱问题》[17]等论著都是得益于他的这种面对面的调查。
中国古典的学术思维,注重整体把握和直觉体悟,关注研究对象的具体特征,较少逻辑分析,理性推理和概括性论证,带有一定的朦胧性、模糊性和直观性。由于中国古典学术思维的特点,中国传统的监狱理论研究形成一种碎片化、记事化等有别于西方的民族理论样态。到了清末民国,中国的监狱学研究在西方科学思维和现代理论样态的影响下,王元增的《监狱学》、赵琛的《监狱学》、孙雄的《监狱学》等开始了一种由古典到现代的尝试。也可以说是一种由民族与西方结合的尝试。这种尝试对于中国监狱学方法思维的现代演进有着不可置疑的积极意义,但受当时时代的局限,还略嫌粗糙,并缺乏延续性,特别是随着新旧政权的更替中断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不管怎么说,中国现代监狱学得以启蒙和发展,与方法思维的现代转换有着直接关联。而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有些研究者过于照搬西方的研究方法,要么采用西式思辨句式,要么对实证研究生吞活剥,但都不太为基层工作者欢迎。就监狱学研究来说,如何选择和运用方法,还是李泽厚的观点对人有所启发:“在研究和表述过程中,既可以采用异常清晰的归纳、演绎、条理井然的议论叙述;也可以注意或采纳非归纳、非演绎的直观领悟的描述方式;这两种方法同样有价值,并无高下之分。”[18]而后一种方法,正是我国古代学者治学的特点,包括《韩非子》(大量运用历史故事和寓言进行说理)、《庄子》以及禅宗等研究。笔者以为,学术研究包括监狱学研究作为整体,需要多层次、多角度、多途径去接近它、处理它、研究它。监狱学的方法思维既不应定于一尊,也不能守旧倒退。监狱学研究方法思维和理论样态的多元化与新的交融,是当下可以探索和开拓的领域,例如逻辑和直观它们并不相互排斥,其实反倒是相互补充、相互协同、相互渗透的,真理是整体,而不只在某一个层面、某一种方法、途径或角度上。我们不能把监狱学研究搞得太单一化、干巴巴,而应该构成一个多层面、多角度、多途径、多方法的丰富的充实的整体,这才接近客观真理。特别是监狱学,它研究的核心是罪犯为什么会犯罪,为什么要改造,如何改造,如何成为新人的问题,它的研究不同于从某个传统的单一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等对人(罪犯)的研究,也不仅仅研究罪犯的犯罪本质之类的抽象问题,它要结合一定调查实证和直观记事对活生生的罪犯进行与改造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当前监狱工作实践迫切需要运用法理学、刑法学、犯罪学、人类学、社会学、哲学、历史学、伦理学、美学、教育学、心理学、文学、调查统计学等中外各学科内容与方法的集成,它们并不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相互协同、相互渗透,对现实监狱行刑中的罪犯及改造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当然,这种集成绝不是不是大杂烩,而是要融会贯通,得其要领,并将这些学科同自己的监狱学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更需关注的是研究的成效,这样才会产生积极的有益的效果。
三、中国监狱学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应把握的主要资源
在新的时代面前,监狱学要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既不能一味复古,也不能一味崇洋,又不能一味拘泥于当代中国的现实,它的构建应该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的基础上,对古今中外人类优秀文化(含监狱文化)的吸收和借鉴,应把握住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坚持把握好马克思主义的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资源之一,要把握好马克思主义的资源,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19],这对于中国监狱学构建自己话语体系具有重大方向性的指导意义。作为中国的监狱学,是中国监狱行刑与改造发展规律的学问,要准确地观察监狱行刑与改造,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深化对监狱行刑与改造发展规律的认识,离不开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离不开科学的认识工具。马克思主义以其对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及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不仅为哲学社会科学也包括为监狱学的研究提供了基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供了伟大的认识工具和思想武器。我们还应该看到,任何一种监狱学体系,都有其价值立场、本质属性,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便是当代监狱学区别于其他监狱学的根本标志。在现实的监狱学研究中,一讲到学术资源的开掘和发展,不少人最为关注的是“洋”资源、“古”资源,有意无意忽视了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形成的监狱学学术资源,而充分重视这一“主体内容”和“最大增量”,在此基础上向前发展,是中国监狱学构建话语体系的最为宝贵的资源和根本进路。这就要求我们在监狱学研究中把握好马克思主义的资源,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归根结底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改造社会、改造人、改造罪犯的思想体系为指导,以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特别是监狱行刑的重大成果为指导,并转化为研究过程中的自觉持守与自觉运用。当前,随着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更需要我们以此为引领,特别是坚持把握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精神,完善中国特色的监狱学话语体系。
——融汇当代中国社会变革与实践创新资源。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空前广泛深刻,实践创新堪称前无古人。为哲学社会科学包括监狱学的发展提供了极为丰富的资源。我们要坚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建构新的学科话语体系。就中国监狱学自己话语体系的构建而言,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监狱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发生了新的变化,我们要与时俱进,密切关注当下监狱特别是罪犯改造工作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融汇本原的、鲜活的实践资源开展监狱学研究,从理论上给以正确的回答。诸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给罪犯改造工作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监狱改造如何在法治中国、平安建设中发挥作用?如何在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背景下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监狱服刑罪犯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及采取什么对策?刑事法律、政策的调整对监管改造带来的挑战及如何应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对罪犯进行科学、文明、有效的教育管理?监狱改造社会目的与经济目的是什么关系?改造与安全孰轻孰重?刑罚惩罚与保障罪犯人权如何摆正?罪犯的监狱化和社会化如何协调?监狱信息化与干警直接管理的关系如何摆放?如何处理狱务公开与监狱保密的关系?罪犯的改造质量怎样科学衡量?监狱执法如何防止司法腐败?等等。对这些监狱特别是罪犯改造工作实践中提出的新课题必须勇敢面对,努力探索,力求作出科学的解释和阐述,助推中国监狱学自己话语体系的构建,以更好地发挥监狱理论对监狱工作特别是罪犯改造实践的指导作用。
——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因子。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把握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20]需要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在当下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人以为西方的理论可以照搬,一切都是外来的好,面对自己的伟大历史和巨大思想遗产采取背对的姿态,这显然是不可取的。
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优秀因子浩若星空,作为一个中国人,不管你意识到没有,中华传统文化基因都存在于每个人的血脉之中。从监狱的角度看,在我国监狱古代监狱文化中,别的不说,先后三位狱神的产生、演进的历史,就反映出了监狱价值观的发展历程,舜时的皋陶,作为一个直臣,以“善察人心,决狱明白”,体现了决断是非的公正文化,在监狱历史上得到久远传承。汉代的萧何,作为制定《九章律》的“定律之祖”,以“定律令,平刑狱”开启了监狱法治的先河,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明代的亚夫,作为一个狱卒,以除夕放犯人回家探亲的良善之举,种下了狱制文明的种子,为世人广为传颂。
中国古代,自周礼的产生及其影响,成就了中华自古以礼仪之邦的美誉。礼的作用,在于教化人们礼仪,明耻、明德,而法的作用则在教化的基础上禁暴防淫,止奸绝本。礼和法的融合,产生了“礼法”思想,强调“德主刑辅”“礼法并用”,并对古代中国刑律的制定和监狱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早在西周时期中国的监狱治理就已经在倡导“敬德保民”“明德慎罚”“礼乐刑政”的礼法文明,把教化罪犯促使其改恶从善作为监狱治理的基本出发点,以后在历朝历代一直得以延续,在近代,狱制改良先驱沈家本,以其熔铸东西的胸怀,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作出了“观其监狱之实况,可测其国度之文野”的重要论断,提出了以感化为中心的新型监狱改良思想,这些理论和思想虽然在当时没有全面付诸实践,但开启了中国监狱改造、教育的大门,对后来乃至当代监狱教育、感化、挽救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准备,一直到了民国时期的监狱,也采用对罪犯教育以“明刑耻之”:如江苏第三监狱监房的编号按照“知”“过”“必”“礼”“义”“廉”“耻”进行排列。设于南京老虎桥的江苏第一监狱,其监舍也是按照“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温良恭俭让”依次进行监舍编号的,而在管理上,除苦役外,教育上也更多地用礼义廉耻等传统儒学经典“明耻”。这些监舍编号,不仅可以看作是最醒目的监狱标语,也可以看作为当时的治监理念。[21]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治监礼法思想也得到传承,并在现代监狱以新的形式出现,例如山西太原第一监狱坚持德法并举,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罪犯普遍存在“缺忠孝、缺仁爱、缺诚信、缺礼义”的根源性问题,针对性地系统开展了“国学经典”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他们树立“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人生价值理念,收到了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福建宁德监狱坚持以德育人,罪犯立德的主要内容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称为“八德”,通过德育,使罪犯实现认识自身行为、与人和谐相处、关心孝敬家人和树立国家观念的最终目的。尽管传统的礼法思想含有一定的糟粕,且多做表面文章,名不副实,但也不乏含有人性、人道的精华,是可贵的文化基因,理应为今人传承。中国监狱学独特的传统文化基因,不仅具有本土化的特色,也是对世界监狱学宝库的独特贡献。但是,独特的、富有价值的传统监狱理论精神在当下并没有得到很好弘扬,如“以罚代教”就在一些监狱干警中很有市场。不弘扬传统监狱礼法精神,将使中国监狱学无根可立,更谈不上拥有自己的话语体系。贯通中国监狱学发展的精神血脉,深入提炼精神特质,已是中国监狱学发展的当务之急。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传统的优秀文化因子要继承,但也要看到,近几年来在监狱理论研究与实践中,一些人死抱传统,甚至对“弟子规”“二十四孝图”不加分析和选择、把混杂于中的宣扬封建糟粕的东西也一股脑儿地引进监狱教育,作为罪犯的精神食粮,这是值得警惕的。对传统文化包括监狱文化的继承要坚持古为今用。意大利哲学家、历史学家克罗齐有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22]如果说历史研究是离不开研究者的当下情怀的,那么我们今天对中国传统文化包括监狱文化的研究,也必须从中国监狱现实出发,发掘和寻找中国传统文化包括监狱文化对当下监狱改革与发展富有建设性的菁华和理论资源,剔除糟粕,给中国传统文化包括监狱文化注入新的内容,以更好地为现实服务,为构建中国监狱学自己的话语体系服务。
——以宽广的眼界借鉴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监狱法治的合理成分。所谓宽广的眼界,是指要用深远的眼光和世界的全局眼光来关注事物的发展变化,探求其内在规律。[23]中国监狱学要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并不意味着我们站在文化保守主义的立场上,而应该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所言“立足中国,借鉴国外”[24],既坚定地站在民族国家的立场上,又将民族国家放置于全人类范畴考量、定位,用开阔的世界性眼光打量中国的监狱学领域。因此,要求我们首先,要有世界性的眼光。在知识经济、互联网的新时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向全人类提出了许多共同的问题,包括犯罪治理、监狱治理等问题,监狱学研究如果缺乏世界的眼光,就无法体现时代的要求,另外外来文化和本国文化可以做到互补。如果说中华传统文化“贵德”,重内心修炼;而西方文化则“尚法”,重外在规训。由于东西方历史地理条件、文明演进路线和国家治理思维的差异,欧美发达国家的法治在某些方面较我们发达,其监狱治理与罪犯矫正思想和制度,在某些方面较我们科学先进,因此,我们在监狱理论与实践的探析过程中,应该将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些已经经过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法治特别是监狱法治方面的成功经验借鉴吸收过来,其中如监狱行刑的人道、公正、开放、创新等理念以及实行细目化的循证矫正、分类改造、心理矫治、信息化运用等等,以丰富中国监狱学的话语体系与实践运作。当然,我们在借鉴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监狱法治的合理成分时要注意结合中国的国情和狱情,不能盲目照抄照搬。其次,要有多样性的眼光。经济全球化并不排斥多样性。当前,不仅世界政治格局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就是经济和文化的多样性仍然是一个发展趋势。从根本上讲,多样性是社会生活的本质特征。作为监狱学的研究必然要适应这种多样性的要求,就监狱学而言,这种多样性象征着作为中华民族在这个世界上,中国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的必要性,意味着我国的监狱学有着可以与世界对话的能力,表现着一个民族不愿寄生、享受他者而愿用自己的理论与世界一道共创天下,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平分秋色,我们要有这种自信和气度。让世界知道“学术中的中国”“法学中的中国”和“监狱学中的中国”。共同推进人类监狱学发展,为预防和减少犯罪,增进人类福祉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我国监狱学已有百年历史了,作为老一代中国社会现代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那一代监狱学者,如沈家本、王元增、赵琛、孙雄、严景耀等人,在他们身上既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监狱思想的精粹,同时又具有鲜明的现代意识和现代精神,或者毋宁说,他们监狱思想的形成过程,就是中国社会转型和监狱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个性化缩影,他们无一不是西方现代监狱思想和中国传统监狱智慧相结合并植根于中国监狱土壤中的产物,相互映衬,相映生辉,共同谱写出现代化交响曲中属于监狱领域的辉煌乐章,这是一笔丰厚的思想遗产和理论财富。而在新的时代,我们既要让薪火相传,又要有更大的作为,围绕中国和世界监狱行刑变革与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加强中国监狱学自己的话语体系的构建,着力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监狱理念、主张和方案,让世界知道一个“监狱学中的中国”,为中国乃至人类的监狱事业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