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 一见钟情,公务员牵手大龄女
他和她能走到一起,当时令许多知情人尤为惊叹!
在县政府工作的姚晓辉,父母都是邢台国企退休职工,家境殷实。他本人生于1985年11月,1.80米,精干帅气,走到哪里都会叫人眼前一亮。可造化弄人,如此优秀的姚晓辉陆陆续续见过不少女孩,不是这原因就是那问题,总以失败告终。
而她叫唐莉梅,现年32周岁,1.51米,时尚、前卫,大学毕业后,在移动公司做小职员。这6年来120次相亲屡屡碰壁也给她和父母带来许多烦恼和忧愁。
他居然愿意和比自己大五岁的女孩牵手!2013年1月17日,经人介绍,两人初次在公园见面,唐莉梅对眼前的“高富帅”怦然心动,可年龄与身高差距让她信心不足。哪知姚晓辉被她那白皙的皮肤、含情脉脉的大眼睛、甜甜的笑靥深深吸引,认定她就是自己的“灰姑娘”。那天气温很低,北风吹在脸上让人隐隐作痛,可彼此一见钟情的两人却谈得十分火热,都备觉相见恨晚。
短短两周,小姚和莉梅就深深地坠入了爱河。闲暇时,两人一起漫步在达活泉公园;周末,一起驾车去郊区登山……小姚每天车接车送女友上下班,让莉梅在同事面前赚足了面子。有天晚上,小姚送她回家,路上受了风寒突患感冒,高烧38.5度,但第二天一早还是驾车准时出现在女友面前。这样吃苦、体贴的好男人自己真是没白等一场……莉梅盼着早日将幸福拴牢。而姚晓辉对莉梅更是依赖有加,总是第一时间跟她诉说自己的喜怒哀乐,恨不得与她寸步不离。
在两人相识的第15天,姚晓辉再也按捺不住成婚的欲望,勇敢而真诚地向她求婚。唐莉梅羞红了脸。“晓辉人品、素质都好,家境也不错,又是亲朋好友介绍的,知根知底一定没错……我和你爸不也是先结婚再谈恋爱嘛,这么多年过下来,不是很幸福吗?我支持领证!”父母的赞同,更让莉梅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 闪婚闪离,爱也匆匆离也匆匆
2013年2月1日,是小姚和莉梅终生难忘的日子。这天大早,两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手牵手来到桥东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领证就是合法夫妻了!当晚,姚爸爸在酒店宴请亲家吃饭。他拿出5万元积蓄说:“领证前,亲家没有开口谈彩礼的事,莉梅也表示跟晓辉结婚啥也不要,但结婚毕竟是终身大事,这是5万元彩礼……等过了正月找个好日子就把两人的婚事办了。”
“好!”大家不约而同举杯畅饮,一旁的媒人也为自己促成这段美好姻缘笑开了花。
晚宴后,莉梅挽着丈夫的胳膊,上了车,来到了一家宾馆。姚晓辉悄悄告诉莉梅一件喜事:“爷爷住的小院就要拆迁了,咱爸说到时给咱俩一套新房住……”听后,莉梅幸福地投入晓辉的怀抱。
出了正月,就在小姚张罗装修新房迎娶莉梅进门时,姚爸爸却因脑溢血住进了医院。姚晓辉担负起照顾爸爸的重担,莉梅下班后也会来伺候公公,约好的婚期不得不耽搁下来。
就在此时,姚晓辉和莉梅的感情也逐渐出现了裂痕。“我睡眠轻,有动静就没法睡,而晓辉总打呼噜,声大得像火车鸣笛,吵得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我说他,他还打趣:‘你睡觉才打呼噜呢!’真气人……”晚上,晓辉倒下就睡而莉梅常因睡眠不好苦恼万分。
一些朋友的玩笑话也困扰着小夫妻。“找个岁数跟老妈差不多的媳妇,你四十时她都奔五十的人了,谁照顾谁呀……哈哈。”虽说小姚满不在乎,心心念念着顺利迎娶女友。而莉梅心里很不踏实:小姚毕竟小5岁,青春易逝,尤其是女人,到时候人老珠黄丈夫抛弃怎么办?所以婚礼前她提出了新要求:“你家还要准备20万元新车一辆、100平方米现房一套,婚礼后,你父母若对我不好,我们就分开住,我不管伺候他们!”
面对这些问题,姚晓辉又气又急,又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两人越闹越僵。去年5月下旬,小姚和莉梅爆发了“战争”,莉梅还受了伤,最后拨打了110,惊动了民警……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两人的情感跌入了低谷,两家不得不取消了婚礼。姚晓辉仍期待着莉梅能回心转意,哪知在他陪妻子过完33周岁生日后,莉梅却到法院起诉离婚,还要求依法分割姚爷爷小院换来的三套房产以及冰箱、彩电、洗衣机等夫妻共有财产。
◎ 对簿公堂,质疑是否“共同生活”
面对主办此案的法官,姚晓辉再三表示不同意离婚,希望能与唐莉梅和好如初。其实,法官也想通过调解将莉梅从离婚路上拽回来。但是几经努力,调解以失败告终。
2014年1月22日上午,桥东区人民法院鉴于这起离婚案并不复杂,决定采取独任制,开庭审理了此案。
昔日的一对小夫妻如今站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各执一词。莉梅诉称,姚晓辉爷爷所住的小院去年初就要拆迁,他们家原本分两套住房,可是我曾跟晓辉带着结婚证找过开发商,证明姚家增加了新成员,这样一来现在可分得三套新房。所以,新增的那套新房交工后,应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但现在离婚了,该分我一份!
被告席上的姚晓辉依然对莉梅恋恋不舍:我不同意离婚。我和莉梅认识时间虽短,但感情真挚。领证后,我们商讨婚礼事宜,又给了莉梅彩礼5万元和“三金”饰品。婚礼前,因不能满足她的其他要求,她才冲动离婚的……如果法院确实认为我们双方感情已破裂,判决离婚,请原告返回5万元彩礼及“三金”饰品。
对于三套房产问题,被告姚晓辉不仅拿出爷爷的房产证,还拿出《房屋拆迁方案》和《房屋估价结果通知单》证明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姚爷爷个人财产,姚家还没跟开发商签订协议,原告所说分得三套住房并不存在。此外,他还向法庭出示了姚爸爸购买冰箱、彩电等家电的发票。
开庭前,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姚爷爷的小院至今还没有拆除。拆迁补偿方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按房屋面积补偿;另一种按居住人口补偿,人口以户口本为依据。具体采取哪种补偿方案仍在协商中。法官认为:唐莉梅只是和姚晓辉领取了结婚证,并没有将本人户口迁入姚家户口簿上。房屋系姚爷爷个人所有,无论哪种补偿方式,唐莉梅都不可能分到拆迁补偿。
这样一来,法庭上双方争议焦点转移到领取结婚证后,姚家送给莉梅的5万元彩礼及三金首饰该不该退还的问题上。《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支持。因此,要不要退还这些彩礼关键是领证后,两人是否一起“共同生活”。
法庭上,莉梅说:“姚家只是说给5万元彩礼,实际上我并没有收到。”然而,她却拿不出证明自己没有收到5万元的证据。对于是否“共同生活”她辩称:“领证当晚,我们便到宾馆‘开房’同居生活了。2013年春节,我和姚晓辉父母共同生活在左岸春天小区,并和姚晓辉一起到沧州老家拜年,双方亲朋好友都认为我们是夫妻关系并且一起生活。去年3月,他父亲做手术,我作为儿媳天天在医院照顾。”
按莉梅的说法,一起度过三个月美好时光,应算夫妻“共同生活”。对此,姚晓辉称:“举行婚礼前,莉梅一直住在娘家。后来,由于莉梅索要财物增多,我们吵得很凶……实际上我们并没有在一起生活。”他向法官提供了30条短信,证明两人闹矛盾,唐莉梅住在娘家、“躲”着他的事实。
庭审过程中,牵线的红娘也现身法庭:“那天晚上在饭桌上,姚爸爸说给了5万元彩礼……去年冬天,他们吵架了,姚晓辉找我去调解。当时,两人为钱的事吵得很凶,最后莉梅说让姚晓辉拿出5000元。当时,小姚的5000元是经我手给她的。后来,两个人和好了。我还说结婚后,让姚晓辉把工资卡交给莉梅保管……当时,姚晓辉还将1万元的银行卡也给了莉梅。”
莉梅为证明一起“共同生活”向法庭递交了她在姚晓辉家卫生间洗漱的照片,但没有拿出关于拆迁补偿的有利的证据。于是,她的诉求陷入了被动局面。
◎ 法院判决,女方退还彩礼3万元
2014年3月19日,桥东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唐莉梅与被告姚晓辉离婚;原告唐莉梅退还被告彩礼3万元。
接到一审判决书,闪婚闪离的唐莉梅没分得一分“夫妻共有财产”,还要再退还3万元彩礼,她郁闷至极:“我没有请求法院分割彩礼,却判决我返还3万元彩礼,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此外,主审法官的爱人与被告父亲是同一单位同事,有利害关系,没有回避,程序违法。”
于是,唐莉梅以超出诉讼请求和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2014年5月26日,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审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涉及彩礼纠纷作出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上诉人无证据证实主审法官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不符合应当回避的范围。对于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应当以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居住,相互照顾为标准。双方虽然领取结婚证,但并未举行婚礼仪式,上诉人所提供的洗漱照片不能证明与姚晓辉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因此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共同生活”标准。另外,唐莉梅无任何陪嫁财物。因此,一审法院判决女方返还3万元彩礼并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期盼二审法院改判的唐莉梅又以败诉收场。没多久,她以姚晓辉借款22000元至今未还为由,申请再审。但是,法院再次组成合议庭审查后认为,唐莉梅主张姚晓辉借款22000元,没有证据可以证实,不予支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作出驳回唐莉梅再审申请的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