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不工作 在家啃老被驱逐
经典案例
徐先生和朱女士在1980年结婚,但婚后多年无子女,直到5年后才终于迎来儿子徐某的降生。夫妻二人对儿子百般疼爱,从不让儿子做一点家务,儿子想要什么就给买什么。徐某在小学时还当过几年班长,后来怕班务繁重影响学习,朱女士还专程到学校找班主任老师要求不再让儿子担任班长职务。高考时徐某考上了北京市一所大学,但是住校才不到一个月,就说跟宿舍同学相处不好。朱女士担心儿子在学校受欺负,就让徐某每天上完课回家住,继续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大学毕业后,徐某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徐先生便把儿子安排到同学的公司。徐某在该公司工作三个月后,便说工作没意思,同事不好相处等,最后干脆辞职不干了。此后徐先生夫妇又帮忙给儿子联系过几家工作单位,但是徐某均推说“没意思,不想干”,一直闲在家里,每天睡觉、上网,向家里索要生活费,也不再去找工作。
2013年,徐某在网上认识了女孩小静,此后就经常带小静回家过夜,甚至发展到长时间同居。徐先生夫妇对此非常不能接受,从谆谆教导到严厉斥责,最后都升级到了大打出手。儿子不知悔改,还振振有词地说:“没工作也有权利恋爱”“作为父母,你们有义务养我”。徐先生和朱女士无奈之下,将儿子徐某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其搬出徐先生名下位于海淀区的房屋,限期腾房。截至起诉时,徐某已经年满29岁,大学毕业后在家做了整整7年啃老族。
法槌定音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当时没有工作,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是因其主观拒绝劳动、不愿自食其力造成的,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因此,父母对“啃老族”没有抚养义务。2014年7月,法院判令徐某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搬出徐先生夫妇的房屋,将房屋清理腾退完毕。判决生效后,徐某拒不履行,仍然继续居住在涉案房屋内。徐先生夫妇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徐某百般阻挠,并对自己年迈的父母声嘶力竭地吼道:“你们就是想逼死我,我要让你们断子绝孙!”面对多年来被溺爱的儿子如此歇斯底里,徐先生夫妇老泪纵横。
法律解析
在这起案件中,涉案房屋登记在徐先生名下,属于徐先生与朱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物权法》第34条、第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徐某作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无权违背物权人的意志,强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内,因此,徐先生和朱女士要求儿子徐某腾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本案提醒:少年强则中国强。希望广大家长及全社会都要关心下一代,千万不要过分宠爱孩子。在教育孩子好好学习的同时,也要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孩子自食其力和独立生活的能力。还要树立孩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的贡献!
法条链接
《物权法》第34条、第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