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早协议
履行登记手续之后,男女双方便可以正式以合法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在婚姻生活中,很多财产上的问题,比如赠与等在夫妻感情面前都显得有些微不足道,很多夫妻怕谈这些问题“伤了和气”,殊不知,一旦婚姻破裂,这些曾经无视的“小问题”才真正“伤了和气”。
14.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你估计未来婚姻一旦出现裂痕,财产方面的纠纷无法避免,或者你根本不想在离婚时与对方就财产的问题纠缠不清,简单的方法只有一个,进行财产约定。
为了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利益,使得财产协议更具正式的法律效力,还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办理公证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审核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双方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当然,即使不公证,夫妻间的财产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也是有效的。
15.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事先没有约定的前提下,仍然有一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个人婚前财产。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即使未经公证,只要有证据证明属于一方婚前的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婚后一方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侵权损害等取得的医疗费、赔偿费,离婚时不宜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这部分费用与特定的人身有密切联系,只能归身体残疾或受到损害的人单独所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男士专用的刮胡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
(5)夫妻各自因荣誉得到的奖品、奖金视为个人特有的财产。这类奖金是因个人荣誉取得的,有着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16.婚房归谁所有?
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十分普遍。特别是按中国的传统及婚嫁习惯,一般由男方提供住房,房产一般也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往往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屋应该归谁?是否会出现“老公变房东让男人一片叫好、女人一片抓狂”的情况?
2011年8月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离婚时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解释第10条具体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当下适婚的年轻人,已多为80后、90后独生子女,接受父母的房屋馈赠比较常见。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离婚时该归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也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的情况作了进一步规定。该解释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7.离婚时财产分割有何原则?
如果没有约定,夫妻任何一方又不愿意对财产让步,那么只有依法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分割财产的规则是共同财产均分,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割出来,夫妻如对共同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处理,但约定必须合法;没有约定的,可根据共同财产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还要给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以补偿。对于生活困难的一方,另一方也应给予适当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