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辅导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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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类案件清单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针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所谓“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这类行为具体包括:

1.《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国务院最终裁决;

2.其他法律规定的最终裁决行为。

解读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行政复议法》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