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同一事故多人死亡的同命同价原则】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注解
本条是对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这里需要注意几点:一是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并非确定死亡赔偿金的一般方式,若分别计算死亡赔偿金较为容易,可以不采用这种方式;二是根据本法的规定,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原则上仅适用于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案件;三是本条特别强调,对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只是“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而不是任何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案件都“必须”或者“应当”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四是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原则上不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收入状况等个人因素。
应用
19.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死亡赔偿金的确定依据。依据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1)死者年龄小于60岁时: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2)死者年龄大于或等于60岁,小于75岁时: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实际年岁);(3)死者年龄大于或等于75岁时: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但在同一次事故中,可能因为受害人的年龄差别以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不同,导致不同受害人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并不相同。为此,《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同时,需注意《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损害赔偿计算的标准时,即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
配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