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雝和鸣”
与配合典礼仪式的职能相呼应,与“发德”“示德”的内容相协调,周代雅乐还有一个突出变化,这就是在乐调方面开始向着婉转柔和、雍容典雅的风格转变。《周礼·春官·宗伯》述“大司乐”之职,其中就提到“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从“淫”“过”“凶”“慢”这些提法来看,这所禁的声音,无疑是那些刺激、狂放、野蛮的乐舞之声;那么,与此相反,周代雅乐所追求的自当是不尖不利、不促不急、抑扬顿挫、和谐中节的乐调和声音。《诗经·周颂·有瞽》是成王行祫祭之礼(即合祭远近祖先于太祖庙)时配唱的乐歌,其中较多提到了祭礼用乐的情景:
该诗提到了周人用于礼乐演奏的多种乐器,有钟、有磬,有鼓、有柷,有管、有箫,打击、吹奏交响合鸣;更值得注意的是其鼓乐合奏出的声音效果是“肃雝和鸣”,即一种庄重典雅、雍容和谐的喤喤之声。至于周人在乐舞中所配唱的歌曲、在典礼仪式上所“升歌”的乐诗,其乐调也自应是婉转和谐、控制有节的。
说起来,周人礼乐仪典中所唱的歌大多见于《诗经》中的《雅》《颂》部分,其歌章风格调式的秩序、雅重尚可见到,然其乐调失传既久,今已无缘感知。不过,《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有一段吴公子季札在鲁国“观乐”的记载,其中季札关于《诗经》诸乐章的评论,虽偏于诗歌的内容和总体风貌,多少也涉及一些声乐特色和效果方面的问题,或可使我们从中推知一二。比如鲁国乐工“为之歌《颂》”后,季札曰:
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逼,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率直而不倨傲,委婉而不屈折,亲近而不过密,相距而不离析……一切都是如此恰到好处,可谓中和至极。其中“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特别值得注意,“五声”即宫、商、角、徵、羽五个音阶,“八风”当指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音(见于《周礼·太师》)所创造的八种声音效果,“节”即节奏,所讲的正是歌曲的声乐色调,而其特点,正在于既平且和,张弛有度,温婉动听。
就这样,在制礼作乐的文化氛围中,周人的审美活动首先便以一片隆重和平的音乐歌舞之声展现出其特有的风貌。以此为契机,音乐艺术在周代获得了极大的刺激和发展。周人宫廷乐舞已经相当丰富,既有用于大型宗教祭祀活动的传统六代乐舞,包括黄帝之乐《云门大卷》、唐尧之乐《大咸》、虞舜之乐《大韶》、夏禹之乐《大夏》、商汤之乐《大濩》、周武王之乐《大武》;又有用于日常典礼享乐活动的各种小舞,分“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人舞”等名目。此外还有散乐(主要是民间乐舞)、四夷之乐(交流而得的其他民族乐舞)、房中乐(多用琴瑟伴奏)、诗乐(其中“风”里的“周南”“召南”作为乡乐常用于房中乐,“小雅”用于宴飨,“大雅”用于会朝和其他重要礼仪,“颂”用于宗庙祭祀)等。周代乐器见于记载的多达近七十种,仅《诗经》中提到的即达二十余种。与此同时,已出现了依据主要制作材料命名的八音分类法,即金(青铜乐器钟等)、石(石磬、玉磬等)、土(陶埙等)、革(蒙皮发声的鼓类等)、丝(用弦发音的琴瑟等)、木(柷、敔等)、匏(葫芦制笙、竽等)、竹(竹制篪、箫等)。正如上述季札评诗乐已经提到“五声”,宫商角徵羽五声之分也是此时的创造。
值得注意的是,从上述歌舞已经出现诸如小舞、散乐、四夷之乐来看,随着周代礼乐实质上对宗教神灵意识的淡化,周人的歌乐舞蹈显然开始向人间化、世俗化演化,这实际上便为当时特别是此后俗乐的繁荣和审美型音乐艺术的发展开启了一片新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