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范风险
本书所称防范风险,实质上指的是识别并控制委托人拟签订的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简以防范风险代之。防范风险是律师审查合同的首要目的,这一点是律师行业的共识,但如何进一步领会这一目的的内涵却见仁见智。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以理解:
1.识别风险
识别风险是防范风险的前提,如果不能识别出风险,就谈不上防范风险。所谓识别风险,是指律师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或潜在的法律障碍,这也是委托人愿意聘请律师进行合同审查的根本原因。因为委托人的“长项”和关注点是该合同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和可预期性,对于该合同的法律问题往往处于不(尽)知或忽视的状态,而对于法律规定和司法裁判规则的谙熟恰恰是律师的“长项”,也是律师的核心本领。
从律师识别风险的依据来看,合同的法律风险可以分为专业型风险和经验型风险两大类。所谓专业型风险,是指合同与其相关的可适用的法律法规之间背离或违反的风险。例如,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违反前置审批程序规定,超过法定的限度(如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出法定范围约定管辖,等等。此类风险,直接关乎该合同的合法性问题,属于根本性风险,是律师首先要进行识别的风险类型。对于此类风险,需要依靠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即根据与该合同有关的基本法律常识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审查和识别。所谓经验型风险,是指根据交易经验或司法审判实践经验,该合同在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比如在合同双方义务互为前提的情况下的履行顺序及衔接、违约责任过于含糊、违约金比例过高、合同义务与违约责任不对应、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等问题。识别此类风险,需要律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包括其他客户类似交易的经验及类似合同案件的司法裁判规则等)和高度的责任心。一般情况下,对于第一类风险,律师均可进行有效识别,也应当有效识别,因为这是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必须具备的能力,而对于第二类风险的识别能力则是区分律师审查合同水平和责任心的关键因素。
2.分析风险
在进行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律师需要对发现的风险进行分类和分析,主要应当分析该风险对于委托人合同目的的影响以及可能给委托人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风险。从风险的来源和影响力角度来看,合同风险可以分为法律风险、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三类。法律风险是指由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不符合法定要件而产生的风险,通常会影响合同或者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或者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技术风险是指由于合同内容不周延、可操作性差而导致合同履行障碍或产生争议的风险,通常影响的是合同的履行过程,增加履行成本或履行难度。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合同相对方缺乏履约诚信和履约能力而带来的履约风险,通常影响委托人合同目的的实现或产生合同纠纷。律师在审查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分析合同所存在的各种风险,并客观评估这些风险对合同本身以及对委托人的影响程度,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从商业经营角度来说,没有不存在风险的合同,再严谨的合同也可能会因为客观的情势变更或主观的故意违约而受到影响。律师的职能在于发现并分析提示法律风险,可以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但不能也不宜代替委托人做决策,委托人可以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来做出选择是继续进行该交易或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交易或者是取消交易。
3.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律师应当针对不同的法律风险向委托人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建议,以便委托人进行选择和决策。律师提出的建议措施,应当具备合法性和可行性。合法性是基础,自不待言。而可行性则需要结合合同双方的交易地位、交易步骤、交易目的、交易习惯、履约能力等综合因素来进行设计。比如,若委托人的付款内部审批程序非常复杂,需要30天以上方能完成付款,则在付款时间条款方面就应当建议委托人进行相应的调整(不宜少于30天,否则极易造成委托人违约)。再如,在广告设计合同中,如果仅约定了设计方的设计周期,那么就应当建议委托人补充约定委托方提供基本素材和要求的时间,且设计周期应当自委托方提供素材和要求后开始计算,否则,设计方极有可能因为缺少基本素材而无法启动设计工作,进而造成设计工期违约。若律师提出的建议措施不可行,则无法得到合同双方的认可和采纳。比如,在委托人的交易地位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律师提出的对于委托人较为有利的条款(比如将管辖约定到委托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就极有可能不被相对方认可和接受,律师的该项建议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