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看:动眼
所谓多看,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多参阅合同文件范本。二是多看其他人修改合同的方式方法。正所谓“见多”才能“识广”,通过“多看”,可以拓展自己的视野,完善自身的思维。
就第一层面的含义而言,主要是参阅其他类似合同文本。社会经济现象纷繁复杂,层出不穷,有些交易行为是我们所熟知的,如买卖、租赁、赠与、运输,等等。而有些属于新生事物(所谓新生事物,是相对而言),如未来货权质押、光伏发电、PPP等。还有些属于专业领域的交易,如建设工程、软件开发、版权贸易等。律师不可能“三百六十行”行行精通,因此,对于熟悉的应该更深入,对于陌生的应当熟悉。如何达到熟悉?“借鉴”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也是学习的途径之一。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所提倡的借鉴,绝对不是抄袭,而是通过查阅类似的合同拓展自己的视野,完善自己的思维。在律师行业中,每个律师的专长可能各不相同,同时也有很多的优秀律师会分享自己的心得和经验,在信息化时代,获得这些信息并不困难,对于一些自己并不十分熟悉或者熟悉程度不够的合同,可以通过查阅其他律师和相关专业人士的类似范本来为自己提供参考资料,或者是把其中自己认为写得比较全面和准确的个别条款或是通用条款(如通知与送达、管辖、附件、不可抗力等)摘录下来,作为素材,加以研读和运用。此外,对于一些运用广泛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汽车销售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国家有关部门、个别的律师协会,都有相应的示范文本,这些示范文本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该类合同所涉及的主要条件均有相应的表述,将空白处据实进行约定后一般不会有重大的瑕疵或者遗漏。
就第二层面的含义而言,指的是观看他人审改合同。主要是针对实习律师或者初入门者,其经验相对较为欠缺,思维方式不成熟,面对一份待审合同时,甚至无法找到切入点,不知从何着手修改。在这种情况下,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看指导老师如何修改合同。其原因在于,对于初学者或实习律师而言,临摹是一种最直接的学习方式。在笔者所指导过的实习律师中,很多人都是在笔者审改合同时在旁边一边观看一边询问,笔者也同步予以讲解,实践证明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帮助实习律师提升合同审查水平。实际上,指导老师审查合同的过程是在演示或者示范如何审改合同,通过观看指导老师审改合同,可以起到“照方抓药”的示范性作用,也可以达到提升合同审查水平的目的。当然,在“观看”之前,应当先熟悉待审合同,并进行必要的思考(即如果是自己审改,会从哪些方面着手并提出何种意见),如此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