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思维体系与实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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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审查的四个步骤

所谓步骤,是指事情进行的程序。之所以需要按照步骤进行,其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在的逻辑联系,前一步往往是后一步的前提和依据,没有前一步,就无法进行后一步。科学合理的步骤,能够让事情按照既定的计划进行,能够顺利实现行动目的。如果不按步骤办事,则可能顾此失彼,漏洞百出,进而影响目的实现。就合同的审查而言,同样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也就是说,当客户将待审合同提供给律师后,律师应当按照一定的步骤来进行审查,既要保证审查的质量,还需要保证审查的效率。实践当中,有的律师习惯于把合同分为主体、正文和签署三个部分,拿到合同以后直接从合同主体开始进行审查,逐条审查到最后。这种审查步骤,不能说有错,但往往容易陷入既定的合同条款审查之中,思维被合同文本牵着走,跳不出来,不能从整体上对合同进行审查和把握,其审查的合同往往浮于表面,审查的深度不够,有的甚至成为对个别文字、标点符号的审查,仅起到校对的作用。当律师的思维陷于既有合同文本所表达的信息之中时,容易导致“当局者迷”的状况发生,即使能够在审查合同条款时同时将缺项予以补增或者审查完毕合同条款后会审查合同的结构,也可能难以达到“旁观者清”的状态。

笔者认为,合同审查应当基于合同文本但又不限于合同文本,要有“由大及小”的思维方式,既要审查合同整体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又要审查具体条款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合同审查的深度,才能为委托人提供一份高质量的合同。从笔者的经验来看,基于“由大及小、层层递进”的思维方式,合同审查包括四个步骤,即审查交易模式、审查合同结构、审查合同条款和审查文字符号,其中审查合同条款是核心。具体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