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褪色的精神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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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的执政理念

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价值追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苏维埃政权作为新生的国家政权,不仅是工农劳苦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机关,而且代表了工农劳苦大众的利益,践行一心为民的执政理念。“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着草鞋分田地,夜走山路打灯笼。”这首脍炙人口、广为传唱的歌谣,是对苏区干部“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的执政理念最精练的概括。

1934年3月,第五次反“围剿”战争的关键时期,政府财政十分紧张。为减轻苏区政府负担,《红色中华》发出倡议,要求分了田的政府工作人员,自备伙食一个月;没有分田的工作人员,如果家里有钱的也可以自备伙食。这个消息发布后,中央政府土地部副部长、代理部长胡海第一个带头报名响应。他写信回家,请家里人送一个月伙食来。在胡海的带头下,中央机关很多同志纷纷报名自带伙食来上班。3月24日,中央劳动部、土地部、司法内务部及反帝拥苏总同盟等机关的工作人员,都自带伙食办公。

在中央机关的推动下,省、县、乡等机关工作人员也纷纷响应号召,自带伙食办公。1934年4月,江西省苏维埃主席、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刘启耀,在省苏维埃政府机关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上,向大家宣布:“为了节省粮食,支援战争,我从4月份开始自带粮食办公,直到粉碎敌人的第五次‘围剿’为止。”此后,刘启耀每天都自己带着米和菜到省苏维埃机关上班,不要公家发的伙食费。他的妻子实在看不过眼,笑话他说:“你是省主席,连一口都弄不到吃。”还说:“老公老公,饭要我供。”刘启耀笑笑说:“现在革命没有成功,政府财政困难,需要你来供,等到革命成功了,吃穿不愁。”听到丈夫的话,他的妻子也不再有什么怨言,还主动把米送到苏维埃机关。在刘启耀的带领下,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也不再领取政府伙食费。

1933年7月,兴国县在全苏区发出倡议,凡是家在苏区的干部都自带伙食办公。兴国县的倡议发出后,公略、万太、赣县、瑞金等县继起响应,很快扩展到全苏区,“自带饭包”蔚然成风,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江善忠担任乡苏维埃政府主席后,坚决不拿工资、不吃公粮,办公时候都是从家里带饭来吃。有一天,他背着干粮袋回家取米,发现母亲身体不好,又恰逢妻子刚生完小孩,母亲把家里仅有的两升米倒给他。临走时,江善忠不忍心,又偷偷把米倒回去,自己回到乡苏维埃机关,一边挖野菜充饥,一边坚持工作。

毛泽东指出:“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他们不论遇着何事,总是以群众的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因此他们就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这就是他们的事业必然获得胜利的根据。”“自带干粮去办公”真正体现了苏区政府工作人员艰苦创业、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这种精神是苏区革命斗争实践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精神财富,是值得我们今天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思考和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