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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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解读应注意的三个问题[1]

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当代解读,是处于当代条件下的我们,带着一定的问题,结合相关的文献或文本,清除一些不合理的附加,力图阐扬其当代价值,以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理论支持所做出的努力。但由于解读的主体不同,主体所关注的问题不同、所选取的文本不同,即使面对相同的文本,由于各自所侧重的方面和重点不同,自然也会形成不同的结论和争论。其中最大的分歧莫过于如何看待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关系,同时也涉及如何看待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关系,以及文本解读的作用及局限性问题。本文就围绕这些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如何看待文本解读的作用及局限性

中国人接受马克思主义,起初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主要是通过俄国这个中转站或二传手而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一生留下了大量的文献,其生前只正式出版了很小的一部分,大量的未完成稿、手稿、笔记、通信都是后来经过辨认、整理才公之于世的,苏联理论界在这方面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加之苏联当年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特殊地位,苏联理论界的解读成果便具有非常权威的影响。苏东剧变后,马克思主义的地位一落千丈,其在马克思主义研究方面的优势也丧失殆尽,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开放程度加大,西方国家的各种思潮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著作纷纷被介绍进来,极大地开阔了中国学者的眼界。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界的文本解读热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发生的。它是中国学者从一手文献开始独立地研究和领会马克思主义哲学精神实质的表现,也为整体性地摆脱苏联哲学体系的影响提供了基础,对于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重要意义。

这里的所谓文本,主要是指马克思恩格斯书写并留存下来的文献,包括已经出版的和还未出版的,经他人编辑的和原始的手稿,甚至还应包括那些已经散佚而尚未找到的东西,等等。严格意义上的文本解读,第一项工作就是搜集、辨析、整理、翻译这些文献,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全面比对和综合辨析,厘清一些概念的原始含义与延伸意义,搞清楚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具体发展过程,最终达到的是澄清马克思恩格斯一些观点本来的意思,以区别于后来人们的附加和发展。这确实是一项学术性很强、工作量很大、耗资甚巨、需要一些经过特殊训练的专家才能胜任的工作,是一项十分庞大的、需要多国合作的工程。等而次之的文本解读,是借助已经出版或已经翻译成中文的马克思恩格斯的不同版本的文本,悉心进行系统的阅读,分析在不同语境下对一些概念的不同使用及赋予的不同含义,结合其他研究性文献,尽可能地揣摩和贴近马克思恩格斯一些观点的原意,避免和防止断章取义、过度诠释的弊病。不客气地说,就目前情况而言,国内能够真正从原始文献入手进行严格意义的文本解读的人并不多,即使在非严格意义上进行文本解读的也不是多数。这方面的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文本解读只是我们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精神实质的一种途径、一种基础性工作,因而本身就具有自己特定的界限以及相应的局限性。尤其应该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改造世界”的哲学,作为一种随着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永远开放着的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体现,其本真精神和活的灵魂并非自足地存在于既有的文本之中,而是存在于与时代的相互作用、相互发明之中,存在于指导人民群众的革命性实践并不断实现自身的改革和创新之中。假如我们过分强调原始文本的权威性,似乎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存在于原始文本中,一种观点是不是属于马克思主义标准就在于有没有“文本依据”,这就容易导致封闭化和学院化,这种思路也属于“本本主义”或“原教旨主义”的思路。过度强调文本研究的重要性,甚至将之看作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精神实质的唯一途径和方法,看作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样式,那恐怕就是一种极端化的态度,而且是不利于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态度。

文本解读,无论做得多么严格、多么准确,本质上仍属于冯友兰先生讲的“照着说”的范畴,“照着说”固然很基础、很重要,可更重要的还是“接着说”。马克思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就在于它能够随着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在于它能够根据实践和科学发展中提出的新问题,人类生活中面临的新矛盾,其他非马克思主义学派提出的新挑战,在研究这些问题和矛盾、回应这些挑战中提出新理论、新观点,找到解决问题的新办法。这需要许多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需要不断总结我们的经验和教训才能达成。这不仅意味着要增加一些新成果、新观点,也包括突破和否定一些旧观点,包括马克思本人提出的一些观点。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是指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而不是一些个别的、具体的结论,更不是拘泥马克思恩格斯的词句。马克思逝世后的这一百多年,科学技术和人类实践的发展变化比马克思那时要大得多、快得多,我们面临的问题有许多是马克思想都没想到的,因而马克思是不可能留下针对这些问题的“文本”供我们研读的,我们只能遵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进行艰苦的研究,得出新的结论。这才是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途径。

二、如何合理理解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之一,由此奠定了马克思在历史上的地位。马克思实现的哲学革命最主要的标志、最核心的成果当然是唯物史观,而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创立的,是他们的“共同见解”。这些过去一直被当作基本共识的东西现在受到很大的挑战,而马克思与恩格斯对立的观点在文本解读中尤其盛行,由此造成很多的麻烦和混乱,有必要进行一些辨析。

我们知道,与苏联、东欧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强调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完全一致性不同,最先提出马克思与恩格斯对立的是西方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但他们实际针对的是以苏联哲学教科书为代表的所谓正统马克思主义哲学,即以物质本体论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在他们看来,这一体系是根据恩格斯以及列宁的一些论述连缀结撰而成并经斯大林钦定的,基本与马克思无关,甚至是马克思所反对的;恩格斯承认自然辩证法,是辩证唯物主义者,马克思则只承认社会历史领域的辩证法;恩格斯强调客观必然性,马克思则突出人的能动性,有的甚至认为恩格斯是唯物主义者而马克思是唯心主义者;等等。[2]受这些观点的影响,国内不少学者注意关注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差别问题,一些学者实际上认同西方学者关于马克思与恩格斯对立的观点,但考虑和顾及我们的意识形态背景,采取了一种“绕开恩格斯”或“搁置恩格斯”的策略,即用“马克思哲学”概念替代“马克思主义哲学”,试图通过“回到马克思”、直接与马克思的文本对话而揭示马克思哲学的真面目、真精神。

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是可以理解而且是合乎逻辑的,但若将二人对立起来,认为他们之间存在着根本的或本质的不同,恐怕就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没有什么真正的“文本”根据。以承认这种对立为前提而采取的绕过或搁置恩格斯的策略,只能造成更大的麻烦,陷入更大的困境。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会有一定的差异,这不难理解,也很正常,问题是这种差异是枝节性、技术性的还是根本性、本质性的。如果是根本性、本质性的,那他们“共同创立”马克思主义的说法就无法成立。依照马克思的性格和对学术观点的认真态度,他不会对这种根本性分歧长期隐忍而几乎没有丝毫表示,更不会把整理其理论遗产的任务交给恩格斯处理。再说,他们经常共同讨论一些问题,相互启发、相互辩难,如何通过现存文本分辨清楚哪些思想是马克思先提出的或恩格斯先提出的,哪些是马克思提出恩格斯做了解释和发挥的,这是一个很大的甚至无法克服的难题。再退一步,即使从解释学的角度把恩格斯看作马克思思想的第一个解释者,那么,如果与马克思处于同一时代、关注共同问题、共享同一文化传统并进行大量直接交流的恩格斯对马克思思想的理解和解释都存在着根本性的误解,那么一百多年后生活在另一种文化背景下的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我们的解释比恩格斯的解释更接近于马克思的原意?若这些前提性的问题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那么用现在流行的话说,这种“马克思哲学”概念的“合法性”就是很成问题的。

我认为,作为与马克思共同战斗、密切合作几十年的战友,作为马克思亲自指定的思想遗产的执行人,无论在马克思生前还是在马克思死后,恩格斯尽管在后来阐发和解释他们的共同见解的时候,有一些不很严谨、容易引起误解的提法,但他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共同创始人的地位是不能也不宜轻易否定的。我们不能把后世产生的误解都归到恩格斯头上,倒是更应该关注、分析后世产生这些误解的社会条件和文化条件,分析某种误解能够不仅成为正解而且成为社会主流思想的具体历史环境,从而为防止、纠正和超越这些误解提出合理有效的途径。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囿于观念史的层面,认为似乎没有恩格斯就不会出现后世的诸多误解,这恰恰是马克思坚决反对的思路。

三、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世界观”

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如当代许多论者曾指出的,是从哲学的根基处发动的,是以对整个哲学的颠覆性批判为前提的,是对哲学的主题、使命、思维方式的根本转变,所以作为其核心创新成果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如此之新,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与旧哲学的断裂都是如此明显,以至恩格斯说:“这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3]。应该说,恩格斯的这个论断与马克思关于“消灭哲学”“哲学终结”的思想是一致的,也是其重要的、一贯的观点。

他们这里所说的哲学,特指那种旧哲学,是为了强调他们的基本出发点、基本思路和最终目的与以往哲学家们的革命性差别。对于马克思的哲学的特质,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恐怕最合适的就只能是那句最典型也因而被刻在马克思墓碑上的话——“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对于这句话,人们大都耳熟能详,可不见得都能真正懂得它的丰富而深刻的含义,比如,许多研究者虽然也强调作为改造世界的实践范畴的重要作用,但却未能将之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讲的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的思想和第十条讲的“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的思想联系起来,因而未能深刻理解作为“解释世界”语境下的“世界”概念与“改变世界”语境下的“世界”概念的本质性差别:前者是直观的只从客体角度理解的“世界”,客观必然性是最高原则;后者则是立足实践并被当作实践来理解的“世界”,核心是人活动的社会和历史,自然则作为社会的环境,是社会存在的一部分,是人类学的自然或历史的自然,实现人的自由才是最终目的。与对世界的这种理解相关联,以往哲学所孜孜以求的是把握整个世界的本质或本源从而解释一切,随着科学从哲学的母体中分化出去,这个宏大目标或是为科学发展所否定,因为这本身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或是部分地交由科学来承担。正因如此,马克思适应时代要求,在拒斥形而上学的同时,把关注点放在人类如何实现自身解放和自由发展的问题上,放在如何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的问题上。这样一来,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也就不是把社会与自然对立起来的那种狭义的人类历史,不再是“整个世界”的一个特殊部分,而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核心、为基础,把一切存在都当作、都理解为历史性存在的历史。“历史性”范畴既是辩证法的整体性范畴或最高范畴,也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统一的核心观念。

马克思创立的这种新唯物主义已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可我们许多人由于未能注意到这种差别,却仍然按照传统哲学对“哲学”的理解,努力把它恢复为“哲学”的样子,试图重建一种新的世界图景,一种对整个世界更加合理的解释和说明。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遮蔽了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革命性意义,似乎它只是使唯物主义“完整化”“严密化”“科学化”了,只是一般唯物主义原则向历史领域的顺向延伸。整个辩证唯物主义的体系,基本上就是按照这个逻辑来构造的,人类历史仅仅是整个世界的一个部分,实践活动和社会运动只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具体形式或高级形式,历史观只是世界观中的一个部分。

这种“世界图景”意义上的“世界观”显然比较符合人们的直观性思维习惯。恩格斯当年解释与说明马克思和他的“共同见解”的时候,特别是在立足这个新的基点而做延伸性说明的时候,不得不照顾到人们的普遍接受水平和习惯,同时也更多是出于批判唯心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的需要,使用的语言和材料都必须与论战的语境相适合,在相当程度上倒可能掩盖了其基本立足点或基本立场。而后来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在解读这些文本的时候,既受到固有的直观性思维习惯而形成的“前见”的影响,比如世界观即世界图景,也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比如反对各种迷信、有神论、粗陋的唯心主义等,还有一定的政治方面的原因,这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就使得“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出现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从这个角度看,与其说恩格斯是辩证唯物主义者,不如说后世的马克思主义者把恩格斯“塑造”成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按照“世界图景”的模式改铸了恩格斯的许多思想。这种以“辩证唯物主义”命名、以描画世界图景或世界普遍规律为目的的哲学理论或世界观,对于在苏联和中国这些国家批判社会上广泛流行的各种迷信、有神论和粗陋的唯心主义思想,倡扬科学精神,改变人们的观念,论证新生政权的合法性,都还是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的。对于这一点,无论如何都不应低估,更不应视而不见,否则就不是历史的态度。当然其负面作用也是很大的,但这些既具有理论本身的原因,更重要的还是政治和历史方面的原因。重要的是具体地分析这些原因,而不是简单地都归结为恩格斯的误导,把一切都记在恩格斯的账上。


[1]本文原载《哲学研究》2008年第9期。

[2]汤姆·洛克曼.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7,21.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81.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