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场价值的决定与资本积累基本矛盾
一、一个基于再生产图式的分析框架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是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也因之以社会合目的性为依归。社会必要劳动概念是与劳动的社会合目的性联系在一起的。卢森堡曾就私人劳动与其社会合目的性的关系写道:
卢卡奇在此谈到的手段和目的之间的矛盾关系,有助于我们理解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可以将不确定性界定为人类经济活动中的手段和目的、条件和结果之间的联系的不确定性。在上面这段引文中,造成不确定性的原因仅仅涉及对自然规律的认知水平,而与其他社会因素无关。这一类型的不确定性有时被称作技术的不确定性,以区别于另一类型的不确定性——市场不确定性。[4]
市场不确定性是随着商品交换和劳动的社会合目的性的发展而发展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市场不确定性的影响通常远大于技术不确定性。[5]在市场不确定性发挥作用的场合,个别目的论设定所发动并赖以实现的那些因果关系,不再像简单劳动过程那样仅仅来自于自然界;由于生产以交换价值为目的,通过交换在商品生产者背后编织起复杂的社会联系,这些社会联系以盲目的客观规律的形式作用于商品生产者。马克思在谈论这类因果规律时有时也称之为“自然规律”,借以强调其客观性,并指出“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6]。隶属于社会存在的这类因果规律,归根结底是由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的目的论活动发动的,是这些个别目的论活动的社会综合。在目的论设定和由此发动的因果规律之间存在的这种辩证联系,使卢卡奇得出如下结论:社会存在以及作为其物质基础的经济领域的特征,是“以观念的形式引起的人的活动与由此产生的物质经济规律两者的辩证的整体性、相关性和不可分割性”[7]。
在《资本论》第二卷,马克思利用再生产图式,具体而深入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上述整体性。在再生产图式中,个别目的论活动表现为个别资本的流通,无数个别资本的流通的社会综合则造成了社会总资本再生产及其年产品的实现规律。后者作为具有因果性质的规律制约了个别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的活动,并从本体论意义上界定了社会必要劳动的含义——所谓“社会必要”,指的是以社会年产品的实现条件为中介,在事后得到证实的劳动的社会合目的性。
根据孟德尔的概括,再生产图式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个特点:它把无数分散进行的生产过程综合为社会生产,从而以高度简化的方式在理论上再现了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孟德尔说:
第二个特点:再生产图式同时也是一个市场模型,它概括了社会年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孟德尔指出:
利用再生产图式,我们有可能从总体上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及其流通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性质是前文谈论过的:它是个别目的论活动与这些活动的社会综合所发动的因果规律之间的矛盾。但理论上的分歧也恰好在此产生了。一种理解认为,再生产图式表达了资本主义再生产顺利进行所应遵循的均衡条件,因此不宜用来分析资本积累过程中的矛盾,伊藤诚就清晰地表达了这种观点:
除了应在“消费者支出”前面加上投资支出外,我们赞同这段话的所有观点。孟德尔的论述指向再生产图式的第三个特点:再生产图式不仅表达了再生产的均衡条件,而且是分析各种矛盾和由此带来的非均衡的理论工具。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史上,首先提出这一问题的是卢森堡。不过,在卢森堡那里,问题是以矛盾的形式提出来的:一方面,她体认到,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重心,是《资本论》第三卷所考察的那些矛盾,特别是剩余价值生产和剩余价值实现的矛盾;另一方面,她又错误地对再生产图式采取了批判的立场,在她看来,《资本论》第二卷提出的再生产图式无法用于分析这些矛盾,并和第三卷的论述相抵触。[12]在笔者看来,卢森堡是在不正确的理论形式上发现了马克思没有来得及完成的任务——应该利用再生产图式分析资本积累过程中的矛盾,并据以分析价值决定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13]
与卢森堡互为对立面的是鲁宾。在卢森堡看来,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重心是资本积累内生的非均衡趋势,鲁宾则强调均衡概念的意义以及劳动价值论作为一种均衡理论的重要性。在鲁宾看来,长期而稳定的供求均衡,是以社会生产各部门间的再生产均衡为前提的。鲁宾还批评新古典经济学仅仅分析了——而且是在错误的形式上分析了——供求均衡,忽略了再生产均衡。[14]这些见解单独来看无疑是有价值的,但问题是,鲁宾从来没有思考过纠缠着卢森堡的那些问题,在鲁宾看来,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重心,不是资本积累过程中的矛盾,而是社会生产的平衡规律,这样一来,他就不可能意识到以再生产图式为工具,在资本积累基本矛盾的基础上阐释市场价值第二种概念的必要性。从思想史的角度看,鲁宾错失了利用卢森堡的观点发展马克思市场价值理论的机会。
初看起来,再生产图式是由价值总量之间的均衡条件构筑起来的,这很容易诱导人把价值的决定过程看作均衡条件的形成过程。然而,通过对再生产图式的一个拓展将会发现,均衡只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特例,其常态是动态的非均衡。
根据再生产图式,两大部类在扩大再生产前提下的总量均衡条件为
其中,C,V,S分别代表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Sk代表资本家的消费(可假定Sk在积累过程中一直保持不变),Sc和Sv分别代表追加不变资本和追加可变资本。在这两个等式的基础上,可以写出一个新的定义式,以表征资本积累的基本矛盾——剩余价值生产和剩余价值实现的矛盾[15]:
式(2.4)等号左边是两大部类各自生产的、未用于资本家消费的那部分剩余价值,亦可看作两大部类资本家的意愿储蓄,α为意愿积累率(这里假设两部类的意愿积累率相等)。式(2.4)等号右边代表那些影响剩余价值实现的需求项目,这些需求项目恰好等于两部类资本家的实际积累。上标t和t+1将等式两边分为两个不同的再生产时期。现在,让我们引证马克思就资本积累基本矛盾所做的著名论述,并与式(2.4)相对照:
在这段引文里,马克思列举了三种决定剩余价值实现条件的因素,其中不仅包括各个生产部门间的比例和群众的消费力,还涉及资本家的积累欲望。在这三种因素中,资本家积累的欲望是具决定性的因素,因为由此决定的积累会以其规模和方向重塑部门间的比例,并透过某种乘数效应改变群众的消费力。积累的这种作用在式(2.4)中得到了直观的体现:等号的右边,即决定剩余价值实现的因素,恰恰归结为两部类资本家阶级的实际积累。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曾提出,剩余价值是资本积累的源泉。式(2.4)则揭示了与之互补的另一重关系:两部类资本家阶级的实际积累是资本家阶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实现条件。因此,式(2.4)也表明,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Kalecki)最先倡导的观点——资本家阶级的利润决定于他们自己的投资,而不是相反——实际上蕴涵于再生产图式之中。[17]
再生产图式所表征的均衡条件,代表了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的个别目的论活动赖以实现的社会条件。这些条件的确立远非资本主义经济的常态,因为资本家阶级的积累欲望和实际积累都是经常变动而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的后果体现为下面的不等式:
资本产品的价值决定在时间上的动态性,通过这些符号的上标清楚地显示出来。价值规律(鲁宾眼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平衡规律)不仅涉及劳动量在不同部门的共时性分布,而且涉及劳动量在历史时间中即在再生产前后时期的动态分布。从不等式(2.5)可以看到,前一个再生产时期的产品价值,是通过后一个时期的实际积累来实现的;资本家阶级的实际积累水平提供了前一时期资本产品的对等价值,并决定了后者的实现程度。
可以借助式(2.4)回答前文提出的重要问题:何以需求的变动具有和商品价格无关的自主性?从宏观角度来看,需求的变动归根结底取决于资本家阶级的积累,尽管产品价格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积累,但对后者直接产生影响的是预期利润率。通过后述对明斯基(Minsky)的讨论我们还会看到,资本家的预期主要是借助资本资产市场的价格波动而形成的,普通产出市场的价格对于积累只有相对次要的影响。在经济衰退时期,由于实际积累增速放慢,一部分剩余产品面临实现困难,这一点解释了马克思所说的,即使价格下降,需求也不会增加。当积累欲望提高,实际积累加快时,即使价格上升,需求也不会减少。
二、非均衡与市场价值的决定:理论及数理分析
这里将运用简单的数理分析,进一步考察资本积累基本矛盾所引致的非均衡对市场价值决定造成的影响。假定存在一个两部门经济,令生产第i种(i=1,2)产品所需劳动量(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为ti,这一劳动量带来的产出为qi,在生产中形成的单位内含价值为λi,在市场上实现的单位价值为。在再生产均衡的前提下,两个部门总产出在市场上实现的价值总量,必然等于在生产中形成的内含价值总量,即有
接下来要讨论,单位商品的实现价值是如何决定的。这里引入一个由冯金华教授提出的关于产品实现价值决定的模型,后文称之为冯金华价值实现方程或冯金华方程[18]。从定义来看,单位产品的实现价值)应当等于用单位产品交换到的货币的价值(以劳动量衡量),换言之,即等于产品的交易价格与单位货币价值(后者用m*表示)的乘积。若用pi表示第i种产品的价格,则可写出如下交易方程:
将式(2.7)代入式(2.6),可解出单位产品的实现价值,即得到下述冯金华价值实现方程:
该式意味着,单位产品实现价值是全社会在生产中耗费的总劳动量按照一个比率分布而形成的,这个比率等于单位产品价格与全社会总产出价格的比率。若在式(2.8)两边乘以产出q,则冯金华方程还可写为
冯金华价值实现方程在最初提出时并没有考虑非均衡的情况。在非均衡条件下,用于生产全部产品而投入的劳动量未必都转化为市场价值,这意味着将有可能出现以下不等式:
或
其中,φ为度量非均衡时价值量偏离的系数,且0<φ≤1。这样一来,若将式(2.7)代入式(2.10),便有
另据式(2.9),有
其中,代表非均衡条件下第i个部门产出的实现价值总量。从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角度看,造成的年产品价值的构成为由前述两大部类的总量平衡条件可知,这一年产品的实现(其实物和价值补偿)取决于由以下项目所代表的有效需求:。据此可写出
其中,)决定了社会年产品价值的实现程度,从而容易得到作为单位产品的实现价值,尽管在数量上可能等于市场价值,但在概念上与后者并不一致。如果我们假设消费品部门存在三种技术水平各异的企业,依其生产率高低,三种企业单位产品的个别价值就可分别表示为,并有。依照罗斯多尔斯基所代表的观点,这三种个别价值在不同的供求形势下分别充当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值。这样一来,在考察单位实现价值λ*与市场价值的关系时,就可区分如下三种情况:
第一,单位实现价值恰好等于和平均技术水平相对应的单位个别价值,从而有,这种情形事实上意味着均衡的存在;
第二,单位实现价值等于和较高技术水平相对应的个别价值,即有,此时部门内存在非均衡;
第三,单位实现价值等于和较低技术水平相对应的个别价值,即有,此时也存在非均衡。
第一种情形对应于鲁宾支持的观点,即市场价值是与再生产均衡相对应的概念,由部门平均技术条件所决定的单位产品个别价值与市场价值必然相等。第二和第三种情形对应于罗斯多尔斯基所代表的观点,即市场价值可能与非均衡相对应,在供给大于需求时,生产率较高企业的个别价值可以成为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值,且此时需求并不因市场价格的下降而增长;在供给小于需求时,生产率较低企业的个别价值成为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值,且需求并不因市场价格的提高而下降。
鲁宾和罗斯多尔斯基所代表的观点虽然不同,但在他们那里,市场价值都等于某种既有的个别价值,从而与现有的技术水平相对应。罗斯多尔斯基没有进一步考虑如下情形:市场价格进一步偏离起调节作用的最优或最劣生产条件,从而使通过市场价格而得到的单位产品实现价值λ*不再等于最好或最坏条件下的个别价值,而是持续地小于λmin或大于λmax。这类极端情形在理论上有什么意义呢?
当市场价格由最好或最坏条件下的生产条件(即λmin或λmax)调节时,该部门存在两个进一步变化的方向:或者回归由某种平均生产条件所决定的个别价值;或者进一步发散,持续地小于λmin或大于λmax。假设需求的变动具有和价格无关的某种自主性,为第二种情形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在后面这种情形下,协调可以采取如下形式:通过竞争发现一种新的生产条件和新的个别价值,并与实现价值(λ*)相平衡。例如,当通过市场价格实现的λ*持续小于λmin,且需求也不因此扩大时,该部门可能通过技术创新,造就一种新的生产技术条件,使其产品的个别价值降低到与λ*相等的水平,从而成为新的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值;或者反过来,当借助市场价格实现的λ*持续大于λmax,且需求并不因此减少时,一些具有较劣技术条件的企业可能加入该部门,其个别价值成为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值。[19]不过,即便通过上述协调过程发现了新的市场价值,也不意味着该部门一定会重建再生产均衡(以部门总产出的个别价值总额和市场价值总额相等来衡量)。[20]
市场价值的第一种理论始终假定,市场价格只能围绕既有的市场价值这一引力中心调整,而不存在上文指出的市场价值追随价格而调整的情况。第一种理论的这种假设,是以《资本论》第一卷开篇的观点为依据的。在那里马克思假设:第一,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在生产率变动和这种被严格限定的价格概念之间建立了直接联系,即在长期内,后者必将伴随生产率进步而下降;第二,在讨论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功能时,马克思又补充了一个观点,即这种直接价格可以围绕价值波动,但其长期趋势(或统计意义上的平均数)是向既有价值水平收敛。[21]马克思的这些假设,对于在理想条件下分析资本主义经济长期运动规律,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在“它们的合乎规律的、符合它们的概念的形态上来进行考察”,是完全必要的。但与此同时,这些假设也让马克思付出了一个代价,使他难以在分析中纳入以部门的兴衰更迭为特征的经济结构变迁。假设价格最终向第一种意义的市场价值收敛,意味着假设部门再生产处于正常或均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那些生产条件起调节作用的企业享有正常利润,其他企业以此为参照,或者通过部门内竞争取得超额利润,或者承担一部分亏损。从总体来看,部门产出的个别价值总和与实现价值总和大致相当,换言之,相关部门在整个经济中的相对地位没有根本的变化。而在我们指出的那种极端非均衡情形中,由于市场价格不再对应于部门内任一种既有的生产条件,因而也不存在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值,此时部门内竞争已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意义,占主导地位的是部门间竞争。在整个部门内,要么所有企业同时亏损,要么所有企业都取得超额利润。这种过渡情形的出现,意味着相关部门在整个经济中的相对重要性正在发生根本的改变,这种改变恰好定义了经济的结构性变迁。在部门出现普遍亏损时,重大产品创新将成为竞争的重要手段,这种创新有可能开辟一个崭新的部门;反之,在部门内所有企业都能获得超额利润时,该部门要么是一个正在成长的新部门,要么是出现了非同寻常的需求条件,诱使其大举扩张。假定市场价值可以追随市场价格进行调整,恰好为分析这种结构性变迁提供了可能。因此,市场价值的第二种理论和第一种理论的区别还在于,前者有助于扩大马克思经济学的解释范围,使之不仅能在给定部门的基础上解释资本主义经济的运动规律,而且能用于解释演化经济学所注重的经济的结构性变迁。
现在我们再看式(2.4)。式(2.4)所表达的资本积累基本矛盾左右了个别当事人的目的论行为,这类行为(即积累)的结构可以借用利润率的定义式来表征。在这个定义式中,分母不仅代表了预付资本的数量,而且通过资本有机构成刻画了生产的技术条件,在此双重意义上,可将分母视为目的论设定中所确定的手段;分子即剩余价值则代表了行为的目的。在此比率中,无论分子及分母的数量,还是分母与分子间的相互联系,都存在不确定性。先来看分子,由式(2.4)可看到,利润率定义里的分子即剩余价值的实现,在宏观上是由整个资本家阶级的积累所决定的,由于资本家阶级的投资意愿可能不足以保证等式(2.4)的成立,这就造成了利润实现的不确定性。用卡莱茨基的话说,资本家可以决定其支出的规模,但不能决定取得利润的多寡,就是指的这种不确定性。进而可以说,在利润率的定义中,不仅分子即利润的实现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分母自身也包含着不确定性。在《资本论》第二卷,马克思曾谈到,由于技术变革等因素的影响,固定资本价值面临经常性的贬值,这一现象被马克思称作资本循环中的价值革命。伴随这种价值革命,分母即预付资本的价值以及资本的价值构成也是不确定的。这样一来,在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的目的论行为中,目的及手段都受到不确定性的左右,目的和手段之间的相互联系就更是如此了。[22]
总之,在何为生产的物量数据这个问题上,我们也看到了卢卡奇所谈到的那种联系:一方面,生产的技术条件是个别资本家的目的论活动据以进行的手段;另一方面,成功的目的论活动要求实现手段和目的的同质化,并根据社会合目的性对手段加以选择和调整。在部门内起调节作用的标准技术条件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只有置于目的论活动的结构中,相对于社会合目的性结果才能确定下来。这种标准技术条件和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要比斯蒂德曼乃至鲁宾所理解的更为复杂,其中不仅包含生产的技术条件调节市场价值这一重关系,还包含恰好相反的另一重关系,即通过市场价值的形成来选择生产的标准技术条件。这种反向关系在罗斯多尔斯基那里就已经在一定意义上存在了,沿用上文的记号,当个别价值λmin或λmax调节该部门的市场价格时,它们也就成为市场价值;而一旦λmin或λmax成为部门的市场价值,它们所代表的生产条件就同时确立为部门内起调节作用的标准技术条件。在我们讨论的实现价值(λ*)与个别价值(λmin或λmax)极度偏离的情形中,上述反向关系变得更为明显。两者的极度偏离意味着市场价值以及部门内起调节作用的技术条件此时根本不存在,换言之,部门内既有的技术条件对于市场价格的变动完全不起任何调节作用。当出现这种偏离时,式(2.4)所代表的社会选择机制将推动部门间竞争和经济技术的结构变迁,最终发现或造就一个新的起调节作用的标准技术条件,重建个别价值与市场价值的联系。
可以通过一个数例进一步说明本部分讨论的观点。为简便起见,假定存在一个生产小麦和钢铁的两部门经济,其投入和产出的技术关系如表2-4所示。
令钢铁和小麦的单位价值分别为λs和λw,根据表2-4给出的生产条件,两部门的单位价值生产方程如下:
解此方程,得。要注意的是,在构建这个方程时,丝毫没有涉及总量平衡条件。可以假设,此时两个部门的产量均为10000单位,剩余价值率为100%,两部门产品的价值构成如表2-5所示。
由表2-5可知,全社会总劳动量为35000单位,故可写出以下总量平衡条件:
即社会总产品的市场价值总量等于投入生产的总劳动量。由于在再生产均衡的前提下,有,故而市场价值总量与实现价值总量也相等(即有。表面上看,上述总量平衡条件对于单位市场价值的决定似乎不起作用,后者单纯依靠表2-4的投入产出技术条件即可得出(这正是新李嘉图主义的见解),但这其实是假象,如果引入非均衡,便可立即发现总量均衡条件对于市场价值和标准技术条件的决定所起的重要作用。
假设因再生产失衡,投入生产的全部劳动量只能实现4;同时假7设此时产量仍可出清,但存在价格调整。在这些前提下可以写出
此时若仍假设,并将式(2.13)和式(2.12)联立,则方程组不存在有经济意义的解。在理论上,这意味着,此时不存在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值。然而,在没有市场价值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市场价格。假设此时两种产品市场价格的相对比例为3/2,即。根据冯金华价值实现方程,可写出
据此解得。若假设两个部门此时有新的更为先进的企业加入,且这些先进企业的个别价值(分别为和)恰好为,则先进企业的个别价值此时就成为部门内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值,其生产的技术条件也相应地成为部门内新的标准技术条件。
表2-6为加入两个部门的新企业的个别生产条件(此时亦为标准的技术条件)。
根据这一组条件可构造一组价值生产方程,其中和分别为先进企业的个别价值(此时亦为市场价值):
解此方程,求出。这意味着,通过一种反向调整,两部门重新找到了新的市场价值和标准技术条件。
在部门内起调节作用的技术条件的确立,是通过个别价值、市场价值、实现价值的对立统一关系实现的,这种相互关系大致包含以下要点:
第一,在均衡前提下,中等技术条件所生产的单位产品的个别价值,与其市场价值或实现价值是相等的。就整个部门而言,全部产出的个别价值之和,与全部产出的市场价值或实现价值之和也是相等的。在此情形下,个别生产率最高的企业可以获得超额利润,但整个部门没有超额利润。
第二,当单位产品的市场价值由生产率较高或较低企业的个别价值所代表时,单位产品的市场价值与生产率较高或较低企业的个别价值和实现价值也是相等的,但就整个部门而言,其总产出的市场价值(亦为实现价值),却不再等于总产出的个别价值之和,前者要么小于后者(当市场价值由生产率最低的企业的个别价值调节时),要么大于后者(当市场价值由生产率最高的企业的个别价值调节时)。这种偏离定义了再生产非均衡的存在。
第三,如果非均衡进一步发展,单位产品的实现价值偏离部门内一切既有的个别价值,那么对市场价格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值也将不复存在,因而也不存在与之对应的、起调节作用的技术条件。在一个竞争性部门中,此时必然会出现进一步的调整,以发现或造就新的技术条件,重建单位产品的个别价值和市场价值的联系。这种重建虽然是一种演化经济学意义上的协调过程,但其结果并非一定带来相关部门的再生产均衡。
可以借助冯金华方程,对第二点和第三点加以补充说明。在冯金华价值实现方程中,除非假定价格是直接价格,即价格恰好与单位产品的内含平均价值成比例(这是《资本论》第一卷采用的假设),否则单位产品的实现价值不等于其内含平均价值。为此,可在式(2.11)的基础上写出任一部门单位产品的实现价值与其内含平均价值见前文定义)的关系式:
其中φ是度量两者偏离程度的系数。由式(2.14)可以看出,φ此时也度量了因非均衡造成的实现价值与内含平均价值的偏离。当价格为直接价格时,因此时处于均衡条件下,故φ和ϕ都等于1。由于单位产品的市场价值可以在这一区间内变动,任一部门单位产品的实现价值只要满足式(2.15)所表述的条件,就可视为市场价值:
将式(2.14)的第二个等式代入式(2.15),可得到φ的变动范围:
这意味着,当因非均衡产生的φ的变动处于这一范围内时,需求的变化直接影响部门内市场价值的决定;一旦超出该范围,需求的变化就只调节价格和价值的偏离,而不再影响市场价值本身。但在后面这种情况下,竞争会带来进一步的调整,以造就或发现新的市场价值和标准技术条件。
需要强调的是,在前述第一和第二种情形中,单位产品的市场价值必须联系总产出的市场价值来决定,换言之,部门总产出的市场价值是单位产品的市场价值得以决定的前提。[23]初看起来,这个原则和《资本论》的叙述方法似乎是矛盾的,因为马克思的叙述是从单个商品的价值决定出发的,进而又以单位商品的价值乘以总产出,得到总产出的价值。但是,这种表面的矛盾只不过反映了《资本论》的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的区别。从过程的内在联系来看,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里所指出的:“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从这个观点看,单位商品的个别价值只是市场价值形成的必要而非充分的前提,市场价值的最终决定,是在部门总产出乃至式(2.4)所表达的宏观层面实现的。
然而,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市场价值的两种理论存在着尖锐的对立。依照鲁宾支持的第一种理论,单位商品的市场价值决定于部门内的平均技术条件,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单位商品的市场价值(即均衡价格)决定了该部门商品的总销量。由于在均衡条件下部门的总销量等于总产出,单位商品价值与总产出的乘积便是该部门在生产中所耗费的总劳动量或总价值。鲁宾认为,在此有三个起调节作用的变量,即均衡价格(市场价值)、与均衡价格相适应的均衡产量以及分配于该部门的均衡总劳动量,三者分别构成了在经验中经常波动的市场价格、产量和总劳动量的引力中心。而按照市场价值的第二种理论,首先被决定的是该部门商品的总销量(或销量乘以价格)及市场价值总量,单位商品的市场价值等于市场价值总量除以总销量。如果说在第一种理论中,社会认可的、分布于该部门的总劳动量是由乘法得来的(即以单位价值乘以可实现产出);在第二种理论中,这一总劳动量则是预先得到的前提,然后再用除法,即以社会承认的总劳动量或市场价值总量除以可实现产量,得到单位产品的市场价值。[24]
冯金华通过以如下方式改写的式(2.8),表达了马克思提出的“除法”观:
其中,。在非均衡条件下,Wi转化为,即转化为前文的式(2.11)。由式(2.16)可以看出,市场价值决定中的“除法”意味着,首先被决定的是Wi或W*,即部门产出的市场价值总量,然后再决定单位产品的市场价值,以及与之对应的生产技术条件。[25]
值得指出的是,前文式(2.11)中的比率决定了特定部门在社会总劳动量的“事后”分布中所占据的比重,因而可直接用于度量该部门在整个经济中的相对地位的变化。在此意义上,式(2.11)也可视为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分析前文谈及的经济结构变迁的概念工具。
三、价值决定中的主观因素
前文式(2.4)的深刻含义在于,它揭示了社会年产出的市场价值是由资本家阶级的实际积累所决定的。由于实际积累取决于马克思所说的积累的欲望,而后者在很大程度上等于资本家对未来利润的主观预期,这就意味着主观性在市场价值的决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对第二种市场价值概念的讨论,必然涉及主观性和经济价值的关系问题。为便于讨论这一问题,不妨先从价值概念的一般含义着手。这里所称的一般含义,指的是价值概念在人类生活各个领域(如伦理、宗教、艺术、政治等)通行的含义。在社会存在的上述各个领域,价值都是由主体选择、设定和评价的结果。最早发展起来的经济价值概念,如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也符合这一特点。例如,在率先分析经济价值的古代思想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那里,经济价值指的就是财物对人的有用性,这种有用性既包括使用价值,也包括交换价值。亚里士多德以鞋为例,指出鞋子的有用性一方面是穿着,另一方面是用于交易其他物品。[26]经济价值向一种客观性范畴的转变,是在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尤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崛起之后出现的。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一方面,使用价值开始脱离单纯作为简单劳动过程的评价尺度,以及作为相对于生产者本人的有用性这种狭隘的形式,日益发展成为社会有用性或马克思所谓的社会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交换价值在货币、最终在资本上取得的独立性的发展,使其成为支配商品形态变化和决定商品相对价格运动的纯粹客观性范畴。经济价值的设定和实现从此依赖于由复杂的因果关系构成的社会整体,并因此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特点。卢卡奇就这种不确定性曾写道:
在古典经济学家尤其是马克思那里,诸如价值、运动中的价值(资本是运动中的价值)、市场价值乃至价值规律等一系列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价值概念,都具有古代思想家所不曾体认到的客观性,当事人如果不遵守这种客观性,就会受到类似于重力这样的自然规律的惩罚。然而,承认经济价值的客观性最终也助长了下述认识,即劳动价值论似乎是一种纯粹强调价值的客观性的理论,主观选择和主观评价在价值的形成中不起任何作用。这种认识自然是错误的。在《资本论》里,正如马克思一再提出的,价值形成是以劳动过程的合目的性为前提的;所谓劳动的两重性,是形成价值的抽象劳动和合目的的具体劳动的两重性。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劳动的合目的性这一前提,具体劳动就不会转化为抽象劳动,也不会形成价值。[28]
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不仅结合个别劳动过程阐明了经济价值所包含的主观性维度,而且结合社会生产,利用再生产图式说明了这一点。让我们再回到式(2.4),该式展现出一种集体目的论行为(即资本家阶级的积累活动)的结构:等式左边的各项构成了集体行为的客观条件,即可用于投资和消费的物质对象,等式右边则是资本家阶级用于积累的支出(追加投资支出和追加消费支出),后者作为有效需求认可并实现了前一期产出的市场价值及其中包含的利润。在这个等式中,左边的各项即一部分剩余产品的价值,是在新的积累活动中被选择、评价进而得到实现的。主观因素,即资本家阶级的积累欲望,在此成为实现他们自己的剩余产品及利润的必要环节。因此,市场价值这一概念,事实上构成了经济价值的客观维度(生产中耗费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与主观维度(对劳动的合目的性的社会评价)的合题。然而,在经济理论中,市场价值的这两个维度却常被认为是对立的:一方面,那些坚持只从客观维度理解价值的观点,被称作生产费用论或客观价值论;另一方面,那些片面地从主观评价和主观选择的维度理解价值的观点,则构成了主观价值论或效用价值论。这两种立场都是错误的。在《资本论》里,马克思超越了这两种立场,并在市场价值概念中达成了价值规定的客观维度和主观维度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在生产中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是市场价值形成的基础,另一方面,代表主观因素的有效需求构成了市场价值形成的必要条件。
我们还可借助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明斯基的观点,进一步阐明在市场价值的决定中,主观因素和有效需求所发挥的作用。根据上文的分析,在再生产图式中,资本家阶级的积累所代表的有效需求,是市场价值形成的必要条件。那么资本家阶级的积累欲望是由哪些因素决定的呢?已实现利润率是其决定因素之一,但是,已实现利润率是一客观事实,如果只承认这一因素对积累的推动作用,则积累的欲望就是被机械地决定的,主观评价、预期和选择的意义将大打折扣。根据明斯基所阐发的观点,积累的欲望还取决于他所谓的资本资产(capitalasset)价格的变化。根据他的理论,资本品或投资品存在两种价格,即作为普通产出的价格和作为资本资产的价格,他将前者称为供给价格,后者称为需求价格;当需求价格高于供给价格时,就会刺激积累,当需求价格低于供给价格时,就会妨碍积累。[29]明斯基的需求价格在相当大程度上受到资本市场的心理预期因素的主宰。需求价格相对于供给价格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或积累的波动,是这些心理因素得以影响市场价值形成的中介。我们可以通过图21直观地理解资本资产价格的形成和投资品市场价值的确定之间的关系。
图2-1纵坐标轴的右侧代表了资本资产市场,左侧代表了普通产出市场。在资本资产市场,分别有向上倾斜的需求价格曲线和向下倾斜的供给价格曲线。当某一资本品部门的需求价格位于点A,B,C时,在左侧图上分别有三种个别价值λmid,λmin,λmax与其对应,这三种个别价值也就是罗斯多尔斯基意义上的三种可能的市场价值,其中λmid相当于鲁宾意义上的处于均衡位置的市场价值。当需求价格位于图中的点B'和C'时,在左侧图上不存在与之对应的个别价值,这意味着,此时不存在对市场价格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值和标准技术条件。以点C'为例,在这种情况下,资本资产市场对资本品价值的估价,造成其实现价值高于最劣条件下的个别价值,如果此时有新企业进入,并以其个别价值λmax'调节市场价格,则λmax'就成为新的市场价值,其生产条件也成为起调节作用的标准技术条件。以点B'为例,此时对投资品价值的估价,造成其实现价值低于最优条件下的个别价值,这将诱导该部门出现技术进步,以新出现的个别价值λmin'作为新的市场价值。在图21里,市场价格向着作为引力中心的市场价值(λmid,λmin,λmax)的收敛,以及在出现过度偏离的市场价格(以及通过这一价格取得的实现价值)时通过某种调节机制而发现新的市场价值,构成了一个动态过程的两个方面。一些传统理解由于片面注重前一方面,忽略了后一方面,从而有意无意地将劳动价值论变成了静态均衡理论,淡化了马克思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界限。
注释
[1]卢森堡.国民经济学入门.北京:三联书店,1962:184.
[2]针对后面一点,马克思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02.
[3]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16,19.
[4]演化经济学家弗里曼等人使用了这两个术语,见弗里曼,苏特.工业创新经济学.华宏勋,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09。
[5]“市场的不确定性经常地远远大于技术的不确定性。”同[4]317.
[6]马克思:“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马克思于1868年7月11日致库格曼的信,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73。
[7]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372,373.
[8]孟德尔.《资本论》新英译本导言.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92-93.
[9]同[8]77.
[10]ITOH M. The basic theory of capitalism. Basingstoke: Macmillon Press,1988: 183.
[11]孟德尔.《资本论》新英译本导言.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94.
[12]卢森堡.资本积累论.北京:三联书店,1959:262,269.
[13]孟德尔也指出,马克思没有解决再生产的所有问题,“他没有时间去研究这样一个难题,在把那些有名的资本的‘运动规律’(特别是第三卷中论述的规律)都包括进来的情况下,如何使扩大再生产达到暂时的均衡”。同[12]76.
[14]RUBIN I I. Essays on Marx's theory of Value. Petorit: Black and Red,1972: 213f.
[15]日本学者置盐信雄较早提出了这个定义式,并对其做了正确的阐发。见OKISHIO N. On Marx's reproduction scheme. Kobe University economic review,1988,34: 7与本书采用的记号不同,置盐信雄用1-α代表资本家阶级的意愿储蓄率,α是资本家消费与全部剩余价值的比率。
[16]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72-273.
[17]KALECKI M.“Determinants of profit”,in selected essays on the dynamics of the capitalist economy. Cambridge: CUP,1980.
[18]冯金华.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一个新的解释.学习与探索,2015(5);冯金华.价值决定、价值转形和联合生产.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19]马克思提到过这种可能性,他说,在市场价格降低时,“可能导致这样的结果:由于某种发明缩短了必要劳动时间,市场价值本身降低了,因而与市场价格平衡”。反之,当市场价格上升时,将“引起市场价值本身的提高,因为所需要的一部分产品在这个期间内必须在较坏的条件下生产出来”。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13.
[20]鲁宾认为,市场价值的第二种理论否定了价值作为价格波动的重心的意义,同时也混淆了价值与价格。(RUBIN I. Essays on Marx's theory of Value. Detroit: Black and Red,1972: 198-199.)这一批评是片面的,依照我们的阐述,第一,价值作为价格波动的重心,应可容纳上述反向调整机制,即发现新的市场价值以适应市场价格和实现价值,而不是单纯地调整价格以适应既定的市场价值;第二,通过区分单位产品实现价值(对应于市场价格)和市场价值,市场价值的第二种理论完全可以避免对价值和价格的混淆。
[21]“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相反地,却使这种形式成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规则只能作为没有规则性的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规律来为自己开辟道路。”马克思.资本论:第1 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20.
[22]参见笔者在《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书的第4章就此问题所做的论述。(孟捷.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130.)
[23]在第三种情形中,总产出的实现价值同样也是新的单位市场价值和相对应的标准技术条件得以确立的前提。
[24]此处的“乘法”和“除法”一说来自马克思:“他(指个别资本家——引者)是先确定单个商品的价格,然后用乘法决定总产品的价格,可是本来的过程是除法的过程,而且乘法只是作为第二步即以这种除法为前提才是正确的。”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57.
[25]冯金华.价值决定、价值转形和联合生产.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93.
[26]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25.和亚里士多德大约同时代的中国古代思想家墨子,也有类似的思想。
[27]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86-87.
[28]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很少单独使用“具体劳动”一词,总是采用“具体有用劳动”的提法,这一点常常被忽视。对经济价值问题的分析,还可参见孟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33页以下。
[29]MINSKY H. Stabilizing an unstable econom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