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儒家创始人孔子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
第一节 孔子的生平及其时代背景
孔子,名丘,字仲尼,生于公元前551年(鲁襄公二十一年),死于公元前479年(鲁哀公十六年),是春秋末期鲁国人。
孔子出生于没落的贵族家庭。《礼记·檀弓上》载,孔子自己说“而丘也,殷人也”,即说他是殷商的后裔。孔子的四世祖孔父嘉是宋国的贵族,任大司马,掌握着宋国的军事大权,后因在政治斗争中失败被害,其子孔防叔(孔子的曾祖父)才迁到鲁国。孔子的父亲叫叔梁纥,做过鲁国的邹邑宰。孔子的母亲名徵在,姓颜氏。叔梁纥死后,孔子的母亲就带着他移居到鲁国的中都(今山东曲阜)。
司马迁在《史记》中说:“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丘生而叔梁纥死,葬于防山。防山在鲁东,由是孔子疑其父墓处,母讳之也”,“孔子母死,乃殡五父之衢,盖其慎也。陬人輓父之母诲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于防焉”。“野合”的含义是什么?孔子的母亲生前为什么要对儿子长时期地隐瞒丈夫的墓地?对于这一问题,历史上曾经引起过长时期的讨论。不管怎样,孔子的幼年是不幸的,他的家庭从贵族下降为普通平民,其孤儿寡母的生活状况是可想而知的。孔子自己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孔子幼年饱尝了人间的辛酸、贫苦,这也可以说是他后来形成“爱人”思想的一种社会根源。
孔子生活的时代,正值我国奴隶制解体、新的封建生产关系开始形成的时期。春秋末期到战国,是中国古代第一个文化高潮时期。政治、经济的发展,百家争鸣的出现,促进了文化思想、理论的大发展。在这一发展中,伦理道德思想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孔子是这一时代的第一个思想家,也是上一个时代的最后一个思想家,在思想史上居于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
孔子青年时,曾在鲁国担任过保管仓库的“委吏”和看管牛羊的小官,后来又学着为贵族们办理婚丧大事,专门钻研当时及古代的礼节仪式。他还招收学生,并创立了以学习和宣传奴隶主阶级的典章制度和伦理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儒家学派。中年时期,他做过鲁国的中都宰、司空,并曾任过鲁国的大司寇。之后,政治上的不得意,使他在晚年转而以全部的精力投身于教育和古典文化的整理研究工作,系统地阐发、讲述和宣传他的学说。
鲁国是周公旦的封地,是当时奴隶制的文化中心,保存着丰富的宗周典籍和完整的文物制度。孔子自幼就接受着宗周礼乐、道德的熏陶和教育,他之所以能对奴隶制较完备的道德思想和政治思想有深入的研究,成为一个对后代产生巨大影响的思想家,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春秋末期正是中国社会激烈变革的时期。由于生产上使用了铁器农具,推广了耕牛,农业生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生产成为可能,从而为新的封建关系在社会关系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创造了条件。广大奴隶反对奴隶主的阶级斗争,对奴隶制的瓦解和崩溃,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并推动着新兴地主阶级的改革。在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下,奴隶只是一种会说话的工具,每天都被束缚在奴隶主的方块田里进行工作,没有任何自由。当时的方块田又叫井田,就是把田地划分为像井字一样的许多方块,并用以作为计算奴隶劳动的单位。奴隶主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逼得奴隶们不断地起来反抗,有的毁坏耕作工具,有的逃往深山,有的聚结起义。在奴隶纷纷逃亡和起义的情况下,井田制被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也不得不随之改变。一部分中小奴隶主开始使用新的剥削方法,他们召集逃亡的奴隶,让其大量开垦荒地,然后收取地租。这样,社会关系和阶级结构逐渐地发生着变化,新兴的封建阶级便出现了。由于封建地主阶级采取了比较进步的发展生产的方法,大大解放了生产力,逃亡的奴隶便纷纷来到地主的田地里劳动。这样,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在社会生产中愈来愈居于重要地位。
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在经济上的强大,他们在政治上也展开了向奴隶主阶级的夺权斗争。在孔子出生的鲁国,公元前594年就实行了向私田征税的税亩制(即所谓“初税亩”),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为进一步召集奴隶开垦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以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为代表的新兴势力,有了很大的发展。公元前561年(孔子生前10年),季孙、叔孙、孟孙三分公室,瓜分了国君的土地、奴隶及其财产。再过25年,又四分公室,季孙独得两份,叔孙、孟孙各得一份,一律实行税亩制。但是,奴隶主贵族并不甘心这种失败,总是要联合各种势力,夺回已经失去的政权。春秋时期,不但强大的氏族和公室冲突严重,而且诸侯与诸侯之间、强大的氏族之间也相互吞并攻杀。正是在这种剧烈的社会动荡中,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确立起来。
与政治、经济上的斗争相适应,伦理思想上的斗争也是很激烈的。不同阶级、不同派别的人们,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都极力从道德上寻找根据,并把道德作为达到自己政治目的的一种手段。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本来是人们的社会关系的一个方面,但它对人们的行为,对个人和个人、个人和社会的其他关系,起着极大的制约作用。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特别注意到了伦理道德同政治的关系。他们认为,把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加以总结,并使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概括出适宜于统治阶级利益的一套原则、规范、德目,就能使其有利于维护当时社会的秩序,更好地为自己的阶级服务。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产生了春秋战国时期各种伦理思想。
值得指出的是,奴隶制和封建制虽属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有其不同的特征,但二者又有着许多共同的联系。这两种社会形态,在中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都以宗法氏族的等级制度为其主要特点。在封建社会中,尽管奴隶成为农民,并获得了相对的人身自由,但在实质上仍然依附于封建地主。整个社会,几乎同样地是以严格的等级规定来确定人们的地位的。不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一个人只要出身于某种等级,具有了某种身份,就会形成其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宗法氏族的特殊情况下,父子、君臣、兄弟、夫妇和朋友之间的伦理道德,不论是对于奴隶社会还是对于封建社会来说,从一般的原则到某些重要的规范,几乎是同样适用的。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两种社会制度的区分,还是很明显的。但是,对于古代的许多思想家来说,就不是很清楚了。他们朦胧地意识到,这两种制度是不同的,但是,对于某一些具体的政治事件和夺权斗争,他们有时候去维护奴隶主的贵族统治,有时候又为新兴的封建制度辩护。特别是对于一些抱有改良、改革或较为进步、开明的奴隶主阶级的思想家来说,为了更好地维护他们所向往的等级制度,他们的思想就更为复杂。
孔子在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大变动的时期,站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立场上,从社会稳定、人际和谐、政治廉洁、国家统一和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出发,由最初的出仕到创办学校从事教育,都极力宣传他的思想和理论,以实现其社会理想和政治理想。他既希望维护当时的统治,同时又要求对不合理的现象进行改良以至革新。他一方面有“从周”的愿望,另一方面又盼望有一种“均无贫”的大同社会。他强调要善于用伦理道德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强调“仁”和“爱人”的重要。孔子主张“克己复礼为仁”。他所说的“礼”,就是当时社会所制定的一整套政治制度、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但他并不主张原封不动地按照这些“礼”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在孔子以前,有所谓夏礼、殷礼和周礼。他虽然表示要遵从周礼,要以周礼为准则来纠正现实中的一切不合周礼的情况,但并不以为周礼绝对不能改变,而是认为周礼可以有所损益。当然,孔子所谓对周礼的“损益”就是要按照时势的要求,对周礼做些删补、改良,从而使周礼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能起到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人际和谐的作用。他目睹奴隶主阶级对奴隶的残酷统治常常引起暴乱,因此,他强调要利民、惠民;看到奴隶主阶级同封建主阶级的残酷角逐,他提出了爱人、忠恕。孔子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伦理思想体系,成为奴隶主阶级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由于他的伦理思想中包含了对人类道德关系的深刻认识,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处于巨变的时代的要求,包含了关心人、爱护人的积极内容,因此,他的伦理思想不但能为以后的新兴地主阶级所采用,并且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有影响的伦理思想。
孔子是中国春秋末年的一个过渡性的伟大的伦理思想家。他承前启后,既是奴隶社会的最后的一个思想家,又是封建社会的最初的一个思想家。他所建立的伦理思想体系,不但在中国,就是在世界伦理思想史上,都是少见的。他面对着奴隶社会末期的礼崩乐坏的局面,想要建立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的伦理关系的理论,但是他又不满意于奴隶主阶级的腐朽、残暴、横征暴敛,尽可能地希望对这种关系,在理论上作某些改良。作为一个伦理思想家,他的社会理想和政治理想是要建立一个民富国强、政治清明、社会稳定、人际和谐的统一国家。他一方面极力维护当时的等级制度,坚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尊卑关系,同时他又认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必须是道德高尚的人,只有使那些贤人、君子居于领导地位,依靠他们的道德人格力量,才能使人民都向着他们。他一方面认为,天子、国君是不应该背叛的,但同时又认为对那些暴虐无道的统治者,是应该反对的。他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说,国君就是国君,人们应该像对待国君那样对待他,父亲就是父亲,儿子应该像对待父亲那样对待他;另一个意思是说,国君自己就应该像个国君,父亲自己就应该像个父亲。(战国时的孟子,正是这样发挥了孔子思想的比较进步的方面,对孔子思想进行了加工改造和发展。)如果国君不像个国君,父亲不像个父亲怎么办?在孔子看来,邦无道,贤者就应该避开这个国家,也就是听凭别人推翻它。在总结中国古代道德传统的基础上,孔子提出了以“仁”作为社会的道德核心,以“礼”作为社会道德的原则的总体框架,以智、勇、恭、宽、信、敏、惠、温、良、俭、让等作为人与人之间的实践德目。一切道德原则和实践德目,都必须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原则。这是他作为一个伦理思想家的巨大创造和历史贡献。
孔子处于一个新旧交替时期,他既不保守,也不激进,主张用中庸之道来改良这个社会,这是孔子最主要的特点。
在评价孔子的历史作用时,最重要的是必须把历代君王利用孔学来维护、巩固其剥削阶级的统治同孔学本身的内容区别开来,把后世儒家对于孔子思想的片面的、极端的,甚至错误的解释同孔子本人的思想区别开来。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情形,一种理论、一种学说,就其本身来说,有一种价值。而这种理论自身的价值,有的部分被淹没了,未能产生应有效果;有的部分被利用了,歪曲了,甚至在历史上产生了有害的影响,这是不应该完全由思想者本人负责的。作为一个剥削阶级的思想家,孔子的思想,主要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进行辩护。对待孔子的思想,应当采取分析的态度、批判继承的态度。但是,中国封建社会对孔学的利用,把他的许多理论推导到一种僵化的程度,如忠、孝、节、义等封建道德规范,特别是片面的愚忠愚孝,这就不完全是孔子的思想了,这一点是应该注意的。
孔子曾经积极地整理古代的历史文献,并且广收弟子,积极传播这些历史文化。但是,孔子自称是一个“述而不作”的人,因此,也就没有他亲自编著的书流传下来。《论语》一书,是他的弟子及再传弟子所记载、编纂的他的言行录,这是研究孔子伦理思想的可靠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