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诗学与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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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儒家和道家的诗歌功能观

儒、道两家对文学的功能的看法,与他们之间不同的文学观念密切相关。

(一)儒家的外向性的诗歌功能观

儒家的文学观念以社会为本位,是外向性的,这样他们就把诗歌当成组织社会的工具。他们的诗歌功能观,很自然地就以实用为目标。诗歌的功能在实用,是历代的儒家共同的主张。孔子的“兴、观、群、怨”论集中体现了文学的实用功能的见解。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24]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25]

上面这两段话,说明孔子是认识到诗的实用意义的。什么叫兴?就是说因为诗是用来描写现实生活的,所以有感染的力量,能使人在读诗之后,在现实生活中获得新的启发,这即是所谓“感发意志”(朱熹注)。什么叫观?既然诗能描写现实生活,那么在诗里就可以“考见得失”(朱熹注),“观风俗之盛衰”(郑玄注),使人更正确地理解和认识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活。什么叫群?诗既是集体生活的产物,所以可以“群居相切磋”(孔安国注),适合于群的教育。什么叫怨?就是“怨刺上政”(孔安国注)。诗既反映现实生活,所以又是人类斗争的工具,一方面讽刺当时统治阶级的政治,一方面又起改造社会的作用。就孔门诗教讲,即重在“温柔敦厚”(《礼记·经解》篇),所以朱熹注又说“怨而不怒”。什么叫专对?是说担任使节任务后,能运用《诗经》里的话交涉应对,随机应变,独立行事。

总结起来,儒家对文学实用功能的看法有以下四点。

第一,教化作用。即通过文艺的感化教育,树立起合乎“礼义”的人伦道德,首先是“事父”“事君”,然后要按“礼义”理顺一切人际的秩序。孔子认为诗可以“群”,就是讲利用诗歌来教化群众。《毛诗序》写道:“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26]一般而言,儒家总是把教化作用摆在第一位,因为在他们看来,社会的治理,首先是老百姓要听话。

第二,怨刺作用。儒家主张诗可以怨和刺。即“怨刺上政”。《诗经》中的《硕鼠》《伐檀》,孔子删诗时没有删掉,就体现了他的关于诗可以“怨”的观点。孔子撰《春秋》,根据周代礼教的道德准则,以“微言”褒贬诸侯,功用在于“使乱臣贼子惧”。杜甫写诗,目的之一就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白居易则认为:在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27]写景之作,一般也要附以“讽谏”。但怨不能变成愤怒,要怨而不怒,即不能超出“礼义”的规范。

第三,言志作用。儒家的诗学纲领是“诗言志”。“言志”作用也是儒家特别强调的。《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28]意思是说,诗用来表达人们的意愿志尚,歌可以延长语言的吟咏,声调可使咏唱变得有节奏,韵律则可以使声音和谐。荀子在《儒效篇》也说:“诗言是其志。”儒家所说的“志”是什么?历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大致上是指人的思想感情。诗抒发人的思想感情,然而这思想感情一定要合乎“礼”。这种合乎“礼”的思想感情的抒发,才有益于“家”与“国”的组织与纪律。有的论者把中国诗学的“诗言志”混同于西方的浪漫主义的“自我表现”,认为中国的“诗言志”可以与西方的表现论相比较,这完全是误解,很难令人苟同。另外,孔子所说的诗可以“兴”,既可以理解为人们读了诗之后的“感发意志”,也可以理解为写诗时“抒情言志”。通过言志,“上可裨教化,下可理情性”(白居易)。

第四,认识作用。所谓学《诗》可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观风俗之盛衰”,可以“专对”,都是指诗歌有扩大认识和提高能力的作用。在创作上,儒家主张“实录”,像魏汉时期的乐府诗和白居易的新乐府诗,杜甫的“三吏三别”,都是实录其事,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具有很强的认识作用。但是,这里还必须指出,儒家文学功能观中的认识作用,也不能完全与西方文学功能观中的认识作用相比。西方的确是以知识论来理解文学的,所以所谓文学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观点、文学是模仿的观点、文学真实性的观点、文学典型的观点,其意虽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文学就是知识,是科学之外的另一种知识。西方人有过多次“为诗辩护”,都是站在知识论的立场为诗辩护,即认为科学是自然的知识,而文学是人生的教科书。但是,中国从古到今,不需要这种“诗辩”。因为中国古人在谈到文学可以加强人的认识的时候,也是从“教化”的角度着眼的。读诗可以提高教养,并使人变得高雅,最终还是为了“克己复礼”,即以礼仪、礼节等调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社会安定巩固。

概括地说,儒家的诗歌功能观是实用型的,没有把审美功能放到重要的位置上。

(二)道家的审美型的文学功能观

与儒家的文学功能观不同,道家的诗歌功能观是审美型的。什么是审美?审美就是人的精神在一瞬间得到自由和解放。道家在哲学上重自然,事实上道家的“齐物”“无待”“逍遥”等哲理,给予诗人一种独特的精神启示,在现实的世界里,去探索现实以外的心灵世界,开辟出一片豁朗、旷达、洒脱、浪漫、自由的文学创作园地。中国诗歌史里的“隐逸”派、“山林”派、“田园”派、“游仙”派等,都从道家思想衍化而来。道家的文学功能观集中体现在庄子所讲的一个字上面,这个字就是“游”。“庄子决不会像现代的美学家那样,把美,把艺术当作一个追求的对象而加以思索、体认,因而指出艺术精神是什么?庄子只是顺着在大动乱时代人生所受的像桎梏、倒悬一样的痛苦中,要求得到自由解放,不可能求之于现世。也不能如宗教家的廉价地构想,求之于天上,未来;而只能求之于自己的心。心的作用、状态,庄子即称之为精神;即是在自己的精神中求得自由解放;……庄子把上述的精神地自由解放,以一个‘游’字加以象征。《庄子》一书的第一篇即《逍遥游》,‘游’,……旌旗所垂之流,随风飘荡而无所系缚,故引申为游戏之游,此为庄子所用游字之基本意义。”[29]游戏是无功利目的的。人越是在自由的心境中,就越是能欣赏诗和艺术。中国古代的山水诗和花鸟画,一般都没有政治社会内容,其功能就是精神的自由。道家对于精神自由的赞美,对于自然的理想化,使中国的艺术大师们受到深刻的启示。正因为如此,难怪中国的艺术大师们大都以自然为主题。中国画的杰作大都画的是山水,翎毛,花卉,树木,竹子。一幅山水画里,在山脚下,或是在河岸边,总可以看到有个人坐在那里欣赏自然美,参悟超越天人的妙道……总之,道家对文艺不重实用,而重视审美。这就引导文学追求自然、率真、清新,给人以豁朗、旷达、洒脱、浪漫的情怀。李白是一个道家思想比较多的诗人。他的诗就有一种冲破一切罗网的气势和无拘无束的浪漫精神。如他的《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斤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有一种看破一切的、无拘无束的、豁达洒脱的自由精神蕴含在其中。道家的文学功能观可以说是审美的自由,是无直接目的的,与儒家的重实用的诗学功能观是很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