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民粹倾向的思想渊源和历史影响
民粹主义是常见的社会现象,只是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程度有轻有重、影响力有大有小而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的民本思想、墨子的下层平民意识、法家的“五蠹”理论都带有一定程度的民粹主义色彩。如果预设立场,《尚书》中“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都可以作民粹主义解释。现代意义的民粹滥觞于卢梭的政治浪漫主义,发端于19世纪中后期,“它的原生形态包括俄国民粹主义和美国‘人民党’民粹主义”[84]。19世纪末,民粹主义传入中国,与中国故有的思想资源迅速合流,汇成一股颇具声势的民粹风潮。
美国学者希尔斯(Edward Shils)说:“哪里有普遍的怨恨情绪,哪里就有民粹主义。”[85]晚清以来的历次割地赔款、兵灾匪祸,早已让怨恨充斥于各个角落。加之政府权威的流失,社会治理的失败以及严重的吏治腐败和社会不公,造就了一片有利于民粹主义生根发芽的土壤。在这种社会生态中,民粹的种子被激活,逐步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力量。19世纪末期,保守派官僚蓄意挑动和利用民粹,让长期积累的怨恨像压弯的树枝一样反弹过来,形成一场仇视一切西洋事物的义和团运动,给中国带来深重的灾难。
清末新政时期的民粹主义,主要流行于士绅阶层,自下而上影响社会生态和政治决策。“士绅民粹主义”虽然在表现形式上与义和团的平民民粹主义迥然不同,但思维方式和行为逻辑却是一脉相承的。他们以人民的代言人自居,一手持道德大棒,一手握民意利器,向行政官厅发起猛烈攻击。他们对立宪、自治的理解往往陷入“符号化思维”,以为制度改革一旦成功,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他们把一切社会问题政治化,甚至把一切价值换算成道德价值,不断逼迫政府加快改革步伐。他们以旁观者的眼光看待行动者的行政,片面追求“无限条件下的最优解”[86]。总希望“猛药去沉疴”,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这些“旁观者”多为“政治素人”,不用为以往的行政失误负责,可以毫无顾忌地批评时政。而清政府一方,由于“改革的进程本身,已成为对其正当性的论证方式和检验手段”[87],为了“真立宪”形象化解统治危机,不得不处处迁就民意。两种政治力量此消彼长,一步步将民粹推向高潮。
从1901年新政开始到1911年清朝灭亡,来自民间的士绅政治力量呈逐步扩大的趋势。新政伊始,各种公益事业和实业建设离不开士绅的支持,加大了民间士绅对地方事务的话语权;1906年宣布预备立宪,点燃了士绅阶层压抑已久的参政热情;1908年开启的地方自治和谘议局选举,让他们凝聚成与地方官府分庭抗礼的政治力量;1910年资政院开议,标志着以立宪派为主体的士绅精英开始直接影响中央决策。然而“政治伦理的转换远不如条文制度那样可以速成”[88]。短短几年时间,这群没有受过充分议政训练的士绅被仓促推向政治舞台,他们怀有强烈的政治激情,却缺乏基本的政治经验,组成议会团体以后更陷入“群体无意识”,相比理性、平和的声音,极端、偏激的“高论”更能在亢奋的气氛中成为群体决策,进而形成不切实际的议案。他们能够指出问题,表达民意,却很少给出切合实际的治世良方。总想着以霹雳手段开展实业建设,以西方制度解决中国问题,却完全忽略经济规律和社会条件。在与官厅的争论中,又经常陷入非理性的情绪争端。
面对立宪派咄咄逼人的攻势,无论督抚还是朝廷都难以招架。尤其是1910年以后,许多督抚无法容忍谘议局的蛮横和朝廷的斥责,纷纷奏请开缺。在资政院的第一次常年会上,作为事实上最高决策机构的军机处也遭到整体弹劾。议院之外,立宪派发动三次国会请愿运动,直到朝廷违心地将九年预备改成五年,极端立宪派依旧继续第四次请愿。无休止的请愿运动所显现的巨大力量,让以载沣为中心的朝廷中枢深感恐惧,更让他们意外的是,各地督抚也在汹涌民意裹挟下加入到请愿的行列。政局发展到这种地步,清朝贵族本能地意识到创设制度的主动权已经落到立宪派手中,改革进程也不再受朝廷控制。要想保证“大权统于朝廷”,只能在人事安排上做文章,把要害部门的权力掌握在最可信的清朝贵胄手中,于是乎,一个完全违背宪政精义和时代潮流的皇族内阁应运而生。
“皇族内阁”的出台,使清政府民心尽失,最终成为断送清王朝的催命符。[89]其实,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性责任政府,从制度转型上讲,何尝不是一次巨大的进步呢!可是,人事设置上的反动彻底掩盖了制度的进步,彻底坐实了“假立宪”的口实。从此以后,清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彻底丧失,在革命派的鼓动下,作为清王朝统治基础的民间士绅也纷纷倒戈,即使对清政府怀有感情的立宪派,也很少有人怀疑革命的合理性。
纵观清末十年的历史,可见在民粹思维的作用下,整个中国都陷入一种激进主义的亢奋中。革命派以暗杀等恐怖手段打击清政府,立宪派则通过发起请愿、制造舆论逼迫清政府加快改革步伐。两者同样激进,只是表达方式不同而已。在弥漫全社会的激进气氛中,民间精英步入以资政院、谘议局为代表的政治舞台,不断品评时政,推动改革,体制外的改革派“自由地讨论高级官员的决策,通过公共会议和游行施加压力,这种情况的蔓延也影响到谘议局和资政院的活动”[90]。在处处充斥民粹思维的社会背景下,改革天然正确,越激进的言行越能获得舆论的褒扬,舆论的推力又进一步驱动行为的激进,两股激进势力相互激荡,[91]让社会对改革的期待一步步提高。然而改革的结果对士绅阶层而言,“由于希望太美好,实际变化虽大,而不如所希望的那样大,结果仍然导致强烈的失望”[92];对普通百姓而言,他们感受到的,只有年年增加的赋税和日益下降的生活质量。最后各方面的失望都汇聚成对清政府的不满,民粹主义带来的恶性循环,让本用于挽救危亡的新政,反而加速了清朝的灭亡。
正如托克维尔说过的那样“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93]。因为在以改革为表征的社会转型期,民粹主义最容易泛滥成灾。清末新政的实质是要让中国完成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国家的社会转型,在当时的中国,现代性的实业、教育、治安等社会改革都刚刚起步,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可是立宪派却把眼光聚焦在并不是最迫切的顶层政治制度变革上。清政府最终没能坚持到召开国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即使国会召开,也只是脱离社会实际的空中楼阁。清末改革的失败,给我们留下深刻的教训。“改革本质上是一种渐进的过程,它要求在旧的基质上寻求新的生长机制,要求在应顺历史传统的连续性的基础上进行变革。”[94]无论在任何时代,民粹主义都是阻碍改革、造成社会失范的魔鬼。
[1]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制度转型与社会整合:清末预备立宪新探”(12CZS035)(项目编号:12XZS025)的阶段性成果。
[2]左攀,男,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晚清史和道教史研究。
[3]关于民粹主义概念的研究,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有:保罗·塔格特(Paul Taggart):《民粹主义》,袁明旭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林红:《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俞可平:《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1期;殷弘、张凤阳:《论卢梭政治哲学中民粹主义》,《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1期;盛晓明、郭喨:《重塑专家信任,防范民粹主义》,《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2016年第16期;程同顺、杨倩:《比较政治学视野中的民粹主义概念辨析》,《天津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刘小龙:《民粹主义的形态演进及其解释路径》,《理论探索》2016年第6期;庄吟茜:《民粹主义与民主主义的比较分析》,《学术论坛》2015年第5期。
[4]《赵炳麟赠言回桂筹办谘议局之京官》,《申报》1908年10月12日。
[5]徐毅:《绥服远人:清帝国治理广西的教化策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51页。
[6]蒙荫昭、粱全进编《广西教育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5页。实际上除政法学堂外,广西还有一所高等学堂——广西大学堂。
[7]参见《学务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8]参见《学务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9]参见《广西大事记》(清之十二),《广西地方志》2004年第2期。
[10]参见《学务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11]参见《学务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12]《抚部院附奏酌定谘议局各项公费薪金数目片》,《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上)》,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13]耿悦:《清末新政广西教育改革评述》,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
[14]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藏《广西巡抚咨报桂邕铁路经省谘议局决议商办有关文件》,档案号:L1—1—11。
[15]邮传部:《交通官报》,己酉年(1909年)第26期,第12~13页。
[16]参见朱从兵《铁路与社会经济——广西铁路研究(1885~1965)》,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29页。
[17]直到1937年,广西铁路才建成通车,贵州修成第一条铁路,已经迟至1943年。
[18]《桂抚召对述闻》,《申报》1910年9月21日。
[19]《张抚会议桂省政务》,《申报》1910年9月22日。
[20]《农林实业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21]《清实录·德宗实录》(八),第五百七十卷,第543页。
[22]赵炳麟:《为确定行政经费推行新政折》,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一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0~111页。
[23]《谘议局不以借款办矿为然》,《申报》1910年11月17日。
[24]转引自林芊《“走向现代”的悖论——谘议局与贵州辛亥革命》,《当代贵州》2011年第6期。
[25]《桂省官厅对于谘议局之意见》,《申报》1909年12月8日。
[26]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084页。
[27]唐国军、黄秋燕:《地方自治:清末广西试验的效益与局限》,《广西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
[28]《农林实业案·通行章程》,《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29]《农林实业案·通行章程》,《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30]《农林实业案·通行章程》,《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31]《平馀陋规应该归地方自治经费案》,《广西谘议局第三次报告书(乙)》,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32]《平馀陋规应该归地方自治经费案》,《广西谘议局第三次报告书(乙)》,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33]《酒锅、油榨、牛判各捐应归地方自治会办理案》,《广西谘议局第三次报告书(丁)》,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34]《请购军火御匪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35]《请购军火御匪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36]《请购军火御匪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37]《就地养练应归自治团体办理案》,《广西谘议局第三次报告书(丁)》,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38]《就地养练应归自治团体办理案》,《广西谘议局第三次报告书(丁)》,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39]《呈请查办蔡锷案》,《广西谘议局第三次报告书(戊)》,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40]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57页。
[41]《呈请查办西隆州官绅违法案》,《广西谘议局第三次报告书(戊)》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42]《呈请查办西隆州官绅违法案》,《广西谘议局第三次报告书(戊)》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43]《广西民变近闻二则》,《东方杂志》1910年第8期。
[44]岑春煊:《乐斋漫笔》,载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1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1~102页。
[45]《制限外籍学生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46]《呈请查办蔡锷案》,《广西谘议局第三次报告书(戊)》,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47]《禁烟议案》,《广西禁烟案汇钞》,广西谘议局编印1911年,第1、2页。
[48]《农林实业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49]国家图书馆编《近代统计资料丛刊(14)》,燕山出版社2007年版,第290~298页。
[50]《论陈请加赋之谬》,《中外日报》1904年7月30日。
[51]邓绍辉:《光宣之际清政府试办全国财政预决算》,《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52]《学务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53]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570页。
[54]《政务处议奏云贵总督锡良奏请改缩禁烟期限折》,载马模贞主编《中国禁毒史资料》,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35页。
[55]《广东谘议局第一期会议速记录》,广东法政学堂印刷所1910年,第1页。
[56]《粤省禁赌尚有阻力》,《申报》1909年12月2日。
[57]参见毛克明《清末广东禁赌的措施与成效》,《河北学刊》2007年第4期。
[58]《本局呈护抚部院禁烟礙难展限缘由文》,《广西禁烟案汇钞》,广西谘议局编印1911年,第11页。
[59]《决议案》,《广西禁烟案汇钞》,广西谘议局编印1911年,第2、3页。
[60]《桂抚电禁梧州赌博》,《申报》1911年2月16日。
[61]《桂省又有禁烟绝大风潮》,《申报》1910年6月9日。
[62]邵雍:《清末烟苗禁种与反禁种的历史考察》,《史林》2006年第6期。
[63]参见《广西大事记(清之十二)》,《广西地方志》2004年第2期。
[64]《抚部院说明议决案不免顾此失彼缘由箚交本局复议文》,《广西禁烟案汇钞》,广西谘议局编印1911年,第3页。
[65]《禁赌案》,《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下)》,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66]邵雍:《中国近现代史专题》,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0页。
[67]赵尔巽:《清史稿·盐法》,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637页。
[68]《度支部通电各省增加盐价》,《申报》1908年6月30日。
[69]S.A.M.Adshead,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Chinese Administration,1900—1920,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p.43.
[70]《本局抄录调查盐务报告各件致同乡京官函》,《广西谘议局第二次报告书》,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71]《粤京官奏参粤商包盐流弊》,《申报》1910年3月10日。
[72]《论戒烟与立宪之关系》,《申报》1906年10月6日。
[73]《论莱阳民变事》,《国风报》1910年第18期。
[74]费正清等:《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462页。
[75]夏新华等整理《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0页。
[76]《宪政编查馆会奏各省谘议局章程及按语并选举章程折》,《政治官报》1908年6月26日。
[77]《本局开局日期及启用关防缘由呈报抚部院察核文》,《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上)》,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78]《开局礼式》,《广西谘议局第一次报告书(上)》,清末铅印本,无年代、页码。
[79]夏新华等整理《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1页。
[80]详见1910年1月22日《申报》之《谘议局长恃势夺妾之骇闻》:浔州贵县甘某抵省考试,并欲在省娶妾。凭媒订定后库街黄某之女,见此女神采甚都,即行纳采,腊月假后方举婚迎。不料被唐某侦悉情节,羡甚慕甚。无奈甘某已捷足先得。唐百计欲夺,倍以身价,而黄宅坚辞。唐遂迫以威势,略云:我为广西谘议局长,本省有何政令皆由我提议,谁敢抗我,若后日甘某有事,我定与尔维持无恙,不然,我定加祸于尔。黄某不得已,勉强许之。现闻甘某已备悉情由,欲与唐某大开交涉云。
[81]参见左攀《禁烟展限案与全国首起谘议局辞职风潮》,《清史研究》2018年第1期。
[82]按:广东谘议局催促总督公布禁赌章程,袁树勋拖延不办,谘议局停议。湖南巡抚杨文鼎绕过谘议局擅自发行公债,谘议局争之不达,也以辞职恐吓。云贵总督李经羲擅自增加盐价,谘议局要求总督收回成命,表示“如不得请,即全体辞职”。两江总督张人骏认为江苏谘议局核减行政经费过多,无法遵照执行,迟迟不予批准。常驻议员认为他是蓄意破坏,也声明全体辞职。浙江巡抚增韫仅仅一时没有答应为谘议局代奏,议员们即宣布停会。
[83]萧功秦:《危机中的变革:清末政治中的激进与保守》,广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00页。
[84]刘小龙:《民粹主义的形态演进及其解释路径》,《理论探索》2016年第6期。
[85]Edward Shils,The Torment of Secrecy:The Background & Consequences Of American Security Policies. The Free Press,Glencoe,1956,pp.100-101.
[86]郭喨:《责任归因的实验哲学研究》,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7年。
[87]罗志田:《革命的形成:清季十年的转折(下)》,《近代史研究》2013年第6期。
[88]罗志田:《革命的形成:清季十年的转折(上)》,《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期。
[89]李细珠:《论清末“皇族内阁”出台的前因后果》,《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6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90]Wright,Mary Clabaugh (ed.),China in Revolution:The First Phase,1900-1913,Yale University Press,1968,p.28.
[91]左攀、唐仁郭:《论资政院激进特征的政治生态影响》,《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92]罗志田:《革命的形成:清季十年的转折(上)》,《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3期。
[93]托克维尔:《旧制度与法国大革命》,冯棠译、张芝联校,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10页。
[94]萧功秦:《危机中的变革:清末现代化进程中的激进与保守》,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