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与发展观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中国委员会秘书长杜越所说:“丝绸之路的成功申遗,不仅实现了中国广大文物工作者和文化工作者的多年夙愿,还对未来在这一地区兴起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促进当地旅游经济发展起到积极和重要作用。”但是,就旅游观光业而言,目前丝绸之路沿线的很多地方还存在诸多问题:沿途遗址、古迹多数年久失修,存在大小不等的危机;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是制约旅游发展的瓶颈。这些地区的交通工具主要是火车与汽车,多数需要长途跋涉,既无法让游客直接迅速到达目的地,又耗费时间缺乏更大的吸引力。而且由于交通受限,救援卫生条件滞后,旅游缺乏安全性。特别是酒店住宿、通信设施、餐饮卫生、如厕卫生、各种配套设施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达不到当代旅客旅游的基本要求。加上旅游景点分散,无法在有效的时间里实现多重观光需求,因此旅游经济受到较大的制约。如果不能够尽快改善以上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产品开发,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再利用价值就无法体现出来。所以,如何将文物古迹、文化遗产与当代旅游结合起来,还需要经历很多管理、建设等方面的提高与提升。丝绸之路见证了当年亚欧大陆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之间的交流,尤其是游牧与农耕文明之间的交流;如果有效地利用其现有价值,它仍然可以将中国与亚欧民众很好地连接起来。以丝绸之路为主干线,加上沿线景点与遗产所在地的民俗、民间艺术、手工艺、宗教信仰、饮食习俗等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所以很容易通过旅游与文化交流,旅游经济、商务贸易连接起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区域文化遗产与经济互动,便于发展民间的友好交流,有利于形成多民族的大文化观,也有利于三个国家人民之间的团结以及其他领域的合作。
要想让文化遗产服务于当代社会,或者说,在当今社会下,把文化遗产很好地利用起来,保护其原有的物质存在,活化其文化形式与精神附加值,达到资源共享、经济利益共赢,必须符合人类发展中当代的价值观,充分给予文化遗产应有的尊重与重视,不能因为商业开发而毁坏遗产的物质存在形式,也不能将文化遗产片面地理解为静态的、固体的与当代社会发展无关联的文物。早在2005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宣布了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国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成功入选。这也是中国首次与外国联合,就同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进行申报,为跨国界文化形态保护开启了合作共赢的道路。文化遗产的跨国跨区域联合申报,已经作为一种世界文化资源的共享与共赢越来越得到世界的采纳与运用。
文化遗产特别是文物的保护与城市的经济发展并不矛盾。保护文化遗产不需要排斥对其合理利用、延伸发展,如果能把保护与利用、学术研究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处理好,就可以为当代社会带来很可观的积极回报。在这里,我们更多谈论的是对于文物的保护与开发,也就是如何很好地使文物产生新的当代价值。所谓“遗产活在当下”是发展的眼光,是客观而科学的辩证态度。所谓“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也就是要充分利用博物馆与文化遗产现有的资源,进行积极的保护,还要给予适度的开发,加强旅游产品的设计研发,使静态的文物产品化,产生经济价值。
目前,全世界共有554处世界级文化遗产。其中,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是名列前茅的文化遗产大国。这些国家在文物古迹的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文化遗产同样丰富的中国借鉴。欧洲很多国家非常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政府也会充分调动民间和私人的积极性,鼓励民间参与保护,并在政策法律上制定了合理详尽的措施。不仅仅是文化遗产与古迹遗址,甚至连名人故居,这些国家都有严格的管理办法与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