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失地农民集中居住状况与适应性调查
——以陕西省杨区为例
一 概况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政府征收农民土地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曾经赖以生存的土地,进入开放的、商业化的集中居住社区。无论是在生活环境,还是生活方式,甚至是生活态度上,社区生活对失地农民来说无疑是一次翻天覆地的大改变,尤其是城乡生活差异和就业形势的改变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这场突如其来的改变必然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失地农民原有生活中的各种平衡,从而导致一些新问题的产生。许多学者认为城郊的失地农民都是在被动城市化过程中逐步适应城市文化的非自愿移民,他们被迫迁移到新型农村社区,必然存在文化适应和角色转化问题。[12]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失地农民并没有顺利实现身份转换,沦为了既无地可耕又无工可做的游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隐患。[13]村庄合并与农民集中化居住已经显然使其居住方式、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发生重大改变,原有村落共同体迅速消解以及村庄组织形式与管理方式出现重组。[14]有学者对经济发达地区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的城市适应困境进行了探索,认为实质上是农民的文化适应问题。[15]相对而言,学界对目前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城郊失地农民的城市适应问题研究较少。
自1997年国家在陕西省杨区设立了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之后,该示范区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同时,使周边的农村不断被纳入城市规划当中,导致许多村庄“消失”,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政府主导的“失地农民安置小区”。温馨小区是杨区第一批农民进城安置小区,是由3个行政村搬迁安置而成,温馨小区占地面积为158亩,居民楼有34栋,单元房有1390套,建筑面积约有20万平方米。该小区从2009年12月开始建造,2010年7月竣工后农民入住,温馨小区现有人口4043人。温馨小区是杨区失地农民生活方式转型的起点,亦是他们开始寻找新生计的起点。为了探究影响杨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状况与适应性的因素,并为加快失地农民对社区生活的适应,使之更好地适应社区化生活方式,融入城市化生活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对温馨小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状况与适应性进行了实地调查。
二 调查与分析
(一)基本信息
课题组于2013年7月12日到2013年7月16日,走访了陕西杨区温馨小区、景苑小区等300余户人家,共发放问卷250份,回收245份,有效问卷245份,回收率达98%。整个样本的基本情况如表2-2所示:
表2-2 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情况
表2-2 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情况-续表1
表2-2 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情况-续表2
从表2-2可以看出,调查对象年龄平均为49岁,36.4%被调查者的学历止步于小学,34.3%的学历为初中。42.4%的家庭劳动人口为1人以及以下,51.0%的搬迁家庭劳动人口为2~3人,劳动人口占家庭总人口的比例低下。38.4%的家庭失地前务农人口为1人及以下,53.1%的家庭失地前务农人口为2~3人。失地前拥有的土地资源,82.4%的家庭拥有宅基地,93.1%的家庭拥有耕地。54.3%的家庭的土地被政府用作商业用地,15.9%被用作公共用地。46.9%的家庭失地前宅基地面积在101~200平方米,而现在60.8%的家庭宅基地面积在这个区间。54.3%的家庭对政府补偿标准不满意,51.4%的家庭不愿搬进新社区。综上可以看出,失地农民在住房和补偿标准等居住情况上并不适应。
(二)生活方式变化
由祖祖辈辈居住的分散村落迁入人口集中的安置社区,失地农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极为显著的变化。失地前后农民收入来源分别见表2-3和表2-4。失地农民能否适应这些变化直接影响其在安置社区的生活质量。通过经济适应和心理适应两个维度可以去考察失地农民在生活方式方面的适应情况。经济适应在社会学中并没有专门的解释,笔者认为经济适应就是指个体对所处环境的经济相关变化(如收入、支出等)的适应程度。
表2-3 失地前的农民收入来源
表2-4 失地后的农民收入来源
通过表2-3和表2-4的数据,我们可以获得失地前后农民家庭收入来源的变化情况。失地前农民家庭收入来源于务农的有121户,占有效样本总量的54.3%。来源于务工的有89户,占有效样本总量的39.9%。来源于个体工商经营和政府补贴的共计有13户,占有效样本总量的5.8%。失地后农民家庭收入来源于务农的有12户,占有效样本总量的5.6%。来源于务工的有184户,占有效样本总量的85.6%。来源于个体工商经营和政府补贴的共计有19户,占有效样本总量的8.8%。从总体来看,失地前,农民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务农,辅之以务工。失地后,农民的家庭收入主要就是依靠务工获得。
杨区位于关中平原地区,土壤肥沃,地形平坦,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优越,农耕历史悠久,且为我国当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基地,农业科学技术较为发达,因此对于许多当地农民来说,农业就是家庭生活的支撑。失地前,当地农民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以及蔬菜,土地较多的农户除种植粮食和蔬菜之外,还会经营果园,农闲时在家附近打零工。总的来说,失地前大部分农民能在自给自足的情况下获得额外储蓄,整体生活水平较高。然而,迁入社区后农民失去土地,依靠农业生产维持家庭生活的传统模式被打破,失去经济来源的农民必须开始适应新的经济模式。为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失地农民只能寻找别的谋生手段,如务工、从事个体经营等。
通过表2-5和表2-6的数据,我们可以得知失地前后,农民家庭年总收入的变化情况。失地前,家庭年总收入在0~5000元的有6人,占样本总量的2.4%;年总收入在5001~10000元的有49人,占样本总量的20%;年总收入在10001~20000元的有58人,占样本总量的23.7%;年总收入在20001~50000元的有54人,占样本总量的22%;年总收入大于50000元的有7人,占据样本总量的2.9%。失地后,居民的家庭年总收入在0~5000元的有6人,占样本总量的2.4%;年总收入在5001~10000元的有27人,占样本总量的11%;年总收入在10001~20000元的有41人,占样本总量的16.8%;年总收入在20001~50000元的有81人,占样本总量的33.1%;年总收入大于50000元的有13人,占样本总量的5.3%。
表2-5 失地前农民家庭年总收入
比较分析可知,失地前后家庭年总收入在0~5000元和大于50000元的所占比例较小且变化不大。与失地前相比,失地后家庭年总收入在5001~10000元的下降了9个百分点,年总收入在10001~20000元的下降了6.9个百分点,年总收入在20001~50000元的上升了11.1个百分点。这表明,与失地前相比较,部分居民现在的家庭年总收入有所增加。
表2-6 失地后农民家庭年总收入
通过表2-7和表2-8的数据,我们可以得知失地前后农民的月支出变化情况。表2-7数据显示,失地前农民月生活支出在0~200元的有29户,占样本总量的11.8%;月支出在201~500元的有69户,占样本总量的28.2%;月支出在501~1000元的有67户,占样本总量的27.3%;月支出在1001~2000元的有10户,占样本总量的4.1%;月支出大于2000元的有3户,占样本总量的1.2%。表2-8数据显示,失地后的农民月生活支出在0~500元的有14户,占样本总量的5.7%;月支出在501~1000元的有64户,占样本总量的26.1%;月支出在1001~2000元的有74户,占样本总量的30.2%;月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有30人,占样本总量的12.2%。
表2-7 失地前农民家庭每月支出
表2-7 失地前农民家庭每月支出-续表
表2-8 失地后农民家庭每月支出
比较分析可知,与失地前相比,现在失地前农民的月生活支出在0~500元的下降了34.3个百分点,月支出在501~1000元的下降了1.2个百分点,月支出在1001~2000元的上升了26.1个百分点,月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上升了11个百分点。由此表明,搬入安置社区后,失地农民的生活成本均有所增加,其中大部分失地农民的增加幅度很大。
综合分析失地前后农民的家庭年总收入和月支出情况,结合访谈调查所得,我们获知搬入安置社区之后失地农民的生活支出大大增加,然而,家庭年总收入增加的则是少部分,且增幅远远低于生活支出增幅。部分家庭甚至会入不敷出,依靠政府的征地补偿勉强度日。这种情况在中老年人家庭体现得尤为明显。
(三)心理适应
心理适应指的是个体在进入一个全新环境时对新事物的认知、认同情况。从传统的村落进入安置社区,失地农民的生活环境发生了极为显著的变化。失地农民能否认同及能否主动去适应,直接影响着未来的生活质量。
通过表2-9和表2-10显示的数据,我们可以获得失地前后农民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变化情况以及因此引起的生活方式的变化情况。表2-9数据显示,失地前,农民每周外出购物8次以上的有31人,占样本总量的12.7%;4~8次的有47人,占样本总量的19.2%;1~3次的有89人,占样本总量的36.3%;每周几乎不外出购物的有61人,占样本总量的24.9%。表2-10数据显示,每周外出购物5次以上的有131人,占样本总量的53.5%;3~5次的有31人,占样本总量的12.7%,即每周外出购物3次及以上的累计占样本总量的66.2%;2次及以下的有64人,占样本总量的26.2%。
表2-9 失地前每周外出购物的次数
表2-10 失地后每周外出购物次数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商品经济高速发展,农业生产也逐步走上了商品化的道路。然而,对于西北的部分偏远地区而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在农民的生活中依然占据着尤为重要的地位,农民生活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较低。失地前,大部分农民家的粮食和蔬菜特别是食品方面主要来自自家土地。失地后,日常生活需要的粮食和蔬菜主要是从市场上购买。因而,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失地农民的生活方式由先前的“足不出户”转变为现今的“至少2天去一次市场”。由农民到社区居民的转变,使农民的生活不断趋于市场化和商品化。
在访谈中课题组发现,失地农民对这些变化的适应程度与农民失地前的生活方式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对于那些失地前家庭生活所需食物主要依靠购买的居民来说,搬入社区后,市场距离大大缩短,外出购物更为便捷,他们对这一变化表示认同并能快速适应。对于失地前种植粮食和蔬菜的居民来说,现在每天不仅增加了生活的开销,还要来回奔波,他们心理上不适应也不愿意接受这一变化。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来说,上下楼不便,适应起来就更为困难。王某,徐东湾人士,年近80岁,家住安置小区×栋7层。据邻居反映,老人不会也不愿使用电梯,上下主要靠楼梯,无论是上楼还是下楼都需要花费将近1个小时,因此只能平均1个月下1次楼,日常生活用品和食物主要依靠邻居和家人送到家里,也不能到楼下和老友聊天,生活极为不便。
(四)生产方式变化
农业生产与工商业生产之间的工作方式以及对从业者的要求差别很大。农业生产对从业者的年龄、身体状况以及纪律性限制较少,而工商业以及服务业则要求时间和效率。因此,对生产方式转变的适应,主要是针对青壮年等适龄工作人员。对于大多数中老年人来说不存在生产方式转变方面适应的问题,他们主要依靠征地补偿以及政府补助勉强维持生活,但也不排除部分中老年人迫于生活压力勉强从事其能力之外的一些工作。
表2-11表明,失地前有45.1%的有效调查对象有固定工作,有54.9%的有效调查对象没有固定工作。
表2-11 失地前是否有固定工作
表2-12数据显示失地前农民大多在家务农,从事的其他工作集中在服务业。
表2-12 失地前主要工作
表2-13数据显示迁入安置社区后,有64位是有工作的。目前有工作的居民中从事服务员工作的有26人(基本上都是女性),占有效样本总量的40.6%。从事装修、搬运等体力工作的有20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31.2%。
表2-13 失地后主要工作
表2-14数据显示,已经实现就业的农民中,工作性质属于固定工作的有39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37.9%,工作属于临时工作的有64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62.1%。
表2-14 现在的工作性质
由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得知,在失去土地之前,农民的主要工作是从事农业生产,辅以工业生产。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失地就等同于失业。失去土地之后除去极少数有剩余土地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之外,其余绝大部分都开始转向第二、第三产业实现就业。但是由于受到当地劳动力市场饱和情况以及自身能力等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失地后,农民的就业率并不高,已就业的农民从事的主要是服务业、装修、搬运、建筑业等只需要简单体力劳动的工作且大部分属于临时性工作。这类工作技术含量低,稳定性较差,替代性强,随时会面临失业的风险。部分工作危险系数较高,可能会危及生命安全。与此同时,工资水平较低、收入少,所以很难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表2-15数据显示,失地农民目前工作的获得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工作靠自己找到的有76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74.5%;自主创业的有7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6.9%;亲戚朋友帮忙联系的有15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14.7%;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有4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3.9%。
表2-15 现在的工作是通过什么方式取得的
表2-16数据显示,失地农民现在的工作地点在本地的有95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93.1%;在外地的有7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6.9%。
表2-16 现在的工作地点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得知,为了生存,大部分的失地农民开始积极主动地去适应现在的生活,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工作,失地农民在主动适应生产方式上的角色转换。然而,从失地农民选择就近择业、工作地点集中在本地,可以看出失地农民并没有完全转变思想,以实现生产方式方面的角色转换。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失地农民选择当前所从事的工作均是因为工作单位离家近和很难找到其他合适的工作。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失地农民受传统思想以及乡土观念的限制。中国农民受小农经济体制影响,习惯于固守自家“一亩三分地”,即使已经失去土地,仍习惯于守在家中,排斥外出。
杨区周边主要是农村,第二、第三产业不发达,缺乏就业机会。因此,对于大多数失地农民来说,实现就业一直是难题。然而,由于农民能力有限,政府并未向其提供固定就业岗位。但是,为帮助农民就业,政府与当地培训机构合作,为失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再就业技能培训。表2-17数据显示,被调查者中参加就业培训的有69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34.2%;未参加就业培训的有133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65.8%。
表2-17 家里是否有人参加培训
表2-18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觉得就业培训帮助很大的有14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7.8%;认为帮助一般的有40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22.3%;认为完全没帮助的有85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47.5%;不清楚是否有帮助的有40人,占有效样本总量的22.3%。由以上数据以及调查访谈我们得知,认为再就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没有帮助的占大多数,主要是因为,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内容主要是家政服务、刺绣、保洁这一类的。但是在周边被农村包围的示范区,基本没有类似的工作岗位,即使参加就业培训并获得相关的证书,失地农民还是无法找到相应的工作。农民认为培训没有什么用处,时间久了就不愿意再参加培训。在失地农民看来,国家对农民的扶助政策是好的,但是培训机构没有真正为农民做事。这项政策并未实际解决失地农民向第二、第三产业转变就业的问题。
表2-18 培训是否有帮助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失地农民在生产方式方面并未适应社区生活。失地农民实现从先前的农业生产转变为在工商业和服务业等非农领域内就业的过程漫长而艰难。钱纳里等人的多国模型表明,“在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转化过程中,工业就业的增加,远远低于农业就业的减少”,因此,劳动力转移主要发生在农业和服务业之间。第三产业由于具有同等投资可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劳动密集、对劳动力素质和技能要求低等特点,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就业增长最快、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最多的部门。[16]
(五)居住方式变化
人的生存发展依赖于一定的自然地理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制约。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寻找适合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更好地适应和改造环境。而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也在寻找与环境相适应的居住方式。但如马克思指出,“不同的共同体,是在各自的自然环境内,发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的,所以他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产物是不同的”[17],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塑造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而影响着不同居住方式的形成。因此,居住方式是与居住环境相适应的。地形类型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生活环境的地形类型对人们的居住方式有一定的影响。当人们的生活环境发生改变时,原有居住方式无法完全适用于新的环境,人们对新环境的适应会受到影响。由此看来,生活环境地形类型的改变影响人们对生活环境的适应。
表2-19反映了失地前农民所居住村庄的地形类型。由表2-19可知,在245 名被访失地农民中,除去20个缺失值,居住在平原地区的有224人,占样本总量的91.4%;而居住在丘陵地区的仅有1人,占样本总量0.4%。数据表明,失地前,所调查社区绝大部分的失地农民居住在平原地区。原村庄所在的平原地区,拥有较为便利的交通、比社区更清新的空气和更优美的环境条件等。公路干线位于村口,外出交通便利。村内道路宽敞,通行车辆多为小型车种,因此村内因交通而产生的噪声小,安全系数高,几乎无交通事件发生。社区中街道多,车流量大,但主干道较少,加上社区的娱乐设施和仅有的休息场所都设置在主干道两旁,较多居民尤其是儿童聚集在主干道两旁娱乐。主干道上车辆与行人混杂,交通安全系数低。一些居民反映,社区发生过一些交通安全事件,造成居民受伤。他们也表示很担心孩子在主干道两旁的场所活动。与村庄一样的是,社区的门口也是公路干线,但车流量远大于村中公路。公路平线在给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更大的噪声污染。在绿化方面,村中拥有天然的植被,植被覆盖率高,空气质量好,而社区的绿化率远不如村庄。绿化率低和人口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区的空气质量。因此,尽管社区同样位于平原地区,但其交通便利、环境绿化等条件无法形成地理优势,没有对失地农民产生足够的吸引力。
表2-19 原居住村庄的地形
自然环境对人的文化观念、意识形态等的形成和变化有着很大的影响。长期生活在一定环境下的人们,其文化思想、行为方式在潜移默化中受环境影响,与环境形成各种微妙的紧密关系,逐渐变为相互融合的统一体,形成特有的较为稳定的生活模式。人们在一定的环境中生活的时间越长,与该环境的关系就越密切,依赖性越强,形成的生活模式也就越稳定。
表2-20反映了失地农民在原房子的居住时间。其中,在原房子居住时间2~10年的有63人,占25.7%;11~30年的有90人,占总体的36.7%;31~50年的有29人,占总体的11.8%;50年以上的有3人,占总体的1.2%。由表2-20可以得出,近半数的人在原房子居住的时间为10年以上。长时间的居住使失地农民对原村庄的环境产生依赖性,形成了特定的生活模式。这些生活模式经过长时间的整合而成,难以改变。同时,失地农民对原村庄深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使其对新生活环境存在抗拒和排斥心理。
表2-20 在原来房子的居住时间
失地农民居住方式的改变,最明显的表现是居住形式的改变。无论失地农民原来居住的是何种形式的房子,搬入社区后均居住在楼房。尽管楼房是现代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居住形式,但在许多平原地区的农村,仍保留许多庭院式的平房。
表2-21表明,在245 名被访失地农民中,有73人居住在村中庭院式的平房,占总体的29.8%;居住在非庭院式平房的有15人,占总体的6.1%;居住在庭院式楼房的有128人,占52.2%。可见,在庭院式房屋居住的被访者多达82.0%。由庭院式住房变为新型社区的楼房,可以说是失地农民转为非农的一大标志。客观物质的变化,并不代表着失地农民心理上已完全认可和适应新社区的居住方式。调查中,被访者表现出了对楼房居住形式的种种不满情绪。他们表示,居住在楼房的成本远高于住旧房子的成本,但居住条件远不如旧房子。首先,房子的装修和配置家具的费用高,对失地农民来说成本过高,负担沉重。而在原村庄中,住房基本上是只粉刷墙面,谈不上装修,费用很低。其次,住房规划不合理,采光和通风条件差。低层用户冬天采光困难,而高层用户夏天燥热难耐。而庭院式房子光线充足,通风条件好,冬暖夏凉。再次,住房上下间高度较低,容易使人产生压抑情绪。隔音效果差,社区嘈杂的噪声影响正常生活节奏,又使人易产生烦躁心理。而旧房子宽敞,村庄人口密度较小,环境安静。同时,社区人口密度大,公共资源十分有限。而在村庄里,公共资源比较宽松,如屋前屋后的公共空地上可种植一些瓜果蔬菜,或放置农具,但在社区则没有这样可利用的资源。调查中也发现,少部分居民仍然会占用绿化用地来种植蔬菜。在他们看来,绿化区的价值远比不上种植瓜果蔬菜来得实惠。为了适应原村庄的居住环境,失地农民通过长期的摸索和改变,形成了一种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居住方式,他们已完全融入原居住环境中。但搬进社区后,他们被迫放弃原居住模式,从而去寻求一种新的截然不同的居住模式。而新型社区环境与原村庄环境的巨大差异,又使他们在寻求新的居住模式过程中显得十分盲目和迷茫,产生较大的精神压力。这些差异无形中成了失地农民适应社区的重要因素。在这些差异面前,失地农民表现出了较大的不适应。
表2-21 失地以前的居住房屋类型
在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家庭成员多是集中居住在一起,且大面积的分散的小农生产的存在,是亲情文化在当代得以延续的社会基础。[18]在村庄里家庭成员间的沟通交流十分密切和频繁;农民失地后,无法继续保持小生产模式、家庭成员间的沟通交流方式和频次,这使亲情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表2-22反映了失地前后农民家庭成员的居住方式。由表2-22可知,以前分开居住,现在住在一起的有14人,占总体的5.7%;以前住在一起,现在分开居住的有121人,占总体的49.4%;一直分开居住的有25人,占总体的10.2%;一直住在一起的有69人,占总体的28.2%。数据表明,失地前居住在一起但现在分开居住的家庭将近半数。失地前,农民家庭成员多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十分频繁,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得到较好的维持。失地后,青年人外出寻找经济来源,在社区居住的时间大大减少。家庭成员有的到不同的地点工作,有的则留守家中,彼此之间见面次数减少。不少失地农民在社区中的住房位于不同的单元楼,家庭成员分开居住,交流频次也减少,家庭气氛逐渐淡化。面对面的直接交流方式开始向电话交流方式转变。同时,许多老年人反映,他们留守家中,缺少子女陪伴,常常感到孤独和无助。他们对社区生活的抵触心理较强烈,不愿意主动适应社区生活,称社区内由与自己一样的老年人构成的队伍为“等死队”。
表2-22 家庭成员的居住方式
人的居住习惯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形成,习惯的改变同样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失地农民仍保留在原村庄里的一些居住习惯,尽管在社区环境中,这些习惯显得不太协调。对社区居住方式的适应不仅仅体现在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的转变上,更重要的是失地农民是否从内心接受这一新的居住环境,他们主观上是否感到真正的适应、感到舒适。表2-23大致反映了失地农民主观的适应情况。
表2-23 对现在居住社区适应情况
由表2-23可知,在245 名被访失地农民中,除去13个缺失值后,认为非常不适应的有10人,占总体的4.1%;认为不适应的有49人,占总体的20.0%;认为一般的有102人,占总体的41.6%;认为适应的有65人,占总体的26.5%;认为非常适应的有6人,占总体的2.4%。可以看出,认为自己未达到适应程度的失地农民共占65.7%,他们对新居住方式的适应度低。
表2-24反映的是失地农民对“您认为自己是否属于城里人”的情况反馈。除去18个缺失值后,245人中认为自己是城里人的有25人,占总体的10.2%;认为自己不是城里人的有202人,占总体的82.4%。由数据可以发现,高达82.4%的失地农民认为自己不属于城里人,他们的心理适应情况并不乐观。尽管他们搬进了社区,但经济收入远低于城里人,生活无保障,居住条件不理想,他们主观上难以接受新的居住方式。
表2-24 对“您认为自己是否属于城里人”情况的反馈
(六)交往方式变化
失地后,农民被安排在城镇社区的楼房里集中居住。随着交往圈的扩大,他们的人际交往方式以及闲暇时间的安排方式发生了转变。失地农民农转非后有着和最初的城市居民不一样的生活背景和文化心理,在适应城市生活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挑战。社会交往,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相互往来,进行物质、精神交流的社会活动,它是人本质的内在要求,是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促进失地农民交往观念、交往方式的转变,对其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有重要的意义。失地农民搬入社区后,由原来的农村村民转变为城市居民,原有的单纯简单的社会关系遭到破坏,新的社会关系网络尚未建成。因此,“失地农民的社会交往规模既小于城市居民,也小于乡村居民,但关系纽带仍以亲缘关系为主,关系紧密度介于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之间”[19]。
在日常生活中,邻居又扮演怎样的角色呢?表2-25显示,有效调查数据有224个,闲暇时间会选择与邻居拉家常的有60人,仅次于选择朋友的67人,占有效样本的26.8%。
表2-25 有时间您会选择和谁拉家常
同样,表2-26中,会选择和家人、亲戚一起外出购物的调查对象占有效样本的49.7%,会选择与朋友、邻里、同事等一起外出购物的调查对象占有效样本的50.2%。
表2-26 外出购物您会选择与谁同行
如表2-27所示,急需用钱时,首先会向家人、亲戚借债的调查对象占有效样本的54.1%。统计数据说明,作为城市居民的失地农民,交往对象增加,交往范围扩大,不但有亲人间的交往、邻里的相处,还有就业、衣食住行各方面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但社会关系还是以亲缘关系为主,亲人是最重要的精神陪伴。
表2-27 如果需要借一笔钱您会先找谁
相比之下,业缘在居民的人际关系网上尤为缺乏。不管是聊天、外出购物还是借钱,会优先选择同事的有效百分比都小于5%。这说明,“集中安置的失地农民的社会交往网络依然保持了农村熟人社会人际交往的鲜明特征,呈现高度的内倾化、同质化态势,与城市社会以业缘为基础的人际交往特质有很大的差距”[20]。
由此,可以总结出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一,失地农民入住小区后,是否成功地就业;其二,成功就业后的失地农民能否和谐地处理工作上的人际关系,建立新的友谊和关系网。“集中安置的失地农民新的业缘关系的建立和拓展是他们融入城市文明、实现角色转变的关键。”[21]因此,这两个问题的解决不但是一个人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诠释,更是失地农民适应城市生活的重要环节之一。
表2-28显示,参与调查的有245人,数据有效的有231个,居住在同一小区同一单元楼的大部分或全部是同村人的共有213人,占有效样本的92.2%。
表2-28 与您住同一单元的人员构成
表2-28 与您住同一单元的人员构成-续表
表2-29显示对邻居比较熟悉或非常熟悉的调查对象占有效样本的81.2%。原本是同一村庄的人熟悉程度较高,他们有着相同的生活背景和文化心理,能够较好地了解对方的思想和意愿,也能更好地满足农民初入社区后与他人沟通交流的需要,这对居民更好地适应从农村生活到城镇生活的转变是有利的。我们了解到,他们以前在农村时由于一些利益冲突如地皮界线、用水、牲畜等还可能会出现纠纷,而住在小区后,小区内除了房子就是公共设施,可能产生争议的东西特别少。
表2-29 您熟悉您的邻居吗
在农村的传统观念中,红白喜事是家族的重大事项之一,客人多为亲戚、朋友、同事等,一般来说邀请体现了主人对受邀人的尊敬和信任,而受邀人按时参加红白喜事也是客人对主人表达敬意的体现。据了解,住在同单元楼内的大部分是原来同一个村的农民,在家里有红白喜事时,84.4%的居民会邀请邻居来帮忙或参加,相同比例的人会主动在邻居办红白喜事时帮忙或者参加。由于社区内场所限制,办红白喜事时,有些居民会请服务队帮忙在单元楼下的过道上搭棚举行,招待客人的吃食全由自己家或者家族子弟们帮忙准备;另外一些家境较宽裕的居民则更倾向选择在外面的饭店、餐馆请客,方便省事。正如张海波、童星所说,“失地农民的社会交往既部分保留了农村的特点,又有了一些城市的特征,兼具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双重特征”。[22]因此,失地农民的社会关系虽然呈现断层现象,但部分关系还是得以保留,并且在适应的过程中,不断加入城镇化的元素。换言之,城市居民的部分思想、交往观念逐渐渗入和冲击着传统乡村社会的思想理念。
表2-30 邻居家有红白喜事您会主动去帮忙或者是参加吗
然而,入住社区后,居民在具体的交往方式上和过去在农村还是有很大的不同。表2-31显示,失地前,有空闲时,会到邻居家串门聊天的有效百分比为43.8%;而搬入社区后,该项指标仅占有效样本的7%(见表2-32)。在访谈时,大多数不愿意串门的居民反映说:“住在社区内,基本上每家每户都随手关门,门一关,不知道里面是否有人,也不知道邻居是否在忙,因此串门很可能给邻居带来不便。另外,有时候进邻居家随便说说话,不脱鞋觉得不卫生,脱鞋的话又觉得麻烦。”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大多数时候邻居间的交流和相处主要在单元楼下、社区广场、小区门口等地。这些变化对居民来说有利有弊,一方面,居民有了更独立的私人空间;另一方面,社区内的公共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之间的交流。在调查的过程中,通过仔细观察我们发现,社区内可供居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空间几乎没有,缺乏专门的社区广场。单元楼下车辆摆放后的空间所剩无几,大道两旁的石板凳在下午四点到六点的高峰期时,根本无法满足需求。此时聚集的居民大多站着、蹲在墙根下或者直接坐在绿化地边缘的水泥板上。简言之,人性化程度不高的不合理不完善的公共设施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居民间的交流与沟通,且不利于农民社区生活适应性的提高。
表2-31 失地前是否去串门
表2-32 现在是否去串门
在讨论了失地农民社会交往方面的整体情况后,让我们把视线聚焦在老人这类特殊群体上。有研究证明,失地农民的年龄、文化程度、收入等个体特征会影响到他们的城市适应性水平,年龄越大越不容易适应城市生活。年龄偏大的农民一般来说都长期在农村生活劳作,对农村、土地有很深的感情。离开土地、搬入社区,无事可做,无田可耕,他们的精神便缺少了依托,这给他们的心灵会带来一定的伤害,也会对他们在新环境的人际交往造成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对于年龄偏大的农民来说,传统的小农思想扎根较深,城市新思想、新思维及新的交往观念对他们形成的冲击较小,这对他们适应城市生活有一定的影响。那些行动不便的老人,交往范围则进一步缩小。在农村时,出去走走,拜访邻居还可以;但入住社区后,住在楼上的他们下楼溜达变得愈加艰难,并且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正如受访老人所说,“我们最远的‘旅行’只是从这个房间慢慢挪到另外一个房间”。他们的交流对象也往往只限于家人,因此他们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健康现状令人担忧。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中国的行政村数量减少得相当惊人(见表2-33):村委会数量从2001年的699974个减少到2011年的589653个,共减少110321个,平均每年减少11032.1个,平均每天减少30.22个。每天30个村庄以三种方式消失:第一种是撤销和兼并,即多个行政村合并为一个行政村;第二种是村改居,即将原来的村委会变成居委会,原来的村民身份变为居民身份;第三种是整村拆迁,或分散或集中安置到城市、城镇小区和一些大型集中区。从表2-33可以看出,从2001年到2003年,社区居委会数量减少了14462个,但是2004~2010年,社区居委会数量逐年增加,总共增加9173个,仍没有恢复到2001年的水平。这增加的9173个社区居委会基本上源自撤并,也就是说过去10年中减少的110321个村委会中有相当部分改为了居委会。[23]
表2-33 从2001年到2011年村委会和居委会数量变化
如山东诸城曾将1249个行政村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平均6个行政村合并为一个农村社区,有的农村社区人口多达几万人。[24]在拆迁和撤并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居民被动的反应采取各种方式加以遏制和打击,尽可能减少居民的自组织活动;在拆迁、撤并后,原来的一些居民组织(邻里、村组)解体,重建邻里关系需要较长的时间。更糟糕的是,集中居住改变了原来那种独栋居住状态,现在大家住在楼上楼下,据反映,居民经常会因为楼上的水漏到楼下而出现纠纷,居民不但没有增加合作,反而变得更离心,更“原子化”,社区共同体特征弱化,有事找居委会、找政府。由此可见,经过拆迁、撤并,“社会”变得更加虚弱。[25]
要保证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是必须从法治和法理的高度,推行国家级城镇化顶层设计的战略模式,并从学理性和科学性的双重视角认识城市化与城镇化在本质上的同一性意义;其次是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层面,根据自然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历史文化传承和地域生产力结构差异等要素对新型城镇化进行精准化的战略管理、分类指导和分层建设,杜绝以往“一刀切”“运动式”的城镇化运作方式。中国的城镇化研究和制度设计必须从传统城市规划学、地理学和区域经济学科领域的局限中走出来,并上升到城市社会变迁、社会现代化的广域角度和高度来研究。我们必须学会用理性的、科学的方法来研究、探索中国城镇化的规律,而不是“设计”人类城镇化的规律。[26]一段时间以来,全党、全国人民形成了一个共识,科学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对于带动国内经济增长、解决我国发展当中的一系列问题都有巨大的作用。城镇化是重要问题,但“三农”问题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中最艰巨的工作任务。把最强大的动力和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结合在一起,并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对中国的改革发展、实现全面小康、推进现代化,乃至实现中国梦,都很重要。如果处理不好,我们会有很大的麻烦。因此,城镇化进程中的“三农”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央对处理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问题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在新当选之后的记者会上讲了这么一句话:新型城镇化要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城镇化进程中要保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证人民利益。他提出的“三保”原则,应该就是城镇化进程中关于“三农”问题的重点,简而言之,就是要解决好“粮、地、人”三件事。[27]
集中居住是农民居住方式、生活习惯改变的趋势,也符合中国保护耕地的国情。但是,农民集中居住的过程是一个客观的历史发展过程,只有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相关的配套政策(例如规划、土地政策等)得到施行、农民的思想意识得到改变时,农民集中居住的现象才会发生。在此过程中政府切不可勉强民意,更不可制定一个时间表,人为地强行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应该发挥政策引导和宣传作用,否则,事情将可能变质。[28]
(七)社区管理方式变化
农民失地后,在政府统一安置下入住人口较为密集的新社区。失地农民长期生活在村庄环境中,深受原生活环境中物质和文化两方面的影响,形成较为稳定的生产生活方式、居住方式和交往方式。生活环境由熟悉的村庄骤变为完全陌生的社区,失地农民原有的生活状态被打破,心理上容易产生不适应感。人的生活受到一定自然环境的影响,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可以对人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增强其适应性。要创设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以增强失地农民的适应性,进行有效的社区管理是重要举措。社区管理主要包括公共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物业管理、治安管理及文化管理等方面。新型社区有其特殊性,如其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地,老年人占的比例大,失地农民社区意识淡薄,按照现代化城市住宅社区管理模式来对其进行管理,能否加快失地农民对新社区的适应?对此,需先对失地农民的新型社区管理现状进行了解,以便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1.公共设施管理情况
公共设施是一个良好社区环境的重要组成要素,特定的公共设施为社区居民融入公共空间搭建了桥梁。公共设施最基本的功能是增加社区生活的便利性、轻松性和舒适性。同时,公共设施还能以其整体性、科学性、功能性、艺术性及文化性的形象表现社区内在的亲和力,产生一定的文化气氛。[29]在社区管理中,公共设施管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而对于刚搬进社区的失地农民来说,这影响他们对社区的最初认知和适应性。
调查显示,失地农民居住的社区基本设施较为齐全,拥有其他普通社区的大部分设施,如车棚、车位、电梯等。但据被访失地农民反映,这些设施缺乏有效管理,如车棚混乱,不仅放置车辆,还放置闲置的农具;车位形同虚设;电梯维修不及时等。相对于设施来说,小区内开设的场所较少,以简单的销售食物的场所为主。而在现代化的城市住宅社区,以休闲娱乐场所为主。大部分失地农民认为社区可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太少,空闲时没有去处,大量时间难以打发。由于青年劳动力外出工作,老人和儿童成了社区中的主要群体。这一特殊性使新型社区开设的场所远不能满足居民的休闲需要。失地农民无法继续从事农业活动,而社区又缺少休息的场所,老年人无处可去、无事可做,闲在家中,这又使社区居民间的交往减少,陌生感长时间存在,适应过程十分缓慢。
2.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是最基本的社区管理内容之一。社区环境卫生与失地农民日常生活的密切程度高,直接影响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亦是社区形象的表现。良好的卫生环境,对失地农民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有积极作用,有助于提高失地农民的适应性。
表2-34大致反映了社区内的垃圾清理情况。从表2-34可以看出,245位被访失地农民中,除去22个缺失值后,有153人认为社区垃圾清理及时,占样本总量的62.4%;有60人认为垃圾清理不及时,占样本总量的24.5%;有10人表示不清楚,占样本总量的4.1%。也就是说,超半数的被访农民认为垃圾清理及时,卫生情况较为理想,失地农民在环境卫生方面的适应情况较好。失地前,农民的生活垃圾较少,且自行处理;而搬入社区后,随着购物量的增加,生活垃圾增多,自行处理极不方便,社区统一的垃圾处理方式提供了便利。调查中还发现,社区内的街道清洁工作也比较及时到位;但单元楼内的街道清洁工作无人负责,楼道内堆积的生活垃圾及闲置农具或家具,影响楼道正常通行和卫生。一位被访的失地农民说道:“走在楼道里就能看见厚厚的灰尘和杂七杂八的东西,有时候都要捂着鼻子上楼。”可见,与街道同为公共区域的楼道卫生区缺乏管理,新型社区的环境卫生工作深度和广度尚不足,没有完整的管理体系。
表2-34 “社区的垃圾清理是否及时”情况反馈
表2-35的数据显示了被访失地农民对社区绿化情况的看法。在245位调查对象中除去25个缺失值后,仅有6人认为社区绿化情况非常好,占样本总量的2.4%;有54人认为绿化比较好,占样本总量的22%;有86人认为一般,占样本总量的35.1%;有38人认为不太好,占样本总量的15.5%;还有36人认为很差,占样本总量的14.7%。可见,失地农民对社区绿化情况的评价并不高,在绿化环境方面适应情况欠佳。他们原居住的村庄自然环境较好,植被覆盖率高,因此,他们对社区内的人造绿化环境并不十分满意。不少被访者反映,社区内的植被缺少管理,成活率很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失地农民的不满,加重了他们对社区的排斥感。
表2-35 “社区的绿化情况如何”情况反馈
调查发现,社区存在较为严重的噪声污染问题。在现代城市住宅社区,噪声污染源较少,噪声污染现象较少。表2-36为被访农民对“社区是否存在噪声污染”问题的情况反馈。
表2-36 “社区是否存在噪声污染”情况反馈
在245位调查对象中除去35个缺失值后,173人认为社区存在噪声污染问题,占总体的70.6%;仅有 37人认为社区不存在噪声污染问题,占总体的15.1%。据调查,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社区内的车辆鸣笛、楼上楼下的嘈杂说话声,以及社区居民操办红白喜事时会有的唢呐声等。大部分失地农民认为自己深受噪声困扰,正常的生活和休息受到很大的影响,容易烦躁,情绪波动变大。社区没有形成良好的建设规划和环境管理体系,噪声问题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嘈杂的社区环境与安静的村庄环境形成反差,加剧了失地农民对新生活的不适应。
3.治安管理情况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的需求分为五种,并将五种需求进行了等级的划分,按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及自我实现的需求。马斯洛认为,当人的低层次需求被满足之后,会转而寻求实现更高层次的需求。其中,安全需求属于低级别的需求,其中包括人身安全及生活稳定的需求等。当安全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人就会觉得这世界是不公平或是危险的,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恶”的,因而变得紧张、彷徨不安。因此,良好的秩序、稳定的治安是失地农民尽快适应社区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调查中发现,社区盗窃现象严重,财物被盗屡见不鲜。
如表2-37所示,在245位调查对象中除去19个缺失值后,认为小区盗窃现象非常多的有64人,认为比较多的有97人,两者共占总体的65.7%,超过样本量半数。
表2-37 社区内的盗窃现象
表2-37 社区内的盗窃现象-续表
同时,表2-38反映了社区盗窃现象处理的及时情况。认为小区对盗窃现象处理不及时的有58人,占总体的23.7%;认为基本不处理的有88人,占总体的35.9%。可见,社区的治安管理状况堪忧。同时,社区内未设置任何安全保障设备,采取治安管理措施严重不足。保安多为社区内的老年人,并不具备保安资格。
表2-38 “社区对盗窃现象的处理是否及时”情况反馈
此外,调查过程中还发现,社区内外来人员租房子的现象较为普遍。表2-39显示,在245名调查对象中,除21个缺失值外,有49人认为外来人员租房子居住现象非常普遍,占总体的20.0%;110人认为该现象比较普遍,占总体的44.9%。
表2-39 社区外来人员租房子居住现象
表2-40显示,245名调查对象除18个缺失值外,有95人认可外来人员租住社区房子,占总体的38.8%;39人表示不认可,占总体的15.9%;93人认为无所谓,占总体的38.0%。由数据可得,大部分失地农民并不排斥外来人员进入社区内租住房子,甚至超过1/3的调查对象对此表示认可。土地是农民的生存根本,对大部分失地农民来说,失去土地就等于断了生活来源,必须寻找新的经济来源以维持生活。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现在仅有的资本就是在社区内的住房。利用这仅有的资本出租,是补贴生活费用的最快途径。因此,外来租住人员陆续进入社区。尽管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居民的社会交往空间,但人员混杂也使社区治安得不到保障。
表2-40 对外来人员租住社区房子的看法
表2-41大致反映了失地农民对社区治安管理环境的评价。在245名调查对象中,除26个缺失值外,仅有1人认为小区治安管理环境非常好,占总体的0.4%;认为比较好的有22人,占总体的9.0%;认为一般的有59人,占24.1%;认为较差的有73人,占总体的29.8%;认为很差的有64人,占总体的26.1%。数据显示,社区的治安管理并未得到失地农民的普遍认可。在考虑生存发展问题时,还存在财物安全的后顾之忧。居民切身的治安管理问题得不到及时和满意的解决,使其对社区的初步感知发生偏差。安全需求得不到满足,居民对新环境更难以适应。
表2-41 对社区治安管理环境评价
治安管理上的缺陷还会带来其他问题。马斯洛认为,当人的低层次需求被满足之后,会转而寻求实现更高层次的需求。需求层次理论有两个基本出发点:一是人人都有需求,某层需求获得满足后,另一层需求才出现;二是在多种需求未获满足前,首先满足迫切需求,该需求满足后,后面的需求显示出其激励作用。相对于安全需求来说,失地农民的社交需求属于较高层次的需求。如果他们的安全需求未被满足,寻求社交需求的主观意愿就不够强烈,即他们对于友谊、爱情等的需求减少,不利于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也就更难融入社区交往圈。
4.文化管理情况
失地农民告别农业生活方式进入现代城市生活而引起的适应问题,其实就是一种文化的适应。[30]新型社区居民由不同村庄的失地农民组成,各地的习俗、生活习惯等文化存在差异。进行有效的社区文化管理,创造和谐温馨的社区文化,有利于实现不同文化的磨合,保留优秀文化,同时发展新型的共同的社区文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失地农民的适应能力。社区文化管理首先体现在对村庄原有文化的保护上。我们对社区的庙宇和教堂的建立情况进行了调查。据所调查的社区发现,社区内都新建立了小型的庙宇,原村庄的庙宇未迁入社区。
表2-42显示,除77个缺失值后,50人选择经常去社区内庙宇,占总体的20.4%;118人选择从来不去,占总体的48.2%。初步的调查数据显示,虽然社区内部设立了庙宇,但失地农民并不乐意前去,对该庙宇认可度较低。在失地农民居住的原村庄,基本建立有庙宇或教堂,每年大部分村民都会到这些地方举行相关的宗教活动。这是中国农村地区广泛存在的传统习俗,这些场所对他们有着较为特殊的意义。调查中,不少被访者提到,过去在村庄时,每逢传统节日,村子里的人都一起举办各种活动;但进入社区后,节日期间居民都待在各自家中,节日气氛淡化。社区举办的集体活动极少,类型单一,参与人数少。社区缺少为失地农民所认可的新社区文化,他们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心理都难以发生实质性的转变,融入新环境需要较长的时间。
表2-42 去社区内庙宇或教堂的情况
5.居委会职能行使情况
领导干部素质水平能力的高低,不只是个人形象好坏的反映,还决定了其所承担责任的优劣,从而影响一个团体的兴衰。[31]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能对一个团体的发展产生强大的推动力。在失地前,各村的村委会是村中的领导核心,管理村中的大小事务,具有较高的威信。村委会在向居委会过渡过程中,职能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居委会对整个社区事务的管理影响失地农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表2-43反映了失地农民对居委会的评价。
表2-43 对居委会的评价情况
表2-43显示,除28个缺失值外,245名调查对象中仅有1人表示对居委会很满意,占总体的0.4%;表示满意的有67人,占总体的27.3%;表示不太满意的有36人,占总体的14.7%;表示不满意的有62人,占总体的25.3%;表示不了解无法评价的有51人,占总体的20.8%,换言之,对居委会未达到满意程度的共占总体40.0%,且20.8%的人表示对居委会不了解。上述数据大致反映出社区居民对居委会的满意度较低。
失地农民集中居住的过程,也是其适应社区生活的过程。从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居住方式、交往方式以及社区管理状况,可以大致了解其对社区生活的适应情况。根据调查,结合各个方面的情况,可以看出失地农民对社区生活的适应情况不理想。然而,失地农民的适应性问题又与其可持续发展问题紧密相关。只有当他们充分适应新生活时,其才能有效进行生产活动。为提高失地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的适应性,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为帮助失地农民尽快适应生产方式方面的转变,我们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是国家层面。一方面,政府可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失地农民集中而本地劳务市场较小的地区开设工厂,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同时可以鼓励青壮年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国家为其提供专项零利息贷款。另一方面,负责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与再就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联系,协调好培训内容,应该进行有针对性、有市场的培训,切实达到提高失地农民素质的培训目的。二是失地农民层面。到了新的环境,失地农民应逐步转变思想,自觉走出去,到经济发达地区去寻找更多的就业机会。此外,失地农民应顺应当前的社会发展趋势,提高自身素质,学习实用的就业技能,应认识到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生活,适应社会。
其次,为使失地农民能更好地适应社区居住方式,要先进行合理的社区规划,这主要是在社区建设前期的规划上。对社区布局的设计、住房以及公共场所的规划都要有严格的标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提高失地农民生活的便利性和舒适度,如合理规划社区内的公共用地、提高其可利用性等。
再次,社会交往的改善与巩固是失地农民适应城市生活的重要环节。社会交往问题的解决需要个人、政府、社会等多方面的努力。作为个人,失地农民要以更积极的状态面对生活,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汲取新思想的精华,努力完善自己,改善生活。作为政府,一方面要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则应该加强引导和辅助职能,完善各种公共设施,给人们的交流及学习提供更多更好的平台。而社会则应该对失地农民多一份尊重,多一份包容。
最后,加强社区管理的措施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第一,社区管理中存在公共基础设施配置不合理,以及开设的场所无法满足失地农民休闲娱乐需要的问题。由于社区内对休闲娱乐需求较大的是老年人和儿童,因此公共基础设施的类型应以简单的健身设施和游乐设施为主,并尽量丰富其种类,保证其质量安全。开设场所的数量应考虑社区人口规模,而场所的类型应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购物和卫生场所为主,并在听取居民建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有其他功能的场所。第二,在社区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上,需要居委会对社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盘查,了解卫生状况;增加清洁人员,明确清洁范围和工作;分区域进行卫生评选工作,对卫生工作出色的单元楼进行奖励;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在绿化方面,合理规划绿化面积,适当增加植被种类,对植物进行定期的统一护理,不仅要发挥其美化作用,也要发挥其减少噪声污染的作用。在噪声污染方面,合理规划活动场所,增加活动的有序性。第三,在治安管理方面,选拔合格的治安管理人员,加强对租住社区住房的居民的审查和登记工作,并对出现的治安管理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治安管理体系。第四,在社区文化管理方面,居委会应主动宣传与居民相关的政策方针,引导居民的各项活动走上正轨。同时,积极举办社区文化活动,保留传统节日活动形式,创新社区集体活动类型,增进社区居民间的交往。第五,居委会必须发挥其核心的领导作用,主动有效地行使其职能,这是社区所有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前提。因此对于居委会,需要严格选拔居委会成员,实行领导负责制,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方式,实现社区管理的创新。此外,成立专门的督察小组,对居委会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成立专门的民意调查小组,鼓励居民对居委会的工作提意见,按期主动进行走访,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了解其需求,切实解决居民问题。
三 失地农民的适应性困境
(一)失地农民的收入来源呈现不稳定性
收入是农民可持续发展中最为重要的金融资本。收入来源的变化影响着失地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失地农民而言,失地之前的生产方式是农业生产,失地之后转变为工商业和服务业等非农领域。[32]失地后,农民没有了土地这一强大保障,必须寻求新的收入来源。长期实行的城乡隔离政策和二元社会结构导致农民的素质较为低下,在离开土地后,他们缺乏一项谋生的技能。[33]加之当地政府的创业扶持政策缺位、金融信贷排斥等因素,极大地影响了失地农民再就业。对于大部分青壮年失地农民来说,他们选择了打工。据调查,温馨小区有76%的青壮年失地农民选择在杨区内打工,仅有24%选择到外地打工。由于受到自身知识水平、劳动技能、工作经验,以及一些家庭因素的限制,失地农民更倾向于在本地寻找收入来源。但在社区附近,他们能够从事的也仅是一些收入微薄的工作,如建筑、清洁、搬运等。选择在本地打工的76%的人中,有81.5%的人每月工资在700~1200元。同时,由于失地农民不断增多,杨区的劳动力市场处于饱和状态,导致许多失地农民没有固定工作,以打零工为主,收入来源极不稳定,甚至出现了不少闲置劳动力[34],完全没有收入来源,生计问题堪忧。
案例2-1:穆先生,36岁,初中毕业,居住在温馨小区12号楼,收入来源不稳定。穆先生没有固定的工作,平时在杨区附近打零工。有时到小餐馆打杂活,有时替别人搬运家具,有时又给别人刷墙。每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左右,收入最低的时候一个月只有约500元。妻子失业,家中有一位老人,两个孩子读初中,生活过得十分窘迫。
案例2-2:刘女士,27岁,初中毕业,目前居住在温馨小区8号楼,在杨区某服装店当服务员。本来打算外出打工,但由于自己从未出远门,不了解自己适合从事哪些工作,考虑到家庭和安全因素,放弃了这一打算。在服装店中,她每月底薪为700元,每售出一件衣服提成一元,其每月平均工资约为750元。服装店不包吃住,每天吃住必须回家。家中有两位老人和一个3岁小孩,生活支出远大于收入。
当然,除了留在本地打工的劳动力外,有24%的劳动力流向外地,其中大部分外出劳动力集中在河南、山东、湖南、广东等省份,他们平均每月收入在1500元左右,每月给予家庭的费用平均仅为550元,最低仅为200元。同时,他们也主要从事一些艰辛的体力劳动。如温馨小区的李某和妻子都在河南某地从事信件配送工作,没有节假日,每人每月工资仅为1200元。他们租了一间小平房,房子每月租金为550元,生活环境差。夫妻两人每月省吃俭用给家里寄1000元。家中有两位老人照料家务,两个孩子在上学,女儿上高中,男孩上初中,学费负担沉重。显然,低收入和不稳定的收入来源,让失地农民的生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表明失地农民的生存处于边缘化状态,他们从事着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职业,拿着低于城市人的工资,无法享有和城市人一样的权利。[35]在这样的压力下,失地农民在激烈的工作竞争中被迫选择了工作强度更大、难度更高的工作。
(二)失地农民的生活成本大幅增加
失地之前,农民通过以种植为主的农业劳动从土地上获得了大部分生存发展所需要的生存物质,如粮食、蔬菜、油、水果等。这些物质资源满足了他们的日常需求,从而减少了他们的购买消费行为。这样近乎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生活成本是相当低的。加之农民一般习惯于朴素简单的生活,生活成本在这种状态下自然也就很低。商品化是城市化的特征之一,相对于原来的村庄,社区生活是开放的、商品化的。如今农民的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一切物质资源,如粮食、蔬菜等都必须像城市人一样用购买的方式获得。过去土地能够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现在都变成了要用金钱去购买的商品,消费行为在他们的生活中骤然增加。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专业技能欠缺,他们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劣势,因此他们所获得的收入十分有限。但是“上楼”之后,他们不得不像城里人一样,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基本消费行为,参与调查的98%的失地农民都反映生活成本大幅度增加。从原来的自给自足,甚至有所剩余到完全商品化,这是他们对于未来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感到十分焦虑与无奈的主要原因。
案例2-3:杜先生,54岁,家中总人口为5人,居住在温馨小区9号楼,现在杨区附近打零工,每月收入约为700元。妻子无收入,主要在家做家务、照顾孙子。儿子在哈尔滨打工,每月工资为2000元左右。儿媳在杨区附近打工,每月工资为1000元左右。儿子、儿媳每月给予1000元左右生活费。失地前,除了儿子、儿媳外出打工外,杜先生和妻子均在家务农。当时家中有3.5亩地,种有小麦、蔬菜、花生、土豆、玉米等。每年土地的收成完全可以满足他们对粮食的需求,并能把剩余的粮食拿到市场上买。他们几乎不用到市场上购买食物,只吃自家种的粮食、蔬菜,用的油也是自家菜籽或花生榨的。这样下来,每月的伙食费最多只有100元左右。但失地后,粮食、蔬菜、油、盐都必须到市场上购买。杜先生表示,现在每天在买菜上的花费最低也要15元。加上油、盐、调料等,每月最低伙食费要550元左右。失地前,他家用的是井水,不需要花钱。进入温馨小区后,家里用社区统一供应的自来水,每立方米1.5元,每月最少要用10立方水,约15元水费。失地前,杜先生家使用柴草作为燃料,柴草是干枯的树枝、秸秆等,无需任何成本。现在用上了天然气,每月至少要花去100元的天然气费。同时,由于杜先生现居住的宅基地共有110平方米,因此每年的供暖费需要1100元。同时,由于市场距离缩短,加强了购物的方便性,杜先生的孙子每月花销近600元。
从上述杜先生的案例可以看出,用水从井水变为自来水,家庭燃料从柴草变为天然气,这些可利用资源的改变大大地增加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成本。商品化在给失地农民带来城市化的舒适感的同时,也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当然,在失地农民生活环境改变以后,也出现了一些被动的消费行为,如“上楼”之后的取暖费,这些消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生活成本的增加。
(三)失地农民的社区归属感缺失
由居住空间的改变而带来的失地农民心理不适应性也异常明显。这种怀旧心理在老年人身上尤为突出,老人对现住小区的归属感不强,90%的中老年人对小区的生活方式都觉得不适应。对于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来说,他们在农村过了大半辈子,已经适应了农家小院那种以种地为生的恬淡宁静的生活,现在搬进小区,住进楼房,尤其觉得空间狭小,气氛沉闷,身体很不适应。他们对新房子里的现代化设施的使用也难以适应,认为天然气使用就是高难度的技术。
另外,住进温馨小区以前,失地农民祖祖辈辈生活在有一定血缘关系的熟人社会,大家在农闲时一起聊天,谁家有困难,大家便一起支援,邻里关系十分融洽。失地后,农民搬到了新小区,以前的老邻居也分散住进不同的楼层。同时,由于温馨小区里住了很多别村的人,或者是社会上租房的人,因此失地农民的交往发生变化。这种交往空间的变化对于习惯了都市生活的年轻人来说是件好事,他们在这个环境中可以认识更多的人,扩大自己的交往网络,但是对于中老年人来说,这种日子是很难熬的,加之他们无地可种,整天没有事情做,以前的老朋友又离得远,走动也越来越少。现年60岁的淡先生,在失地前种植了2亩桃树,每亩收入每年有1.3万元左右。除去每年的生活花费还有不少的结余,可是现在没有了土地,也就断了这笔收入,如今整天都要花钱,生活费用又高,他觉得生活越发难过了。当然,对失地农民来说,失去了土地,他们觉得个人价值就难以实现。于是,在温馨小区的门口,好多老人就拿着小凳子坐在那里,看着来往人群,内心似乎显得非常孤独。在调查当中,很多老人都称自己住的小区为“伤心小区”。由此可见,这种政府主导下农民生活方式的急剧变迁对于许多老龄失地农民而言是难以在短时间完全适应的,而且这种适应过程是一个漫长的、内心充满煎熬的过程。
(四)新型社区管理的无序化
新型社区管理问题无疑是影响失地农民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在失地前村民接受各村村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村干部与农民之间都是十分熟悉的,无论是宣传国家政策还是为农民办事都十分方便高效。但是自从三个村子的居民搬进小区之后,居住方式并不是按照原来的村落集合在一起,很多农户分散居住在不同的楼层上。现在温馨小区居委会成为唯一管理机构,而且居委会经常没有工作人员值班,这无疑会给居民生活造成诸多不便。
除此之外,小区的物业管理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失地前农民居住在自家院子,自己打扫卫生。现在农民搬进了小区,政府征地后补给农民的只有住房,其他空间都是小区的公共空间。楼道、绿地都变成了公共空间,于是公共空间的管理成为一个突出问题。调查发现,温馨小区的物业管理的确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就是卫生不合格,楼道无人打扫卫生,垃圾遍地,甚至有的楼道会发出很难闻的气味。较低层的楼道内还停放着居民的电动车和摩托车,原因是在温馨小区的车棚内放车不够安全,这个棚子除了可以挡雨之外,完全没有安全保障。附近100米之内都没有任何的监控以及保护措施,甚至连小区的主干道以及门口都没有安装监控设备,这无疑就给了社会上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偷车事故频发,这让小区居民人心惶惶。小区的绿化也是不达标的,很多绿地都被破坏了,有农民随意在上面种植了玉米等作物,小区管理人员也置之不顾。还有就是电梯等基础设施出故障后,居民报修,物业或拖拉延迟,修理不及时,或草率应付,维修质量不高,小区居民苦不堪言。可见,失地农民一方面对政策、管理和社区服务表现出依赖与期望,另一方面又对政策、管理和服务表现出强烈不满。这种对制度环境认同的失衡来源于失地农民在制度上的“市民身份”和“非市民待遇”之间的冲突。[36]
四 对策与建议
毋庸置疑,上述的调查结果并不能全方位反映失地农民的城市适应问题,但是由此观之,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城市适应问题已经十分突出。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是以失地农民的生计方式转型为代价的。因此,在政府大力推进城市化的时代背景下,针对当前失地农民的城市适应困境,笔者认为可以从下述几个主要方面入手。
(一)地方政府要确保失地农民的生活有保障
地方政府要定期对社区内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进行详细调查,根据失地农民的家庭人口数量、劳动能力、就业现状以及家庭贫困程度等因素,制定合适的土地补偿标准,保障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标准。另外,考虑到失地农民的收入不稳定性因素,地方政府应适当降低小区内的水、电、天然气及暖气等各种收费标准,以减轻失地农民的生计压力。同时,确保失地农民在一定时期内不受非农业户口的限制,继续享受一定的惠民政策,如家电下乡等优惠政策。唯有如此,才能使失地农民逐步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化,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其生活水平。因此,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失地农民的特殊性及保护其权益的重要性,把由此产生的负担看作政府推进城市化付出的必然成本,努力提高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避免在未来形成新的贫困阶层,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37]
(二)地方政府要着力开拓失地农民的就业平台
目前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只考虑补偿和保障是不够的,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保障方面存在制度缺失,未来政府应该制定失地农民的可持续长远生存战略。建立完善的创业支持体系,全方位地促进和支持失地农民创业是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38]其实,失地农民城市适应的核心问题在于就业问题。地方政府要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并对创业者实施政策优惠和财政扶持,促使失地农民自我发展。另外,地方政府要对失地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其适应城市工作岗位奠定基础。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应该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尽其可能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
(三)动员失地农民积极参与新型社区管理
社区管理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着失地农民对新型社区的认同度,而且也影响着失地农民能否顺利适应城市生活方式。因此,社区相关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倾听失地农民的心声,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商榷,一切计划要以他们的利益为导向。最为重要的是,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支出应该透明化,确保失地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此增强他们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新型社区管理机构要多组织开展一些社区文化活动,并鼓励失地农民积极参加,以此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团结力,为失地农民快速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并融入新型社区奠定坚实的基础。政府在其中起到了主导作用,政府主导的意蕴明显掩盖了民间社会自身的努力。[39]加强农村公共服务,通过服务增强人们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这是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正确方向,也是构建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必由之路。[40]
(四)确保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农民的主体地位有机结合
组织化参与机制实际上就是在社区内部成立各种自组织,即社区社会组织。鉴于当前农村自组织发育还不完善,难以有效承接各种类型的社区服务,政府应大力扶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和服务的社会组织,增强社区服务功能。而对于个体化的参与,除了号召农民参与社区居委会的选举、治理、监督之外,还应该扩大志愿互助参与,让各种类型的农民都能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41]
(五)重构农村社区认同
政府主导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基于詹姆斯·斯科特所谓“极端现代化意识形态”主导的“国家的视角”,强调整齐划一的社区,不仅便于管理,而且可以节约政府的投资成本。极端现代化意识形态使政府官员特别相信,随着科学地掌握自然规律,人们可以理性地设计社会的秩序。[42]另外,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不能千篇一律,要因地制宜,应考虑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差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实践过程,需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
(六)政府对农户宅基地制定严格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政府和村级组织应加大对旧村农户宅基地的改造力度,并形成一套严格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以此达到促进土地流转、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地方政府要对旧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形成一套的严格管理制度。对于村庄内低保户等穷人,要加大扶持力度,争取使他们搬迁到新型社区里,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充分利用旧宅基地,不浪费耕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