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学校拒绝接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入学合法吗?
案例情境
小韩是某村村民,由于小韩的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小韩由奶奶抚养长大。奶奶非常宠爱小韩,导致他非常懒惰,上小学时就学会了抽烟、喝酒,而且整天沉迷在游戏中。小韩小学六年级毕业后,由于没有钱去打游戏,他便起了偷东西的念头。于是,小韩将目标锁定为奶奶家的一个邻居。一天,小韩趁着邻居出门时偷偷进入邻居家里进行盗窃,被人抓获。后来,因为小韩是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法院对他免予刑事处罚。小韩的父母准备让他继续到学校上初中。可是,当地的学校却拒绝接收小韩。
法律疑点
学校拒绝接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入学合法吗?
法律分析
学校不能拒绝接收这种学生。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由此可见,这些未成年人同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在未成年犯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负责对未成年犯管制的相关部门应提供条件保障适龄少年完成义务教育,以保障未成年犯在被解除措施后能够迅速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犯服刑完毕后,学校不能以该学生受过刑法处罚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接受教育。
法律禁止学校拒绝接收未成年犯学生,有利于保障未成年犯的平等受教育权,使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从而帮助他们改过自新。让未成年犯继续读书,通过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他们增强法律意识。否则,如果法律不作出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很多未成年犯无法再正常接受义务教育,这将不利于对未成年犯进行引导,很可能会导致他们再犯罪,也会侵害他们的受教育权。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韩虽然犯过盗窃的违法行为,但是学校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小韩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的此种做法侵犯了小韩的受教育权,是违法的。对于未成年犯学生,学校应当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且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对其予以帮助,进行正确的引导。学校拒绝接收小韩,小韩的父母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反映,请他们予以帮助。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学法有感
接受义务教育是我们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是我们的一项基本权利。即便是曾经受到刑事处罚的青少年,仍然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且学校有义务帮助他们实现这项权利,为他们提供受教育的环境,使他们能够像其他青少年一样,接受正常的义务教育,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学校不能以青少年受到过刑事处罚而拒绝接收他们入学,这不仅是侵害青少年受教育权的表现,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国家未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