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案情再现
周某与张某是夫妻,两人都是某学校的大学教师。在周某与张某的儿子出生后,张某向周某提出想要去国外继续深造,因此,张某希望周某也可以申请一所学校,以便一家人一起出国。但是,周某认为孩子还太小,而且两人现在在国内发展得也很好,想等儿子大一点儿再考虑出国。然而,张某想要让自己的事业更上一层楼,为此,双方发生矛盾。因为周某反对张某出国深造,张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周某答应离婚,但前提是儿子要由自己抚养,并且和张某约定以后儿子所有的抚养费由他承担,不会让张某出任何费用。
法律疑点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离婚时,在一方有抚养能力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由其全部负担。
关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由此可知,在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抚养子女并负担子女全部的抚养费。但是,如果抚养方不能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所需要的费用的情况除外。
对于夫妻双方是否可以约定一方负担子女全部的抚养费问题,我国相关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法律这样规定,一方面体现了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体现了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另一方面法律在抚养方没有能力承担的情况下予以禁止,这体现了法律是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体现了法律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原则,父母双方的自愿不能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在上面的案例中,周某与张某约定,其儿子由周某一个人抚养,并由他一个人承担全部抚养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周某有经济能力抚养儿子,其一个人承担全部抚养费用并不会影响儿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周某与张某之间的约定是合法的。
条纹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法律人生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时夫妻一方可能为了得到子女的抚养权而提出自己一个人承担子女所有的抚养费用,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作为父母,我们应当为子女着想,不能为了自己而牺牲子女的利益,应当尽自己所能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使子女健康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