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1.2015年,中国发生了自沪、深交易所建立以来最严重的市场危机。我们必须认真反思和分析这次股市危机的形成过程、发生原因和监管缺陷,以期找到一个防范和应对未来再次发生股市危机的制度安排及政策措施。
2.中国资本市场的历史较短,样本的宽度、历史深度和典型性都不够。为此,我们需要认真研究近三十年全球具有典型意义和重要影响的股市危机形成的规律以及各国政府应对股市危机的经验或教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3.金融危机有四种个体形态: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银行流动性危机和股市危机。基于经济规模、经济的市场化程度、经济增长对外源性资本的依赖程度以及金融结构的差异,不同国家金融危机的类型、发生过程、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程度、应对措施和危机后的市场恢复能力等均有重大差异。在发生了金融危机的国家或经济体中,金融危机的四种形态存在复杂而又不同的转化过程和感染效应。
4.事实上,金融危机存在着跨期和跨地域的国际传递。这种传递主要通过国际资本的逐利和全球流动得以完成。这可能是全球金融危机或股市危机8~10年为一个周期的重要原因。
5.在大多数发生过股市危机的国家或经济体,信贷的过度扩张或信贷泡沫是股市危机形成的历史起点。信贷的过度扩张一般都发生在经济周期增长阶段的中前段,它催生着包括房地产和股票等资产价格的快速上涨,进而引发股市危机乃至全面的金融危机。股市危机存在一个可描述的理论逻辑过程。
6.金融危机或股市危机本质上仍是一种货币现象,或者说是一种资本严重过剩的现象。金融危机或股市危机是恶性通货膨胀的基因变异(转基因),两者不同宗但同源。
7.控制股市危机必须控制杠杆率,如同控制水流量必须控制阀门一样。逆周期的杠杆调整机制是抑制市场泡沫乃至危机的必要条件。
8.有效的监管是市场的重要稳定机制,也是市场秩序和透明度的重要保障。监管者是市场的“清道夫”,而不是至少不主要是市场趋势的直接推动者。监管者追求的显然不是指数的高低,而是没有边际的蓝色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