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不同价格指标的时序特征
一、数据说明
本节所考察的四大类价格指数为RMPI、PPI、CGPI和CPI。为了更好地分析各个价格指数之间的动态传导机制,我们首先简要介绍四大类价格指数的基本构成和内涵,了解不同指标反映的内容和统计口径。
第一,RMPI根据工业部门所消耗各种物资(动力类原材料、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材料类等9大类近500种产品)的价格进行核算,是反映工业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所消耗物资(即购进的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的指数。
第二,PPI根据全部工业产品出厂价格进行核算,核算基础是用于制造和生产消费品的原材料的价格。目前,我国PPI核算过程中涵盖的调查产品有4000多种,覆盖39个工业行业大类。PPI是衡量工业品出厂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指数。
第三,CGPI根据企业间的商品集中交易的价格情况进行核算,是反映国内企业之间物质商品交易批发价格变动情况的指数。
第四,CPI是最常见的价格指数,根据指定的一篮子消费商品(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八大类)的价格进行核算,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及劳务价格的重要价格指数。CPI变化率通常作为观察国民经济总体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目前我国政府制定和调整宏观政策的重要依据。
从以上介绍不难看出,四大类价格指标按上中下游的层次划分,RMPI和PPI属于上游价格,CGPI可以被归为中游价格,而CPI属于下游价格。我们在前面提到过,本章分析的重点之一就是探索这些上中下游价格之间的动态传导机制,从而为宏观政策的制定与分析提供科学依据。
在数据来源方面,四大类价格指数的原始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样本区间为1998年1月至2009年6月。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官方公布的各类价格指数统计数据一般都是基于上年同月或同期为100的结果,所以这里的四大类价格指数实质上是价格指数增长率(即通货膨胀率),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指数指标。在下面的论述过程中,为方便说明,我们使用RMPI、PPI、CGPI和CPI分别代表上述四大类价格指数,所有价格指数实质上都是通货膨胀率的形式。因为所有价格指数的数据均以上年同月为基准(即同比增长率),所以数据在经验分析中不再进行季节性调整。
二、不同价格指数的子成分动态路径描述
为了详细考察不同价格指数的构成情况,表4—1归纳了四大类价格指数通货膨胀率各自的子成分组成情况以及各个子成分对应的均值、中值、最大值、最小值和标准差等统计量。从表4—1报告的基本统计信息来看,每个价格指数的内部子成分彼此之间在统计特性上都具有相当明显的差异。例如,在CPI的八大类构成中,食品类价格的波动(标准差)最大,一般是其他子成分的3倍到6倍。CPI的子成分在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等统计量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异情况同时也体现在其他三大类价格指数上。
另外,表4—1中的第2列还报告了不同价格指数的各个子成分在各自构成中的权重情况。由于没有官方公布的权重数据,所以对于四大价格指数,我们使用简单的普通最小二乘估计(OLS)方法对权重系数进行了拟合。以CPI为例,拟合的权重结果显示,CPI八大类子成分中,食品的权重居第一位,占33%,接下来依次是居住(1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3.4%)、交通和通信(12.4%)、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9.2%)、衣着(8.4%)、烟酒及用品(5.7%)以及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2.9%)。这一结果与国家统计局在2006年发布的信息基本一致。对于其他三种价格指数,PPI构成中权重最大的是生产资料(65.7 %), CGPI子成分中权重最大的是投资品价格(35.9%), RMPI中权重最高的是燃料动力类价格(23.8%)。
为了更清楚地观察不同价格指数子成分的动态演进路径,图4—1描绘了四大类价格指数及其各自子成分(加权后)的动态路径。每种价格指数的动态走势都明显由其构成中权重最大的子成分所主导。例如,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通货膨胀率形式)在绝大多数时期引领了CPI的总体走势。
图4—1 四大类价格指数及其各自子成分(加权后)的动态路径:2001年1月—2009年6月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2004年之后,居住类价格对总体CPI走势的影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特别是在2009年上半年,居住类价格指数对总体CPI的影响超过了食品类价格。我们知道,居住类价格包括建房和装修材料费用、房租、物业费、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这说明,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与房市密切相关的居住类价格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动态走势的影响越来越突出。
从其他三种价格指数及其子成分的动态走势图中我们看到,PPI的总体态势主要受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影响,生活资料和重工业产品价格对总体PPI的影响在2008年以后有所增强。而对于CGPI和RMPI,其总体走势则分别由各自的3至4种子成分共同主导,这主要是由它们各自的子成分权重分布特点所决定的。
从总体上看,四大价格指数构成成分的分类表现存在一个共同规律,就是权重越大的子成分的变动对总体价格指数的走势影响越大。从这个角度看,今后在总体价格水平的管理与调控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总体指数构成中权重较大的分类成分的动态走势。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针对CPI通货膨胀率进行了详尽分析,对其他三种价格指数的子成分动态机制特点的探索是今后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内容。
三、四大类价格指数总体路径描述
总体价格指数的子成分动态走势情况能够为分析其对应的特定价格总指数提供有益的信息。但不同价格总指数彼此之间的动态驱动关系对判断总体通货膨胀走势更为重要,并且是本章最为关注的焦点。因此,在前面考察完不同价格指数子成分的构成及相应动态路径之后,我们接下来分析四大类价格指数的总体动态路径情况。图4—2对比了1998年1月至2009年6月CPI、PPI、CGPI和RMPI数据的时间序列图。为了更好地区分不同价格指数的动态轨迹,我们将CPI绘制成柱状形式,从而使其他三大价格指标在各个时期与CPI的对比更加清晰。
图4—2 中国四大类价格指数通货膨胀率:1998年1月—2009年6月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
从图4—2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价格指数的动态路径存在明显差异。例如,在2000年之前,PPI、CGPI和RMPI一般都低于CPI的水平,尤其以RMPI的表现最为突出。而在2000—2001年,不同价格指数的动态走势出现明显转变。PPI和RMPI分别在2000年中后期就达到了各自在分析样本内的第一个高峰,对应的水平分别为5%和8%左右,而CPI和CGPI在这一时期仍然处在缓步爬升阶段,虽然CPI在2000年年初开始出现正增长,但此间最高值也不超过2 %,而CGPI的基本水平还表现为负数。所以,学术界普遍认为在此期间中国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政府也针对通货紧缩问题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但是,自2003年以后,上中下游价格指数的动态演进过程又出现了引人注意的变化。仔细观察图4—2可以发现,从2003年至2007年年初,CPI的上升一般都滞后于其他三种价格,但CPI的回落似乎要先行于其他价格。在2007年之后,CGPI的增长仍然领先于CPI,但PPI和RMPI上涨的态势变得滞后于CPI,并且这种态势持续到了2008年年初。值得注意的是,在2009年以后上中游价格(即RMPI、PPI和CGPI)的回落先行于CPI,而且回落幅度远远超过CPI。从整个样本区间来看,上游产品价格(RMPI和PPI)在下跌过程中的跌幅和上升过程中的涨幅都要明显大于中游价格(CGPI)和下游价格(CPI)。这一点通过表4—1中各个价格指数的波动性指标(标准差)已经得到了印证。
表4-1 四大类价格指数通货膨胀率子成分构成及其统计性描述(%)
续前表
续前表
注:样本区间为2001年1月至2009年6月,权重是系数之和约束为1的OLS(无常数项)估计结果。
图4—2中不同价格指标表现出的差异性动态路径反映了不同时期不同商品在不同阶段的价格变化状况。不过,如果从总体趋势上看,那么四大类通货膨胀指标的动态演进过程还是比较相近的,都在1999年、2002年、2006年和2009年出现波谷,而在2000年、2003年、2005年和2008年出现波峰。如果回顾表4—1中四类价格总指数对应的均值、最大值、最小值以及衡量各自波动性程度的标准差统计量,我们还可以看到,从平均水平上看,RMPI的均值最高(4.68%),而其他三类价格指数则比较相近(2%—3%)。表4—1的统计信息还显示,在1998—2009年,RMPI的最大值达到了15.39 %,接下来依次是CGPI、PPI和CPI。
四、数据平稳性检验
另外,我们对四大类价格指数进行了平稳性(单位根)检验。在实践中,我们分别对四类价格指数通货膨胀率序列是否含有确定性趋势(即时间趋势)进行了检验,传统的ADF单位根检验和Phillips-Peron(PP)检验都表明时间趋势假设被拒绝,因此单位根检验对应的模型均不含有时间趋势变量。表4—2归纳了四类价格指标及其一次差分项的单位根检验结果。由于PP检验结果与ADF检验结果完全一致,因此表4—2只报告了ADF检验的结果。
表4-2 中国四大类价格指数单位根检验结果:1998年1月- 2009年6月
注:ADF检验原假设为变量含有单位根,表中报告的是检验统计量对应的伴随概率(p值), I(1)表示1阶单整。
从表4—2中可以看到,对四类价格指数的原始序列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其对应统计量的p值均大于5 %(第1列ADF检验),说明在5 %的显著性水平下,各个价格指数含有单位根的原假设不能被拒绝。当进一步对各个价格指数序列进行一次差分后再进行单位根检验时,对应检验统计量的p值(第2列ADF检验)都小于5 %,并且除了ΔCGP I之外都小于1 %,说明价格指数的一次差分项不含有单位根。综合以上检验结果,我们可以判定四类价格指数是一阶单整的(非平稳的)。基于价格指数数据非平稳性的特征,我们下面运用协整与误差修正模型分析各个价格指数之间的动态传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