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的后期管理
全国第一届县级直接选举工作基本结束之后,民政部做了选举后期的大量工作。一是继续指导做好少数地区的选举工作;二是继续交流各地发挥人民代表作用和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三是就把选举日常工作交给民政部门的问题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当时由于人民公社体制改革的工作已经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因此,关于选举工作的问题基本上花的力量较小。
1982年,国务院开始机构改革,民政部领导班子发生了重大变化,程子华到全国政协任副主席,民政部新班子成立。鉴于第一届县级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下,承担选举工作的人员主要是从有关单位抽调来的,给民政部门增加人员编制比较困难,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已普遍建立,人员力量比较强,对做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比较有利,因此后来有关县级直接选举工作就直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承担了,民政部再没有承担选举工作的任务。
全国第一届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是民政部恢复以后做的一件大事,从《选举法》的修订到选举的具体实施,民政部始终将这项工作作为头等重要的事情来抓。为此,中共中央先后发出了三个文件,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安排了三次会议听取程子华关于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设立了县级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选举的日常工作。各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选举领导机构,并制定了《选举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解放军也制定了选举全国和地方人大代表的办法。民政部由部长、副部长、顾问率领工作组先后参加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选举工作。可以说,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不仅基本明确了县级直接选举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而且使全国上下都能及时了解选举工作的基本情况,不仅对当时的选举工作做到了及时指导,而且对以后的选举工作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这次选举工作领导重视程度之高,投入人力之多,选举准备工作之充分,选举工作时间之长,在新中国的历史上都是少见的。总的来看,在粉碎“四人帮”、全国进行拨乱反正的重要时期,由民政部承担具体工作的全国第一届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搞的是比较成功的,开创了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