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僚体制下的城墙城市
就西方国家而言,城市的政治制度是自古希腊城邦时产生的,而城市的经济功能则来自欧洲中世纪的城市公社,在历经几百年的缓慢积累后,这类城市所培育起的新兴市民社会,是近代资本主义诞生的摇篮。而在中国古代,虽然以郡、县,道、府、州、县等为序列的城市建置几经演变,但却都是作为政治和军事中心而产生的,许多重大的政治和军事斗争也是在城市中得到精心策划,并在城市中演出了其最精彩的场面,而最终的胜利也往往是以攻陷并占领城市作为标志。其经济的功能是附属于政治的。正如马克思在其《剩余价值学说史》一书中所说,亚洲城市的兴旺,或者说得更好些,亚洲城市的存在,完全与政府的消费有连带关系。这一论点清楚地说明了中国古代传统城市的政治属性及权力机构对城市发展的影响。而且,直到近代之前,君主集权下的官僚政治对城市始终实行着最有效的控制。
因此,文明形态在上层建筑最集中的反映是政治权力的构成,城市文明的形态,或者说城市的性质,是与政治体制有着直接关系的。西欧中世纪相对分散的政治权力,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贸易方式和市政管理,而城市居民的自治,市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更孕育出了市民社会,产生了相对自由的工商业城市。日本社会长期处于封建政治统治中,社会政治的常态介于中国和西欧之间,比中国的权力分散,但又比西欧的权力集中,因而日本产生了有别于西方和中国的幕藩制城市体系,而中国的皇权至上的专制集权政治,也就必然会产生出官僚等级制的城市体系。
1.官僚等级制的城市体系
古代中国是一个君主集权的专制国家,大一统的儒家文化制约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中国传统城市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7—18世纪的清代,虽然社会转型的诸多因素已经开始了躁动,而城市的发展依然没有脱离传统文化运行的轨道,不但作为传统政治、经济中心的消费性城市的性质没有改变,而且延续了两三千年之久的古老的城市形态也依旧,这就是城墙式的城市。城墙城市不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而且也融入了反映其时代的政治内涵。可以说,自秦朝废分封置郡县,建立起皇权至上的中央集权制官僚政治体制,城墙城市便与传统的专制政治形成不可分割的一体。几乎所有由皇帝派驻官僚的城市(江南个别水域例外),都有城墙作为其辖区治地的界定,又几乎所有的有城墙建筑的城市都是官僚进行统治与管理的政治与行政中心。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城墙城市也可以称之为官僚制城市。清朝的统治者在完成取代明朝统治的易代鼎革之后,也一并承袭了明朝的城市遗产,其画土分疆,多沿明制。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清代的城市体系呈现出集权制官僚等级序列的金字塔形态,城市等级照应官员的品级。即城市是大体按照官僚等级的序次自高至低排为京城、省城、府城、州城和县城五个级别,其下才是带有工商业集散地性质的市镇。在外国人的眼里,“中国城市的‘级’体现在地名后头的缀词上,府是一等城市,州是二等,县是三等”。虽说没有列入京城和省城,但这种划分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省城即为府城中的首府,亦当属于府城。至于京城就不必解释了。京城作为中央城市,是皇帝和京朝官员的所在地。省城、府城、州城和县城作为地方城市,分别依次隶属于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知府、知州,知县等各级官员,并作为地方各级官僚衙门的所在地。
形式上,城市的级别与城市数量成反比,即级别越低的城市在数量上越多,城市数量与等级上的分配符合金字塔形态的要求。清军入关后,即宣告奠都于北京,随后将关外原有的都城沈阳用作陪都,称“盛京”。于是,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以都城的地位立于金字塔的顶端。省城在明代为13个,入清以后增至18个,分别属于直隶、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四川、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即所谓“世祖入关翦寇,定鼎燕都,悉有中国一十八省之地,统御九有,以定一尊”。至清末光绪年间,随着东北、台湾和新疆先后建省,共计省城23个,府城为190余个(不包括作为省城的首府),州城(包括厅)约347个,县城约1358个。城市的排列完全呈现出层级的形态,而且这种等级层次不仅表现在城市的系统上,而且从城市的大小也可看出一二。
有关城市的大小,这里的指标主要限于空间,而对于古代中国城市而言,城即墙,墙即城,故而城市的面积是以城墙的周长来计算。明人张瀚在记载明朝的都城南京时称,南京内城周围九十六里,“外城则因山控江,周围一百八十里”。清人吴长元记载北京城,亦曰北京内城周围四十里,而包京城南面的外城长二十八里。
全国各府城以及县城的面积也大体能遵循这一规则,如浙江温州府“城周一十八里”;河南开封府城“周围二十里一百九十步”;江南徐州府“城周九里”;江苏淮安府盐城县城“周七里百三十步”,地域稍小;盛京辽阳州城“周十六里有奇”;江苏高邮州城“周围一十里三百一十六步”;河南辉县县城“周围四里十八步”;陕西泾阳城“周围共长九百七十三丈三尺九寸,计五里四分二步”;陕西神木县“城周四里”;四川新繁县“城东西实径一里半,南北实径一里,周围五里,计九百丈”⑩;温江县城“周七百三十七丈六尺,计程四里一分”;浙江余杭县城“周三里有奇”;陕西白河县城“周半里许”;安徽巢县“城周十二里”;直隶天津县城“九里二分”;陕西蒲城“县治系土城一座,周围九里三分”,为县城中大者。以上的例子虽不能说明全国所有城市的层级状况,但从随意列举中,仍可以看出城市大小的层次还是有一定规律的,通常县城小者周长在三四里左右,大者有在十里左右者;州城略大于小县城,但与大县城相近;而府城则普遍大于县城,省府尤其大于普通的府城,以上所举府城中最大者周长有二十里许。
其次,城市的管理系统也处处表现出官僚政治的特征,即官本位的一元化统治。总体而言,金字塔般的官僚系统与城市网络是完全一致的,自省城、府城、州城以及县城,均由国家委派官员进行管理。根据《清史稿·职官志》,直省级城市的设官有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提督、学政及各类道员等,其品级自从一品至四品不等。府级城市,官员设知府一人,同知、通判无定员,其品级自从四品至正六品。州城设知州一人,州同、州判无定员,品级自正五品至从七品。县城设知县一人,县丞、主簿无定员,典史一人,自正七品至未入流。此外,即是京城,京城除了皇帝之外,便是众多的官僚,而以内阁大学士的品级最高,为正一品官。可见,城市级别与官员品级是相互照应的,成正比。
孝感县城图
最后,城市级别高,派驻的官员品级也高,四品以上的中高级官员集中在府城以上级别的城市。而且级别高的城市集聚的官员人数也多,京城是官员最多的城市,有众多的衙门,诸如内阁、六部、三院、一府,以及诸多寺、监等,还有顺天府衙等都集中在京城,如果再加上八旗衙门、步军统领衙门等内的武职官员,京城官员之众之多就可想而知了。清人储方庆有曰:“窃以天下官人之额而计之,京省大小之职不啻二万有奇。”在这两万余官员当中,京官当有一半。相对于高级官员或者京官的集中的,是中下级官员的分散。州县级别的官员虽总体上人数众多,但却要分散被派往各个城市,由此便形成级别低的城市相对于级别高的城市,其官员的人数反而是少的。
所以,就整个官僚体系的分布状态而言,上述记载可以清晰地说明国家在官员配置上是将城市体系及城市级别的因素考虑在内的,而且,官员成为整个城市的权力所在。正如法国传教士白晋所看到的那样:“在一个城市里,只有知府有权决定城里的一切事务。在省里,只有总督和巡抚有权决定省里的一切事务”。在这一体制下,官僚是城市的全权管理者,统揽城市方方面面的管理,不存在商人等以“市民”身份参政的空间。即便偶尔出现个别城市不为政府掌控的现象,一旦发现,代表国家的朝廷会立即选派官员前去管理。如乾隆四十四年(1779),江西巡抚郝硕疏称,其所辖“崇仁县向有二城,一系知县、县丞、典史、教职武弁驻札之所,谓之官城,即今北城;一系有市廛而无官署,谓之民城,即今南城。南城错处殷繁,须官为弹压,请将县丞一员移驻,遇斗殴赌博等事,就近稽查,移县审理”。于是,经吏部议准后,立即兴建县丞衙署,加强对该城的管理。“该县丞衙署即将旧署动闲款移建。再官民一体,不应城分官民,自后一切文移,改称北城、南城。”
此外还有一点,就是古代中国在城市管理上还表现出自上而下的有效统治与权力交错的网络状态,清代尤其如此,这是专制国家集权政治在城市管理上的又一表现方式,即所谓“知府掌一府之政,统辖属县”。通常,大府可领州县十五六个,大省领府十四五个,领州县一百余个。上级官僚不仅可以通过隶属关系过问下属官僚所管辖的城市,且因衙门同城而置可直接参与所在城市的行政,并行使有效的权力。其时,这种两个衙门以上并置一城的现象并非个例,各省的首府(省城)大都属于这种情况。如广东的广州,既为省城,又是府治,同时还设有南海、番禺二附郭县的县衙。福建的福州情况与广州相同,除了作为省城、首府之外,也设置了闽县与侯县二附郭县的衙署。另外,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可以说明问题,即浙江嘉兴府的府县城设置。有记载曰:“浙江嘉兴府属嘉兴、秀水、嘉善三县,明宣德以前本属一县,后以县境辽阔,分置三县。画府城中地,尽隶秀水,嘉兴名为首邑,城中转无片壤,地方官不啻侨寓邻县治事。明万历时虽有创意,以府城前河为两县分界者,终未果行。”表明嘉兴府城与嘉兴县城在地域空间上始终为一体,在分县之后,又多出一个秀水县,同一块空间归属三个衙门管理。
这说明,机构的重叠是传统城市带有普遍意义的现象。这种现象缘于城市系统的重叠,而城市系统的重叠又源于官僚机构的交错与层级繁复,从而又造成了城市空间行政区域的重叠。然而,这种管理格局却完全符合分割地方权力、集权于中央的专制政治的准则。由此可见,以“大一统”为主干的古代中国文明也是传统中国城市文化的主要内涵,而官僚制度中的等级层次也完全被用于城市的建设,构成了古代中国的城市体系。
2.城墙的意义
正像城市公社代表着中世纪西欧的城市风格,天守阁是“近世”日本武家城市——城下町的标志一样,古老中国的历史城市是以城墙为主要特征的。由于城墙的出现于人类征服自然的过程中,是对自然驾驭的物化文明的结果,因而城市的形态,也必然折射出融会于其中的、反映人们社会观念和价值判断的历史文化。而城墙,由于它在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故而到了传统社会的后期,它已注入了特定的文化内涵,并与传统城市的发展融为一体。
追溯历史的源流,我们不难发现,在中国历史上,“城”与“墙”是两个不易区别的一体概念,“城”既代表着城市,也代表着城墙。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为,城墙不仅仅构筑了我国传统城市的外观,规定了城市的范围,而且它已成为城市的属性界定。由此可见,城墙在传统城市的形成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近年的研究中,学者们越来越注意到城墙的意义。刘石吉明确指出:“一个没有城垣的市集,从某些意义来说,是很难称为城市的。”
对于中国城墙的作用和价值,瑞典建筑学家喜仁龙的评价更具有国际化的视野。他说:“正是那一道道、一重重的城垣组成了每一座中国城市的骨架和结构。”“在中国北方,没有任何一座真正的城市不设有城墙。中文里,‘城市’和‘城墙’这两个概念都是用‘城’这同一词来表示,因为中国不存在不带城墙的城市,正如没有屋顶的房子是无法想象的一样。”而韦伯在论述城市时,他首先指出:“与日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在相当于我们的史前时期就已经是一个具有大的城垣城市的国家。”
然而,我国的城墙却并非与市集相伴的产物,与西欧城墙系封建主权力的最后边界不同,中国的城墙虽然也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但是它不存在作为市民社会对立物的旧势力象征的含义,相反,城墙宣扬的是国势和国力。
作为政治中心和统治者居住地而产生的城市,其造物城墙的出现,最先是出于军事防御的要求,是政治的产物。《墨子·七患》曰:“城者,所以自守也。”《礼记》曰:“城郭沟池以为固。”《周易》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清人周硕勋亦有论曰:“金城汤池,肇自上古以来。《易》之《坎》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固。其象外虚中实,城池之义矣。”从商朝高达9.1米的城墙,到春秋战国的城池林立,均是这一客观要求与主观意识在现实中的体现。秦统一六国以后,始皇帝为巩固天下,虽毁六国城郭,却在广置郡县的过程中,重新建筑起“无郡不城”、“无县不城”的城墙式都市体系。因而,城墙对于作为政治中心的传统中国城市而言,其适应性使它产生了巨大的生命力。明清时期,我国传统城市的政治属性依旧,由省、府、州、县组合排列的大小城市,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古老的城墙都市的延续。
城墙作为军事防御体系,常常毁于战火,而岁月的沧桑使城墙也难以经受飓风、淫雨的袭击与冲刷,所以,城墙常常被一些自然乃至非自然的力量所破坏。但千百年来它却始终保持了其完整而古朴的风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乃在于根植于人们头脑中的筑城意识,即人们对于修筑城墙的高度重视。明朝吴江县令王鏊在《重修吴江县城记》中说:“夫天下事固有大于一城者矣,能推是而行之尚何事之不举乎!城之役,《春秋》屡书之,予安得而无纪也。”清朝张德盛在《重修(高邮)州城记》中亦曰:“城非特斯民之屏障,抑亦一邑之巨观也。夫《周礼》营治城郭,量入掌之。《左氏》述先王之教曰,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藩篱之蔽,自古重之,有举无废,宁不为司土者之责欤!”可见,时人已将修筑城墙称为“城之役”,视为“为司土者之责”,而且在大兴城工土木之后,必欲将其载于册记,以作为一项可以彪炳的功绩备存。
城墙是历史的产物,它真实地记载了历史文化的变迁。据考察,早期中国的城墙,大都是夯土板制,并以土墙为多,只有少数重要的城市才在墙基或墙外贴筑砖石,普遍使用砖石的城墙则出现在明清时期。元朝所建的北京城城墙也是土筑的,明人沈德符记载曰:“都城之北有故土城,环抱东、西、北三面,与都城联合,相传元时都城在此。本朝移而稍南,按今鼓楼正在城之北,颇壮丽,或云此即元之前朝门也。以土城验之,理或然欤。”而明中叶以后,情况则不尽相同,18世纪来华的英国使团马嘎尔尼一行人所见到的通州城,“城墙是砖砌的,建筑得很坚固”。
由此可以断定,在步入近代之前的明清时期,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砖的大量生产,大多倾圮的土城墙,在各级政府组织的城墙再修工程中得到了修复,并由土墙变成了砖墙,从而也导致了这一时期城工之役的频兴,特别是在清朝,出现了我国历史上仅次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大修城墙的热潮。
应该说,满洲统治者对“城之役”同样给予了高度重视,正所谓四海升平,而“庙堂犹切切焉饬守土诸吏崇墉浚隍”。清前期大规模的修筑工程多发生在康熙与乾隆年间,且把主要力量用到了地方城墙的修建上。如康熙三十年(1691),户部议奏各省修理城垣诸项事宜时,需要修城的省份有直隶、山东、陕西、浙江、广西、山西等,其中山西应修城垣20处,陕西应修城垣35处,直隶应修城垣55处,浙江应修城垣64处,山东应修城垣44处,广西应修城垣4处。总计六省城垣工程共有222处,修筑经费“估需不敷银五百二十一万余两”。康熙颁旨说:“朕所念者,库中所存者多,则外间所用者少。即当动拨官帑,俾得流通,而城工亦藉以整齐。著该部按照各该省需用银数多寡,每年酌拨银一百万两,统计五年,各省城工遂可一律告竣。”于是,在康熙的大力倡导下,清朝出现了第一次大修城墙的高潮。
继康熙之后,清代历史上修葺城墙最多的一个时期当在乾隆朝,它也从一个侧面表现出清王朝强盛的国力。这一时期,各主要城市的城墙,凡需要修葺之处,大多进行了整修。乾隆帝曾经说过:“一省之中工程之最大者,莫如城郭,而地方以何处为最要,又以何处为当先,应令各督抚确查,分别缓急豫为估计,造册送部。”他主张将地方上所存之公费主要用于修葺城墙,曰:“州县原设有存公银,地方公事孰大于城垣?即以此项购料兴筑。”对于各地出现的城墙坍塌、损坏的情形,一经得报,旋即谕令修葺补筑。如乾隆三十四年(1769),由工部“奏准各直省大修城垣,甘肃修理二十七处,江苏修理三十九处,湖北修理十四处,湖南修理十二处,四川修理五十四处,贵州修理十五处,均令各督抚确核办理”。一年当中,就批准6个省兴建城墙工程,共计161处。
而且,由于皇帝对“城之役”的高度重视,城墙的修筑质量有了保证。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三月,乾隆根据纳世通和英廉的奏报,获悉西直门南边城墙一段有四丈九尺的坍塌。按照筑城工程的规定,这段坍塌的城墙墙体应该是“新砖二进,旧砖四进”。然而在拆开查看后发现,“外面仅只整砖一进,背后俱系碎砖填砌”。乾隆帝立刻意识到这是由于以往修筑城墙时存在着工程质量问题,断定“前此兴工时浮冒开销无疑”。于是,立即谕令军机大臣等曰:“本朝百余年来,于一切工程,率经修葺。此项城工,决非专沿前明之旧,所有前次承办何人,自有档案可考。纵或年代久远,本人已故,即查伊子孙治罪,亦可儆从前以戒将来,俾浮冒者皆知所惩创。著传谕(工部侍郎)纳世通、(内务府大臣)英廉即行遵照查明办理,不得稍有含糊。”乾隆三十一年(1766)七月,当刑部尚书舒赫德自甘肃返京奏报说“该省料理城垣率多浮估”,引起乾隆对“他省亦不能保无弊混”的忧虑。为此,他颁谕旨劝导曰:“前因各省应修城垣费繁工巨,特发内帑一律修缮,以资巩固,屡经谕令各督抚董率地方官实力承办,并派大员专司查估,务期实用实销,工程足垂久远。”
在乾隆的不断诫谕下,城墙修葺的过程,也是清廷严格把握工程质量的过程,修葺规则明确规定,凡修筑城墙时,无论砌砖、砌石、筑土城,还是里外包皮筑灰土,“均应照前声明各长、高、厚丈尺”,砌里面女墙、外面垛座垛口也要开明其长、高、厚丈尺和垛口个数,甚至对砌城所用砖的大小薄厚都有定制。如京师内外城、“里外皮城”,均使用长一尺五寸、宽七寸五分、厚四寸的砖,“每块给砖价银三分六厘三毫”。乾隆三十三年(1768),又奏准各省修建外砖内土城垣,城顶须砌海墁城砖,使雨水不能下渗城身,里面添设宇墙,安砌水沟。“城垣自应坚固牢筑,非寻常墙垣屋宇”, “一经鸠工,自当屹峙数十年”。并规定“嗣后各省新修城工总以三十年为率”。
有关城墙的修筑,瑞典建筑学专家奥斯伍尔德·喜仁龙应该是外国学者中最有发言权的一位,他在历经几个月的实地考察后,逐段记下了内外城每一段城墙的样貌。他说:“对城墙的大规模整修进行于嘉靖时期,以及乾隆晚期,小规模整修则在十九世纪嘉庆、光绪时。显然,乾隆年间墙壁砌筑得最为细致、平整。不过,嘉靖时砌筑的质量也颇佳。”而且,喜仁龙还根据镶嵌在墙体上的兴工题记碑文来判断修筑年代、质量、工程做法等。他发现,质量好的修筑,监督官会被嘉奖,而这种办法直到乾隆时才被采用,因为此前没有这种碑记。这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清朝乾隆时期在城墙营建史中的地位最突出……无论是工程的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超过其他时期”。
统治者对于城墙修葺与维护的重视,是古人守城为民思想的继承和体现,也是官僚政治体制下政府管理的需要,这在清后期国势衰落、战乱频仍的情况下尤其表现得鲜明。道光二十二年(1842)七月,据御史安诗奏报,京城阜成门北城墙,有一横穿洞穴,穴内平坦可容人于内躺卧睡觉。道光皇帝当即派玉明、载增前往查勘。并颁下谕旨对失察未报等一干官员进行处分,道光曰:“城垣小有缺损,即当随时修治,何得任令掏挖睡卧,毫无觉察,步军统领及左右两翼总兵著交部察议,并著将该管员弁指名参奏。其穿穴处所,著即赶紧缮修,务令完固。此外各门城墙,如查有缺损之处亦著一律缮治。”咸丰二年(1852)七月,皇帝更直接就防止地方骚乱强调要修葺坚固的城墙,他说:“各省设立城垣,所以保卫生民,盘查奸宄,自应一律修葺完整方能有备无患。近闻各直省府厅州县城墙,每因创建日久,坍塌甚多……一旦有事,遂至守御无资,即如广西、湖南,贼匪窜扰各州县,若城垣坚固,防守更可得力,何至一经贼窜,遽尔失守?”
正是城墙在国家政治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使得有清一代,在康熙、乾隆甚至道光年间都对城墙的修筑投入了很大的力量,而官僚的城墙意识,即对“城之役”的高度重视和强烈的责任感,都是促使“城之役”频兴的重要原因。
一般来说,人们在进行物质创造与生产的过程中是伴有文化输出的,生产物可以展现出人们的价值观念与是非标准。清朝再次出现大修城墙的现象,恰恰说明了城墙所具有的巨大生命力,以及其尚未被人们充分认识与发掘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
应当说,清朝实施城墙再修工程首先仍是出于军事防御的目的。所谓“夫保障之道,莫大于金城汤池,若据要冲完形势,尤金汤完全之计”。当时的城墙建筑,依然体现了高大与坚固的原则。清代城垣之制,“凡城墙一段计长十丈,身高二丈四尺,底宽三丈四尺,顶宽二丈四尺”。当然,这是对于新筑城垣而言,但制定城垣之制肯定不会不考虑既有的城墙实态,所以,实际修筑的或者既有的大多城市的城墙都接近或符合这个标准,例如通州“城墙顶部厚24英尺,越往下城墙越厚,到底部时厚达30英尺”。这是从城墙宽度或者厚度而言。在高度上,京城通常要高于这一已成定制的基本“做法”。如北京“城周四十里,高三丈五尺五寸”, “基厚六丈二尺,顶收五丈”,又建外城包其南面,南、东、西三面“各高二丈……基厚二丈,顶收一丈四尺”。
但再低的城墙也要高过城内所有的房子。所以城墙往往被视为城市的制高点,从城墙上可以俯瞰城市内外,将其景致一揽眼中。英国人M.D.D.F.Rennie在参观了北京附近的通州城后,饶有兴致地记载了城墙,他说通州“城墙大约45英尺高,通过城门两侧的斜坡,可以登上城墙……我登上城墙时,卫兵丝毫没有反对,于是我便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周围乡村的景色:四周村庄林立,浓荫遍野。再过一两个月,等到枝繁叶茂时,景色一定非常秀美”。
上述不同城市在城墙高度上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的等级,这正表明古代“天子城高九仞,公、侯七仞,伯五仞,子、男三仞”的“王制”和“礼法”,仍在不同程度地规范着城墙乃至城市的建筑,虽已不能尽然,但人们对城池价值的认同没有改变。
在人们的观念中,城墙讲究高,城池讲究深。古谚云:“池深一丈,城高一丈,池深及泉,城高触天。”而建筑高大的城墙,不仅出于居住者的安全意识,而且它的雄伟气势已成为吉祥的象征。故而城墙的高度向为时人所关注。凡属要津城市,均“高垒深池”,且已形成一种观念或意识。清人李光庭记载说:“幼时闻诸故老,乾隆三十三年,许邑侯重修(宝坻),较旧城低三尺,识者以为泄城内之气,故有城头高运气高、城头低运气低之语。”也许正是这些最浅显、最普通的思想与语言,说明了城墙文化对人们的影响。可以认为,在古代中国,城墙文化已成为城居者的文化。对此,喜仁龙也有相同的感受,他说:“城墙确是中国最基本、最引人注目而又最坚固耐久的部分。并且,除了省城和县城,中国的每一个居民区,甚至小镇和村落,都建有墙垣……我经过中国西北部几经兵燹、饥馑蹂躏的城市,那里的房屋全部倒塌,空无人居,但那里的土城、城门和望楼却依然如故,它们比其他城市建筑物更能经受火灾和洗劫的摧残。”
城墙之所以为人们所依赖、所看重,还因为它确有一套坚固的防御体系,对于中国城墙的防御体系,我们不妨看一下19世纪来华的英国人的评价,英国人M.D.D.F.Rennie不仅对京城以及通州的城墙进行了实地考察,而且留下了大段大段有关城墙的记载,叙述了城墙内外上下的样态、规制,是否有损坏,以及它的防御工事等。诸如他记载北京曰:
中国城(外城)的城门和城墙都不如鞑靼城(内城)的好,每座城门顶上都有一个炮台结构的建筑,上面有2排炮眼,每排7个,同鞑靼城边门上的防御工事一样。所有面对中国城城门的防御工事都从前面开口……整个下午,我都用来检查鞑靼城的一段城墙。我从南面城墙正中的那道门开始……我曾谈到的一个事实,即防御工事前有一道除皇帝经过外从不开启的城门,我认定这道门是该城的主要城门。这道门上方有一座炮楼,正面共4排炮眼,每排13个;侧面也是4排,每排4个;塔楼的后部,有一处被防御工事包围起来的封闭场所,东、西两端各开一道门,这样通过属于城墙的第三道门就可入城。这道城门上方有一座巨大的建筑,约60英尺高,装饰繁琐俗丽,是典型的中国建筑特色。两道边门之上各有一座稍小的炮楼,共炮眼2排,每排6个。
为了拓展昨天开始的对城墙的观察范围,今天下午,我参观了Ha-ta门。城门洞穿过处,城墙底部厚88英尺;环形防御工事的墙厚为62英尺。城门与鞑靼城东南角之间,简单地说,有4座大型防御工事,其间则分布着小型防御工事,靠边的2座大工事之间有5座小工事,中间2座之间有6座。城墙东南角上有一座炮楼,形制同城门前的防御工事一样,但呈凸角形,一面朝南,一面朝东,以维持城墙最显著的对称特征……从正中城门往西不远,就有一座大型防御工事:工事如同一个正方形的三条边,前面有12个小炮眼,两个侧面各有9个;工事正面宽130英尺,深45英尺到50英尺。再往前去,均匀地分布着5座稍小的工事:也是四方形,三个面每面各有6个炮眼,每个炮眼相距7英尺。由此到南面城墙的西门,中间共有同样形制的工事18座:3座大的,15座小的。西边这座城门同前边已述及的东边城门——Ha-ta门正好遥遥相应。
他所见到的通州城也是如此,“同中国任何其他城市一样,通州城墙也由内外两层砖墙构成,墙厚约2英尺,两墙之间填满了砸实的泥土。城墙顶部用方砖铺砌,最上层则砌有厚约1英尺的胸墙(为防止敌人观察和射击而在城墙上建的雉堞——译者注)。城墙多处损毁,许多胸墙已不复存在,有些地方城墙坍塌得特别严重,内部砖墙无存,墙内泥土随之流失。沿墙而行,行程常常被打断。我走到一处坍塌的城墙时,城下有些居民冲着我大声呼叫,指给我可以下来的小路,我走过塌陷处后,他们又指给我另一条重新登上城墙的小路,这样我便得以沿着城墙继续前行。城中有些完全没有设防的地段,这些地段显然就在社会最底层中间”。还有,“城门两旁设有环形防御工事,工事依中国城墙防御的传统布局而建,一边有座门。我进城的那座城门旁有个卫兵”。
M.D.D.F.Rennie从一个外国人的角度,观察到了中国人司空见惯的内容,这就是城墙的坚固的防御体系。而正是这些内容,集合了城墙的全部特征。
与城墙相依并存的是“城池”,我们称之为“护城河”。其形态是沿城墙外围挖出一道很深的壕沟,壕沟大都注入了水,越过壕沟的唯一通道是架在城门之处的吊桥,而吊桥的起落是由城市管理者严格控制的。通常,我们在关注“城”的时候,往往会忽略了“河”的作用。事实上,城池的功能也是重在防御,它仍是“设险守固,金汤为先”的城墙文化的体现。也许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它又被称做“城堑”、“城隍”。特别是“城隍”之称更具有特殊意义。
有关城隍的来历及其文化源流,清人梁绍壬作了较为翔实的考证,他记载说:
城隍二字,始于秦之上六,《礼》:“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注:伊耆,尧也。蜡神八,水庸居七。水,隍也;庸,城也。《春秋》:“郑灾,祈于四鄘。宋灾,用马于四鄘。”鄘,墉、庸同。由此推之,祀城隍盖始于尧时。城隍之有庙,则始于吴。《太平府志》云:“城隍庙在府承流坊,赤乌二年创建。”其后祀之者,则见于六朝,如北齐慕容俨以祀城隍破梁军是也。他如韩昌黎、张曲江、李义山、杜文贞,俱有祭城隍诗文。五代钱镠,有《重修墙隍庙记》,以城为墙者,避朱全忠父名也。其封城隍为王者,见于后唐废帝清泰元年;封城隍而及其夫人者,见于元文宗天历二年。洪武初,诏天下府州县建城隍神庙,封京城隍为帝,开封、临濠、东平、和、滁为王,府为伯,县为侯。至以神鬼为城隍者,见于《苏缄传》,缄殉节于邕州,交州人呼为苏城隍。其后范旺守城死,邑人为像城隍以祭。本朝查初白先生言:“今江西城隍为灌婴,杭州城隍为南海周公新。其他如粤省以倪文毅为城隍,雷州以陈冯宝为城隍,英德以汉纪信为城隍,诸如此者,不可胜记。”按城隍乃主城郭之神,而世传为治阴间之事,则又见《夷坚志》。今七月二十四日为都城隍诞辰,相传是日为筑城之始云。
与梁绍壬几乎同时的钱泳也曾论及城隍,他说:
《宾退录》极言城隍神之灵显,且各立名字,如汉之纪信、彭越、萧何、灌婴、张骞之类,不一而足。即《祀典》所云“凡御灾捍患,有功德于民,则祀之”之意也。据苏州府城隍而言,向闻神是汤文正公斌,继又改陈榕门先生宏谋,既又改巡抚吴公壇继,又改观察顾公光旭。今闻又改陈稽亭主政鹤矣。三四十年中,屡易其神,岂阴阳亦一体耶?
由此而言,“隍”是《周礼》中蜡祭八神之一,称“水庸”,水即“隍”,庸即“城”。而人们对城隍由崇敬到奉为神明用以祭祀,奉为人间最尊贵的帝、王、伯等爵位,从根本上说,是城隍亦是城墙的化身,即所谓“城隍乃主城郭之神”,系城居者的保护神,故而有祀。而城隍之祀始于三代,为城隍建庙始于三国之吴,此后,历代有祀,后唐始为城隍封爵,明朝沿袭之,清承明制。在这崇祀致祭的过程中,人们将那些死于城守、为邑人崇敬者比为城隍加以祭祀,于是,城隍又成了鬼神,是古代中国众多神祇中的一位。而钱泳的考实,尤其证明了城隍与守城之人的密切关系,以及它本身所蕴涵的深刻政治意义以及厚重的文化内涵。从水庸到城隍,即护城河与神祇在名称上的统一,再一次反映了城墙文化与传统儒家文化的渊源关系,反映了人们对城池价值认识的尺度。所谓“县必有高城深隍以资保障,立祠本此意”。
从技术上看,城池即护城河的挖掘,是同城墙的垒筑同步的,即挖濠取出的泥土,刚好用于城墙的堆筑,即所谓“开浚濠沟……垒土为城”。如此一来,城池的深度与城墙的高度应该成正比,所谓“池深一丈,城高一丈”。这种情形从理论上说,至少在改筑砖墙的明代以前应当较为普遍。但是,明清以后,随着土墙的倾圮和砖墙的再筑,城墙多有增高和加固,但城池的改观却是稍显逊色。尽管城墙高度与城池深广度之间仍存在着相互照应的关系,但已无法按比例计算。而且,清代以后的许多城市的城池都干涸无水,英国人笔下的北京城池即是这种状况,他说:“城墙的南面部分正对着一条干涸的水沟,水沟宽约100英尺,深约12英尺。必要时,通过堵塞通往圆明园内湖区的一条运河,使运河水位抬升,便可将水沟灌满水。城墙外侧规则地分布着方形的防御工事。城墙脚下与水沟边缘之间有条空地,宽约120英尺。水沟对岸,是中国城的建筑。正中城门前,有一座石桥横跨在水沟上。”表明人们对城池的整修远不如城墙。
只是,不管城池的改造怎样落后于城墙,有一点却是城墙所不能比拟的,那就是前面所提到的,城池即城隍已经成为传统城市的守护神,而且自后唐开始它便被形象化地移入了寺庙,成为大小城市的祀神。不仅如此,城隍祀神还被打上官府的印记,成为官僚政府祭祀之神。
总而言之,历经积淀而形成的文化意识,使人们对城墙有着强烈的需求与依赖,而且它已完全与官僚政治体制融为了一体,成为其城市要素与地方治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城墙毕竟是历史的产物,它只适应于中国古老的历史,它只能在刀枪剑戟的旧式战争中显示它的雄威。到了近代,当西方殖民主义列强的大炮残酷无情地击毁城墙、打开中国的大门之时,人们千百年来所形成的城墙意识也同时被击毁,即所谓:“今万国竞争火器,已达极点,且气球、飞艇日新月异,倘敌人凌空投以炸弹,虽万丈之城,百尺之池,亦归于无用。急于发明新理讲究备御之方,庶一旦有事,不至束手无策。若仅恃城池而不修战备,乌乎可!虽然弹丸小邑聊备土匪,但使城高池深亦足以固吾圉也。”又有曰:“自海禁大开,中外偶尔失和,醉欧风者,鉴于炮战之剧烈,又见天津、上海因交通不便,偶有拆城之举,遂唱高调,谓坚城不足恃,几为敌人所利用,不必保存。”对于城墙的保固城市功能所产生的失望,反映了时人思想观念的转变,对“仅恃城池而不修战备”的传统守备方式的忧虑,是对传统文化产生了质疑。这种观念虽然来得稍嫌迟了些,但却不失为社会转型时期的人们在面临外族入侵时的思想认识的变化。
3.京城的营建及空间形态
城墙的样态即是城市的形态,城与墙的一体概念,决定了在修筑城墙的过程中,既勾画出城市的舆图,确定了城市的风貌,也规定了城市的大小。通常,城墙样态的形成首先受地理环境诸因素的影响,所谓:“天下者郡县之所积也,积县而为郡,积乡而为县,县之所辖分区划界,牙交趾错,随势异形,莫不有地理之可征焉。”特别是在一些地势崎岖、多山多水的地区,城墙的修筑必须依山傍水,如“通州城似乎特别大,形状却不甚规则,北河就在城墙脚下流过,为了适应弯曲的河道,有些地方的城墙也建成了弯的”。因而,城市的样态多呈不规则形状,有圆形、椭圆形,还有其他形状的。如“扬州城郭其形似鹤,城西北隅雉埤突出者,名仙鹤膆”;“苏州城形势如蟹”;淮安府盐城县,“城形椭长,东阔西狭,如瓢,亦名瓢城”。北方的城市也各自有形,河北衡水县城,由于“东北隅少缺,像其形曰幞头”;陕西白河县“城形如釜底,四面崇山”;山西武乡县“治形如箕,周三里许”。凡此等等,均由城墙圈画出一个个千姿百态的城市平面图。
尽管如此,长方形或正方形的城市仍是城市平面样态最多的一种,城墙“经常”是方形的。这固然与北方平原辽阔、地域平坦的自然条件有很大的关系,但从根本上说,它仍是一种文化理念在现实中的体现。如果我们追本溯源,便不难发现它的原始形态为“匠人营国,方九里”的理学规范,中心体现一个“礼”字,并援取了儒家文化的天圆地方之说。因而,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北方,作为古代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其传统文化的厚重是可以想象的,而地理环境又提供了客观的条件。当然,在这许多的北方城市中,最典型的方形城市莫过于北京城。
乾隆汾阳县城
北京曾以古城幽州闻名,唐为军事重镇,有过昔日的辉煌,10世纪“辽太宗会同元年,以幽州为南京析津府,城方三十六里”, “城中凡二十六坊,坊有门楼,大署其额,有罽宾、肃慎、卢龙等坊,并唐时旧名也。居民棋布,巷端直,列肆者百室”, “至夕,六街灯火如昼,士庶嬉游”,繁华之象依稀可见。所谓“城方三十六里”,说明古城幽州就是一个方形城。但北京作为都城的营建当始于金朝。1151年,金海陵王以“燕京乃天地中”,决议迁都,遂在原幽州城的基础上开始改造并扩建。新城因北面受阻河道而由东、西、南三面向外扩展三里许,是为外城,外城有六十二坊。又在外城中修建皇城、宫城,其规制均仿北宋都城汴梁。外城“门十二,每一面分三门,一正两偏焉。其正门四旁皆又设两门,正门常不开,惟车驾出入,余悉由旁两门焉”。是为金中都。据光绪《顺天府志·金故城考》记载,建造金中都城墙时“人置一筐,左右手排定,自涿州至燕京传递,空筐出,实筐入,人止土一畚,不日成之”。在形状上,穆鸿利文中称,金中都城墙略显长方形,周长18690米,折合37华里,全部为夯土板筑而成。这是北京作为都城之后所营建的第一个方形城市。
及元朝奠都北京,“始定鼎于(金)中都之北三里,筑城围六十里”,称大都。大都城“里二百四十步,分十一门,正南曰丽正,左曰文明,右曰顺承,正东曰崇仁,东之南曰齐化,东之北曰光熙,正西曰和义,西之南曰平则,西之北曰肃清,北之西曰健德,北之东曰安贞”,并建钟鼓楼于城中。宫城周九里三十步,砖甃,分六门。是为北京都城的第二次营建,而且元大都城虽略显长方形,但“方九里”的筑城原则没变。也就是说,无论是金中都还是元大都,虽为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所建,但北京城的修建都沿袭了中原方形城市建筑的特点和坊巷街区的城市空间格局,这与儒家文化影响的广泛程度有关。
进入明代,北京城又先后有过四次大规模的修筑,但最主要的是两次,一次是在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建国之初,另一次是在永乐迁都之际,即所谓“元代宫室一毁于明徐达改筑都城之初,再撤于永乐迁都之岁”。这虽然说的是元代宫室的被毁,但从另一个角度刚好说明,这正是明朝大兴城市土木工程之际。
先是,洪武元年(1368),征虏大将军徐达以元旧土城太广,乃减其东、西迤北之半,缩其城之北五里,废元大都东、西面北部的光熙、肃清二门,其余九门仍旧。城墙创包砖甃,一改土夯之制,城围四十里。当时徐达命指挥华云龙经理修筑,新筑北城垣,“南北取径直,东西长一千八百九十丈。又令指挥张焕计度故元皇城,周围一千二百六丈。又令指挥叶国珍计度南城,周围凡五千三百二十八丈。南城故金时旧基也”。南移工程改变了元大都城南北长、东西短的长方形城郭形状,使北京城趋于正方形,同时由于积水潭引水渠的影响,新筑北城墙西南呈一斜角。当然,这期间的后两项工程重在“计度”,仍以北城垣的修筑为主。
需要说明的是,这时的北京还不是明朝的都城,徐达所以将城址南移并缩小,除了出于防御北部元朝残余势力的考虑之外,在一定原因上还有基于当时的北京不过是个府城的考虑,规划时“改大都路为北平府”。这应该是明代的北京城在规划时既小于明南京城也小于元大都的原因所在。
北京作为都城的空间形态最终形成于永乐年间,是永乐皇帝朱棣为迁都北京而进行的大规模修筑。修筑的过程不仅继续保持方形的空间形态,而且最重要的是创造了中轴线的设置。
据《明史·地理志》记载:这期间的工程主要是两项,一是建北京宫殿,二是修城垣。明朝在将北城墙南移的同时,平毁了元朝的宫城,故朱棣登基继位后立即着手修建紫禁城与皇城。“永乐四年闰七月,诏建北京宫殿,修城垣,十九年正月告成。宫城周六里一十六步,亦曰紫禁城。门八:正南第一重曰承天,第二重曰端门,第三重曰午门,东曰东华,西曰西华,北曰玄武。宫城之外为皇城,周一十八里有奇。门六:正南曰大明,东曰东安,西曰西安,北曰北安,大明门东转曰长安左,西转曰长安右。皇城之外曰京城,周四十五里。门九:正南曰丽正,正统初改曰正阳;南之左曰文明,后曰崇文;南之右曰顺城,后曰宣武;东之南曰齐化,后曰朝阳;东之北曰东直;西之南曰平则,后曰阜成;西之北曰彰仪,后曰西直;北之东曰安定;北之西曰德胜。”永乐年间除了修筑了皇、宫二城,大工程还有永乐十七年(1419)十一月,拓北京南城,计两千七百余丈。这里《明史·地理志》记载明的“京城周四十五里”,其余文献多持40里之说。对这一差异,喜仁龙认为,“这些数字都不尽准确,城墙的实际长度应为四十一里到四十二里之间,严格地说是41.26里或23.55千米”。
值得注意的是,明朝所建的紫禁城地处城市中央的中轴线上,这条中轴线自永定门开始,经过正阳门、天安门、端门、午门、太和殿等三大殿,再到神武门,直达钟鼓楼,全长16里,人称城市的脊梁。这一设置对北京城市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侯仁之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明代紫禁城坐落在元大内旧址上,东、西两墙的位置仍同元大内旧址,与北京城墙南移对应,紫禁城南、北两墙也分别南移了400米和500米。紫禁城中,外朝三大殿、内廷后三殿与元朝大明殿、延春阁一样,均位于全城的中轴线上,充分体现了中轴线的核心地位。城市中轴线的出现不仅仅确立了城市布局对称分布关系,而且具有深厚的象征意义。由于明代紫禁城南北墙均有向南的移动,明王朝在延春阁故址上堆筑“万岁山”(景山),虽意在压胜前朝,但却加强了中轴线的地位与象征意义。而且万岁山取代了元代“中心台”的位置,成为全市几何中心。此其一。其二,侯仁之还认为,明代紫禁城、皇城、大城依次南移,紫禁城前方大为拓展,明代利用这一空间,在中心御道即中轴线两侧布置了太庙、社稷两组对称建筑,开辟了“T”字形宫廷广场。广场两侧的宫墙外,集中布置了中央衙署。这是明朝在都城建筑上的创举。李建平在《魅力北京中轴线》一书中也指出,明代北京中轴线在建设和布局上,将紫禁城、皇城向南拓展,突出了坐北朝南的帝王都市特点,而紫禁城、皇城位置准确地布局在中轴线的正中间,又是皇权至上、唯我独尊思想的充分体现。它达到古代都城建筑的最高峰,把几千年来人们对古代帝王都城的设计、文化、智慧、想象都浓缩在这条中轴线上。
明代对北京城的第三次大规模修筑发生在正统年间。但是,这一次的修筑没有对城市空间进行重新规划,主要是修建京城九门城楼,“正阳门正楼一,月城中左、右楼各一,崇文、宣武、朝阳、阜成、东直、西直、安定、德胜八门各正楼一,月城楼一。各门外立牌楼,城四隅立角楼”。并加固城墙、城濠、桥闸,即增固崇丽而已。但是此次工程耗费的人力物力之大却是超乎想象。据记载,正统元年(1436), “命下之初,工部侍郎蔡信飏言于众曰:役大非征十八万人不可,材木诸费称是。上遂命太监阮安董其役。取京师聚操之卒万余,停操而用之,厚其饩廪,均其劳逸。材木工费一出公府之所有,有司不预,百姓不知,而岁中告成”。此次不仅修建了九门城楼,且对城濠、城门桥也进行了大修,换九门前木桥为石桥,两桥之间各有水闸,濠水自城西北隅环城而东。
正统四年(1439)四月,修造京师门楼城濠桥闸告竣,不仅有“焕然金汤巩固”之态,且“重台杰宇,巍巍宏壮。环城之池,既浚既筑,堤坚水深,澄洁如镜,焕然一新”。以故,满朝文武无不欢欣鼓舞,内阁阁臣杨士奇为之记曰:“耆耋聚观,欣悦嗟叹,以为前所未有,盖京师之伟望,万年之盛致也。于是少师建安杨公、少保南郡杨公偕学士诸公,以暇日登正阳门之楼,纵览焉。”可见,城墙的修筑,特别是都城城墙的修筑,已被视为关系国家兴旺盛衰之大事。而每一次兴工都可视为国力及国家威德的炫耀。
此外,明代京城还有一次大修城墙的工程,那就是嘉靖年间的外城工程,是为第四次大修城墙,然修建状况与前者不同。
明朝建国后,北部蒙古势力仍是其最大的边患,瓦剌崛起后,不断南犯,北边的大小战争从未休止。于是,出于防御的需要,成化十二年(1476), “定西侯蒋琬上言:太祖皇帝肇基南京,京城之外复筑土城,以护居民,诚万世不拔之基也。今北京止有内城而无外城,正统己巳之变,额森长驱直入城下,众庶奔窜,内无所容,前事可鉴也。且承平日久,聚众益繁,思为忧患之防,须及丰亨之日。况西北一带,前代旧址犹存,若行劝募之令,加以工罚之徒,计其成功,不日可待。廷议谓筑城之役宜俟军民息肩之日举行”。于是,蒋琬的筑城之议以百姓乏力当休养生息被搁置了下来。
嘉靖以后,蒙古首领俺答汗更是频频叩击边门,警讯踵至。嘉靖二十一年(1542),御史焦琏等有“修关厢墩堑以固防守”之请。随后,掌都察院毛伯温等奏请修筑外城,理由是城外居民过多。其书曰:“古者有城必有郭,城以卫民,郭以卫城,常也。”“若城外居民尚多,则有重城。凡重地皆然,京师尤重。……成祖迁都金台,当时内城足居,所以外城无立。今城外之民殆倍于城中,宜筑外城,包络既广,控制更雄。且郊坛尽收其中,不胜大幸。”此次明廷虽未即刻否定,可也没有立即修城,而是在八年后,即嘉靖二十九年(1550),诏命修筑前三门,即正阳、崇文、宣武三关厢外城。
也就是这一年,俺答汗自宣府、大同再陷古北口,掠通州、畿甸州县,率蒙古大军直逼京师。时蓟镇兵溃,京师戒严。此时明朝筑城,似应以先北后南为轻重缓急之选,但从当时所筑关厢外城系京城南面的前三门外来看,其考虑的主要因素当是南面城外居民众多,急需安置。清人吴长元于所辑《宸垣识略》中谈到北京外城的修建原因,他说当时城外“大街石道之旁,搭盖棚房为肆,其来久矣”。一旦兵临城下,城外居民将直接遭受到战火的浩劫。所以,鉴于城外居民的增多,官员多有疏请兴工外城者。而明朝的外城修建工程,虽与当时紧张的边关形势有关,但从根本上说还是由于正阳门外已聚集起大量的外来人口。只是此时的明朝已无建国初年之国力,外城之工因财政匮乏未果,“既而停止”。
三年后,扩建外城之议再起。嘉靖三十二年(1553)正月,给事中朱伯辰言:“城外居民繁夥,无虑数十万户。且四方万国商旅货贿所集,不宜无以围之。”“臣尝履行四郊,咸有土城故址,环绕如规,周可百二十余里。若仍其旧贯,增卑补薄,培缺续断,可事半功倍。”通政使赵文华亦上此言,大学士严嵩“力赞之”,于是明廷命兵部尚书聂豹等相度京城外。不久,“聂豹等言:相度京城外四面宜筑外城,约七十余里”,“大约南一面计一十八里,东一面计一十七里,北一面势如倚屏计一十八里,西一面即一十七里,周围共计七十余里。内有旧址堪因者约二十二里,无旧址应新筑者约四十八里,其规制具有成议”。此次筑城之议因得到大学士严嵩等人的一致赞同,嘉靖帝遂下旨允行。如果此次工成,北京的内外城将成“回”字的空间形态。
但兴工后,由于西南地势低下,土脉系流沙难以施工,而且经费仍然不敷,嘉靖帝很是犹豫,委派严嵩视察工程。“上又虑工费重大,成功不易,以问严嵩等。嵩等乃自诣工所视之,还言宜先筑南面,俟财力裕时再因地计度以成四面之制。”严嵩亲临工程后提出,先筑南面,其东、西、北三面俟另行计议。未几,严嵩等再度更变原议,又奏:“南面横阔凡二十里,今既只筑一面,第用十二三里便当收结,庶不虚费财力。今拟将见筑正南一面城基东折转北接城东南角,西折转北接城西南角,可以克期完报。报允。”当年十月,南面城墙完工。《明史·地理志》记载曰:“嘉靖三十二年筑重城,包京城之南,转抱东、西角楼,长二十八里。门七:正南曰永定,南之左为左安,南之右为右安,东曰广渠,东之北曰东便,西曰广宁,西之北曰西便。”自此,阖北京内外城呈“凸”字形。
北京东南角楼
南城竣工后,词臣张四维(万历时曾任内阁首辅)有《新建外城记》曰:“皇上临御之三十二年,廷臣有请筑京师外城者,参之佥论,靡有异同。天子乃命重臣相视原隰,量度广袤,计工定赋,较程刻日。……曾未阅岁,而大工告成。崇庳有度,瘠厚有级,缭以深隍,覆以砖,门墉矗立,楼橹相望,巍乎焕矣,帝居之壮也。夫《易》垂设险守国之文,《诗》有未雨桑土之训。帝王城郭之制,岂以劳民?所以固圉宅师,尊宸极而消奸伺者也。……夫以下邑僻陬,即有百家之聚,莫不团练垣寨,守望相保。况夫京师天下根本,四方辐辏,皇仁涵育,生齿滋繁,阡陌绮陈,比庐溢郭,而略无藩篱之限,岂所以巩固皇图,永安蒸庶者哉?故议者酌时势之宜,度民情之便,咸谓外城当建。”
张四维虽从筑城的防御功能讲起,但不能不注意到,当时京城“生齿滋繁,阡陌绮陈,比庐溢郭,而略无藩篱之限”的状况,更是将外城的修筑置于迫在眉睫的境地。《管子》有曰:“内为城,外为郭。”城郭的出现,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居民聚集的情形,是城市由小到大发展的结果。换言之,古代中国城市的扩大是从城到郭逐步完成的,郭的出现,总是伴随着城市扩展的要求而来,而人们的“城以盛民”、“郭以守民”的传统观念,又是城郭得以修建的思想基础与文化环境。
宁欣曾以唐宋变革为例,指出:“改朝换代或政权重建时,兴建都城亦是首要之举,高大的城墙又一次把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包裹进去。”就北京城的营建而言,无论是辽金、金元还是元明之间的朝代更替,都有大规模的城墙修筑,唯独明清鼎革是个例外。
清军入关,京城宫阙制度,“悉仍前明之旧,第略加修饰而已”,“明筑清修”可谓最贴切的比喻。基于此,接下来我们需要关注的应该是清代对“京城遗产”的认识及继承问题。这里,我们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北京城
其一,方形空间与中心观念。北京自辽、金建都就以方形为制,元、明两朝虽利用原有旧基,但从根本上还是各有规划,属于大修大建,但所建的形制仍然没有改变方形的城墙形态,唯独清军入关,没有修建新城,而是完全接受了明代京城的原貌,客观上也是接受了方形形制和中轴线建筑的规划原则。
清代的京城由四部分组成,紫禁城、皇城、内城和外城。所谓“国家定鼎燕京,宫殿之外,环以紫禁城”。紫禁城又称“宫城”、“大内”,周长六里许,南北各二百三十六丈二尺,东西各三百二丈九尺五寸。紫禁城外由皇城包围,周长十八里有余,也即“三千六百五十六丈五尺”。李建平说:“皇城呈不规则方形,西南角出缺,正好与北京内城西北角出缺一样,受地形、地势所限。皇城周长18里,实测东西宽2500米,南北长2750米。”皇城之外是由内城环绕,内城周围四十余里,“城南一面长一千二百九十五丈九尺三寸,北一千二百三十二丈四尺五寸,东一千七百八十六丈九尺三寸,西一千五百六十四丈五尺二寸”。而北京外城则是“包京城南面,转抱东、西角楼,止长二十八里。……城南一面长二千四百五十四丈四尺七寸,东一千八十五丈一尺,西一千九十三丈二尺”。
北京皇城
从上面城墙四边的数字不难看出,内城南、北各一千二百丈,大致相等,东、西一千七百丈与一千五百丈,相差不过二百丈,是一个比较端正的正方形,故有“周正如印”之喻。外城的东、西边墙相差更少,不足二十丈,则为标准的长方形。总之,京城的空间形态在外国人的眼中是符合几何立体形状的,正如英国人所说:“城是平行四边形,四边面对四个方位基点。”
对于北京城市空间的中轴线,清朝似乎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因为也没有可以利用的改建空间。不过,赵洛指出:“到了清代乾隆年间,更在景山顶上建式样各异但布局对称的五个亭子,而万春亭雄峙中央。”是凸显其奇。从前帝王称孤道寡正是奇。李建平认为,清乾隆年间在景山建成五座山亭,后在每座山亭立铜铸佛像一尊,为五方佛。有人认为五方佛系密宗。所以,清代在中轴线上展示的是佛家文化,承载佛教文化的建筑是景山上的五座山亭。这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它符合清朝利用宗教特别是黄教达到思想上一统的一贯方式。
其二,城门及命名。北京内城号称九门,外城号称七门。清代的九门和七门之称俱仍明旧,九门“南为正阳门,南之东为崇文门;南之西为宣武门;东之南为朝阳门,东之北为东直门;西之南为阜城(成)门,西之北为西直门;北之东为安定门,北之西为德胜门”。“中国城(外城)共有七座城门,南面有三座(永定、左安、右安),东面有一座主要的城门(广渠),西面一座(广安),此外东、西两面还各有一座辅助城门,叫东便门和西便门。”城门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传统城市的等级序次,这是古代中国城市政治属性的特征。而从中国传统城市大都在四门以上、并按方位开设来看,则是儒家文化的四方观念在城市空间中的完全体现。比如,在四方观念中,重轻的关系依次为南、北、东、西,而传统城市无论大小其城门基本上是按照先南、北后东、西的顺序设于四个方面的。所以“紫禁城四门,南即午门,北曰神武,东曰东华,西曰西华”,就是取儒家文化的四方或天圆地方之意。清朝也欣然接受了下来。因此,对城门的继承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文化的继承。
阜成门
但是,清朝还是对皇城城门名称做了修订。《日下旧闻考》云,皇城“正南曰大清门,少北曰长安左门、曰长安右门,东曰东安门,西曰西安门,正北曰地安门。大清门之内曰天安门,天安门之内曰端门,端门之内左曰阙左门,右曰阙右门”, “正南门于顺治元年上大清门牌额。天安门为皇城正门,明曰承天门,顺治八年重修工成,改定今名。地安门明曰北安门,亦顺治九年改定”。也就是说,清朝的皇城中有三门换了名字,正南的大明门改为大清门,另外两个分别是一南一北的天安门与地安门。更重要的是,这里明确了天安门是皇城的正门,似取代了大清门的正门地位,但是,在前述六门中却又没有包括承天门,即天安门。对此,李建平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他指出,顺治八年(1651),清重修承天门,竣工后改承天门为天安门,同时将皇城后门北安门改为地安门,表明大清王朝希望天下安定,由此天安门完全具备了皇城正门的地位和作用。而大清门与长安左门、长安右门一起成为天安门前的罩门。这种变化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编纂的《大清会典》中就体现出来,到嘉庆《大清会典》就更明确“皇城,其门七”,七门自然是增加了天安门。
大清门(1900年)
其三,皇城内集止齐民。据清人记载:“皇城内前明悉为禁地,民间不得出入。我朝建极宅中,四聪悉达,东安、西安、地安三门以内,紫禁城以外,牵车列阓,集止齐民,稽之古昔,前朝后市,规制允符。”对此,曾任吏部侍郎的孙承泽在《天府广记》中也有记载。他说:“宫阙之制,前朝后市。在玄武门外,每月逢四则开市,听商贸易,谓之内市。”
从文献记载看,清代于皇城北部的三门内允许百姓居住往来,设市齐民,打破了明代的禁规,似有开放之意。而且,从建筑格局上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营城造屋的儒家理念。但实际情况恐怕未见如此。从清朝实行内外城满汉分治的政策看,更主要的原因或许是清人在将内城的商业服务行业全部驱逐至外城后,为满足皇家后宫及内城贵戚的生活所需,不得不设置一个较为固定的街市而已。统治者在做这种设置时,或许还不及思考体制及文化方面的问题,不过是从实际需要出发的一种简单而直接的想法。所谓的“前朝后市”,恐怕是士大夫们理想境界中的文化附会而已。但是这一点却又成为清朝在京城空间布局上与明朝的最大不同。
可以看出,无论是以城墙为标志的城市体系还是以紫禁城的方形中轴为特点的皇宫都城,都在空间上诠释了政治体制与权力,如果说前者展示的是官僚等级制思想的话,那么后者所要表达的则是皇权的至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