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市文化产业迅猛发展及融合之势
(一)文化产业高速增长的态势
近年来,在国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刺激以及国家文化发展的政策推动下,我国城市文化产业取得快速的发展,全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都保持了高速增长。根据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修订版),从中筛选出文化及相关产业进行研究,由于我国城市层面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等数据的统计尚不完善,受数据可得的限制,现主要基于全国层面进行分析,相关数据整理如表1—1所示。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1.79万家,从业人员873万人,资产总额1.8万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6万亿元。2013年,法人单位达到91.85万家,是2004年的近3倍,从业人员达到1760 万人,资产总额达到10.3万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26万亿元。十年间,文化产业各项指标年均增速均超过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整体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从所有制的类型来看,我国城市中文化及相关产业以非国有或集体企业为主,民营及外资企业的广泛介入,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无限活力。
表1—1 2004年、2008年及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数据来源:《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4》。
从近十年文化产业的总体发展现状来看(详见表1—2、图1—1),2004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仅有344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2%,同比增长率达到30.1%;2013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增加至3.6%,同比增长率则有所降低,下降到11.1%,十年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到22.8%,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至2014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已达到2394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8%,同比增长率略有回升,为12.1%。从2010年起,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达到11052亿元,虽然此后增速较前期有所减缓,但2010年以后的年均增长量超过2000亿元,远高于2010年之前千亿元的年均增长量。从占GDP的比重来看,2004—2014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呈上升之势,2004年所占比重仅为2.2%,2014年则上升至3.8%。可见,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在逐年提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但同时还应看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与世界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3年美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1.25%,这一比例远高于我国文化产业对GDP 3.6%的贡献率。
表1—2 2004—2014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
图1—1 2004—2014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率变化趋势
从文化产业分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相关数据详见表1—3、图1—2~图1—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界定标准,文化及相关产业包含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以下简称“文化批发零售业”)以及文化服务业三个行业大类。其中,文化服务业是文化产业的主体部分,且近年来行业规模仍呈现不断扩大之势。从表1—3及图1—2中可以看到,三个文化分行业中,文化服务业的企业数量是最多的,且远超过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发零售业,至2014年,我国文化服务业企业数占文化产业企业总量比重达到67.33%,超过文化企业总量的2/3。再从图1—3中文化企业其他发展指标的比较来看,在企业从业人数方面,2004年和2008年文化制造业从业人数的占比最高,总体比重均超过50%,且明显高于其他两个行业,而2013年文化服务业实现反超,从业人数占比略高于文化制造业,分别达到45.93%和45.77%,而文化批发零售业的从业人数规模总体变化不大;在资产规模方面,文化制造业的资产总额越来越低,2008年和2013年已经明显低于文化服务业,文化批发零售业的资产总额则一直处于最低位,且呈不断下降的态势,与二者表现不同的是,文化服务业资产总额呈现明显的不断增加之势,2008年已超过文化企业资产总额的一半,2013年占比已达到53.08%;从企业创收的水平来看,文化产业的三个行业类型中,文化制造业的营业收入明显高于文化批发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在文化产业营业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超过50%,且近十年来表现稳定,没有出现大的波动;从行业增加值来看,文化制造业与文化服务业是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主要贡献者,二者合计占比超过80%,其中文化制造业增加值占比有下降趋势,从2004年的48.56%下降到2013年的42.93%,而文化服务业增加值的总体占比水平则在不断上升,从2004年的40.7%上升到2013年的47.02%,进一步对文化分行业增加值在近几年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结果如图1—4所示)可以看到,文化各行业的增加值逐年增加的态势十分明显,且自2008年起,文化服务业的增加值一直处于领先位置。结合以上对各项文化发展指标的分析可以看出:近五年来,文化服务业是三个文化行业类型中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在企业规模和企业实力方面均好于其他两个行业,但在创收水平上仍远不及文化制造业,创收能力还有待继续增强。
表1—3 2004年、2008年和2013年三大文化行业基本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
图1—2 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的行业构成
图1—3 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各项指标的分行业构成
图1—4 2008—2014年我国文化分行业增加值
进一步从区域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城市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东高西低”的区域特征。东部地区城市文化产业是最先发展起来的,借助政府较大的扶持力度,现已形成规模集聚发展的态势,同时拥有支出能力较强的文化消费市场。而中部地区城市文化产业发展则为追赶之势,诸多省份已经根据自身文化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发展本省城市文化产业。西部地区,除了四川、陕西等个别省份外,多数省份的文化产业发展则刚刚起步。具体来看:(1)东部地区文化产业全面发展,无论是文化产业规模还是产业产出,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北京市和上海市等东部省份的城市都处于绝对领先地位。2004年、2008年和2013年,东部10省/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的平均资产规模为1006.55 亿元、1605.41亿元和4502.25 亿元,是中部六省平均水平的3.63倍、4.01倍和1.89倍,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平均水平的7~8倍。2013年,广东省城市文化产业资产总额突破1万亿元,江苏省为8372.14 亿元、浙江省为5328.79亿元。2004年、2008年和2013年,东部10省市的主营业务收入平均为928.84亿元、1612.41亿元和4567.41亿元,是中部六省平均水平的4.94倍、3.93倍和1.93倍,是西部12省区市平均水平的11倍。2013年,广东省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万亿元,江苏省、山东省和北京市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亿元。从增加值来看,2004年、2008年和2013年,东部十省平均增加值分别为190.49亿元、400.74亿元和1133.61亿元,是中部六省平均水平的2.91倍、2.20倍和0.87倍,是西部12省区市平均水平的5~8倍。所有省份中,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指标表现均佳;直辖市中,北京作为我国文化中心,文化产业发展水平遥遥领先,其次是上海市,各类文化休闲娱乐业相对更为发达。(2)东部地区虽然优势明显,但中部六省城市紧追其后,中部六省与东部10省市的差距在逐步缩小。2013年,东中部地区平均资产规模的差距已从2004年的3.63倍缩小至1.89倍,主营业务收入相差的倍数也从4.94倍缩至1.93倍。2013年,中部地区的湖南省、河南省和湖北省的文化服务增加值,仅次于东部广东省和山东省。同时,湖南和河南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也仅次于山东省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前十的省份中,中部六省占了四席。(3)西部地区个别省份发展迅速。与中部六省相似,西部12省区市与东部10省市的发展差距也在逐步缩小,这一点在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上均有所体现。其中,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云南省等西部地区文化内容生产、文化传播渠道和文化生产服务的发展水平与中部地区大致相当,且固定资产投资和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国排名靠前。
再从文化产品对外贸易的现状来看(相关数据详见表1—4~表1—5、图1—5),在整体发展水平上,2005—2014年,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大幅增加,2014年达到1273.7 亿美元,是2005年的6.8倍,其中文化出口额保持了与总额几乎一致的增长态势,且文化产品出口额明显高于文化产品进口额,文化贸易呈现明显的顺差之势。从文化贸易的产品类型来看,大部分文化商品的贸易差额均为顺差。其中,贸易进出口额最高的是工艺美术品,占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54.89%,工艺美术品的出口额也是最高的,占文化产品总出口额的比重达到60.34%,且出口额是进口额的近28倍,工艺美术品的贸易顺差额最高,排在第二位的是文化用品的贸易顺差额;而出版业产品作为文化核心产品①,其贸易进出口总额却为最低,占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3.9%,其中,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产品的出口额小于进口额,表现为文化贸易逆差,在国际文化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最后从贸易对象来看,美国和中国香港是我国最主要的出口市场,而日本和韩国则是我国最主要的进口市场,且近些年中国从韩国引进文化产品的势头越来越明显,2014年,中国与韩国进口贸易额达到22.15亿美元,远超过排在第二位的日本。
表1—4 2005—2014年文化产品进出口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
图1—5 2005—2014年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额
表1—5 2014年我国不同类型文化产品进出口额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
最后,从文化事业的发展现状来看,相比文化产业的迅速成长,文化事业发展则较为缓慢,相关数据整理如图1—6、表1—6所示。可以看到,近十年,我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文化机构数量变化不大,年均增长率仅为1%左右;博物馆数量增长幅度较大,从2005年的1581家增长到2014年的3658家,年均增长幅度接近10%;艺术表演团体个数也呈现出明显逐年增加的态势,从2005年的2805 家艺术表演团体增加到2014年的8769家,十年共增加5964家,年均增长率高达14.5%;与其他文化机构不断增加的态势相反,艺术表演场馆数量在不断减少,且下降幅度较大,从2005年的1866家下降到2014年的1338家,十年间减少近500多家。进一步从文化事业区域水平来看,根据表1—6中2013年31个省级行政区、市文化事业发展状况,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文化事业财政支持力度最高的地区是北京,其次是广东,而江苏是文化文物机构收入最高的省级行政区。对各地区文化事业机构数量的比较显示,四川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与文化站数量最多,其次是河南;江苏、河南和陕西的博物馆数量在全国排名前三,而艺术表演团体则是安徽和浙江较多。
图1—6 2005—2014年我国文化机构数量
表1—6 2013年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文化事业发展状况
(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
产业融合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业演化和发展进程中的必然现象。产业融合作为产业创新的一种方式,在形成新产业、催生新市场、满足新需求的过程中,通过资源配置优化、知识技术共享,平等借势、优势互补,实现产品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融合为我国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通过促使新业态的形成,有效促进我国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文化产业融合的程度逐步加深,产业融合呈现多层面、多角度的发展态势,城市中文化企业跨行业兼并重组时有发生。
从学术界对文化产业融合现象的研究来看,大多数学者的研究视角都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二是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融合。本书论述所提及的文化融合主要是指后者——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融合,而文化产业与科技的结合仅仅是产业融合的技术基础,或是文化产业融合的一个方面——文化与信息产业的融合。在农业领域,文化产业融合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创意农业挖掘本地的特色农业资源潜力,两者高度融合,创新生活,塑造品牌,开拓消费市场。在轻工业领域,文化产业融合的本质在于通过文化创意提升品牌内涵等。纵观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由于文化产业本身具有综合性强、关联性高的产业特征,因而与国民经济诸多行业均有较强的关联融合性,本书在这一部分仅选取与文化产业融合性相对更强的旅游产业和信息产业两个行业,分别对文化产业与上述两个行业的融合发展机理进行分析。
1.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产业特性,决定了二者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性。首先,旅游业与文化产业本身都是关联性极强的产业。其次,旅游业与文化产业之间具有天然的耦合性。旅游说到底是一种文化现象,旅游产业中那些利用文化资源为旅游服务的经营企业,其本质属于文化产业,而文化产业中那些主要生产供旅游者参观、游览、鉴赏和购买产品的企业又发挥着旅游的作用。最后,旅游业与文化产业具有优势上的互补性。文化的优势在内涵,旅游的优势在市场。旅游产业能为文化产业提供平台和载体,文化产业能使旅游产业具有更高的文化附加值与更大的利润空间,即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
旅游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文化旅游新业态。文化旅游新业态的出现是旅游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外在表现。旅游业与文化产业之间天然的耦合性和共同的现实需求,增强了二者相互融合的动力。不断增强的产业关联性,促进了融合深度的不断增加及融合广度的不断拓展,最终突破产业的界限,形成文化旅游新业态。因而,旅游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是传统旅游业突破增长瓶颈的必然选择,是产生新价值的增长点和动力源。
2.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融合发展
信息产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众多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深刻影响着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信息产业对文化内涵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文化因素同样已经深深渗透到科技领域,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两个产业相互融合,关联程度日渐加深。
当前文化与信息产业的融合,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主要载体。以计算机网络承载的文化因素拓宽了文化的传播手段,促进了文化传播方式、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形态的变化和发展。传统文化产业通过与数字化、新媒体等新一代网络信息媒介相融合,借助高科技手段使文化产品更形象、更生动、更快捷地传播,进而创造出附加值与受众更为广泛的动漫、网络、手机游戏产品,形成互联网或无线端娱乐等以多媒体产品为主要形态的新兴文化产业。信息技术促使各种文化资源相互结合、融合、重铸,并且以产业化运作来实现,建立起了新的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方式,产生了新的产业群,培育出新的消费群,使文化产业更具有生命力。信息技术不断渗透到文化产业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创新、产业结构改造升级提供推动力和支持,而文化产业为信息产业提供内容输出,使得信息技术与文化资源结合重铸,能够提升信息产业的层次,形成新的需求拉动力,从而决定了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关联融合的必要性和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