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大局,以营造良好版权环境、推动版权相关产业繁荣发展为目标,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大力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版权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成效。
一、打击侵权盗版工作
落实国家版权局、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全区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双打”专项工作。部署开展2014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行动,承办国家版权局移交有关案件,切实加大版权保护工作力度。2014年,全区版权行政案件立案33件,办结29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
二、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4年,国务院两次派检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2014年,按照国务院、内蒙古的工作部署,由自治区版权局牵头,抽调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两次组成8个检查组,赴全区各盟市、旗县区及自治区有关单位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实地抽查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机关192个,检查计算机779台,查阅相关工作资料2000余份。协调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对自治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做专题批示1次,副主席刘新乐、副秘书长许宏智批示多次。协调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软件正版化专题工作会议1次,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通报1次。2014年,全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完成了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整改任务。同时,为建立健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长效机制,自治区版权局负责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下发全区各级政府机关。
三、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2014年,组织全区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参加了北京第21届图书博览会、成都第五届版权贸易博览会,为版权产业发展提供渠道服务,促进全区版权贸易。积极开展作品登记和合同备案工作,2014年全区办理作品登记114件。
四、版权执法培训工作
2014年,借国家版权局在浙江绍兴举办全国版权执法培训班之机,自治区版权局积极与国家版权局沟通协调,增加全区46名盟市和旗县区版权行政执法一线工作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并同期举办了自治区2014年版权行政管理执法培训班。通过培训,拓宽了全区基层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视野,提升了基层版权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版权保护和打击侵权盗版宣传工作
2014年,内蒙古从加大版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提高作品保护意识和推动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由自治区版权局牵头,在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及部分媒体配合下,实施完成了“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内蒙古法制报》于4月25日头版刊发了《我区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48.3万件》《创新驱动发展软件正版化先行》及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文章《从作品到经济效益版权登记不可小视》;《北方新报》4月26日刊登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激增我区加大打击力度》《我区要建立常态性版权贸易平台》的采访文章;《内蒙古晨报》于4月26日刊登了《加强版权保护重点推进作品登记》的采访文章。通过集中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版权保护秩序和社会氛围。
六、参与评选表彰活动
组织全区有关单位参加国家版权局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有功单位、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赤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获全国先进示范单位二等奖,自治区版权局版权管理处郭锦云、赤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宋歌获全国先进个人二等奖。
七、版权行政管理及执法领域改革工作
按照《全区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的任务分工,制定了《加强知识产权运行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和《关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规范网络版权使用秩序》的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改革,不断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体制,加大版权执法和版权保护工作力度,规范网络版权使用秩序,推动全区网络转载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规付费。
(牛焕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