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概要
吴潜涛注1
一、研究的目的、意义及所使用的研究方法
1.研究目的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发表的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精辟概括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导价值体系,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本课题研究的目的在于,在研究中外荣辱思想的基础上,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形成、主要内容及其结构,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实质、功能和作用等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依据荣辱观建设的规律,结合当今中国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原则、方法、途径,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点人群、重点内容、着力突破点等一系列实践问题进行探索分析;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层面,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提供学术理论支撑。
2.研究意义
系统全面地研究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之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光辉旗帜,对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其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有评价人们思想行为的价值尺度。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迫切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思想行为选择的正确标准。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引领社会风尚的光辉旗帜。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人们正确把握社会主义社会提倡的社会价值取向,认同社会对于是非善恶的评价标准,有利于人们在价值取向、行为选择方面统一认识、正确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其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需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主要内容的“八荣八耻”,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基本要求的精神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应属于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相对于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内容的全面性与系统性特征而言,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其内容与要求更为明确、具体,重点更为突出、鲜明。因此,深入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增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三,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党的先进性是党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关键。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尺。目前,一些党员干部腐败堕落、丧失党员先进性,究其思想根源,就是是非不分、荣辱价值观念模糊。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提供了重要的考核与评价尺度,是反对和防止腐败的强大力量和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要保持生机活力,把自己建设成为经得起任何风险和考验的党,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领导核心的作用,就必须重视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在人民群众中和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先进性,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充分发挥先锋队的作用。
其四,淳化社会风尚的需要。社会风尚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我国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是非善恶界限混淆、美丑荣辱不分的现象。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阐明了在我们的社会里,什么样的思想行为应当受到肯定和褒奖,什么样的思想行为应当受到否定和贬斥,有利于激励人们加强道德修养、明确道德理想、提升道德境界,进而形成学习先进、抵制邪恶的良好社会风尚。
其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与时俱进,明确了当代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道德、革命美德和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只有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转化为全体社会成员的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并进一步凝聚为全体社会成员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
3.研究方法
本成果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
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就不能正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质。马克思主义是本研究的指导原则,也是本研究的方法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批判继承方法、价值反思法等都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的重要方法。
比较研究法。科学地运用比较的方法,在中外比较、古今比较、分类分域比较中,研究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渊源、基础理论及教育运行特征。
综合研究法。综合运用哲学、伦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多种学科知识和研究方法,深入分析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原则、方法、途径及其发展趋势,科学揭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基本方法和内在规律,大胆探索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史”与“论”相结合的方法。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外荣辱思想中的优秀成果为借鉴。本研究正是建立在对中西方传统和近代荣辱思想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荣辱思想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比较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必须运用“史”与“论”相结合的方法,既有客观的历史梳理,又有科学的理论阐释。
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纯理论的层面,必须从“重大问题”入手,紧扣当今中国社会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突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才能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实现“双重”突破。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本成果共由九章构成。第一至第三章为思想溯源篇,主要追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渊源,介绍了中国传统荣辱思想、西方传统荣辱思想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荣辱思想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第四、第五章为基础理论篇,在深刻剖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容、结构的基础上,揭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实质及功能特征。第六章为建设篇,主要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原则、方法、途径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讨和分析;第七至第九章为教育篇,对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点人群(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公共人物)和重要着力点(荣誉感教育、耻感教育)的教育依据、原则、方法和途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其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概括如下:
第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中西方传统荣辱思想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的思想渊源。本成果阐释了中国古代儒家、道家、佛家、法家的荣辱思想的具体内容、表现形态及其特点,并对其得与失、继承与超越进行了评析;梳理剖析了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荣辱思想、中世纪基督教荣辱思想、近代西方荣辱思想以及以耻感为主要内容的日本传统荣辱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荣辱思想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发展的理论基础。本成果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荣辱思想的内容、基本特点以及列宁的继承和发展,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
成果认为,儒家荣辱思想在中国传统荣辱思想中居于核心地位,儒家关于荣辱问题的论述最为丰富,其影响也最为深远。儒家从荣辱与人性、德性、言行、社会的关系出发,围绕仁、义、礼、智、信来展开其基本内容,并将其荣辱思想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儒家对于荣辱观的诸多基本理论问题作了深刻的、多方位的伦理思考,主要包括荣辱的人性根源、荣辱与德性的关系、荣辱与言行的关系、荣辱与社会环境的关系等。其主导的、带有倾向性的观念主要有:“好荣恶辱”是人内在的自然性情,德性是荣辱评价的内在基础,言行是荣辱评价的外在根据,教育是“衣食足”与“知荣辱”的必要中介等。以此为依据,可以说儒家荣辱思想具有普遍性、道德性、实践性、社会性等特征。法家关于荣辱的思考始终围绕着人性、利益、国家、君主来展开,法家在深谙“好荣恶辱”人性的基础上,从实现国家治理秩序、君主统治秩序的价值诉求出发,深入思考个人荣辱与统治秩序的关系。相对于儒家、法家等学派而言,在荣辱观念上最为特殊、在行动上最为特立独行的是道家。道家以道为贵,崇尚自然、无为,拒绝虚荣,主张处下、“守辱”,不以功名为荣。道家深刻地洞察到荣与辱的相互依存与相互转换,并努力实现对于荣辱的超越。佛教自印度传入中国之后,在两千多年的历程中,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枝繁叶茂。佛教承认荣辱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对于荣辱有非常丰富、深刻、独特的认识,其荣辱思想具有求善性、超越性、平等性等特点。以儒家荣辱观为主体的中国传统荣辱思想,对于塑造中国人的道德人格,引导人们的价值追求,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要看到中国传统荣辱思想的阶级局限、时代局限和思维局限。
成果认为,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既继承吸收了中国传统荣辱思想的精华,也充分借鉴了西方传统荣辱思想中的有益成分。从总体上看,西方传统荣辱思想的历史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从古希腊罗马时期以城邦荣誉为最高追求的荣辱标准,到中世纪以罪感思想为核心的基督教荣辱思想,再到近代思想家从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不同研究视域对荣耻思想的探索与分析。
成果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荣辱思想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发展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专门关于荣辱思想方面的研究,但他们在进行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研究的过程中都非常重视道德问题,并对荣辱问题作出过精辟的论述。例如,在谈及耻感的功能问题时,马克思提出了羞耻是一种内向的愤怒,羞耻已经是一种革命的独到见解;在谈到荣辱观的评价标准时,恩格斯提出了“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它自己的荣辱观”注2的著名论断。马克思、恩格斯还明确提出了荣辱观评价的客观标准,并以此为依据深刻地批判了剥削阶级,特别是资产阶级的荣辱观。列宁的荣辱思想是列宁在领导俄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在同各种错误的荣辱思想作坚决斗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荣辱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列宁的荣辱思想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其主要内容有:爱国主义必须与无产阶级利益、国际主义相统一;和群众打成一片,反对官僚主义;崇尚科学技术,反对狂妄自大;提倡无报酬的劳动,反对“人人为自己”的生活常规;提倡团结一致,反对自私自利;强调充分信任,反对政治讹诈;实行严格的革命纪律,反对党内派别活动;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等等。
第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实质和基本特征。荣辱观是人们在依据一定的思想道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关于荣辱观念的总和,是个别的零散的荣辱观念的理性升华,是对于荣辱问题的根本看法。荣辱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有着不同的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们对于“荣”和“辱”的根本观点,也是社会主义社会里辨别光荣与耻辱的根本标尺。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胡锦涛同志创造性地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八荣八耻”,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从本质上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行为要求,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继承弘扬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道德传统。它既是对党的社会主义荣辱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度概括,具有鲜明的自身特征,即民族性与时代性、德治与法治、肯定性与否定性、先进性与广泛性、思想性与规范性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教育功能、调节功能、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等,这些功能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发挥促进个体人格完善、增强民族凝聚力、清明社会风尚等重要社会作用。
第三,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原则、途径与方法。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实践相结合形成的价值准则和道德规范。它既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又是社会主义道德评价体系;既有自律性要求,又有他律性规范;既有道德底线的坚守,又有超越自我的追求;既有对人类普遍道德共识和原则的肯定,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特性的阐发。因此,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必须依据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适合自身的建设原则。本研究成果认为: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个体修养与社会教育、科学性与现实针对性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各个阶段、各个方面都必须遵循的主导性原则。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应遵循将其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过程这一根本途径,综合运用灌输教育、个体修养、制度管理、榜样示范、环境熏陶等方法,广泛深入地动员人民群众,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精神充分发挥出来。
第四,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艰巨的伟大工程。做好这项工程,需要发挥每个公民的主观能动性,需要全面正确地认识和破解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既重视教育人群的覆盖面,又兼顾教育内容的完整性。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唯物辩证的工作方法,善于发现和捕捉复杂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善于抓重点。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重点人群是领导干部群体、青少年群体、公共人物群体,重点内容则是诚信守法。把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重点人群,是领导干部职业特点及其独特职业身份的必然要求,是领导干部肩负的社会责任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领导干部自身道德建设的迫切要求。加强领导干部荣辱观建设必须遵循荣辱观建设的内在规律性,要在“认知”与内化上下功夫,解决好领导干部对荣辱观的认同问题;要着力于“笃行”和实效,解决好模范带领与习惯养成的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机制保障、营造舆论氛围。加强领导干部荣辱观建设,要有问题意识和现实针对性,把加强领导干部的“三观”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荣辱观建设的理论基础;把完善制度与健全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长效机制;把健全修养机制与健全示范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用领导干部荣辱观建设成效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把青少年群体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重点人群的主要依据是:青少年延续着民族的血脉,是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建设者和开创者,关系着中华民族的繁荣与昌盛;青少年期是人一生中的加速发展期,是希望和梦想放飞的时期,也是人一生中最宝贵、最有价值的黄金时期;青少年正处于由童年向青年、由未成年人向成年人的过渡时期,身体正在逐渐发育,更重要的是心理、思想意识等也正处于关键的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阶段,实际上正处于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成长时期。加强青少年群体荣辱观教育,要注重从小做起,从小事入手,防微杜渐;注重班集体荣辱感建设,充分发挥班级这一青少年重要生活集体的作用;注重在实践中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视实际生活中的荣辱体验对青少年荣辱观形成的重要推动作用;注重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合力作用。把公共人物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重点人群,是公共人物独特身份特点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客观要求,是充分发挥公共人物榜样示范和引领社会风尚作用的现实需要,是新时期应对公共人物群体道德缺弱问题的迫切要求。公共人物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根本路径是:加强公共人物自身的道德操守和综合能力建设,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加强监督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尤其是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伦理导向和舆论监督功能;抓紧制定出台新闻传播法,不断健全完善公共人物荣辱观建设的体制机制等。
成果认为,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这一论述,极大地丰富了诚信守法的内涵,赋予了诚信守法鲜明的时代特色。诚信守法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是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素质,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准则,是富有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重点内容。诚信守法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自律与他律、文化教育与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多法并举。加强诚信守法建设,一要大力促进培育诚信守法的社会文化,二要大力构筑诚信制度和法律保障,三要探索建立社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四要进一步加强信用行为监督,建立健全失信惩罚机制,五要制定明确的奖惩措施,依法加大惩处力度。
第五,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着力点——荣誉感培育和耻感教育。荣誉感是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估量评价自己或他人的言行、处境时所产生的内心情绪体验,是人们基于一定的道德认识、为满足自己的道德需要而生发的情感。荣誉感与人们的道德责任、道德良心、主体精神存在密切关联,从本质上看,它是个体道德责任的自觉担当,是道德良心的情感标识,也是道德主体精神存在的情感体现。荣誉感具有激励、凝聚、催化等功能,正当的荣誉感可以催生道德行为,升华道德境界。充分发挥荣誉感功能,有利于促进积极道德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预防和制止不道德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推动人们优良品质的发扬。培育荣誉感应坚持公正原则、淡泊名利原则和荣誉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道德荣誉既包括外在的道德评价形式(社会的荣誉制度、荣誉机制),又包括人们内心的道德荣誉感及关于道德荣誉的基本看法和态度(荣誉观),因此现实的荣誉感培育的基本路径亦应从社会和个人两个维度展开,既要建立道德荣誉培育的制度及机制,又要涵养和培育个体的道德荣誉观、道德荣誉感。
道德耻感是行为主体在进行自我评价或接受社会评价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否定性情感体验。它是行为主体特殊的个体自我意识能力、道德选择能力以及道德评价能力的情感表现。从本质上看,它是人的存在本质和道德良心的情感体现。其基本特征表现为:先天性与后天性的统一,伦理的普遍性和道德的个别性的统一,自律性与他律性的统一,历史性与继承性的统一,以及功利性与超功利性的统一。当前凸显公民耻感教育是我国公民道德状况的客观要求,是遵循现代道德教育的客观规律、承接我国传统道德教育的优秀成果的需要。从个人层面看,培育耻感美德应增强个体的道德认知,实现道德认同,体验道德生活,确立道德信仰;从社会层面看,则应实现制度伦理,优化道德环境,深化耻感教育。因此,深化耻感教育,培养民众的道德耻感,升华其道德境界,提高其道德觉悟,既要重视对其进行教学式的耻感道德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形成知耻尚荣的价值观念,树立科学正确的荣辱观,又要重视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和制度安排的强大教育功能,使耻感教育和社会管理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于耻感教育的全过程。
三、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继承中国传统荣辱思想与借鉴西方荣辱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荣辱观运用于当代中国社会实践的经验结晶,是马克思主义荣辱观的中国形态和时代体现。其倡导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集中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本要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本原则的具体化。本成果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及精神本质等关涉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科学界定,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和领悟马克思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中华民族是高度重视道德修养的民族,在历史上积淀了丰富的耻论资源,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耻感文化。本成果对中国传统荣辱思想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刻分析,有助于我们深刻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性、民族性和继承性特征。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领域。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要坚持党一贯倡导的思想道德要求,也要正视和解决我国思想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社会主义荣辱观针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本成果对我国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原则、途径和方法的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我国社会道德建设体系的丰富和完善。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人民的精神家园。社会的安定和进步离不开伦理道德文化的引领。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为人们指明了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为公民提供了检验自身道德状况的重要标尺,更重要的是它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自我完善的精神动力。本成果结合我国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耻感缺失、荣耻颠倒等社会现象,对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重点人群(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共人物)和重要着力点(荣誉感教育和耻感教育)所进行的系统深入的研究和剖析,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为领导干部、公共人物以及每个公民的道德行为明确了规范,也为中国社会风尚的改善确立了目标,体现了道德文化本身的育人功能,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