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公正:社会建设与风险应对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社会学研究取向的发展及贡献

社会学诞生于现代性引发的剧烈社会变迁。社会秩序、规范、制度和生活系统的快速转型,随之而来的社会失序、失范和制度紊乱以及生活失协,一直牵动着社会学的研究关注。从学术传统上说,人与社会的安全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当然题域。随着当代安全研究向非传统领域的扩展,社会学取向的安全研究所具有的特殊意义也愈加凸显出来。

(一)从古典到当代:社会学理论与安全研究

简单地说,整个社会学理论都与一个问题密切相关,这个问题就是:“社会何以可能?”这个提问不仅是针对传统社会秩序的衰败而提出的疑问,也是针对现代性持续引发的各种新问题而给予的关注。实质上,“社会何以可能?”是以社会学方式提出的安全问题。

孔德站在改良主义的基本立场,认为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制度是合理的,可以通过理性的方式消除病态和失范现象;真正的科学就是要确立理性秩序,这是一切社会秩序的基础,而社会学正是以此为目的的一门科学。马克思则站在革命批判性立场上,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由于生产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社会危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只有通过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来实现整个人类解放。迪尔凯姆(又译涂尔干)认为人的本性就是二元分裂的,追求物质私欲的生物性个人与具有道德和宗教感的社会性个人相互冲突和对立,因此必须以集体意识来增进社会团结的基础,克服社会失范与社会病态。在韦伯看来,一切社会现象都离不开人的行动,社会结构和秩序是通过人的交往表现出来的,只有对社会行动进行解释性的理解,才能把握现代社会秩序及其变迁趋势。

帕森斯认为,社会的秩序性是以个人的可整合性为基础的,他把社会行动系统视为行动者与环境持久的互动体系,指出任何行动系统都有四种基本需要——适应(adaption)、达鸪(goal 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维模(latency pattern maintenance),通过社会系统的结构分化与功能整合,阐述了社会如何能够维持自身的均衡秩序。社会冲突论则采取了与帕森斯不同的理论路径,关注利益结构、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现象,社会财富、权力、地位占有的不公正性现象,强调阶级阶层之间的异质性、矛盾和冲突,以及社会冲突对于社会秩序的正向与反向功能。社会交换论、符号互动论、现象学社会学、常人社会学等,着重对社会的微观结构及其过程进行探索,涉及了社会行动及其结构关系、过程,互动的形式、规则、共同定义和价值观,以及个人、群体、组织等。

在当代社会学家中,哈贝马斯认为现代社会的基本困境在于生活世界与系统世界之间的深刻危机。他试图以他的交往沟通理论来解决这种危机,认为语言是交往行动的合作化的机制,人们在交往沟通中能够达成彼此理解,因而主张通过交往、商谈、沟通、妥协来解决社会问题以及阶级矛盾和冲突。其他社会学理论如社会资本、社会信任、社会网络理论等,对行动、系统、结构、秩序、规范等从不同侧面进行了新的研究。后现代主义理论家(福柯、利奥塔、布西亚等)对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向及现实状况给予了严厉的批判,主张彻底摒弃历史的方向性、进步性信念,彻底否定现行社会秩序、权力和权威制度、社会关系结构和组织形式的合法性。这类思潮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当代社会所面对的安全困境。

(二)贝克与吉登斯:安全研究领域社会学取向的更新

在以往各个时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中,探求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与保障是一个贯穿性的主题。当代社会学理论更为直接地切入安全研究,更为主动地走进社会生活和人的实际安全需要,使安全问题的社会学传统关注出现了明显的更新,形成了当代安全研究领域的社会学取向。社会学研究者也进一步深入到了安全问题的纵深地带。这一发展趋势使安全研究领域的社会学取向产生了新的成果,其中,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和吉登斯的现代性理论都是有代表性的。

贝克与吉登斯的社会学理论可以视为安全研究的社会学取向自我更新的一种标志。他们最为重要的贡献,一是开辟了风险化社会这一安全研究的崭新视点,二是对现代社会制度特征做了深入而系统的分析和阐释。20世纪八九十年代,贝克提出了“风险社会”概念并做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使风险问题成为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新的研究主题,对于在安全领域中确立社会学研究取向的重要地位起到了关键作用。贝克从社会学理论的高度阐述了现代社会作为“风险社会”的特征、风险性质、风险类型以及当代社会面对的重大转变,并进一步发展为“世界风险社会”理论,对风险社会与现代性的关系进行了探索。这些新的理论视角推动了安全领域的应用研究,如风险感知、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在经济运行、防灾减灾、环境治理、社会政策等实践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几乎同一时期,吉登斯的现代性理论对当代社会进行了深刻反思,在社会学中具有开创性意义。他以罕见的宏阔视野刻画了现代性变迁如何改变和重构了传统,瓦解了以往的社会秩序和整合机制,这既是风险产生的社会根源,也是风险生成的持续动力。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为社会学辩护》,8~17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风险是现代性过程导致的自然的衰败之必然,风险实质上是被制造出来的,是“人造风险”或人为风险,因而也是科学、技术和知识的产物。“所谓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指的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英]安东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风险社会的肇始》,见薛晓源等:《全球化与风险社会》,50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我们所面对的最令人不安的威胁是那种‘人造风险’,它们来源于科学与技术不受限制的推进。……我们基本上无法用以往的经验来消除。”[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115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风险社会理论与现代性理论不仅大大推进了安全问题的研究,也展现了社会学对这一领域的创新性贡献。同时也应看到,上述两种理论基本上是宏观性质的社会学理论:在研究着眼点上,主要是整体性的社会单位(如民族国家、世界社会和全球社会);在研究视角上,主要侧重于对宏观过程及其系统性、体制性、制度性的分析。贝克的风险社会研究以作为整体的社会作为切入点,从风险化视野来考察现代社会变迁,以反映人类总体所面对的风险境遇。如其所言:“风险的概念直接与反思性现代化的概念有关”[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19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在他看来,风险概念意味着自然终结、传统终结,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参见[德]乌尔里希·贝克、约翰内斯·威尔姆斯:《自由与资本主义——与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对话》,119、121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贝克强调人类制造的各种“新风险”造成社会秩序和体制方面的不确定性,带来大规模的、系统性的、全球性的破坏,使得任何常规的应对方式都失去了效力。与贝克相比,吉登斯的现代性理论更为宏阔。按照吉登斯的理解,社会被解释为具有边界的整体,社会就是指民族—国家(nation-states),现代“社会”是立存于民族—国家体系中的民族—国家。在吉登斯看来,是否认识到这一点,是他本人的思想与古典社会学家的一个显著区别。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24、11、25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应当说明的是,“社会即民族国家”并不是吉登斯独有的观点。如贝克的主张是:有多少民族国家,就有多少社会。在社会学通常的理解中,各个社会都是以民族国家而组织起来的(参见乌尔里希·贝克、约翰内斯·威尔姆斯:《自由与资本主义——与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对话》,4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当代其他学者如诺贝特·埃利亚斯、马丁·阿尔布劳等,亦有类似的见解。正是基于宏观的制度性分析,他对西方社会的现代性变迁及其全球扩散做了俯视性的理论概括,强调把握这一过程所导致的现代社会与前现代社会的非连续性、差别、断裂,发现这一新兴世界的特性,是社会学的任务所在。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37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吉登斯系统地分析了“现代性的制度性维度”,在他看来,现代性可以从四个次级制度性维度来把握,即资本主义(市场化经济)、工业主义(对自然的改变和“人化环境”的发展)、监控体系(现代国家的行政管理体系)、军事力量(对暴力工具的控制)。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49~68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现代性显示出的极端动态性,造成了一个“失控的世界”。吉登斯因而警示世人:现代性每一制度性维度的运动都可能导致“大毁灭”,这种毁灭性力量对当代社会生活构成的全面颠覆,促使社会问题必须被提升到宏观政治的制度层面进行思考。在我们看来,这种宏观的过程性和制度性分析,进一步凸显了安全研究存在的问题:如何定位于人(特别是作为个体的人)的实际诉求?

(三)关于吉登斯“本体性安全”:简析与反思

本体性安全(ontological security)是吉登斯在其《社会的构成》(1984)、《现代性的后果》(1990)、《现代性与自我认同》(1991)等著作中使用的一个范畴,尤以《现代性的后果》一书对本体性安全的论述更为集中和深入,涉及了本体性安全与信任的关系,现代性变迁与信任体系转变以及本体安全问题的源起,社会风险化与本土性安全的危机及其应对方式等。从其思想脉络看,吉氏早期即确立了构建理论体系、追求知识原创的志向,对于社会学研究中存在的失去辩证精神的二元论给予了深入批判,试图以新的理论视角和方法来处理结构与行动、系统与日常、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吉氏关于本体性安全的讨论,是其实现上述理论意图的一个有机内容,所以,应当放在吉氏整个思想体系中来理解,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其一,本体性安全是吉氏“宏大叙事”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范式以宏观的结构与过程的视野,刻画了现代性的恢弘变迁、人类生活及其组织方式的转型。事实上,如果脱离了现代性的宏阔的历史性语境,吉氏社会学理论中的任何重要思想都很难得到解释。吉氏这样强调:“我确实主张,与人类历史的任何其他阶段相比,在现代西方诞生了一系列气势恢宏的变迁,但同时这些变迁也越来越波及全球。……‘社会学’的任务就是要致力于分析20世纪晚期我们现今发现我们自己生活的这个新兴世界的特性。”[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37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关于本体性安全以及安全与危险、信任与风险的讨论,也不外如此。在吉氏看来,信任关系的条件在前现代文化条件下与在现代世界条件下也存在着根本的差别。我们在这里必须考虑,不仅包括信任,而且包括更广泛意义上信任与风险、安全与危险之间的关联。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88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正是致力于从现代性变迁的背景来展现本体性安全的含义及其问题性,吉氏评析和汲取了宏观社会学多位代表人物(孔德、迪尔凯姆、马克思、韦伯、帕森斯、布劳、卢曼等)的思想。吉氏以这种方式再现了社会学理论的宏阔视野这一重要的思想传统,将有关个人的探讨与更大范围的社会现象融为一体,使得本体性安全成为对当今社会生活的一种理论表达。

其二,本体性安全显示出吉氏的一个“主要关注点”,即社会理论应当有“更为本体性”的关怀。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39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从微观的、个人行为的、人际互动的角度探索人类安全的现状,是吉氏理论的另一个侧重点。为了揭示本体性安全感的维持机制及其关键,吉氏对例行化、常规、惯例、实践意识、行为情境、日常生活习俗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他强调:“社会生活日常活动中的某些心理机制维持着某种信任或本体性安全的感觉,而这些机制的关键正是例行化。”“我想要提出的主要原理是:普通日常生活中蕴含着某种本体性安全,这种安全体现出可预见的例行活动中行动者在控制身体方面具有的某种自主性。”同上书,43、120页。对于吉氏思想的形成,对微观社会学理论的吸纳(加芬克尔、戈夫曼、舒茨、福柯等)亦有不可或缺的意义。这反映了他对现代社会的一种体悟:“现代性是一种风险文化”,“大多数形式的风险评价事实上都包括许多无法估量的因素。”[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4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如果没有源于生活世界的日常知识,则无以应对这种全方位的社会文化现实。吉氏的思想也表明,成熟的社会学知识应当呈现为一种双面演进——既是宏阔的也是精微的,是宏观体系化理论与日常生活化知识的结合体。

其三,本体性安全的具体探讨中的心理学路径。按照吉氏本人的界定,本体性安全是指“大多数人对其自我认同之连续性以及对他们行动的社会与物质环境之恒常性所具有的信心”,同时强调“这是一种对人与物的可靠性感受”[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80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在他看来,信任与本体性安全是彼此密切相关的,正是这种可靠性感受即信任,构成了本体性安全感的基础。信任源于人的日常生活实践的培育、积淀。本体性安全与实践意识的默契的品质紧密相连,与日常生活中的自然态度紧密相连。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80、40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他认为,本体性安全“是一种情感的而非认知的现象,而且植根于无意识之中”[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80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这里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吉氏对本体性安全的讨论路径确定的心理学基调,标示着他的思考从社会学到心理学的转向。他在相关论述中,大量使用了目的或意图、理由、动机、无意识、焦虑、情感、人格、意识、自我等范式,引用了米德以及埃里克森、维果斯基、弗洛伊德、马斯洛的研究。可以说,如果不是借助于心理学的讨论,吉氏的“本体性安全”就会失去主要的内容支撑。

吉氏的本体性安全吸纳了心理学的贡献,使微观社会学研究在内容上显得更为充实,应当说是理论上的一个重要收获。与此同时,其所付出的代价也值得记取:对心理学路径的过于依赖也可能陷入一种危险——将社会学研究纳入相对较窄的知识通道。不仅如此,这也限制了有关风险社会中本体性安全的策略思考。譬如,吉氏所归结的四种“适应性反应”——实用主义地接受现实、持久的乐观主义、犬儒式的悲观主义以及激进卷入的态度。他坦言:“这样的风险环境必然在实际的个人心里引起深层的焦虑”,“对个人来说,决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信任特定的系统或体系,在什么情况下应该中止这种信任,是极为困难的事情”[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118、130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等等。这些更像是一般性的评论而不是有效的建议。迪尔凯姆曾郑重告诫:“社会事实与心理事实不仅有质的不同,而且它们的基质也不同。”“不论在什么情况下,社会学都不能简单地照抄心理学的这一或那一原理,把它用于研究社会事实。”[法]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12、1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从吉氏的理论局限性应当悟到这种警示。